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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做个不为工作而心烦的聪明自己(1)

1.凭眼光谋事,靠智慧求发展

独到的眼光就是聪明

一个人是否聪明,有时就体现在眼光上。有眼光的人观察事物,才会有远见卓识;有眼光的人做事情,才富有前瞻性。人生有小成功,也有大成功。如果你只想一辈子生活得比较好,努力真的很重要;如果你要成就大事业,最重要的是眼光。

一位年轻人乘火车去西北某地。火车行驶在一片荒无人烟的山野之中,人们一个个百无聊赖地望着窗外。到了前面一个拐弯处,随着火车慢慢地减速,有一幢简陋的平房缓缓地进入他的视野。也就在这时,几乎所有乘客都睁大眼睛“欣赏”起寂寞旅途中这道特别的风景。有的乘客开始窃窃议论起来这幢房子来。

年轻人的心为之一动。返程时,他特意在中途下了车,不辞辛劳地找到了这幢房子。主人告诉他,每天,火车都要从门前“隆隆”驶过,这噪音实在让他们受不了,房主很想以低价卖掉房屋,但多年来一直无人问津。

不久,年轻人用三万元买下了这幢平房,他觉得这幢房子正好处在转弯处,火车经过这里时都要减速,荒凉的旅途中,乘客冷不丁看到这幢房子都会精神为之一振,用来做广告是再好不过的地方了。他开始和一些大公司联系,推荐这道极好的“广告墙”。后来,可口可乐公司看中了它,在三年租期内,支付给年轻人十八万元租金。

年轻人只是举手之劳,效益就翻了六倍。

看到上面这个故事后,有的人会在心里暗暗地和这个年轻人比较,最后得出结论了:这样的“点子”,我其实也能想到啊。但是,“第一个做的是天才,第二个做的是庸才,第三个做的是蠢才。”所以,在别人都没有看到的时候你看到了,这才叫“有眼光”;在别人只看到眼前利益你看到了长远目标,这才叫“有眼光”;在别人纠缠于问题的枝节和细节累得疲惫不堪,你一下子抓住问题的主要矛盾从而审时度势,这才叫“有眼光”。有眼光的人,不仅能够看懂机会,而且善于把握机会。“看一想一的人,一辈子不可能有大出息;看一想二的人,事业上一定有发展;看一想三的人,这一生追求的是大抱负。”

1934年,美国总统罗斯福正在为挽救美国历史上最严重的经济危机而采取新政。哈默密切地注视着形势的发展,他觉得自己事业大发展的时候可能到了,因为新政一旦得势,那么禁酒令就会被废除。

1919年,美国会议通过的《沃尔斯德台案》,法院规定不许酿造和销售酒精含量过5‰的饮料。哈默看着罗斯福的新政策一个接一个地出台,认定罗斯福一定会取消已经不合时宜的禁酒令。而一旦禁酒令被解除,全美国对啤酒和威士忌酒的需求将会出现一个高潮。

然而市场上却没有酒桶,尤其是白橡木制成的酒桶。

事不宜迟,哈默很快就从俄国订购了几船的桶板。当货物运到美国时,哈默却发现俄国人搞错了,他们运来的不是成型的桶板,而是一块块晾干的白橡板。等不及追究谁的责任,哈默马上就近租用了纽约船坞公司的一个码头,修建起一座临时的桶板加工厂,日夜不停地加工这些白橡木板。

正如哈默所料,很快,禁酒令被解除了。当禁酒令解除时,哈默的酒桶也正从生产线上滚滚地下线,这些酒桶很快被各大酒厂抢购一空,因为供不应求,哈默又在新泽西州建立了一个现代化的加工酒桶的工厂。钞票源源不断地流入了哈默的口袋。

哈默为什么能把公司的规模越做越大呢?是他拥有特别雄厚的资金吗?不是!是他有什么后台支持他吗?也不是!他唯一具有的就是超前意识和预见未来市场机会的眼光,正是这种眼光,使他的事业踏上了一个又一个新的台阶,最终成为美国的巨富。

