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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孙中山伦敦蒙难之谜

史家们在谈到孙中山伦敦蒙难时,大多认为孙是被绑架进清驻英使馆的,孙本人在《伦敦被难记》中也一再表白是被诱骗、挟持到使馆的。其实不是如此,他是自愿、大摇大摆地走进使馆的。

1895年10月,孙中山领导广州起义失败后,逃亡海外,由香港过日本、檀香山、美国,于次年9月30日抵英国利物浦,当天乘火车赴伦敦。抵英后,他始终考虑着要去清使馆的问题。

孙中山为什么老是想着要去使馆?主要原因有三点:

首先,伦敦不是孙中山的终点站,他还要转巴黎,赴法国考察农桑。因此,孙必须到清使馆去询问赴法国的签证手续。其次,孙流亡海外已一年,很想了解国内情况,特别关注清政府对广州起义及他本人一案有何新的动向。《龚星使计擒孙文致总署总办公函》说道,孙曾旁敲侧击地问过清驻英使馆四等翻译官邓廷铿:“我现在改西装未晓内地行走有无关碍,请明指教。邓答此事我无把握。”第三,孙只身在海外漂泊,十分孤独,对祖国家乡颇为思念,因此想找广东人聚叙乡谊。

鉴于以上三点,孙自有必要去清使馆。

中山先生为闯使馆,也是作了一些准备的。首先他认真研究了中英外交关系的有关文件。他研究的结果是,清使馆在英国无权逮捕他,如抓他就违背国际公法,更无权办他的罪,所以去使馆清政府无可奈何他。其次他改名换姓。冯自由说:孙中山在伦敦“改名陈文,字载之,寓克兰旅馆”。孙中山以为公使馆里没有人认识他,改名换姓后进去就万无一失。最后以找老乡,说乡情为由进使馆。在异国他乡,找老乡聊天也是天经地义的事。

这里还应该提到,中山先生有勇气敢于闯使馆。他胆量过人,且富于冒险精神。谢缵泰在1895年5月5日的日记中写道:“孙逸仙看来是一个轻率的莽汉”,他会“不惜冒生命危险”,“他以为自己没有什么干不了的”。如果没有这种冒险精神和非凡的勇气,他就不可能创立兴中会,提出民主革命的纲领,更不会提出只要100人就可拿下广州城的冒险军事计划。所以,孙敢于去使馆,与他这种特有的勇气和性格是分不开的。

10月1O日,孙中山在认真思索和准备的基础上,终于鼓起勇气,朝着清使馆走去了。在使馆门口遇到馆中专学造炮的学生宋芝田,孙问道:“有无粤人在署?”宋答:“有之。”孙即请见,在异国他乡“遇同乡分外惬意”,《邓翻译与孙文问答节略》详细记述了这次谈话:“邓廷铿出见问其姓名,答以姓陈,号载之。问其到英何事,答前来游历,但已游数日,各处均得以大概,惟行宫不能任人游玩,阁下可设法令我一观其盛否?邓云可设法往游。孙问英国有广东人否?答有,均在海口。孙问可带见否?答可以,遂定翌日同赴海口此约。”

邓廷铿是广东三水县人,中山先生在广州行医时曾与他有一面之雅,但双方都不知对方的姓名,所以两人在使馆见到格外亲热。十分遗憾的是,孙细中有粗,在谈话快结束时,他伸出手,露出金表看时间时,邓抓住孙的手观赏金表,看见表上刻有英文拼切的“孙”字,恍然大悟,但不动声色。可惜的是,中山先生并未意识到这个问题。

孙告辞后,风云突变,邓廷铿“急密告仙舟(使馆职员龚心湛的号,公使龚照瑗的侄儿——引者)转禀星使(指公使龚照瑗一一引者),星使与马格里、王鹏九两参赞密商办法,皆日可拿”。

这是孙中山第一次去清使馆的情形。

第二天上午,孙中山又兴冲冲大步跨进了使馆。他哪里知道,使馆上下已作好捉拿他的准备。《邓翻译与孙文问答节略》又记道:“初五日(即阳历10月11日一一引者),孙于早晨十一点钟到署,并在署早饭,拟赴海口。邓云两点钟方可以去,即带见马参赞,告以曾在曾文正公幕府。孙云前洪秀全得地之后何以不能自守?马答日凡反叛得地不善布置政体即不能自守。孙云中日之役,华兵溃败如此,实为可惨,殆因不重洋务之故。现今中国重洋务者惟李中堂(李鸿章一一引者)一人而已,如中堂能以西法变华谅可不致如此。邓云尔曾晋谒中堂否?孙日去过一次,与罗稷臣相见。据云中堂不愿见我,盖因改装剪辫之故。此次中国之败,若在别国,必早变民主。邓云天下事不必深谈,可到别处房间看看,即带其上第二层楼,顺路过随员李盛钟卧房与李相见。……适参赞马来问邓译件,邓告以在三楼上,随带孙同往楼上。此时楼上房子已备齐全,引孙人房。马、邓二员一立在门内,一立在门外,孙入房即将房门闭上,外面加锁。马参赞开口云,尔非姓陈,尔之金表内刊孙文二字,尔定是孙文。现奉钦差之谕将你扣留,问你在广东所作何事,现正电告总署,必俟总署回电方能放出。你但安居在此房,不作犯人看待,只不许出门,如要看书均可取来。此将孙文引上楼房扣留之详细情形也。斯时,马出来,邓进去问:你是孙文,号逸仙,再号帝像,字载之否?孙低头不答,惟云:可准我回客栈然后再来或与人同去否?邓答:皆不能准。”

可见,孙中山第一次到使馆是亲自登门拜访同乡,第二次到使馆是应约而去,亦是自己走上门的。两次到使馆均无诱骗、挟持、绑架进去之事。

关于这一点,还有很多史料可以说明。如清驻英公使龚照瑗在囚禁孙中山的当天,给北京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的密电中说:“孙已到英国,前已电达,顷该犯来使馆。”这里说得很清楚,是孙中山自己去使馆的。

又如,《伦敦被难记》所附马格里致《泰晤士报》中写有:“贵报引土耳其使臣在伦敦诱阿摩尼亚人事为佐证,殊不知本案并无所谓诱劫,彼原名孙文,伪名孙逸仙,所供之辞,如谓捕于道途,被挟入使馆等语,皆至不足信者也。孙逸仙之至使馆,系出己意,且为使馆中人所不料。其初次之来在礼拜六日,即十月十号。二次之来在礼拜日,即十月十一号。”孙中山被释放后,曾对马格里此文发表过评论,除对文中所说原名、伪名等用语不妥加以批评外,对其他各点未置异议,特别是对两次去使馆的事实并未否定。

再如,孙中山也多次承认是自己到使馆去的。孙中山在被拘禁的第二天上午(10月12日),他对邓廷铿说:“钦差留我有何主意?我昨夜三思此地乃系英国,钦差在此断难致我之罪。否则我亦不自来署。”孙十分明确是“自来署”。10月15日,孙中山在与邓的谈话中亦承认自己“亲诣使馆”。回国后,他向陈少白夸说,在伦敦时每天都到使馆去;对戴季陶、胡汉民则说,是他自己走进使馆去的。

以上一切都表明,是孙中山自己冒险闯进使馆去的,而绝无绑架、挟持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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