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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未(下午1时—3时)(3)

她觉得自己在幸福的海洋中游泳。绚丽的印象纷至沓来。住招待所,瞻仰天安门,参观那家出名的街道工厂,出席“城市人民公社”的一个赛诗会……对她来说都是崭新的人生体验。当然,最高潮是与英雄的会见。英雄对她一见钟情。尽管她刚刚18岁,尽管她户口还在外地,尽管英雄比她大了整整12岁……英雄向她正式求婚,她毫不犹豫地应允。于是,一路绿灯——房管所立即给英雄换了最好的房子,她的户口顺利地转到了北京,报社和工厂联合为他们举办了隆重而光彩的婚礼。而婚礼后的第八天,报纸上便登出了那位记者所写的第三篇通讯,散文诗般的语言传达出更能撩人心弦的魅力,这回配发的照片上,是她正在英雄身边为英雄缝补衣衫。

她死心塌地地跟英雄过。她感到满足。开头,一些单位请英雄作报告,她陪着他去。她分享着他的荣誉。后来,英雄身上未除净的弹片引起了胸膜炎,住院治疗,她在陪住照料之余,只身应邀到幼儿园、小学校一类单位,代替英雄作报告,她简直是独享了他的荣誉。英雄得到了最好的治疗,康复回家了。英雄虽然一目失明、身有残存弹片,并且一条腿稍跛,但体质仍然相当健壮。不久他们有了儿子。国家进入了三年困难时期,相对来说,他们并不怎么困难。他们享受着一定的特殊照顾。生活好像永远会那么幸福而平静地流淌过去。

但是,她逐渐产生了继续学习的想法。英雄真诚地支持她。孩子送进了街道托儿所,破格地提前享受了全托。她被保送到了医学院。然而,万没有想到,在医学院里,她的生活由渐变到突变,又有了一个惊人的转折。

回首往事,她感慨万端。最初,她是学校里最老实、最用功也最受尊敬的学生。她本不是正式考入的,底子薄,理解力一时跟不上,学习非常吃力。在学校里,除了课堂、实验室、图书馆、宿舍,她几乎哪儿也不去。一到星期六下午,她便回家。星期日她准时返校上晚自习。一板一眼,丝毫不乱。

但她终于有了变化。从哪一天、从什么事情上变起的?说不清。或许一切都是从那件紫罗兰色的布拉吉引起的?同宿舍的金鹂鸣,是个上海人,聪敏伶俐,精力过剩。有一天她自己缝制成了一件紫罗兰色的布拉吉,请慕樱替她试穿一下,她好从旁观察,以便进一步加以改进。她俩身高、体态相差不多。慕樱手里拿着讲义,温驯地穿上了,继续背讲义,而金鹂鸣把她转来扭去,不时用别针别住这里、那里。突然,金鹂鸣走远几步,双手在胸前一握,惊叫起来:“慕英——天哪!”慕樱吓了一跳,讲义掉到了地下。莫名其妙之中,金鹂鸣已经把她拉出了屋子,一直拉到楼门口的大镜子面前,激动地朝镜子里指去——慕樱永生永世难忘那关键的一瞥:那是一次震撼、一次启蒙、一次“创世纪”、一次“失乐园”——她第一回发现了一个原来隐蔽着的自己!她原来竟可以显得那么婀娜多姿,那么光彩照人!偏巧一些路过的同学好奇地围了过来。金鹂鸣爽性进一步为慕樱调整了短发的样式,并且当场让另一位同学脱下了半高跟皮鞋,让慕樱换上——周围的同学们不约而同地爆发出了一阵欢呼和惊叹……

对于金鹂鸣她们来说,这个晚上一过,这件事便也撂到脑后了。慕樱呢?她似乎也撂在了脑后。她依旧穿她的短衫、长裤、她的带扣襻的布鞋。但她心上却仿佛蹿出了一片春草,那是原来所没有的。回到家里,当她意识到自己在大衣柜的穿衣镜面前有较长的停留时,她脸红了。

隔了很久她才穿上了第一件自己的布拉吉。英雄毫无反应——既没有赞赏也没有皱眉。金鹂鸣为她的那件布拉吉进行了细致的加工。慕樱像小偷一样,跑到楼门口的大镜子面前,左觑右望,证实无人,这才匆匆然而又死死地照了一会儿镜子。

她依然非常用功。同学们也依然把她视为一位特别值得尊敬的同学。

又是一个星期六,金鹂鸣拉她去看一个画展,她犹豫了一下,跟着去了。在美术馆里她和金鹂鸣走散了。她竟颇为惶惑,结果遇上了葛尊志。她当然认识他——他是系团总支书记,经常在系里的团员大会上作鼓动性的发言。他自然也认识她,并且首先表现出对她的尊敬和关怀——他发现她似乎对造型艺术非常隔膜,便陪着她从一个厅到另一个厅细细地参观,结合着对一些重点画幅的讲解,巧妙地向她灌输了一整套的美术知识。出了美术馆,他耐心地把她送到了电车站,并一直看着她上了车,这才离去。