在别人看来平常或不习惯的东西上能看到价值的所在,这就是眼光。有眼光的人看问题,不是只看到眼前;没有眼光的人做事情,总是喜欢跟着潮流跑。与众不同,才可能有眼光。

看到别人看不到的机会

聪明人不会轻易放过每一个有效的信息和资源,他们能及时地发现并抓住它,于是便多了一次成功的机会。

面对扑面而来的信息大潮,有人无动于衷,有人不知所措,只有极少数胸怀大志的人,才会开动自己的感官,去接纳它,去占有它,去利用它。真是“凭借东风,直上青云”。信息就是机遇,就是效益,就是创意与金钱。

1865年4月,美国的南北战争快接近尾声了。那时,市场上的物质很匮乏,猪肉的价格很贵。美国实业家亚默尔知道,这种情况只是暂时的,战争一旦结束,猪肉的价格就会很快降下来。所以他对战争的重视绝不亚于正在打仗的军人。他天天读报纸,听收音机,打探着最新的消息。从最新的消息可以推算,南军的败局已定。

一天,他被一条新闻吸引住了,这条新闻说:

在南军高级将领罗伯特·李将军的营地附近,一个神父遇到了一群孩子。孩子们手里拿着钱,问神父什么地方可以买到面包和巧克力。

孩子们说:“我们已经两天没有吃到面包了!”

神父问:“你们的父亲呢?”

“我们的父亲都是李将军手下的军官,他们也是几天没有吃到面包了。他们给我们带回来的马肉太难吃了,嚼都嚼不动。”

在战争期间,有关人们缺穿少吃的新闻到处都是,对这条新闻,开始的时候,亚默尔也没太在意。可是他突然感觉到有什么不对。他立即意识到,这是一条非同小可的消息,这里面有很重要的关于南北战争的信息!

他是这样分析的:南军供给缺乏是大家都知道的消息,不足为奇,但是南军的大本营里发生这样的事情却是很重要的事情。俗话说,兵马未动,粮草先行,现在已经到宰杀战马的地步,不用说,形势已经十分危急。

他的结论是:战争马上就要结束了!

时机来了,必须马上行动。他马上与东部市场签订了一份以低于市场2%价格的卖出猪肉的合同,交货期限是10天以后。合同刚一签订,当地所有经销商都大骂亚默尔疯了,把猪肉的价格压得这么低!在这些人的眼里,亚默尔的行为是不可思议的。这样做,毫无疑问,是把大把的美元往别人的口袋里扔,只有疯子才会这样做。于是,很多人都想趁机大捞一把,纷纷找亚默尔订合同。亚默尔来者不拒,几天之内,又签订了一批合同。

亚默尔的这一赌注可算是压对了地方:就在合同签订的几天之后,战局和市场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猪肉的价格一下子降到比亚默尔卖出的猪肉的价格低25%。那些经销商们一时间目瞪口呆,后悔莫及。

就是这一笔交易,亚默尔就赚了100万美元!

亚默尔说:“我准时地抓住了那条消息所反映出来的信息。要是我有一点犹豫,这100万美元就进别人的腰包了。我的法宝有两个,一是信息,二是快捷。”

一条小小的信息有时候就蕴藏着无限的商机。有的人及时地发现并抓住了它,有的人则熟视无睹,视而不见。亚默尔的商机和灵感都来源于报纸上的一条新闻。每天阅读报纸上新闻的人何止千万,但是真正抓住了商机的却只有亚默尔。原因很简单,因为他是一个“有心人”,用发现的眼光在各个新闻之间寻找着有利于自己的新闻信息。他首先是博览,所以能知道南方的战况,然后再结合另一条消息的实际情况,从而挖掘了商机。

要想做聪明的自己,就要留意观察周围的事物,哪怕是不起眼的小事情,也要仔细观察,深入思考。能抓住有效的信息,就意味着为成功开辟了一片新的领域,而在那个领域中,你是唯一的开拓者。

