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阳湖大战结束后,朱元璋担心张士诚乘虚来袭,只派部将常遇春前往武昌攻打陈友谅的儿子陈理,自己率大部队回应天。次年(公元1364年)春正月初一,朱元璋在李善长等人的“屡次劝进”下即吴王位,建百司官属,置中书省左、右相国。二月,朱元璋以武昌久攻不下,亲往督师,陈理遂率其太尉张定边等投降,红巾军所建立的农民政权最后被朱元璋消灭。毛泽东读到《明史》卷一《太祖本纪》批注道:
“不令诸子诸孙统兵作战,失策。”表明他对陈友谅及其汉政权的惋惜和同情,也是总结经验,警戒后人。
朱元璋作为一个卓越的军事家,善于从全局出发,制定正确的战略方针。南方统一之后,如何北征,夺取全国胜利,便是摆在朱元璋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著名战将常遇春提出“直捣元都”的建议,朱元璋立即加以否定,其原因是“元建国百年,守备必固,悬军深入,馈响不前,援兵四集,危道也。”他摒弃这个冒险的办法,制定的战略方针是“吾欲先取山东,撤彼屏蔽,移兵两河,破其藩篱,拔潼关而守之,扼其户槛。天下形胜入我掌握,然后进兵,元都势孤援绝,不战自克。鼓行而西,云中、九原、关、陇可席卷也。”后来战争的发展进程充分证明了朱元璋提出的战略方针是完全正确的。总之,朱元璋从参加农民起义,到夺取全国胜利,在这个波澜壮阔的农民起义和农民战争中,表现了他作为一个杰出军事家的聪明才智,“自古能军无出李世民之右者,其次则朱元璋耳”。毛泽东对朱元璋的军事才能给予了高度的评价,这个评价也是符合实际的。
朱元璋这位和尚皇帝,不仅在武功方面非同寻常,在文治方面也颇值得称道。他虽然文墨不多,却很有胆识和远见,颇有点刘邦那种纳谏如流的味道。因此网罗了一大批人才为其效劳。攻克定远时曾吸收当地名儒冯国用、冯国胜和李善长;攻下应天后,亲自拜会著名儒生朱升;攻下金华后又得到叶琛、章溢、宋濂等名士的帮助。朱元璋把他们安排在“礼贤馆”,这些谋士都为朱元璋的创业建国立下大功。冯国用建议以应天为基地;李善长劝朱元璋学习刘邦,豁达大度,知人善任,从谏如流,不乱杀人;朱升建议:“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刘伯温提出先灭陈友谅,再攻张士诚,然后再伐中原,统一全国的战略方针,等等。这些建议,朱元璋都一一加以采纳。他令将士在江阴等处屯田,“及时开垦,以收地利”,又把农村壮丁编为民兵,且战且耕,使“民无坐食之弊,国无不练之兵”。对“小明王”,他遵循“缓称王”的策略,一直保持着形式上的隶属关系,1364年,基本上统一了江南之后,才在应天宣称为“吴王”。1365年,小明王渡江时溺死,他也没有立即称帝,直到1368年,北伐中原开始,徐达兵克山东时,朱元璋才宣布在应天称帝,国号大明,建元洪武。朱元璋在收揽名贤的同时,也招降纳叛,恩结降人。
这些人都在朱元璋夺取全国政权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朱元璋的文治方面,主要是表现在明王朝建立以后他采取的一系列政策上。
首先,实行“各安其生”的休养生息政策。元末近20年的战争破坏,造成新生的明王朝人口锐减,田地荒芜,税收减少。为了迅速改变这种局面,朱元璋告诫各地官吏:“现在天下刚定,百姓财力困难,如初飞小鸟不可拔其羽;新栽之树不可动其根,应让其休养生息,万不可扰害百姓。”“士农工商四民之业,算农民最辛苦。”因而他下令免除不少地区几年的租税徭役。有一年,还免除全国的赋税,并采取移民屯阳、开荒种地、兴修水利、种植桑棉、官府给耕牛、种子等一系列奖励生产的措施,使农业生产迅速得到恢复和发展。
