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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骨之歌(1)

“我想我不知道怎么养花。”红线看着那盆打蔫的仙人掌垂头丧气。

“记录又创新高,这次竟然是仙人掌……”忘言站在旁边无可奈何,“姐,你若喜欢花,以后我会负责养,你只要做到离它们远远的然后等到开花时欣赏就可以了。”小家伙嘴里继续嘟囔着,“人都说鲜花是精灵向上帝绽放的笑颜,说实在的,如果姐不总是把热茶水倒到花盆里去的话,我相信它还会继续表现对上帝他老人家的爱的。”

“咦,你怎么知道?”

“姐,谁都能看见花盆里残留下的茶叶!”忘言无奈抚额,“本来茶水对于仙人掌这种生命力极强的植物来说并没有什么害处,可是前提那必须不是热的,而姐你总因为急着喝热巧克力却又想偷懒少走几步路去厨房……咳,怎么说呢?姐是惯犯啊惯犯!所以我认为姐很适合做摧花狂魔(后四字为中文)。”

“臭小子,你中文学好了是吧!你知道摧花狂魔是什么意思就乱用!看来你是清闲过了头,让我来考考你的中文日文韩文武术宝石鉴定……”

“姐,恼羞成怒,迁怒于人是不厚道的!”

“咳,小姐,忘言少爷,抱歉打断一下,老爷有任务过来。”J的一句话让在打闹中的两个人都静了下来。

“先生现在在哪里?”忘言问。

“英国。”红线连头都没有抬就回答说,“看哪里的警察鸡飞狗跳就知道父亲的行踪,这一次竟然和爱德华闹到了贝克街,难道他真的打算把福尔摩斯先生的蜡像偷回来作为他的战利品么?”

爱德华,莫奇·罗宾当年亲自挑选的孩子,也由莫奇亲自教导。而忘言嘛……

“小子,我这辈子都记得你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是什么!”红线总是气鼓鼓的抱怨,“竟然只有一个字——切!”

“因为那时我如果再不出声,你就要给我起名字叫‘珍珠’了!”忘言一反常态的跳脚,“起的那都是什么名字啊!海王子、珍珠、还珠……”

红线捂住嘴笑的浑身发抖,不错,忘言就是用“大海的王子”换回来的孩子,从死亡线上挣扎回来的他,清醒后却忘记一切有关自己的前尘往事。岁岁年年,日日月月,不知不觉间流年已经抛却了八载。当年的两个孩子已经长大,身体如青竹一般好似一夜之间就拔高,而容貌就如初春的花蕾一般日新月异生气勃勃。20岁的红线依然是短短头发,有着桃子一样的鼓鼓的脸蛋,圆圆的眼睛终是闪着狡黠的光芒,她总喜欢带上一副黑框眼镜,然后一眼望上去让人雌雄莫辨,伴着她那长一米六四的身材看起来就像一个可爱的高中小男生。而忘言却越发向一只小小的狐狸的方向发展,他有着细长迷人的丹凤眼,总喜欢眯着将眼底的光彩小心收藏,他有着白面小包子一般的脸蛋和可爱的笑容,但对于外人却懒于微笑,他的头发是乌黑的,柔顺服帖,常常让人误以为那就是他的性格,可是红线知道,这小家伙会在你疏于防范的时候,就会露出獠牙吓上你一跳,他今年虽然只有十六岁,却有一丝少年老成的味道在,他学会的一切都是红线教出来的,可就算是在熟悉的人面前,人们也往往会忘记红线要比他大的这个事实。

“高烧,折磨,对于一个八岁的孩子来说实在糟糕了,他身上所背负的一定是可怕的往事。”J偶尔会叹息着对红线说,“忘记了也好,谁说忘却不是神的恩赐?”但他随后又会接着说:“小姐真的相信他失忆?这可不是电视剧。那孩子可不像是……”

“‘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我为他起这个名字就是想告诉他,最宝贵的东西,都在心里埋藏,不必一定要别人倾诉才能证明它们的存在。而且就算他是装的又如何,每个人心中都有不想被别人提到的过往,那是我们的底线。就算他会给我带来麻烦或是不可预知的未来,我也绝不会为这些而忧虑,因为从决定救下他的那一刻我就已经有了心里准备,这是我选择的路,所以我绝不后悔。