她一幅画也没有记住,却记住了他那天的言谈风貌。

从外人看来,一切都变化得很快。从她自己来说,一切变化都是极其缓慢的、不知不觉的。她有一天在家里,惊讶地发觉,她头一回受不了英雄嘴里的蒜味,而他从来都是每餐必吃生蒜的呀。她劝他不仅每天早晨要刷牙,每天临睡时也要刷牙。不知为什么她的语气反常地强硬起来,而他头一回同她有了争吵。有一个星期六她没有回家。金鹂鸣劝她参加学校里的周末舞会——其实以前金鹂鸣也劝过,而这一回只不过是重复以前的话语,并没有采取什么特殊的“勾引”手段,慕樱竟破例地穿着布拉吉去了。她本来对自己说:我坐坐、看看就走。可是她一坐便坐了很久。她为自己以前从不参加这种活动而感到惊奇。当她看到葛尊志彬彬有礼地邀请别的女同学当舞伴,并同那女同学游云般地飘动在舞池中时,她心上生出了一种过去没有体味到的心理。后来她才知道,那就是嫉妒。外系的男同学走过来邀她跳舞,她生硬地加以拒绝,同时感到羞愧。

又一次期考过去,她成绩中平。金鹂鸣塞给她一本美国小说《红字》,劝她“松弛一下”。她一口气读完,不禁格外紧张。她开始自己到图书馆借阅小说。读了《青春之歌》,她再看见葛尊志,总觉得他就是卢嘉川。

回到家里,她感到气闷。她讲的,他不感觉兴趣。他讲的,她也不感觉兴趣。那位记者当年所写的三篇通讯,早已被广大读者忘怀。新的英雄层出不穷。而她丈夫所领导的那家街道工厂,因为产品已无销路,又逢精减潮流,并入了另一家街道工厂,丈夫担任了那个厂子的副厂长,刚一去,就与正厂长闹上了矛盾。

正当她的视野迅猛扩展时,他的光彩却急剧暗淡下来。不是他们自己,而首先是邻居们,开始提出了这样的问题:他们是否般配?他们是否能够长久?

后来爆发了第一次伤感情的争吵。导火线是一桩琐屑而无聊的事。

她故意连续两个星期六都没有回家。她开始觉得往昔的荒唐。她竟愚昧到不能区分崇拜和恋爱,献身精神和满足情欲,阶级情谊和夫妇之乐。她可以让一个思想品质高尚的英雄支配她的精神,她凭什么非得让一个独眼跛腿的粗笨男子占有她的身体?

她在大食堂里勇敢地凑到了葛尊志身边,并且以必被羞辱而不悔的气概,请他陪自己参观一个新的美术展览会。对方既非受宠若惊,也未怫然拒绝,而是近乎漫不经心地应允了。

她同葛尊志来往渐渐频密。她实实在在地爱上了他。

有一天傍晚,她从图书馆出来,突然看见葛尊志同另一位女同学颇为亲密地走在一起,并且顺着甬路朝小树林那边缓缓而去。她的心仿佛被揪了一下。她本能地转到一株大树后面,佯装在那里默诵外语,其实是监视着葛尊志和那位女同学的行动。葛尊志倒背着手,那位女同学手里摆弄着一杈树叶,在小树林边上走过去绕过来,似乎谈得十分惬意,那景象在她心中煽起越冒越高的火苗。夜色苍茫中,葛尊志同那女同学终于顺着甬路走了回来,并且在一个小岔道上分了手。她不记得自己是怎样地走到了葛尊志的面前,发出了怎样的质问,并且也不记得葛尊志是如何向她解释的——单记得葛尊志脸上那惊诧莫名的表情,那表情犹如一面雪亮的镜子,照出了她非破釜沉舟不可的处境……她也不记得是怎样把葛尊志引回了小树林,走入了小树林深处,单记得他们两个面对面愣愣地站定后,葛尊志问她:“慕英同志,你怎么了?”她竟陡地扑上去搂定了他,歇斯底里地说:“我要你爱我!我要我要我要……”葛尊志先像化石般僵住,随后便把她的胳膊解开,让她站回去,声音颤抖地说:“那怎么行!那怎么行!”可是,当他们四目电光般交击后,葛尊志却又陡然扑过去搂住了她,吻着她的额头,喃喃地说:“行行行行……”

事情败露了。葛尊志被开除出党,自然不仅革除了团总支书记职务,而且从此中止了他那原本颇为辉煌的前程。甚至还株连到金鹂鸣——她受到团内警告的处分。系里乃至院里的领导轮番找慕英谈话,指出她是受到了腐蚀,她应当立即从迷误中醒悟过来,并使她同英雄的感情“恢复到历史上最高水平”。

这时候已面临毕业分配。突然出现了校方未预料到的局面,英雄主动提出来同慕英离婚——这恰恰是她提出过而校方根本不予支持的请求。英雄毕竟是英雄。至今慕樱还感念他这一点。她不爱他,但她永远尊敬他。是他给了她一个进入更广阔的天地的机会。他们好说好散,孩子给了英雄,她不要。她什么也不要。

