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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我的出生 (1)

第一章 我的出生 (1)

在这部有关我的传记中,主角究竟是我本人呢,还是另有其人呢,本书应该加以说明。我的传记应当从我一生的开端来写起。我出生在一个星期五的夜间十二点(据我所知,而我一点儿也不怀疑)。据说,钟一开始敲,我也开始哭,两者十分凑巧。

接生的保姆和左邻右舍一些很有见识的太太们(她们在没有与我见面的几个月前就对我产生了强烈的兴趣),鉴于我出生的日期和时辰,就煞有介事地张扬开了,说我这个人,第一,命中注定一生要不幸的;第二,具有能见鬼的天赋。她们坚信,凡是午夜后一两点钟内降生的一切孩子,男孩也好女孩也罢,都肯定具有这两种天赋。

关于第一点,不用我多说,因为这句预言是究竟被证实了呢,还是毫不灵验呢,没有比我这部传记表述得更清楚的了;至于第二点呢,我只能说,要不是我早在襁褓之中就已丢掉那份“家当”,那就是我还没有接到呢。不过我若被夺去这份“家当”,我倒是丝毫没有怨恨,而且,如果另有什么人正在享受它,我还真心地欢迎他继续加以保有。

我是带着一层胎膜出生的,它曾以十五基尼的价格在报纸上登广告拍卖。但是因为当时航海的人们手头紧呢,还是心中没有信仰,甘愿穿软木衫呢,我不知道;但我只知道,只有惟一的一个人,还是个与证券经纪业有关系的辩护律师出过惟一的价钱:两镑现金,不够的用葡萄酒补足,他宁愿放弃免遭溺死的保证,也不肯再多出一点儿钱。结果是广告收回,广告费完全赔偿——谈到葡萄酒,我那可怜可爱的母亲自己当时也有这种酒出卖——十年后,那个胎膜用抽彩的方式出售;当地一共五十个人参加了抽彩,每人出半克朗,抽中的出五先令。当时我就在旁边。我至今还记得,看着那样安排属于自己身上的一部分,觉得很不安,也十分难堪。

我还记得,抽到那个胎膜的是一个带提篮的老太太。她很勉强地从篮子里掏出那规定好了的五先令,都是半便士的铜币,还少了两个,虽然费了一大段时间,向她说明她的钱不够,但她还是不明白。她后来并不曾被淹死,而是以九十二岁的高龄意气扬扬地在床上寿终正寝的。这件事成为我们那一带的奇闻秩事,长久不衰。据我所知,这个老太太一生最大的夸口就是,除了过桥,她从未在水面上走过;而且,即使在喝茶的时候(她最喜喝茶),对于那些敢“闯荡”世界的水手们和其它人的罪过,她总是加以指责。你对她说,有一些日用品(茶也许包括在内)是从那些她认为“闯荡”的人那里来的,这是没有什么用的。她总是更自信、更理直气壮地反驳你:“我们不需要乱跑。”

我现在也不需“乱”说了,还是书归正传吧。

我出生在萨弗克的布兰德斯通,或者如苏格兰人所说,“在那块儿,”我是一个遗腹子。我父亲死后六个月,我才出生。一直到现在,我一直觉得有点怪异。在我朦胧的记忆中,我父亲在墓地里的那块白色墓碑在我幼稚的心灵中曾引起这样的联想:我们的小客厅里,炉火融融,烛光明亮,而我们家的门却都锁着,把我父亲的坟锁在外面,这种情况现在回想起来还是觉得怪异。