“我唯一忐忑的,把他拖进我的世界。”

“这一次的工作是什么?”红线问J。

“人骨笛。”J将图片给两人看,“藏传佛教上的法器,藏语称“罡洞”。长约30厘米左右,相传是用16岁少女的小腿骨制成,两端包银,上面还镶宝石,据说这种法器吹起来声音尖利刺耳。

“听起来真恐怖!”忘言绷起包子脸。

“就像天主教视死亡为神圣的事,死后将尸身献给上帝,象征无上的赞美一般,藏传佛教也认为灵魂是永恒的。”红线表情肃然,“他们认为一旦灵魂由于死亡而脱离了身体,身体便形同于石块、土木之类没有生命的物质。而这些法器所用的骨头都是人死后被僧人送到天葬厂,按照严格的密教规定举行隆重的天葬仪式后留取的。如今制作人骨法器这种事情已经消失了,而遗留下来的法器都变成了文物,成为了密宗修炼者和工艺品收藏家追求的珍品,因此价格不菲。”

“是吗?可是无论用怎样的理论来武装,对于这些用人的骨骼做成的东西,我还是感到不舒服。”

“不错,我也一样。”红线伸手搂住忘言的肩膀拍了拍,“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尘归尘,土归土,去去留留,不带尘埃才是。”

“骨笛的拥有者是个尼泊尔人,我们的雇主正是多次向他购买未果才向老爷下了订单。”J说道,“首期款已付,我们自然要拿钱办事。”

“姐,我们这一次要怎么做?”

“狸猫换太子。”

“我前天在网上在骚河区的一个骨制品工艺店定做了一个仿制品,用它把真的换掉。像人骨笛这种东西,寻常人也不会闲来没事拿出吹奏吧!待到主人真的发现有问题,事情大概都过去许久了。不过那店主也真有意思,他竟然问我定做骨笛要做什么?”

“姐,你怎么回答他的?”

“我说要为神吹奏圣歌啊!”

“姐你说假话都不打草稿,你只信奉‘睡觉(教)’,还神呢?”忘言不无揶揄,“不过用仿制品替换这一手是不是多此一举啊,为什么不像先生一般留朵梅花或者预告函什么的然后再直接下手,多拉风啊!”

“亲爱的,做人要低调,做贼更要低调。至于父亲为什么要留梅花——”红线的脸象是吃了青柠檬一样扭曲了一秒后恢复原状,“那是因为从前他在中国城听了一个中国古代关于贼的故事,然后他认为那个贼很风雅,所以……至于预告函,亲爱的,那是你动画片和漫画看多了,只有嫌麻烦不够多希望警察跟着自己屁股跑的家伙才把自己要做的事情广而告之,像你姐姐这种内涵深厚的人当然还是选择低调!”

“我懂了,姐,我也知道你对先生的评价了。”忘言忍俊不禁,包子脸笑的皮薄褶足,“我恰好出门,顺便把仿制品取回来,姐就在家好好享用低调人生。”

“好孩子,你深得我心,记得要换一张皮再出门。”

“姐,你干嘛总是把化妆术讲的就像恐怖电影一样!”

忘言回来的时候表情有些奇怪,他用带着手套的手小心翼翼的将骨笛递给红线。

“骨制品的表面一般都会处理的很光滑或是涂上明漆,你要把老板的指纹也清理干净,不要留下麻烦。”红线在看书,所以看都没看就吩咐道。

“这个我自然知道,姐,我找你可不是为了这事。”忘言用指尖点点骨头,“骨制品商店的原料都是动物骨、塑胶或是骨粉石膏的合成品,可是这根骨头——你觉得它像动物的骨头吗?”

