第二章5规矩守法,定位清楚,契约意识强
同样在电视连续剧《蜗居》中,有一个这样的场景:要过年了,房地产开发商为了软化房屋拆迁中态度强硬的“钉子户”,专门让人拎着礼物来到李家老阿妈家里看望她,并请她和家人暂时搬到开发商提供的一所大房子里,过个好年,但却遭到了李家阿妈的拒绝。老人告诉自己的儿孙:“我们决不能搬到他们的好房子里住,那样就等于欠下了他们的情分。有了情分,也就有了做朋友的意思,往后我们再和他们讨价还价,就不好开口了。”
开发商要的是地,拆迁户要的是房子和补偿款,对这种类似商人之间的“买卖关系”,出身于旧上海商贾大户的李家阿妈看得非常清楚,她既不像别人一样轻易胡闹,也不随便领开发商的情,而是据理力争,为自己和后代争取居住权。在她身上,有很强的契约意识。
这个人物形象体现了上海人尊重法律法规,追求合理、平等与规范的观念,这和西方商业文明中的契约精神如出一辙。受长期的商业传统影响,上海商人形成了以个人本位为核心的价值观念,具有只讲经济利益,专注于利润的经营风格。
上海人对实际的、具体的个人利益非常重视,追求实惠的上海人总是会在各种复杂的情况下,迅速找到自己的最大利益所在。在商业活动中,上海人会比北方人较少地考虑面子、情谊、名声等非经济因素,而是明确地将经济利益放在第一位。而获取经济利益的前提又必须是遵纪守法,公平往来。上海人视社会法规和商业游戏规则为自己经营的准线,不轻易越雷池一步。
这种观念反映在生意场上的买卖关系中,表现为上海商人买卖双方都把对方看作实现自我目的的手段,把自我与他人的关系演绎为目的与手段的关系,得失的计算先于一切,商人们总是根据自己的投入多少与实际获利的比较,评判自己行为的效果。
北方人做生意可能考虑的因素还有人情关系、地位差别等,传统的上海商人们却很少考虑这些。上海人做生意,只把经济利益作为唯一原则和目的,只考虑赚钱不赚钱,只要有钱赚,几个互不相识的人可以迅速组成一伙,而一旦经济利益目的达到或无法继续合作,即便是亲朋故交,这伙人也会迅速解体。
上海人的契约意识今天的上海市成为一个极具理性的城市。上海城市管理的特点之一就是热衷于建立各种规章制度、办法措施。如果遇到什么新情况,上海人的倾向是立即制定管理办法,而市民也基本乐于服从。因此,上海是我国法制观念最强的城市。即使在旧上海,也很少有欺行霸市之徒。因为当时的商人多是移民,且有外国帝国主义的高压控制。既然大家都是外来的,都没有可依仗的传统势力,那就只好凭自己本事吃饭,大家都应遵循相同的规则。
上海人做生意的目的十分明确,经济利益是唯一准则。在生意场上,没有利益的事上海人决不干。上海人只求得到应得的部分,非分只想不多。与上海人做生意,常常会因个别小问题争论不休,时间拖得很长,所以跟他们做生意要有耐心。上海人守规矩,一旦签订了合同,如无不可抗拒的外力影响,一般大都按合同办事。因此,上海商人比较遵守商德、法规,这一经商意识沿袭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