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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旷野(12)

?在宴会的后半段,宾主之间突然变得特别投缘起来。几个年过半百的长老居然一边互相灌着酒,一边攀扯起亲戚关系。几个部落之间原本距离就不算远,又都同属于白天鹅的后代,几百年来互相之间通婚不断。长老们彼此之间的血缘么,自然也牵扯不断了!

一会叔叔拥抱外甥,一会舅舅看见了侄儿,越喝关系说热络。一直喝到了后半夜,贵宾们才纷纷尽了兴。令人李旭惊诧的是,喝了这么多的酒,他们居然还记得安排落雪后一同围猎。并纷纷承诺各部派出最年轻,弓箭最娴熟的好手,前来苏啜部听候西尔统一调遣。

“你们在冬天打猎需要这么多人参加么?”听完陶阔脱丝的翻译,李旭有些不解地问。在中原的时候,他也跟着大人上过几次山,每次出动七八个人已经算兴师动众。比起刚才各部落承诺的人数来,那简直就是小孩子的泥巴碗,根本不能摆到台面上来。

“围猎,不是简单的射猎。冬天黄羊跑得慢,四下围上去,可以连窝端。最多一次,我们部落曾经打过两千多只。阿思蓝的老婆就是在那年给他生的儿子!”陶阔脱丝打着哈欠姿势看起来也很美。为什么要这么多人一起打猎,她其实也不理解。但在李旭面前,少女总是想表现得聪明睿智一些,以免给这个中原伢子看扁了去。

“嗯!”李旭稀里糊涂回应。阿思蓝的老婆给他生儿子与多打了几头黄羊有什么必然联系,他实在弄不懂。但陶阔脱丝既然这么解释,他也只好囫囵吞枣地听着。

“打猎,你去么?”陶阔脱丝见酒席前不再有什么值得翻译的话题,索然无趣地问。

“我,想去,只怕大伙不愿意带我!”李旭脸又开始发红,讪讪地说道。

“腿在生你自己身上,你不会自己跟了去。况且你又不是不会骑马,不会射箭!”陶阔脱丝眉头微蹙,瞪大眼睛批评。

“我,我射不准!平时,平时读书,很少在马背上射箭!”李旭被少女瞪得心里发慌,嘟嘟囔囔地解释。

“叫阿思蓝教你,他可是咱们部落最好的弓箭手!曾经射下过低飞的大雁!”少女见李旭脸红,赶紧笑着安慰。

她是一番好心,反而激起了李旭心中的傲气。一股莫名其妙的怒意突然涌上了心头,烧得李旭直想与人打架。鼻子里哼了一声,他冷笑道:“射大雁有什么了不起,手熟而已。我没练过箭,自然射不准。如果日日练习,说不定连大雕都射下来!”

“就你么?”少女瞪大眼睛,哭笑不得地问。大雕是空中之王,尽管双翼展开的长度足有七尺宽,当它飞在空中的时候,从地面上看去却只有酒碗大小。那样的高度,非但弓箭不能及,就连部落里防卫敌人进攻的强弩,射到一半也会自己掉下来。

李旭哪里知道传说中的射雕英雄,实际上只是一种夸张说法。除非那头雕正巧扑下来攻击猎物,否则以它飞行的速度和高度,即便是古之养叔重生也只有对空兴叹的份儿。见少女满脸不相信,低声发誓道:“你等着,总有一天我会亲手射一头雕来送给你!”

“为什么要送给我?”少女顿时晕生双颊,不再笑李旭吹牛,反而关心起那根本不可能得到了礼物来。

对啊,为什么呢?李旭也奇怪自己怎么无端想起送人礼物。努力皱了皱眉头,终于想出了一个答案来。“这,送你就送你了,反正那东西未必好吃,又不能带回中原去!”

“你!”少女脸上的羞涩瞬间又变成了恼怒,趁人不注意,伸出手,狠狠地在李旭身上掐了一把。然后掉过头去,再也不肯与他说话。

李旭被掐得龇牙咧嘴,又不敢叫出声来。只好红着脸,一遍喝酒,一边在肚子里骂道:“没有教养的胡人,手上居然这么有力气,哎——嘶!”

