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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章 壮士(3)

?张须陀见到旭子在谈笑之中拉近与自己麾下部将的关系,忍不住对年轻人又高看了一眼。李旭的勇武之名他早有而闻,同僚口中,和勇武并称的是此人的桀骜不逊。据说此人曾经在虎牢关之战后当众顶撞过大隋军中第一人宇文述,所以才惹得宇文老将军发怒,不得不夺了他的官职。谁知道这小子不服气,居然又跑到皇帝面前告御状,把满朝文武搅得不能安生。令人惊叹得是,一番御前官司打下来,平素威风八面的宇文述居然没占到什么便宜。不但把已经到手一半的右武侯大军弄丢了,而且还眼睁睁地看着皇帝陛下给李郎将加官进爵。

对宇文述老贼,张须陀素来没什么好感。但这不等于他认可传说中李旭那些冒犯上司,恃宠而骄的举动。骄傲的人通常都是刺头,他们经常因为过于骄傲让自己和周围的人付出巨大的代价,老将军以几十年的阅人经验可以确保这一点。所以,他对朝廷派遣李旭来辅助自己剿匪的安排并不十分满意。实际上,齐郡郡兵现在缺的不是什么勇将,名将,而是物资补给。近几年跟叛匪反复纠缠,民间越打越穷,已经不能再承担得起郡兵们的装备损坏。为了弥补亏空,老将军已经被迫使用了许多不愿意使用的手段,却还是无法给麾下士卒们凑全合格的兵器与铠甲。

如果张须陀强行从民间征守养兵费用,肯定能刮到大笔钱财。但他不忍心这样做,在老将军眼里,所谓叛匪,大多数都是日子过不下去的百姓。他们最初造反的目的不过是为了有口饭吃,发现提着刀吃饭比提着锄头在田地中刨食效果更佳后,才成为四处打家劫舍的流寇。别的地方百姓安危张须陀无权过问,但在他自己防御范围内,张须陀不愿意做逼良为盗的事情。

山丘下的叛军又开始鼓噪,大约三百多名身穿灰布衣服,头上包裹着灰巾的壮汉高举着盾牌,列队而上。这是石子河的灰衫军,脑袋上灰扑扑的头巾是他们的标志。两股盗匪合伙打劫,彼此之间的权力和收益却要分得一清二楚。从某种程度上,他们也是生意人,做拿人命换钱的生意。张须陀笑了笑,从远处收回目光。叛匪如此,大隋官军其实也差不多。郡兵们打仗,府兵们很少帮忙。这回皇帝陛下派一个府兵将领加入郡兵做战,已经是打破了以往的惯例。

“敌军并不和睦!”李旭提着弓,走到张须陀身边,低声征求对方的意见。“末将认为咱们痛打其中一方,对另一方稍微手下留情,时间久了,他们肯定自己要闹起来!”

“脑袋上包着灰布头巾的是一伙,首领是叫石子河,当年是个有名的泥水匠。腰间缠着白布带的是另一伙,首领叫裴长才,是个卖老鼠药的混混,人很龌龊!”张须陀点点头,没有直接回答李旭的建议。年轻人不像传说中的那样桀骜不逊,也不像传说中的那样没头脑,他在心中又重新更改了对李旭的评价。“也许是有人恶语中伤他罢!”老将军暗自想,转过头,冲着大伙命令。“一会儿士信和重木先出击,将这伙灰衫军杀散则已,不要制造过多杀伤。叔宝和仲坚两个打第二轮,能杀多少杀多少。石子河的人败下去,裴长才的兵马肯定杀上来!”

重木是独孤林的字,这个家世显赫的年轻人对李旭不服气,张须陀早已看在了眼里。所以他将罗士信和独孤林放在了一组,虽然从性格上搭配,李旭和他组合到一起更合适些。

“遵命!”李旭和其他几人同时拱手。

“我和仲坚打第一轮罢!士信和重木刚出击过,先缓口气!”秦叔宝为人素来谨慎,想了想,建议。

“嗯!也好”张须陀点头,答应。“你们两个先上马吧。老夫发第一箭后,立刻冲下去!”

“尊命!”李旭和秦叔宝答应一声,飞身跳上坐骑。

秦叔宝身材与李旭差不多高,肩膀却比李旭还宽出数寸。他手持一把丈八长槊,槊锋比普通槊长上半尺,两侧都开有锋刃。见李旭的兵器过于短小,秦叔宝主动策马挡在了对方身前。“我冲进去杀了他们的头目,你用弓箭骚扰其余的人,给我制造机会。流寇和正规军不同,只要带队的头领一死,其他人立刻没了胆!”