多算多胜,凡事预而后立

聪明人能够从事物的目前状况准确地预知其将来的发展趋势,能够由事物的局部表现而推知其全体状况。也就是说,具有见微知着的本领,有“窥一斑而知全豹”、“见一落叶而知天下秋”的智慧,因而他们能够未雨绸缪,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有人说,吴国的兴起与衰败,和吴王信用与排斥伍子胥是分不开的。那么,伍子胥作为吴国的谋臣,在军事谋略方面有些什么值得称道之处呢?史书记载,伍子胥不仅英勇善战,而且有深邃的政治远见。如果是吴王夫差听信伍子胥的劝谏,执行“联齐抗越”的谋略,那么被消灭的不是吴国,而是越国了。

伍子胥是从楚国逃到吴国的智能之士,为了报家仇,曾先帮助吴王阖闾用计刺杀王僚,同大军事家孙武一起帮助吴王改革内政,立城郭,设守备,实仓库,为吴国的振兴做出了贡献;随后便辅佐吴王南征北战,东西驰骋,建立霸业。公元前506年,他与孙武率兵伐楚,连战皆捷,直至攻克楚国郢都,楚王出逃,伍子胥对已死的楚平王掘墓鞭尸三百下,报了父兄之仇。公元前496年,吴王阖闾在吴越战争中死亡,其子夫差即位之后封伍子胥为相国。从此,他加强吴国的军事力量,竭尽全力帮助吴王灭亡越国。

三年后,吴国用先发制人的手段,一举打败了越国。勾践在危难之际采纳了文种、范蠡提出的委曲求全的策略,假意投降,以图后举。吴王夫差听信谗言,打算放越一马,与勾践讲和。伍子胥坚持说“不”。他认为,争霸中原与灭越比较,灭越国更有利。但是,被胜利冲昏头脑的夫差,根本想不到接受越王的投降是为自己挖掘坟墓,自然也就不肯接受伍子胥的劝告。

公元前484年,吴王夫差决定率兵伐齐,伍子胥劝吴王暂不必攻打对吴国威胁不大的齐国,而应实行“联齐抗越”的策略。吴王不听,率兵在艾陵打败了齐军。在夫差班师回朝的那天,满朝文武举杯庆贺,惟独伍子胥忧心忡忡,默然无言,他预料到吴国将会灾祸降临。不久,吴王果然听信谣言,以“私通齐国”、“阻挠抗齐”的罪名,逼迫伍子胥自刎。伍子胥在自杀前悲愤地说:“把我的眼睛取下来放在吴国的东门上,我要亲眼看一看越国打进东门来灭吴国。”十年之后,伍子胥的预言真的应验了,越兵攻进吴都,夫差兵败自杀。

吴国的悲剧充分证实了伍子胥的“灭越”、“联齐抗越”主张是正确的,有力地证明伍子胥那出色的战略预见。

夫差在最初打败越国时,他只看到了越王投降的表面虔诚,没有看到其以退为进、伺机报复的险恶用心;只看到伐齐得胜、诸侯畏服的表象,没有看到由于长期战争国内政治、经济潜在的危机。这是作为一个国家首领所犯的严重错误。伍子胥凭借他的睿智头脑,透过越国暂时失败,看到了它要复仇雪恨的本质,他从越王求和中洞悉其内心的积愤,他对越国发展生产、训练军队,保持着高度的警惕,他始终把越国看作是吴国的心腹之患。对于伍子胥的眼力和才能,越国朝野十分敬畏。当夫差把他逼上断头台之后,越国君臣为扫除了劲敌而举杯欢庆。伍子胥的预见与夫差的悲剧告诉人们,对未来预测的正确程度,取决于主观过程及其运动规律的认识和掌握和程度。