这回掐他的却是徐大眼,李旭被掐得回转心神,才发现原来酒宴已经接近尾声,攀扯完了亲戚关系的长老们正在向主人致谢。

糊里糊涂地举起酒碗,糊里糊涂地与苏啜西尔喝了今夜最后一碗酒,又糊里糊涂地听了部落长老额托许多带着感谢意味的赞美之词,李旭拖着疲倦的身体走出了大帐。借着月光,他看到九叔脸色阴沉得厉害,想跟对方解释一下自己为什么必须留在草原上的理由,机会又被张三叔给抢了走。喝酒素来没德的张老三上了马后,随即趴在马鞍上人事不醒。慌得李旭不得不跳下坐骑,一手牵了张三叔的马缰绳,一手拉了自家的牲口,慢慢向商贩们的营地前进。

“唉!”孙九见少年人依旧像原来一样热诚厚道,满肚子埋怨话反而说不出来了。叹了口气,拍打着李旭的肩膀说道:“本来答应你父亲带你到草原上躲避兵役,唉,有些事情可能是命里注定,躲也躲不掉!你不愿意吃大隋朝的军粮,可苏啜部的羊肉也不是都白送!”

“怎么回事啊?九叔,难得苏啜部要打仗么?”李旭放慢了脚步,茫然地问。

草原上夜风很大,吹得浮云在半空中飞快游走。阴晴不定的月光下,九叔的脸色也如天空中云层般起伏不停。过了好一会儿,老人的脸色才渐渐晴朗起来,叹了口气,幽幽地问:“旭子,你难道没听见他们张口闭口不离奚族!”

“我只听懂了几个词。奚族,索头水,鸭子什么的,好像他们开始喝得不太愉快,后来却又攀起了亲戚!”李旭有些不好意思地承认。他的突厥语不算太差,但霫部长老说的突厥话里却带着浓浓的本族腔调,让他实在无法听懂。

“也难怪,你毕竟还小,不懂着酒席上的套路!”孙九摇摇头,说道。“你今晚其实帮了苏啜西尔一个大忙,若是当时不答应留下,恐怕各部长老们也不会突然间对苏啜族那么热络!嗨,也许这都是命,冥冥中注定了的事,人想改变也改变不了!”

李旭听得更加糊涂了,从九叔的话里推断,好心霫族之所以面临战争,与自己有着莫大的联系。而在酒席上,自己除了如预先与九叔商量好的那样,向西尔族长提出了在苏啜部借住一段时间的请求外,几乎没跟其他霫族人说过一句话。莫不成自己真的背负着某种命运,随随便便一个请求便可以打破草原上的均衡?

“银狼是很多部族公认的圣物,这些长老能给苏啜部面子,甘罗占了很大关系!”实在不忍心看到同伴想得太辛苦,徐大眼低声向李旭解释。“居住在索头河畔的奚人被突厥人威胁,不得不迁徙到了这附近。而他们的到来,又威胁到了霫族诸部的安全。苏啜西尔想借着这次开集的机会,跟几个部落达成协议,联手驱逐索头奚部。但他的威望不够,各部长老不愿意跟着他冒险!”

徐大眼不懂一句突厥话,分析起前因后果来却让九叔这个突厥语比较熟练的老江湖频频点头。看了看若有所思的李旭,他继续说道:“霫族各部虽然归附于突厥,但他们自己有自己的可汗。如果没有可汗的同意,各部就追随苏啜西尔出兵,则意味着公开挑战可汗的权威。即使打了胜仗也会受到责难!”

“但他们最后还是都答应出兵了,所以派族中青壮来苏啜部,借围猎之名演练战术!”李旭终于明白了一点,结合从陶阔脱丝口中听来的一点消息,总结道。

“围猎之法,本来就暗合骑兵配合之术。”九叔跟着总结了一句,继续摇头,仿佛喝多酒头晕一般。“他们本来不想答应,所以那弥叶长老套你的话,问你什么时候回中原。借此暗示甘罗不属于苏啜部,不会给永远给他们带来好运。而你这孩子,唉!非但说要留在这里过冬,还许诺将来如果甘罗愿意,就把它永远送给苏啜部!胡人最信这些怪力乱神,有银狼庇佑,他们的胆子就壮了起来……”

原来如此,李旭狠狠地用马缰绳抽了自己一下。他终于明白了事情的原委,自己稀里糊涂的一句话居然成就了一个霫部联盟。令人气愤的是,从苏啜西尔到那弥叶,每个人都把自己当傻子使。而自己居然这么笨,毫不犹豫地就给人做了嫁衣。