他还下令减轻工匠的劳动负担,以促进手工业的发展。
其次,改革中央和地方政权机构。明初因袭元代政治制度,在中央设中书省,在地方设行中书省,分别统管全国和地方的军政、民政、财政,权力很大。朱元璋大刀阔斧地进行了改革,在中央废除中书省和丞相,分相权于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直属于皇帝,解决了在中国历史上延续1000多年的皇权、相权间的矛盾。在地方机构中,废除行中书省,在全国设13个布政使司(俗称省),实行“三司”制度,将行中书省的权力一分为三,即民政使管民政、财政,按察使管司法、刑狱,都指挥使管卫所军事。三司分立,隶属中央。在乡里通过户口调查和土地丈量,编制黄册和鱼鳞册,并在此基础上推行里甲制和关津制,把人民牢固地束缚在土地上。为了加强对国人的控制和监督,朱元璋还设立了由皇帝亲自掌握的特务机关——锦衣卫,实行特务统治。这样以来,全国的军政司法大权都集中到中央,最终统归皇帝一人掌握,封建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制度发展到最高峰。
再次,整顿吏治,惩贪奖廉。朱元璋认为吏治是治国之本,元朝所以速亡,就是因为贪官污吏太多,百姓无路可走,只有铤而走险。他对大臣说:“从今日起要严立法禁,凡贪污害民之吏决不宽恕。”为了整顿吏治,严惩贪官,他制定了各种法律规程,对各级官吏的职权、任务以及应遵循的原则,都作出详细的规定,对官吏犯法也规定具体的惩罚办法:凡贪污银60两以上,处以枭首示众、剥皮食草之刑;发现贪赃枉法行为者,充军北疆荒地,自食其力;官吏御任乘公船公车者,除带随身衣物外,不可多带私人物品。如发现超重10斤受笞刑20;重者受杖刑60。朱元璋对官吏的惩治史所少见,中央、地方都设监察机构监督官吏。对犯官有五种处罚:廷杖、下狱、罚苦役、屯田及剥皮食草。各州府县衙都设皮场庙,把处死剥皮食草的贪官,悬挂在堂门两侧,使官吏出入警戒。结果,仅洪武年间,先后杀了10几万人。就连驸马欧阳伦也因贩卖私茶触犯刑律而被赐死。在严惩贪官污吏的同时,朱元璋对为政清廉的官员则大加表彰。济宁府尹方克勤,为官清廉,生活简朴,一件布袍10年不换,每天只吃一餐有肉的菜,他任职3年后人口增数倍。他进京述职,朱元璋特赐宴表彰,并让他继续留任。
最后,兴办学校,科举取士。朱元璋极重视教育,多次下令兴办学校,国有太学,州有州学,县有县学,村有村学,适应不同类型子弟入学,接受教育,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教育体制。与此同时,他还主张尊孔读经,组织博学之士,重新审订“五经”、“四书”,颁行天下,作为学校读本和科举取士的依据,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全国人民的思想统治。
作为一个封建皇帝,朱元璋应该说是颇有作为的,但自然也有他的局限和阴暗的一面。他分封诸子为王,对功臣大量赐田,加速了土地的兼并,广大农民遭到残酷的剥削和压迫。在政权稳定之后,他用官心疑,常以私访及派遣锦衣卫的特务方式侦察吏民,使得君臣异心,百姓畏惧。他不经查实,妄杀功臣,屡兴文字狱,甚至一怒之下株连九族。尤其他以严刑苛法驾驭群僚,达到了残暴无德的地步。他还废除传之千年的宰相制,代之以高度集中的君权统治,把中国封建皇权发展到顶点。凡此种种,都只能堵塞言路,激化矛盾,为明王朝的统治埋下祸根。中国封建社会自宋代日益衰败后,至明代又进入极度腐朽的时期,朱元璋所确定的一系列暴虐和极端专制的制度也难辞其咎。