这句话成功的把红线从书里拉了出来,她接过那只骨笛,观察了一会儿,蹙起了眉头,“这骨笛的确是严格按照我要求的长度尺寸做成的,原料是真骨,但重量有些重,颜色也太新鲜了些,应该是新骨,我们要替换的骨笛是上百年的旧骨,骨的重量一定会轻,这样的仿制品如果遇到细心的人定然会露出破绽,不过在如此仓促的时间内,仿制品能做到这种程度已经不错了。”随即她将骨笛递给了忘言,“但问题在于人骨与兽骨有很大差别,用任何一种动物骨骼代替都不太可能有如此合适的。为了保险起见,我们还是做个切片观察一下吧。”

“人骨的哈佛氏管形态规则,多作圆形,管径大而数目较少,骨板层排列显著。兽骨的哈佛氏管形态不规则,多作长圆形,管径小,管数多,骨板层排列不显著。”忘言将显微镜推给红线,“姐,毫无疑问,我们中奖了,这是人骨。而且骨中的油脂还没有消散干净,我想它离开人体不过二到三年!”

“骨制品商店里竟然真的卖人骨,我的上帝,世界真疯狂!”红线做了个惊愕的表情。

“从前就有人以剔骨、割肉、挖器官等方式,从殡仪馆里盗取死者遗体骨骼及组织,大发死人财,这种交易如今在黑市中也并不鲜见。姐,你说有没有必要让我们的人打听一下。”

“嗯,别急,我们先查一下骨店老板的底细吧,一个一辈子跟骨头打交道的人怎么会不知道手中的原料是什么,无论如何他也脱不了干系。我记得他好像叫……麦金蒂·弗什么的。”

“麦金蒂·弗莱德,至于他的底细——小case!”忘言俏皮的眨了眨眼,拿过自己的笔记本电脑,“我先到警局的资料库去查查看这家伙有没有案底,放心,就算这家伙有一次酒后驾车的记录都跑不掉。”

“好家伙,多有名气的人啊!”过了一会儿,忘言就感叹道,“姐,看看我们这位麦金蒂老板的过往吧,他可是曾经荣获了‘曼哈顿蓝胡子’之称的人呐!”

“蓝胡子?”红线挑了挑眉毛,“杀妻者!”

“麦金蒂的四任妻子先后失踪,他的第一任妻子十年前失踪,那是一个水性杨花的女人,与人私奔确有可能,但是他后几任妻子的人品都是极好的,决不是那种不负责任抛夫弃家的人,所以接二连三的失踪就显得太奇怪了,顺便说一下,他最后一任妻子在两年前失踪,身高是一米六二。”

“骨笛用的是人的胫骨,长32厘米,推算起来是一个约一米六的女子腿骨做成的。而这仿制品也是相似的长度,也就是说……该死的,他不会把自己老婆的腿骨卖给了我们吧?”红线瞪大了眼睛。

“有流言说他把自己的妻子都做成了骨工艺品,但警方多次突击检查了他的店铺和家——店铺后面就是他的家,那里所有出卖品、半成品和存货,原料都是牛骨、猪骨或是塑胶骨粉一类的东西,并没有人骨制品。在他每位妻子失踪期间,他的行踪并无可疑,只是在市内活动,连市郊都没有去过,而家中也没有血迹或是可疑迹象。一宗案件没有证据仅凭怀疑是无法将人入罪的,这可不是《C·S·I》,警察先生们并不是想象中那么无敌。”忘言摇了摇头。

“我们应该去会会这位麦金蒂先生。”红线将视线从忘言的手提电脑上移开,“敢卖给我一根真正的人骨,就要有承受死者与我怨气的胆量。”

沿百老汇南下的第八街到坚尼街之间就是骚河区,骚河区是艺术家聚居的地区,这里散布着许许多多的书店、画廊和古董店,麦金蒂的骨制品商店就安居于其中一隅。

“我去见他就好,毕竟你今天见过了他一次。”

“嗯,好,麦金蒂先生的两次酒后驾车的记录,开的是一款黑色奔驰,车的型号和样子我还记得,我去找找他的座驾。”

“你要做什么?”