“你也不用着恼,咱们本来就打算留在这,也不算上了人家的当!”徐大眼见李旭满脸愤怒之色,低声劝道。

“就你小子坏,看着旭子上了人家的当,还故意不给他提醒!”九叔抬手在徐大眼头上敲了个爆凿,气哼哼地骂道。“这下如意了不是,霫人打仗,你刚好在背后出主意,拿他们的小命演练你学的兵法。旭子要是有个三长两短……”

“九叔,九叔!”徐大眼见孙九把矛头指向了自己,吓得连作了几个揖,陪着笑脸解释道:“怎么会有风险呢?我敢保证,即使他们的长老被人杀了,霫人都不敢让仲坚兄弟被人碰掉一根寒毛。您老想想,没了仲坚,谁替他们照看甘罗啊!”

“那倒也是!”孙九想了想,心中火气渐消。如果部落之间的战争威胁不到李旭的安全,自己也不必那么着急,反正草原上的冲突年年不断,等明年他们消停下来,自己再把旭子接走就是。

想到这,老人长出了一口气,低声叮嘱道:“茂功啊,你比旭子年龄大,见识又多,记得多照顾照顾他。毕竟你们都是中原人,一起来的塞外!”

猛然间听老人叫自己的表字,徐大眼极不适应。抬头看看孙九满脸关切之意,感动地说道:“九叔,仲坚对我有救命之恩,徐某虽然不提,却也不是忘恩负义之辈!您放心好了,我们兄弟两个一定会平平安安地等你下次来贩货。况且这一战,霫部联军必胜无疑!”

“就你聪明!”孙九低声笑着骂了一句,转过身去,又开始叮嘱李旭要与徐大眼互相照应,兄弟同心,别让塞外胡儿看了中原人的笑话。林林总总,比一个父亲还尽职。

来时路上,商贩们均是冷言冷语,只有孙九始终把两个少年当作自己的孩子来保护。少年人虽然嘴上没说什么客气话,对孙九的感激却铭刻于心。临别在即,一老两小心中都涌起几分不舍之意。互相叮嘱着今后的注意事项,直到进了营地,才依依不舍地分头去休息。

第二天,商贩们开始有计划地用手中货物向霫族人换牲畜。难得赚一次厚利,诸商贩都尽量挑选岁口小,身材高大的骏马,以图驮皮货回到中原后,把马也卖个好价钱。而李旭却依照了徐大眼的叮嘱,选了两匹骨架很壮,却跑不起速度来的驽马,打算由它们替自己拉皮货回家乡。

众商贩善意地提醒他,驽马将来不容易出手。徐大眼笑着用驽马能多驮货为理由搪塞。汉人伢子实在,不挑肥拣瘦的消息传开后,霫人们更相信徐、李二人的信誉,跟他们两个交易时也更加爽快。大约在巳时光景,娥茹和陶阔脱丝又拉了一堆各族长老家的女儿前来裁蜀锦。所以还不到正午,李旭和徐大眼手中的货就卖了个干干净净。

兄弟两个收了货摊,又跑去孙九那里帮忙,陶阔脱丝娥茹自然也跟过去凑热闹。几个英俊清秀的年轻人看上去就令人赏心悦目,自然招徕的主顾也多些。没多长时间,孙九的货囊也清空了。老人非常高兴地收拾干净摊位,却不肯先走,反而拉着两个少年去给王麻子、杜疤瘌等人帮忙。

“他们这些人没良心,帮也白帮!”李旭心里很不情愿地嘀咕。九叔却看穿了他的心思,拍着他的肩膀,低声指点道:“后二十年看子敬父。你帮了他们,他们自然会念你父亲的人情。你已经长大了,做事就不能光为自己考虑。出门在外,谁人背后没有一个家呢!”

“嗯!”李旭感激地答应着,慢慢走向了杜疤瘌的摊位。对方那一脸疤瘌依然让他不舒服,心中的责任感却迫使他尽最大的可能露出笑容。

杜疤瘌带来的货既多又杂,所以脱手也最慢。当最后一个可能买货的牧人转头离开后,其他商贩早已收摊。杜疤瘌虽然肉痛,也不得不按事先说好的价格把货物转让给了李旭和徐大眼。怕两个少年刁难他,在交割的时候说尽了拜年话,左一句菩萨心肠,右一句福星高照,哄得两个少年浑身直起鸡皮疙瘩。直到徐大眼从马背上的钱袋里如数点出了肉好,杜疤瘌才收起了一直涎着的笑脸,认认真真地数起铜钱来。