著名明史专家吴晗曾写过一本《朱元璋传》,很受读者欢迎。这本书的写作曾多次得到毛泽东的指导和帮助。在毛泽东中南海旧居书房里,保存有一部有吴晗亲笔题字:“送毛主席,请予指正”的《朱元璋传》的油印修改稿。书中有毛泽东用铅笔画出的多处标记。毛泽东在肯定吴晗在新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原作所修改的同时,又指出:“朱元璋是农民起义领袖,是应该肯定的,应该写得好点,不要写得那么坏(指朱的晚年)。”所以,我们认为这确实反映了毛泽东对朱元璋的偏爱。
十六、千古一帝千秋传颂
——清朝康熙皇帝
康熙自幼苦读,好学不倦,身体强健,骑射娴熟。
十四岁亲政,在位六十一年,一生勤奋治国,是清代颇有作为的皇帝,也是中国历史上一位杰出的封建君主。
【玄烨小传】
康熙皇帝玄烨(1654—1722),清入关后第二代皇帝。姓爱新觉罗氏。顺治帝福临第三子。母佟佳氏,汉军都统佟图赖之女。顺治十一年(1654)三月十八日生于景仁宫。十八年,福临去世,以八岁孩稚继承皇位。改次年为康熙元年(1662)。二年二月,生母去世,由祖母博尔济特氏(孝庄文皇后)抚育。
福临临终时,遗命内大臣索尼、苏克萨哈、遏必隆、鳌拜四人为辅政大臣,代理国政。辅政期间,继续进行统一全国的斗争,派兵追击南明永历帝,康熙元年四月杀之于昆明。
三年,派兵会同川、陕、湖广三省兵围攻鄂西坚持抗清的大顺军余部,刘体纯、郝摇旗李来亨等战死,又捕杀浙江海上坚持抗清的张煌言,大陆上的抗清斗争基本结束,清王朝从军事、政治、经济多方面对全国的统治逐步形成。在此期间,辅政四大臣中逐渐形成鳌拜专权跋扈,欺凌幼主,结党擅权的局面。六年,玄烨“躬亲大政”,八年五月,清除鳌拜及其同党,开始掌握实权。
玄烨亲政后,先后平定“三藩”,统一台湾,并粉碎了西北厄单特蒙古准噶尔部上层分子的分裂阴谋,基本上实现了国家的统一。
“三藩”都是降清的明将,吴三桂封平西王,留镇云南;尚可喜封平南王,留镇广东;耿仲明及其子死后,其孙耿精忠袭靖南王爵,留镇福建。各拥重兵,势力坐大,严重威胁清王朝的统治。康熙十二年,玄烨在户部尚书米思翰、兵部尚书明珠等的支持下,果断地下令撤藩,令“三藩‘各率所部归辽东。十一月,吴三桂举兵反,主力出贵州,掠湖南,分兵攻四川、江西,不久,尚之信(可喜子)、耿精忠、广西将军孙延龄起兵响应。玄烨毅然命将出师,进行征讨。在历时八年的平乱战争中,年轻的玄烨表现出卓越的政治军事才能。他利用政治分化和军事压力迫使尚、耿二藩脱离吴三桂。
招降陕西从叛的王辅臣,同时迅速平定内蒙察哈尔右翼王子布尔尼叛乱和北京城内杨起隆反清起事以安定后方,从而使清军得以集中力量与吴三桂主力相持于湖南,二十年。“三藩”之乱平定。
随后,玄烨又进行了统一台湾的斗争。起用原郑芝龙部将施琅为福建水师提督,准备进军台湾。二十二年六月。施琅率领水师两万余人,大小战舰二百余只,一举攻占澎湖,台湾失去屏障,郑氏军事力量损失惨重,郑克塽(郑成功之孙,郑经之子)、刘国轩等向清军投降。玄烨支持施琅在台湾设官兵镇守的建议,否定了臣僚中弃而不守的谬见,在台湾设置一府三县(台湾府及台湾、凤山、诸罗三县),隶福建省,并设总兵、副将率兵驻守台、澎,使台湾重新统一于中央政府的管辖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