我父亲的一个姨母,我的姨婆,我们家亲友中主要的大人物——特洛乌德小姐——当我可怜的母亲战胜对这位可怕人物的畏惧心理,偶尔提到她的时候,总是称她为贝西小姐——曾嫁了个比她年轻的丈夫。他长得很英俊,但却不是“美貌在于美德”,——因为大家都深信他有打过贝西小姐的嫌疑;甚至有时在争论日常饮食时,他竟至于想把贝西小姐从三层高的窗户扔下去。可见,他们脾气并不相投,贝西小姐只得给他一笔钱,双方协议分居。他带着这笔资本去印度了。据说在印度,有一次,有人见他和一只大狒狒骑在大象上。但是我认为,那应当是一个大贵人,或是一位公主。【注释:狒狒在英文为Baboon,印度人称有教养的体面人为Baboo,称回族公主为Begum,三字读音相似。】不管怎么样,反正他走了不到十年,死讯就从印度传到家中,我姨婆听了这些消息有何感想,没人知道;因为自从他们两个分居后,她马上恢复了做女儿时的姓,在遥远的海边上买了间屋子,带着一个女仆,过起独身女人的生活;从那时起,大家都认为,她此后决心过与世隔绝的日子了。

我认为,我父亲曾是她最喜欢的人,但是他的婚事十分伤她的心。她不赞成我母亲,认为母亲是一个“蜡娃娃”。她不曾见过我母亲,但她了解我母亲还不到二十岁。以后我父亲与贝西小姐再没见过面。我父亲他们结婚时,父亲的岁数是母亲的两倍,他的身体也不太好。一年后就去世了,像我前面所说的,他去世六个月后,我才出世。

这就是那个重要的星期五下午的情况。所以我绝不能说我对于那时的情形已经了解得怎样,也不能说,我对于后面所发生的事情是据我亲身的经历所追忆的。

我母亲正坐在火炉旁,身体软弱,精神萎靡不振,两眼含泪望着炉火,对自己和那个她未见面的没有父亲的小陌生人感到万分绝望。这个孤儿,虽还没有和任何人见面,他的家人却已在楼上抽屉中准备了大量的预言,这个世界对于他的降临没有丝毫惊奇。如前所说,在那个三月的晴朗带风的下午,我母亲坐在壁炉前,满怀忧愁。当她擦干了眼泪,抬起头来时,她看见一个朝花园走来的陌生女人。

当再看时,我母亲就断定:那是贝西小姐。那人摆着别人不可能有的盛气凌人的神情,挺着凌厉硬直的腰板绷着脸从容不迫地走向门前。

当她终于来到房前时,她又一次说明那就是她本人。原来我父亲时常说起,她的行径不太像普通的基督徒;所以这时,她不是去拉门铃,反而跑到我母亲对着的窗户那儿,把鼻子尖紧贴在玻璃上;据我那可怜的母亲后来讲道,有一刻她的鼻子尖一下都压得完全扁而白了。

她使我母亲大吃一惊,所以我一向认为,我之所以出生于星期五下午,实在是因为贝西小姐的缘故。

我母亲见了我姨婆大惊失色,离开椅子,躲到椅子后面的角落里。贝西小姐搜寻着那个屋子。她先从屋子的对面开始,把眼睛一点儿点儿地移动,像荷兰钟上撒拉孙人【注释:中世纪基督徒给伊斯兰教徒起的名字。其人的名字和形象,后在英国常用作店名或招牌。】的头似的,终于把眼光射在我母亲身上。这时她对我母亲皱了皱眉,对我母亲做了个手势,让她去开门。我母亲过去把门打开。

“我想你就是大卫?科波菲尔太太吧。”贝西小姐说道。

“是的。”我母亲虚弱地说。

“特洛乌德小姐,”来客说道,“也许你听说过她吧?”

我母亲说,她十分荣幸听说过这个大名。不过当时她有某种不快意的感觉,当然并没有表现出那是一种荣幸。

“那个人你现在就看见了。”贝西小姐说道。我母亲听后,低下头,让她进家里坐。

她们走进我母亲坐过的那个小客厅,因为我们家过道对面最好的那个房间里没有生火——事实上,自从我父亲殓葬之后,就没再生过火;当她们两个都坐下以后,贝西小姐沉默不语,我母亲先是忍着,随后还是忍不住就哭起来了。

“噢,得啦,得啦!”贝西小姐赶紧说道,“别这样,好啦,好啦!”