“旭倌,疤瘌叔脾气差,但不是故意冲撞你。路上得罪之处……”杜疤瘌一边收拾着铜钱,一边试探着表达自己的歉意。

“疤瘌叔,你是长辈。小辈有什么不对的地方,您说说也是应该的!”李旭笑着把道歉的话栏了回去。他突然发现自己已经变得世故了起来,懂得了怎么与杜疤瘌这种人打交道。

论及人交往的经验,徐大眼远比李旭多得多。特别是在晴姨专门为两个少年而设的家宴上,他的言谈举止愈发显得洒脱自然。

同一幅笑脸,从晴姨角度上看,就是亲切而不失尊敬。在两个少女眼里,则如兄长般慈祥中带着期许。坐在他的对面,从苏啜西尔眼中,则分明看到了一个阳刚且睿智的昂扬男子。

李旭就在这方面的修养就差得太远了,自从进了门,陶阔脱丝关于甘罗身世的问题就弄得他头大如斗。女孩们好不容易被晴姨亲手烹制的小菜堵住了嘴巴,苏啜西尔又举起酒爵,感谢起他昨晚酒席上应对得体,帮了部落的大忙。

“我爹说昨晚有人故意与他为难,多亏了你仗义援手!”陶阔脱丝不知道什么时候忘记了昨天晚上的不快,再次替李旭担当起翻译来。

“晚辈本来就打算留在部落里过冬,当时不过是实话实说,不敢居功!”李旭用右手握住青磁酒爵,左手盖在右手之上,捧杯回应。

这样喝酒远远没坐在毡包中大碗狂灌来得痛快,李旭只觉得浑身别扭,连爵中的酒都跟着变了味道。据陶阔脱丝介绍,那酒是晴姨用高山泉水和草原上的一种叫沙枣的野果酿造,两种材料都得之不易,每年才能得十几坛。若不是贵客光临,大伙根本没机会喝到。但是此物给李旭的真实感觉却是,远不及马**爽利。

本来该最不适应汉礼的西尔族长却喝得斯斯文文,仿佛与昨天晚上一边大碗喝酒一边与人斗智的那个西尔是完全相反的两个人。如果不是他说不出一句完整的汉语来,李旭还以为自己又遇到了一个流落到草原的汉家读书人。

“感谢,应该。君一言,兴我部!”苏啜西尔尽自己最大所能从记忆深处找到了几个中原词汇,举盏再次向李旭道谢。他丝毫不觉得妻子烹制的小菜过于精致,一整盘还不够自己大手一抓。心中反而很得意能拥有这样一位美丽且聪明的妻子,让自己与其他部落头领截然不同。这种优越感是他万丈雄心的起点,也是他敢于和现任可汗争夺王冠的动力来源。

“前辈过奖了!”李旭赶紧推谢。一言以兴邦,这份称赞他可实在担当不起。

“那弥叶胆小狡诈,不敢与我一同出战,却找了借口来搞破坏。如果不是你承诺留在我部过冬,并答应让甘罗长大后自己选择居住在哪里,诸部联合驱逐索头奚的大事就要坏于他手。所以,此盏我必须敬你!”知道自己的汉语说得不够利落,西尔族长也不再逞能,举起盏,大声用突厥话说道。

听了陶阔脱丝的翻译,李旭还待推辞,却看到了徐大眼的握酒的手在轻轻地向上举。他知道对方心中必然有更深远打算,只好硬着头皮把功劳揽到了自己身上。

“如此,晚辈愿与前辈同饮!祝西尔族长马到成功!”

西尔族长高兴地与李旭同饮,看向少年的目光愈发慈祥。眼中的这两个少年是长生天赐给苏啜部宝贝,如果有机会,他希望能把两个少年永远留在部落内。哪怕是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他们,再赔上两份丰厚的嫁妆也心甘情愿。二十一年前,自己留住了妻子,从此使得整个部族保持了近二十年的兴旺繁荣。即便前几年闹白灾(雪灾),在妻子的暗中指点下,部落的牲口数量也没大幅度减少。

汉人的部落延续的千年,他们的生存智慧远远比草原上的人丰富。如果这两个少年能如妻子那样为自己尽心谋划,白天鹅的翅膀下还愁没有大风么?