“人可以说慌,但是机器却不会。如果他车上有GPS导航仪,便可以调出它的以往的行驶路线,GPS导航仪对驾车人来说非常实用,当然对警方和我们也很实用,科技进步的最大好处是我们越来越没有所谓的隐私了。如果他开车去取骨或是买骨的话,那我们便能知道大致的地点在哪里。”

“好吧,我的电子天才,你在搞到数据时小心不要弄响车子的报警器。”

“如果连开车门这样的小事都搞不定的话,我会亲自到那位调到我们布鲁克林区重案组的伍德探长那里报到的。”忘言摆摆手,带上了他那顶黑色绒线帽离开了。

骨制品商店的名字叫Kutna Hora。红线知道这名字的由来,Kutna Hora,是位于布拉格以东约70公里的小镇,而世界上著名的人骨教堂就在那里。

推开Kutna Hora厚重的门,扑入红线眼帘的是陈列在店铺里的各种各样的骨工艺品,一颤一颤的蛇骨玩具、蹲坐的青蛙骨骼标本……墙上装饰了很多骷髅头骨,角落里会有蓝光朦朦胧胧的照出来,在屋子的某个梁上或是货架的某个角落里,会有一两只伸出的手骨在微微颤动,平添几分阴森凄惨。不得不承认,店铺装修的很有创意,但是面对这琳琅满目的森森白骨,实在是让人心中恐惧。

红线走到柜台前,上面摆放了一个骷髅烛台,而它的旁边放着一串骨念珠和一个腿骨的十字架,红线用手指小心的触了触它的头盖骨,然后瘪了瘪嘴,看了一下它们的旁边,不仅微笑起来。

一株种在白瓷盆里的的兔耳花(即仙客来)向红线俏皮的招摇着,唯一让她遗憾的是,这漂亮精灵的叶子已经有些发黄打蔫了。

“真是可爱的存在,怪不得忘言说花朵是精灵为上帝绽放它们的笑颜,有了你,连死亡的气息都能被冲淡啊!”只是并不是任何人都能养好花,红线不无遗憾的用手挑逗着它的花瓣。

“头骨中最灵的就是头盖骨,它是天与人之间交流的中介,它并不完全代表死亡,而是代表对一个灵魂对生死的冥想。我的小姐,看着它的双眸,你不这么想吗?”身后突然有声音传来。

红线吓了一跳,从兔耳花身上移开视线,绕是她艺高人胆大,但那一刹那,这突然出现沙哑语音还是让她抖了一下。麦金蒂·弗莱德,Kutna Hora的店主,绰号“曼哈顿的蓝胡子”。他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身形有些发胖,看真人并没有看他留在警局的照片上那种阴郁的感觉,看起来要和气的多。

从他那个角度,认为红线注视着的是那骷髅烛台。

“是。”红线微笑,推了推自己的黑框眼镜,“我一直认为,死亡与生命对立,并相辅相承。因为生与死毕竟都是我们无从选择和不可预知的。看到您的作品,我更加体会到了这一点。”

麦金蒂惊愕了一下,他没有想到在红线口中能听到这样的回答,他笑了:“你真的是我所见过的最有趣的客人,可爱的东方小姐,有什么可以为你服务的?你是要挑成品,还是定做,当然也可以在指导下自己动手做出作品来。”

“我想挑一个头骨制品,您有什么好的推荐?不过,您怎么看得出我是女孩子?”红线扫了一眼自己,自己可是一副男孩装扮。

“衣服发式可以骗人,但是骨骼是骗不了人的!我看人可是看骨的,失礼的说,小姐你的骨骼就是不错的,很纤细,但很漂亮。”麦金蒂微笑着看红线瑟缩着后退了一步,“想要头骨制品,那个骷髅烛台就不错,或者说一个传说中维京海盗饮酒用的头骨杯也不错……”

“在宗教寓意中,头盖骨代表着殉道者的圣洁和仟诚,象征着神灵至高无上的权威。我……想要一个可以供奉在神前的东西。”

“奉献给神啊,我听说从前的宗教祭祀中,曾点燃过一千盏童男童女的头盖骨做的灯。想想看,那是一个多么盛大而神圣的景象啊!”麦金蒂一脸神往,迷离的眼神看着柜台上的那骷髅烛台,“人骨是造型最为精美的自然艺术,就如黑夜与白天共存一样,死之艺术与生之艺术是相辅相承的,死亡艺术繁生于宗教之树,拥有着无上的崇高与华丽!所以用人骨供奉神真的是最恰当的选择啊!”

真是个疯子,红线心中暗自嘀咕。

“所以,我不想要这种仿制品,供奉神难道不应该真实而无伪吗?”

“小姐想要真实而无伪的……”麦金蒂盯着红线若有所思。

“先生,既然我能够找到这里,就是说明有人指引了我,价钱方面并不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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