但是母亲还是忍不住,一直哭了个够才算完。

“把你的帽子摘下来吧,我的孩子,”贝西小姐说道,“让我看看你。”

我母亲十分害怕,因此即使想不听从这种要求,也不敢真那么干。因此她按照吩咐把帽子摘下,摘的时候,因为心里紧张反而使头发(她的头发是多而且美的)一下子披散到脸上。

“哟,我的天!”贝西小姐喊道,“你简直还是个娃娃呀!”

当然,我母亲就岁数而言,是十分年轻的,而且在外表上更年轻。可怜的人,她低下头,就像年轻是她的罪过似的,并且抽噎着说,她确实还是个孩子,却就做了寡妇,假如生产后她还活着的话,还要做一个孩子气的母亲呢。随后在短短的停顿中,她恍惚觉得贝西小姐用手抚摸她的头发,而且她的手还很轻柔。但是当她惊恐地希望继续被抚摸时,却看见贝西小姐坐在那里,衣服下摆折起,双手搭在一个膝盖上,双脚翘着放在炉栏上,向着火皱眉。

“我的老天爷,”贝西小姐忽然说道,“为什么叫‘鸦巢’?”

“你是指这房子吗,小姐?”我母亲反问道。

“为什么叫‘鸦巢’?”贝西小姐说道,“叫厨房才比较恰当呢,假如你们两个中哪一个有一点儿实际的话。”

“这是科波菲尔先生起的,”我母亲回答说,“他买这所房子时,一直认为这附近有乌鸦。”

正好此时,晚风在花园尽头几棵高大的老榆树中间吹过,我母亲和贝西小姐都不自觉地往那儿看。那几棵榆树像正在低声交谈秘密的巨人似的,弯腰低垂着,过几秒钟,树枝就乱晃起来,四下摇摆着,仿佛它们方才的密语太坏了,扰乱了它们宁静的心湖;这时,筑在树顶上一些饱经风雨、残破零落的旧鸦巢像狂风暴雨中的破船一样,颠簸摇摆起来。

“那些乌鸦哪儿去了?”贝西小姐问道。

“那些——?”我母亲当时正想别的。

“那些乌鸦都怎么啦?”贝西小姐又问。

“自从我们搬来的那一天起,从来也没有看见过乌鸦。”我母亲说,“科波菲尔先生原来以为——这儿是乌鸦筑巢的地方;但是这些巢都旧了,乌鸦们早就不要它们了,飞到别的地方去了。”

“这还确实是大卫?科波菲尔的为人,地地道道的大卫?科波菲尔的本性!房子这边连一只乌鸦的影子都看不见,却把房子称为‘鸦巢’!他光看见乌鸦巢,就认为真有乌鸦了!连对鸟儿也是如此捕风捉影!”

“但科波菲尔先生现在已经过世了,”我母亲说,“你要是当着我的面说这些挖苦他的话——”

我认为我那可怜的母亲,可有一会儿真想和我姨婆动起手来,却不怕“斗殴”的罪名。其实,即使不说当天下午她那个模样,即便她在拳击方面训练有素,我姨婆也只需一只手就能轻而易举地对付她了。不过我母亲当时心里虽可能这么想,可当她从椅子上站起来时,这种想法就没了。她又很顺从地坐下,接着她便晕了过去。

一会儿,她自己醒过来了,也有可能是贝西小姐把她弄醒了。反正不管怎样,等她醒后,她只瞧见贝西小姐正站在窗边。那时候,夜幕降临,渐渐变得昏暗,她们只能模模糊糊地认出对方的脸,而即使是这种辨认也得借助壁炉的光亮才能做到。

“我说,”贝西小姐好像只是随意地看了一下窗外的景色,又回到椅子旁,说,“你还差多少天就——”

“我怎么不停地哆嗦呢?”我母亲结结巴巴地说,“这是怎么啦?我是不是快死了,不错,肯定是快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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