葛尊志分了一个最坏的工作——到一家街道医院药房管配药和发药。她分的也好不了多少——到另一家街道医院看门诊。

他们在一片舆论谴责中结合了。她改名为慕樱。他们只有一间小小的住房,经济上相当拮据。但在她来说,失去的毋宁说是沉重的包袱,获得的分明是情爱的满足。不久便开始了“文化大革命”。他们这只小小的爱情航船,客观上不在漩涡的中心,主观上又格外小心地回避,得以较为平稳地向前浮动。他们有了一个女儿。虽说是“贫贱夫妻百事哀”,倒也还能不断地“柳暗花明又一村”。葛尊志自己动手,盖起了“小厨房”,又打出了满堂的家具。他的那些美术知识,点点滴滴地溶解在了建设小家庭的事业中。邻居们谁也想象不到,他当年曾是大学一个系里的团总支书记,能够坐在麦克风前面,用江河奔腾般的话语,把一年级新生的双眼逼湿。邻居们都说他是“家庭妇男”——连饭也基本上由他来做。慕樱得以有大量的时间读书——都是从熟识的患者那里借来的,当时违禁的西洋古典小说。当葛尊志在院子里为新打成的酒柜上漆时,她也许正坐在躺椅上读没有封皮的《简爱》;当葛尊志正在厨房中照着菜谱炒鱼香肉丝时,她也许正仰靠在沙发上,手里捏着一本刚读完的《娜娜》,闭目冥思……她确实非常满足,而且是一种开化的满足——包括性生活的满足。慕樱再回想起同英雄度过的那些夜晚,不禁毛骨悚然。谢天谢地,她斩断了应当斩断的,拴系了应当拴系的。

记得是1975年初冬的一天上午,慕樱懒洋洋地应付着门诊,当她叫到齐壮思这个名字以后,从门外走进来一个人——她第一眼看到他,便不由眼睛一亮。她过眼的人多矣,而像齐壮思这样的人,还是头一回置身于她视野的最前方。

这是一位六十来岁的男子汉。身材魁梧,五官充满阳刚之气,这倒也还不算什么,最让慕樱一下子产生类似触电那种反应的,是他体态、气度中所体现出的一种尊贵的威严。那是无论那位独眼的英雄,还是葛尊志,以及她所接触过的其他男人,都不具备的。她本能地感觉到,这是一位有着特殊身份的人物——他按说是不应当到这湫隘简陋的街道医院来就诊的……

慕樱早就习惯于那样工作——连头也不抬地问一声:“你怎么啦?”患者还没说完,她便不耐烦地命令:“把衣服解开!”给患者前胸后背潦草地听诊了不足一分钟,不容患者把向她提出的问题说出口,便从消毒杯中取出压舌板,命令患者:“把嘴张开!”然后把压舌板惩罚式地往患者舌头上一压,潦草地用手电筒照照、望望,然后,不管患者是继续自述病情也好,向她询问自己的病究竟是怎么回事也好,求她开出某几种想要的药也好……她一概不听不管,刷刷刷地开上了处方,并且签上了可以猜测为任何符号的名字,“刺啦”一声撕下来,递给患者,然后无情地对门外呼唤:“54号—— X X X !”

面对着齐壮思,她不由得自觉自愿地改变了既往的作风。她详尽地询问、仔细地听诊,还让他躺到高脚床上——再叩按他的肝脾……并且给他开了各个项目的化验单。

临末了她对齐壮思说:“眼下看来您只是上呼吸道感染……”

齐壮思抬起一双浓眉,问:“还没有转成肺炎吗?”

她肯定地说:“没有。不要紧的。您来得及时。再拖一拖就难说了。”

齐壮思沉稳地向她道谢,出去了……

中午吃饭的时候,她打听出来,齐壮思没有做任何一项化验,他只是取了处方上的药,便离开了医院,而且,他没有公费医疗的“三联单”,他是自费来看病的。

她朦胧地期望着他再来看病,他却一直没有再来。然而她终于打探到了他的身份——他是一个经历多次批斗的“走资派”,现在还“挂着”,目前住在附近他大女儿家中,因为已不能享受医疗上的特殊照顾,也不愿到公费医疗关系的医院露面,所以有了病便扛,扛不过便自己到药房买药吃,实在觉得有可能转成大症了,这才跑到街道医院来自费门诊……

既然他就住在街道医院附近,总该能够遇上他的……在有意与无意之间,一个晴和的冬日里,她果然在一处街角的人行道上与他迎面相遇。齐壮思穿着一件旧损了的黑呢子大衣,脖子上围了一条又厚又长的灰蓝色毛线围巾,仿佛正在无目的地散步……慕樱主动叫住了他,他先是一愣,然后认出了她来。她询问了他的身体状况,劝他还是去进行各项化验,并且关心到他的饮食起居……末了她问他住在哪里,表示自己可以义务地到他家里为他定期进行检查。他蔼然地婉谢了——没有告诉她他的住处,他们便分手了。他们其实什么正经话也没说,但不知为什么,这次邂逅给慕樱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后来回味起来,她竟觉得他们似乎谈了很多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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