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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子罕 以不贪为宝

春秋时,宋国有个人上山采石时发现了一块玉,色泽温润,质地细腻,不禁大喜,心想我能得此至宝,真是幸运啊!可又转念一想:“我是个普通人,居处简陋,整日要在外谋生,对这块宝玉藏也没地方藏呀,如果消息传出去,引起盗贼光顾,不光玉保不住,还可能会有性命之忧呀!不如把它送给人,留个人情吧!”于是他找到司空子罕,把宝玉双手捧着献给子罕。子罕不肯接受,并说:“我们素不相识,你为什么要送宝玉给我呢?”宋人答:“这块玉我已请玉工看过,玉工认为这是件宝物,所以我才敢进献给您。”子罕说:“我把不贪婪作为宝物,而你把美玉作为宝物,如果你把玉给了我,我们两人都丧失了自己的宝物,对你我都不利,这多不好呀!还不如我们各自保有自己的宝物吧!”献玉的宋人看到子罕如此清廉,就只好以实情相告,叩头说:“小人怀藏璧玉,定会遇上盗贼,把玉献给您,是为了请求免于一死呀!”子罕想了想,周谚有云:“匹夫无罪,怀璧其罪。”藏宝可能使他招祸呀!于是接过玉,并请玉工替他加工琢磨,使这块宝玉更精美了,然后派人陪献玉者到市场上去卖了个足以使他致富的好价钱,并送他回家乡。

宋国年长有德的人说:“子罕不是没有宝物,只是他的宝物与众不同罢了!”

《吕氏春秋》里还讲了一则子罕不欺乡邻的故事:楚国派大臣士尹池出使宋国,宰相子罕在家里设宴招待他。士尹池看到子罕南边邻居家的墙弯弯曲曲坐落在相府的大堂前,而西边邻居家的雨水直接从相府庭院里流过而子罕不加制止。士尹池问这是为什么。子罕说:“南边邻居是做鞋的工匠,我让他搬家,他父亲说:‘我家靠做鞋为生已有三代了,如果搬走了,宋国要买鞋的人就找不到我们了,我们就不能谋生了,希望相国您能怜悯我们,别让我们搬走。’西边邻居家地势高,流水经过我家院子很便利,所以我也没管。”士尹池回到楚国,楚王要发兵攻打宋国,士尹池劝阻楚王说:“不可攻打宋国。它的君主贤明,国相仁慈,贤明能得人心,仁慈的人别人能为他出力。楚国去打宋国,大概不会有功,而且还会被天下耻笑。”所以楚国放弃了打宋国而去打郑国。

(见《左传·襄公十五年》及汉·刘向《新序·节士》)

附:崔挺代人献玉

北魏时,又出现了一个不以玉为宝的人,这就是博陵安平人崔挺。他出身在官宦世家,幼时刻苦读书,恪守礼仪。后来因为频遭饥荒,家中才渐渐分居,崔挺与弟弟崔振互相推让田产房屋,最后他只守着祖坟的祭田而已。虽家徒四壁,但兄弟两人感情融洽,都是手不释卷。当时米谷昂贵,乡邻们给他们送些东西来,崔挺也是推辞不掉方才接受,接受后也是分给贫困人家,自己一点也不留。后来做了官也是清正廉洁,颇有政声。在他任光州(今河南潢川县)刺史时,下属掖县有个年逾九旬的老翁,乘坐老人用以代步的板舆来到光州首府,要求面见崔挺,自称年轻时曾担任林邑一个小吏,得到过一块四寸见方的美玉,光泽温润亮丽,十分可爱。为了防盗,便把它藏在海岛上,至今已近六十年了。目前欣逢太平盛世,愿把玉奉献给州官。崔挺说:“我虽然德行不如古人,但是也不能以此玉为宝而个人占有。”于是派人乘船随老人去取,取回来一看,果如老人所言这块玉确实光彩照人。于是将玉包封好,派专人送到京城,上交朝廷。

(见《魏书·崔挺传》)

作者按:《子罕以不贪为宝》篇原拟请湖北大学涂怀珵教授写一首赞诗。涂教授复函称:其伯父深受“子罕以不贪为宝”精神教育,引以为座右铭,并终身实践,还说:“我思考再三,写出一篇以事实为根据的短文,其感染力远比一首诗强大得多。”作者惊异于事情竟如此凑巧,在一百余篇廉吏事迹中,写子罕赞诗的任务竟委托给如此崇敬子罕的前辈的侄儿手中,殊深感叹!遂附涂信全文于后。

“差幸不贪为宝”

涂怀珵“差幸不贪为宝,尚有清白相遗。”这是吾伯父涂思襄于民国二十六年(1937)所作古风诗中之句,源出《左传·襄公十五年》的“子罕以不贪为宝”的史实,伯父终生以此为座右铭。他是老同盟会员,早年追随孙中山先生,国共合作期间历任法官及县长。据《乐园老人诗稿残存》记载,说他“抱书生报国之理想,以实现革命之主义相许。号召打倒土豪劣绅,铲除贪官污吏;然壮志未酬,清风两袖,益甚于前。曾有诗云:‘原为贫而官,为官反更贫。’盖道其实况也”。

家父思谦生前尝谓我大伯思襄牢记“子罕以不贪为宝”而身体力行,事迹感人。说大伯曾出任县长,离职之时,县民织“万民伞”,赠别依依,口碑载道,清正有声。离职回乡途中,发现前路闪出一伙似乎索要“买路钱”者。伯父见此情形,当即吩咐停车,要伯母把随身携带的所有箱柜一一打开,叫那伙人来看。经翻箱倒柜检查,结论是两个字:清贫!可见他自许“差幸不贪为宝,尚有清白相遗”之句不虚!

吾伯父早负文名,且雅好吟咏,尤善七律。其诗每每体现“子罕以不贪为宝”之意。1947年,他已双目失明,作《七秩自寿十三首》,“其十”诗曰:“宦海浮沉二十年,得知天命赋归田。宝山屡入仍空手,法网宏开为解悬。肺石无辜怜赤子,口碑载道愧青天。金来暮夜标门外,敢说文官不爱钱!”是年,笔者十一岁,曾向伯父求教作诗。他曾口述一首命我笔录,至今我还记得其诗前两联:“早知象有齿焚身,故我依然窭且贫。老去无妨为饿殍,愁来也想送穷神。”当官二十年竟一贫如此!伯父自述《夫妻合葬墓志铭》曰:“余生也直,摄职从政,无往不三黜,未尝有所终一年淹也。悬车之日,终窭且贫,将谁尤乎。迄今日寇虽平,国难未已,诸儿女仍在四方糊口,余夫妇糊口无资,势将饿死。”如此云云。果然是“差幸不贪为宝,尚有清白相遗”。如今故乡父老十分怀念我大伯,重修的墓门书联一副:

诗臻言志方称好

官至能贫始是清

但愿“子罕以不贪为宝”之精神激励当今文武百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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