箕子是商朝纣王的庶兄,本名叫胥余,封子爵,身为太师。他是一个见微知着的人物,可以准确地预知事物的结局。纣王继位不久,命工匠为他琢一把象牙筷子。箕子叹道:“象牙筷子肯定不能配土瓦器,而要配犀角雕的碗、白玉琢的杯。有了玉杯,肯定不能盛野菜汤和粗豆做的饭,而要盛山珍海味才相配。吃了山珍海味就不愿再穿粗葛短衣,也不愿再住茅屋陋室,而要穿锦绣的衣服,乘华贵的车子,住高楼广室。这样下去,我们商国境内的物品将无法满足他的欲望,还要去征收远方各国珍贵奇怪之物。从象牙筷子开端,我发现到了以后发展的结果,禁不住为他担心。”

纣王不幸被其兄言中。纣王的贪欲果然越来越大。他抓了上千万的劳工修建占地三里的鹿台和白玉为门的琼室,搜奇珍异宝、奇禽怪兽充塞其中。同时以酒为池,悬肉为林,让裸体男女相逐戏。他的臣子比干劝谏,纣王把他的心肝剜出,说:“比干自以为圣人,我听说圣人之心有七窍,倒要看看究竟怎样!”箕子复谏而不听,害怕残暴降临到自己身上,就诈癫扮傻起来,披散头发、胡言乱语,弃太师之尊而不顾,宁愿被纣王关在囚牢里。正所谓“留得残荷听雨声”。终于,纣王最后国亡身死,新朝周武王释放囚徒,邀箕子再出来做官,箕子不愿,暗地里带了5000人逃避到朝鲜去。武王没法,不得已只好做个人情,封他在朝鲜建国。

从一双象牙筷子就预测到纣王此后荒谬绝伦的亡国之举,而且能在那样的环境下保全性命,箕子不愧是高人一等。

任何事物的成长都有一个过程,聪明人认为,要了解事物的成长发展方向,只要看它产生时就可以了。因为刚产生的事物虽弱小,却已经蕴含了它如何发展。将发展到什么程度的诸多因素。知道了一个事物的发展趋势,就可以采取适当的应对措施,从而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

聪明人是会登高望远、能够准确预见事物未来发展趋势的人。处世要高明,首先需要有科学的预见力。任何科学的预见,不是无根据的随意猜测,更不是狂想,而是建立在对客观事物的正确认识的基础之上。战争虽然较其他事物带有更多的变化性,但也是有规律可循的,预测也是可办得到的,伍子胥在吴王夫差打败越之后,提出坚决灭越,就是对吴越争霸的形势作了符合实际的分析。

把想法变成现实

聪明人做起事来有火一般的热情,因为他们心中有梦想,并敢于用实际行动去实现自己的梦想。

约翰·坦普登的高中时代是在田纳西州的温彻斯特度过的。他内心里经常梦想着有朝一日要成为一家大公司的首脑。虽然这只是他十七岁时的梦想,也是他人生设计的萌芽。

进入耶鲁大学后不久,约翰·坦普登的兴趣就从经营一般企业转移到研究评断公司财务之上。大学二年级时,她的父母由于生活拮据而无法再继续供他念书,迫使他陷入不知该休学就业还是该半工半读的窘状。要作这个决定非常困难,但因为约翰有自己的梦想,因此他最后做出了决定:无论如何都要坚持到毕业。他做到了,不但每学期都取得了优异的成绩,而且还利用奖学金及一份兼差工作解决了学费与伙食费的问题。三年后,他除获得经济学士的学位外,同时还获得着名的路德奖学金,并取得全国优等生俱乐部耶鲁分会会长的头衔,以极其优异的成绩毕业。以后的两年,他前往英国牛津大学攻读硕士。此行对于他将来从事财务经营有很大的影响。

约翰回到美国后,便与一名田纳西女子结婚。随后,他前往纽约,正式开始追求自己的梦想。他的起步是一家颇具规模的证券公司,他在公司里的职务是投资咨询部办事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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