“你放心,我不会让任何人伤到你。哪怕是一时赶不走那些入侵的奚人!”族长放下酒盏,郑重承诺。汉人智谋虽然高,在刀剑方面的技艺就差草原男儿太远了。所以,在出征前他会安排足够的人手留在部落中以保护李旭和徐大眼的安全。

“此战,西尔族长必胜无疑!”一直微笑着没说话的徐大眼突然开口,语出则震惊四座。

“为何?”两个少女,还有苏啜西尔用不同的语言问道。赶走奚人的战争是必须的,否则大伙的草场就会被对方渐渐蚕食光。但迁徙来的那个奚部据说有万余人口,而诸霫部能上马弯弓的战士加在一处也凑不够三千人。

“你们这些男人啊,能少说些打打杀杀的事情么?”晴姨微笑着摇头,精心准备的家宴变成了丈夫的英雄宴,这让她多少有些不满。

“男人不会打仗,怎么保护自己的女人!”苏啜西尔骄傲地晃了晃满头铜铃,笑着回应。

晴姨不再说话了,看向丈夫的目光中充满温柔。眼前这个男人虽然没有中原男子那般文采风流,肩膀却足够宽,足够结实。这么多年来,她已经深刻感觉到了那双臂膀所带来的安全感。所以,对于当年自己的选择,她永远不会感到后悔。

“对于此地的气候,索头奚有咱们熟悉么?对于附近的地形,索头奚能熟悉过族长您么?拥一万众却狗一般被突厥人从自己的家园赶走而不敢还手,这样的部族会有勇气挡住您的战马么?”

论起兵势,徐大眼立刻没有了谦谦君子之态,当仁不让地说道。

这几句话两个少女能听懂,却翻译不准确。晴姨亲口向丈夫翻译过后,看向徐大眼的目光除了惊诧外,又涌起了几分嘉许。

“这个少年不简单,只可惜苏啜部太小,留不住他。”已经习惯了为丈夫谋划的陈晚晴暗暗地想。

“既然如此,何时可一战!”苏啜西尔知道自己真的拣了宝贝,兴奋得双目放光,一直在刻意保持的汉家礼节瞬间被抛到了九霄云外。

“族长请教先生我部什么时候可以出战?”晴姨换了幅严肃面孔,恭恭敬敬地向徐大眼翻译丈夫的话。

“未阅诸部之兵,不可轻言。”向来精细的徐大眼第一次没留意到晴姨所执的礼节,大声回答。

“先生是怕诸部之兵仓促集结,号令难以统一么?我霫族男子自幼熟悉号角,向来是集结起来就可上阵!”晴姨将徐大眼的话转述给丈夫,然后再次将丈夫的答话一字不落地翻译给徐大眼。

此时,摆在桌子上的精致小菜反倒没人顾得欣赏了。青瓷酒爵也失了宠,孤零零地立在小几上,半晌无人触及。两个少女第一次见中原人与父亲以这般速度对答,在好奇心驱使下听得聚精会神。而李旭却猛然想起了自己背诵过的笔记。

那是杨夫子追随越公征战时留下的笔记,非常繁琐,李旭当年纯粹是为了讨好先生收自己为弟子,才不得不背熟了它。笔记中有一个战例与此非常相似,当时越公杨素和诸位谋士的对答与眼前徐大眼与苏啜西尔的问答也非常相同,两相比较,杨夫子记录中许多曾经令人不解的地方居然豁然开朗。

“若将使兵能如手使臂,最好的战机就在明年冬雪将化之时!”徐大眼自信地推断道。“今年冬天,索头奚若有冒犯,族长定要先示弱,必要时还应主动送上牛羊给对方,以示无冒犯之心。待兵出,则如闪电裂空,一经激发,永不回收!”

“族长请教先生,能否不战而令其自走!”

“先战,后才能待之以礼。之后若能将其众分散收之于诸部。少杀伤而多活人,善莫大焉!”徐大眼的这一句回答甚合李旭之心。

虽然西尔和自己的好朋友所言的是杀伐,却能在这句话里看出他们的善良,李旭一厢情愿地想道。他却不晓得徐大眼口中的“少杀伤”,与他所理解的“多活人”根本搭不上任何关系。霫族诸部人口匮乏,如果能把远道迁徙来的索头奚部击溃后,分散收容进各部落。则霫族各部从此再不担心对方报复,并且同时壮大了自己的规模。

作为草场争夺者,西尔不能允许远道而来的奚族于他的部落旁边牧马。但若是把这些人“同化”为自己族中的仆役,他愿意张开怀抱接纳对方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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