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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真凶(2)

拼尽生命最终的力量,猛烈地对撞在一起,血肉横飞,火星四溅。

窗外,北风呼啸,黄叶飘零。

整个世界都被我们烧着了……

微亮的晨曦穿破窗户,刺入我和莫妮卡的身体。

她像一只被打开的蚌,洁白无瑕柔软多汁,也许还藏着几颗珍珠,渐渐从冬眠中苏醒。

睁开神秘混血的双眼,天生翘长的睫毛尖上,沾着几许疼痛的泪水。昆玉般晶莹剔透的眸间,镶嵌一对乌黑瞳仁,玻璃体内倒映着一张脸——高能的脸。

难以置信,这张脸居然变了,不再如往昔那样平凡,眉宇间透着浓浓男人味,下巴和鼻子具有不可征服的气质——更善于征服他人的气质,或者她人。

莫妮卡定样样地看着我半晌,刚从短暂美梦中醒来,颤抖着眨眨眼,却带出更多泪滴。

“这不是做梦吗?”轻柔地拭去她的泪水,仰头眷恋地叹息,“真愿留此长醉不醒!”

“我也是。”

她温顺地钻进我的怀中,像被猎人射中的小动物,轻轻抽泣传递体温。

“为什么还难过?”

“我害怕——”眼圈瞬间哭红,泪水打湿我的胸膛,“我真的非常害怕!害怕我们的时光太短暂,害怕我们无法长相厮守,害怕随时可能分离甚至永别,害怕以后只能在梦中回忆,我们在一起的分分秒秒。”

这番话说得我的心粉碎成了几瓣!

不知该怎么安慰她,也不知该怎么安慰自己,因为我比她更害怕——害怕转眼失去这美好时刻,害怕不能再拥抱她的身体,害怕接下来一辈子孤独。

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不敢相信自己的手指,不敢相信这是真的!真的拥抱着她吗?真的共同度过了一个美好夜晚?真的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山盟海誓?这个曾在我眼前高高在上,可望而不可即的高贵女子;这个身后是古老的兰陵王家族,不为人知的全球首富的千金小姐;这双凡间难觅的混血眼睛,来自两千年前丝绸之路的双唇——真属我所有了吗?

为什么不是一个梦?为什么不是一次幻想?为什么要成为真实的记忆?

因为一旦真实就无法抹去,会在多年以后浮上眼前,会在生命终点缠绵心底,无比遗憾无比怅然地死去。

我恨自己让这一切成为现实,恨自己把她拖入我的漩涡,恨自己从今往后的生命里,就再也少不了一个名字。

“莫妮卡,我恨自己!”

“别这么说。”她封住我的嘴巴,“这是我自己的选择,感谢你实现了我的选择。”

“要说感谢的是我。”我苦笑一声,看着窗玻璃上映出自己的脸,“一年多以前,当我还是天空集团的小职员,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想象,能这样和你在一起。”

“永远不要低估自己。”

“亲爱的,感谢你用心爱着我。”

说完这句话我又沉默了,回头看着这间小小的卧室,是最后的伊甸园吗?

“快点起床!我给你做早餐!”

莫妮卡把我拖出房间,简单洗漱整理一番,便去附近超市买些吃的。

我独自留在房里,面对卫生间的镜子,下巴已爬满胡茬,牛仔似的粗旷风格,就像三十岁的成熟男人。

通缉令上的照片是刮净胡子的,我想索性把胡子留得更长,掩饰原来的相貌。

匆匆洗了个热水澡,从极度疲倦中恢复,用电吹风弄了个豪放发型。

楼下响起一阵脚步声,我紧张地躲藏在门后,却听到莫妮卡的声音:“亲爱的!”

她买了些原料,走进厨房为我做了火腿煎蛋、牛奶麦片、全麦面包、果汁……这已是莫妮卡做饭的最高水平,却是我这一年来最丰盛的早餐。

吃完饱饱地躺在佳人怀中,她的脸颊摩擦我的胡子,发出银铃般的笑声。

忽然,莫妮卡将我扶起来说:“忘记给你一样东西了!”

