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世界从来都是如此残忍和势利,公主不外是由金钱堆砌起来的,仙德瑞拉假设不是有那么一套极品装备或是长得很美,王子又怎会跟她跳舞?我明白,这些我都明白。
其实他们都觉得富家女是不懂事的,但怎么会呢?
站得高,明明看得更清楚才对。很多时候那些人装傻,是因为有些人不值得他们拿出自己最聪明机灵的一面。而另外有一些人,在他面前你有再多的聪明伶俐和先知先觉也拿不出来,因为你一见到他,就开始口干舌燥、肢体麻木,脑袋里全是浆糊。
就好比我遇到周健成。
那个夜晚高新晨喝了很多,喝到他把他带到酒店的酒都喝光,然后他醉醺醺的拉着我起来,出门去超市买酒。我们在就近的24小时便利店只买到两瓶啤酒,因为我们出来得急都没有带钱包,而我外套里的零钱,就只够买两瓶高瓶装的易拉罐的嘉士伯的。
高新晨居然让我作为一位女士帮他付了钱,并且,出了超市门还让我帮他拿着啤酒,他真的有够厚颜无耻的,我咬牙切齿的想。
偌大的城市,雨停了没多久而地面上居然都已经干了,炙热的柏油马路上永远的车来车往。我和高新晨一前一后走着,我身上穿着短裤背心,他也是;我踩着夹角拖鞋,他也是;我提着两罐啤酒,在过马路的时候,他就很自然地接了过去。然后红灯转绿灯,我没有很快反应过来,高新晨就很干脆地拉住了我的手。而就是在这个时候,我却突然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背影,就在对面的街口。
他低垂着头,穿着一件简单的白色T恤,旧旧的牛仔裤,动作有些笨拙地往我们的反方向走。他身边依偎着他的,也是我认识的熟人,也一眼就被我认出来了,那是李梦琪,情敌见面,自然是份外眼红的,而我只怔了一秒就尖叫了起来:“周健成!周健成!”
我看到他在原地定了一会儿,然后和李梦琪加快了步伐继续向前。我挣脱高新晨的手就追了过去,他们走得飞快。我在后面大步地追着,一不小心就跌倒了,膝盖流出血来,再抬头,他们的影子就已经消失在了马路边的出租车上,然后那辆出租车也疾驰出去,消失在了车水马龙的马路上,消失在这个钢筋水泥的城市里。
我知道那就是周健成,一定是他。当你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他连背影都会跟别人不一样,就像是会发光一样,你一看,就知道那个是他。
可是他终究还是离我远去了,我跌跌撞撞地跑回到高新晨的身边,他一直都没有动,他在原地等我,然后看到我受了伤,就丢下啤酒,把我背起来去医院包扎膝盖。
护士涂药水的时候,我觉得一点都不疼,但是我还是忍不住捂住眼睛,眼泪就从指缝中一颗颗掉了下来。护士很温柔地安慰我说:“不怕不怕,一会儿就好了。”我觉得她的声音就像棉花糖一样,那么的甜,又是那么的绵软。
我们总是期待生活中能够有一些温柔,可是到头来的那些温柔,却都是由陌生人给你的。那么多的求而不得,那么多的失望,也不知道我们该怎样做才能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