“叔宝兄不要急,这个距离,我应该能射得中!”李旭笑着用弓稍向敌军中央指了指,正指向举着木盾,弓着身子前进的流寇头目。那个家伙战场经验不多,半个身子都露在了盾牌外面。这个距离上的敌人,对旭子来说简直就是一块活靶。

秦叔宝的眉毛诧异地跳了跳,他没想到旭子对自己的射艺如此有信心。“成么,山上风向多变!”他善意地给旭子找台阶下。对方急着竖立威信的心情他很理解,作为一个已经四十三岁,在低级军官位置上滚了多年的人,他能明白一个无本之木的悲哀。(注1)

没等李旭再做解释,敌军已经开始冲锋。逆着山坡,他们跑动的速度并不快,跑着跑着,队形就开始变得散乱。张须陀默默地扣着箭,心中计算叛匪和自己之间的距离。一百步,九十步,七十步,他松开弓弦,射出一支响箭。

“嗤——”长箭发出一声凄厉的悲鸣,从跑在最前方的一名草寇的前胸处射进去。那人的身形猛地一滞,向后倒退了几步,跌倒,咕噜噜滚下山坡。秦叔宝快速一磕马镫,胯下黄骠马发出“稀溜溜”一声咆哮,四蹄腾空,直冲而下。他的骑术十分精湛,胯下战马也是一匹少见的良驹,两个跳跃,已经冲进了敌阵当中。

手起槊落,秦叔宝将距离自己最近的两人挑飞。然后右腿轻踹马镫,命令胯下坐骑跑斜线,切开敌军阵列,直奔队伍中的小头目。

他很遗憾地发现自己扑空了,那名小头目身上插着两根箭,一根射在胸口上,另一根插进了眼眶。无论任何一支都足以致命。秦叔宝快速扫了一眼李旭,然后手中的长槊横扫半圈,将试图夺回头目尸体的数名草寇抽倒,紧接着来了个侧面横切,将惊惶失措的敌人一个接一个抽下山坡。

李旭在黑风闯入敌阵之前,射完了预定中的三箭。他射死了这伙人的头目,又射死了举着灰布战旗的那个旗手。叛军很穷,身上的衣服都是用草灰染的,更不可能买得起铠甲。所以这三箭一点也没浪费,直接夺下了两条性命。

顾不上给敌人任何怜悯,旭子藏弓,拔刀。在黑风前蹄踏入敌阵中的一瞬间,借助惯性用刀刃抹开了一人的胸脯。血在他背后喷起来,溅了临近几名乱匪满脸。那些人发出声嘶力竭的惨叫,闭着眼睛狼狈而逃。

旭子没有追杀他们,而是拨马横切,他也走了斜线,于秦叔宝的方向恰好相反。两个人的任务是将敌军完全冲垮掉,而不是多做杀伤。

在冲下土丘前的瞬间,旭子发现秦叔宝是个将帅之才。此人知道如果让罗士信和独孤林来完成这个任务,肯定是杀戮过重。所以他主动抢在第一轮出击,既弥补了主将考虑不周全之处,又没损坏同僚的颜面。

对于没有任何训练的流寇而言,战马几乎是他们的天然克星。他们不知道如何有效利用手中的长兵器,也不知道互相保护。旭子的黑刀很快抹倒了第二个人,那是个四十多岁,胡子拉喳的男子。看到战马冲向自己,此人犹豫了一下,没有向其他同伴一样抱头逃走。这片刻的勇敢让他付出了生命为代价,锐利的黑刀切断了他脖颈上的血管。勇敢的男子在原地一圈圈打着旋子,手指用力抱住脖颈,试图把生命和血液留在体内。转了几圈后,他跌跌撞撞地倒下了。双眼瞪得老大,留恋地看着生命中冬日最后一缕阳光。

横向跑出一百五十步后,旭子再度拨转马头。他的身边已经没有敌人了,锐利的刀锋面前,盗匪们鼓不起更多勇气。他放慢速度,缓缓撤回凉亭。不远处,秦叔宝也结束了对敌军的追杀,策马向他靠拢过来。

“我杀了四个!伤了大概二十几个!”秦叔宝伸出手,拍了拍旭子的肩膀。他不夸赞对方的箭法好,已经被战果证明了的事实不需要夸赞。他现在需要摆正位置,把对方作为朋友,同时作为一个不错的对手。

“我杀了七个,伤得肯定比你少。”李旭笑了笑,回敬了秦叔宝一拳。“我不会使槊,这把刀太锋利……叔宝比自己擅长控制兵器,旭子不得不承认。丈八长槊在对方手里就像有了生命般,可以随意施展。这点他自问做不到,认识的朋友中,好像也没人能做到。

“我们去休息,且看士信和重木的。士信的槊法在我之上,重木的射艺不亚于你!”秦叔宝点点头,理解李旭话语中不服的意思。不过他一点都不生气,男人么,心里就得有这种不服输的劲头。

“愿意为他们两个喝彩!”李旭大笑着,和秦叔宝并络而回。他们相继跳下马,在凉亭内找了个地方舒舒服服地坐了下来。山坡下又传来了喊杀声,二人对敌军的举止视而不见。有张老将军在居中调度,有两名值得信任的弟兄前方冲杀,他们对自己的安危很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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