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他成为我的男朋友了,我的好朋友高新晨,在得知此事后只用一个字就总结了所有:“蠢。”他如此说。
蠢字的解释其实就是春天生的虫子,要么变成蝴蝶,要么就被鸟吃掉。注定不会长久。
我当然也知道,但是我想,一个人喜欢另外一个人,总是要付出些代价的。
你愿意为你爱的人付出多少?
如果钱能买到的话,又有什么不可以的呢?
我的父母这么努力的赚钱不外乎是为了让作为子女的我,能够生活得更好,能够更加快乐一点,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自私的想,我好像从来都没有辜负过他们,而且还完成得游刃有余,我还真是个无可救药的花痴,甚至是个败家女,我知道。
但高新晨却用了他有史以来最深沉的声音告诉我:“你们俩并不合适,”在说这句话的时候,他没有看我,只是抬头望向远处,而远处其实什么都没有,不外乎是这个城市一栋栋的冰凉的大楼和耀眼的灯光。他却依然看了良久,最后才又深深叹息道“不过他诚心骗你,你又甘愿受骗,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好像,似乎,也没有什么。”
我始终记得,有哪个作家写过的小说上有这么一句话,如果你的好朋友跟你说了你不爱听的话,千万不要反驳他,沉默就好。
高新晨是我最好的朋友,于是我就真的沉默不语,而为了应对我的沉默,他拂袖而去。他这是在生我的气,我知道。不过我并不打算请求他的原谅,因为从此刻起,友情对于我来说,跟爱情,根本就没有任何可以比拟之处。并且理所当然的,当时的我,又怎么能知道,女人没有成熟的标志,很有可能就是,恋爱大过了天。
周健成之所以要用我的钱,是因为他没有钱,而他之所以没有钱,是因为他把他自己所有的钱都拿去玩了自行车,他组了一个车队,连名字也没有,但是却有很多人都知道,他们一有时间就聚在一起,想方设法地改造那些车子,并且探讨各种玩车的技巧和花式。
他们的车队共有四个人,原来为首的其实并不是周健成,而居然是个女孩,这个女孩我是认识的,她是李梦琪,我们学校公认的校花。
她天生就有一张小小的脸,瓜子脸,艺人脸,也是我最最最忿恨的狐狸精脸,她的倾国倾城让无数外貌协会都拜倒在她的石楼裙下。然而她和周健成站在一起,也让我不得不联想起天生一对和郎才女貌。
他们两个人都喜欢穿纯白的T恤和磨旧了的牛仔裤,还总是喜欢在脸上,摆出一副玩世不恭,不可一世的可恶表情,实在是目中无人。
我咬牙切齿,恨死了李梦琪的目下无尘,我也抓耳挠腮,爱死了周健成的笑容戏谑。
我知道,我这个样子很像个IE的浏览器,天资平平,土里土气,学不到上位的心机与装X,倒多了些笨拙和迟钝,却又总是逆来顺受,勤勤恳恳,就这么一直明目张胆,厚颜无耻的,卑微的,喜欢着一个并不喜欢自己的人,默默承受和等待,哪怕,最后等到的却只是一次,外加又一次的失望和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