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在此之前喝了大量的酒,房间内酒味特别的浓,但在现场没有发现和人喝酒的迹象,排除了在宿舍喝酒嫌疑,断定他是在外面和人喝的酒,究竟是什么人在一起和他喝的酒,这和案件有没有联系,现在还不能确定。
在现场只发现两个女人的脚印,没有发现其他人的脚印,两个女人脚印是曹红薇和白蓓玲留下的,她俩在案发以后进入过现场。
郑万江把现场勘查情况作了汇报,并说出了自己的疑点。
一是现场飘落着几根女人的头发,如果说是死前和赵明辉住在一起,头发应该有碾压过的痕迹,但是没有,如果说是死以后曾经到过现场,那么她会是个什么样的人,为什么没有报案,这一点令人置疑。因为从作案手段上来分析,并不像一个女人所为。二是尸体的姿势,经验看,死者没有任何挣扎的迹象,如果是一刀毙命,应该是躺在床上,不应该是躺在地上,即使是死前挣扎滚落在地上,床单上应该有碾压的痕迹,但是并没有发现这种迹象,血迹是直接流到床上和地下的,再进一步说,即使是由于单人床较小,尸体滚落到地上,那么地上的血迹也应该有四溅的痕迹,但是经检查,没有发现这种现象,断定是死后掉下床的,因为血迹已经凝固。三是保险柜上面没有发现任何指纹,这是不可能的事情,至少得有出纳人员留下的指纹,说明作案者清理了现场,这反而落出了马脚。四是经过勘查现场,只发现两个女人的脚印,但这两个脚印一个是出纳员白蓓玲的,另一个是财务经理曹红薇的,白蓓玲是先进房间,但只往前走了两步便退了回来,曹红薇的脚印只是到了赵明辉的身边,她承认进了赵明辉的房间,并到了尸体的旁边。五是赵明辉的头部有一处伤口,是被现场的铁棍打伤,但不是致命伤。六是那根铁棍,是根闭门栓,应该是在门的后面,是凶手用它打伤赵明辉,但是没有发现指纹,断定已被凶手擦掉,或者是戴着手套作案。七是在进入赵明辉房间的墙上发现了几滴血迹,血型为AB型,和失落在床上的女人头发血型不符,也不是赵明辉的,说明这是两个人,但时间还不能确定。八是凶手是如何进的财务室,两道防盗门均没有被毁坏的痕迹,上面也没有留下相应的指纹。
通过现场勘察的情况来看,案情很是复杂,疑点颇多,作案者有着一定的作案经验,几乎没有给留下任何线索。但有一点,他十分熟悉财务室的情况,且应该和赵明辉认识,不然不会轻易的得逞,并有时间清理了现场,赵明辉的身体强壮,一般人是杀不了他的,尤其是从前面下手,说明他和凶手认识,且不是一般的关系。因为是在深夜,赵明辉不可能没有戒备心理。
“从目前的种种迹象来分析,这是一起谋杀案,意图是为了保险柜里的巨额现金。作案者是个人物,有着一定计谋,且凶残狡诈,不然不会轻易得逞,”郑万江说。
马勇生点点头,他也在思考这个问题,按照当时的情况,有些迹象难以解释清楚,不符合现状,胸部一刀毙命,并且没有挣扎的迹象,赵明辉是个小伙子,有着一定反抗能力,这种情况下决不能坐以待毙,一定会拼命进行反抗,即使在酒喝多了的情况下,没有反抗能力被杀害,那么尸体应该是在床上,不可能是在床下,还有那几根女人的头发,是飘落下来的,这些都不符合情理,唯一的解释是在他死亡以后有人又到过杀人现场,并挪动过死尸,由于当时条件所限,尸体不能复位,才会致使出现这样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