她打开随身小包,掏出一把黝黑的家伙。

“手枪!”

看着这把黑色的金属,就想起漆黑的地道,散发尸臭的阿帕奇,射死童建国的手枪,冰冷地顶住我的额头。

“你怎么会有这个东西?真的假的?”

莫妮卡的神情很是冷静:“当然是真家伙!保镖给我的,我想如果你逃出来的话,这东西或许有用。”

“枪可不是女孩的玩具。”

“开玩笑!小男孩。”她摸了摸我的下巴,“我二十岁就拿到了持枪证。”

“我从没摸过枪。”

想起阿帕奇顶住我脑门的家伙,心里有种莫名的恐惧。

“我教你!”

没等我反应过来,她将沉甸甸的枪塞进我的手心。

手把手教我退出弹匣,卸下子弹再装回去,将弹匣送入弹匣仓,拉套筒子弹上膛。

机械地完成这些动作,最后被她抱住双手,抬起来对准厨房墙壁,挂着一面飞镖靶心。

“当心!”我的冷汗出来了,“你不会真的开枪吧?邻居听到会报警的!”

莫妮卡并不理会我的警告,迅速帮我校好准星,三点一线直指靶心十环。

“砰!”

不是枪声,而是她嘴里发出的声音,随后是轻轻的笑声。

我这才喘出一口粗气,赶快把手枪放下来:“大小姐,你真是本性难改。”

“别生气嘛!我天生胆子就大,老爸说我前生是个男孩。”

“那我们现在搞断背吗?”

“切!”她对我做了个鬼脸,“你会用枪了吗?最后只要抠下扳机,子弹就会旋转着飞出枪口,打穿对方的脑袋。”

“我会了,但不到最危险的关头,绝不会随便拿出来的。”

“没让你端着枪满大街乱跑。”她给枪上了保险,小心地放在枪套内,别在我贴身口袋里,“试着走一走,会把腰磕疼吗?”

“没有,只是冷冷硬硬的,像身体里长了个东西。”

“什么叫枪?本来不就是这样吗?”

她说得我有些脸红,无奈地退到客厅,隔着窗帘看着外面,安静的街道空无一人,我们还未被发现。

莫妮卡追到我身后,双手绕过我的胸口抱住,柔声问道:“你有没有计划?”

“有。”

“快点告诉我啊!”

“摆脱通缉的唯一可能,就是找出真正的杀人凶手,为自己洗刷清白。”

“怎么才能做到?”

我看着窗帘缝隙间的天空,喃喃地说——

“重返杀人现场。”

下午。

天色难得阴沉,秋风卷起落叶,街头更见萧瑟。

莫妮卡开着一辆租来的福特车,坐在她身边的人则已完全换了模样。

副驾驶侧的反光镜,可以照出我的半边脸,几乎全被金色络腮胡覆盖,只剩下一双中国人的眼睛。

一路有不少警车巡逻,搜索范围已扩大到城市,差不多每个便利店门口,都张贴着我和童建国的照片。有个警察特意朝我们多看几眼,但谁都没把我们拦下来,全拜我的这身装扮所赐。

车子在城市边缘停下,依然是荒无人烟的道路。大风吹来漫天黄沙,整个视野雾朦朦的,笼罩着两栋孤独的公寓楼。

杀人现场。

一年前的黑夜,我被人欺骗来到这里,踏上这栋灰暗的楼房,坠入万劫不付的地狱。

一年后的下午,我和莫妮卡悄然来到,遥望风沙中的城堡,但愿有通往自由的钥匙。

虽然,白天和晚上相差很大,但让人不寒而栗的感觉,却始终未曾改变。也许有某些被忽略的痕迹,也一直没有消失过,这也是我现在唯一的希望。

莫妮卡照旧是风衣装扮,而我则是西部片行头——牛仔帽、牛仔衣、牛仔裤、牛仔靴,更像马丁路德市郊区的农民。

戴着浓密的金色大胡子,再配上一副大墨镜,原本的脸完全看不出了,一点都不像中国人,就算走到通缉令的照片前,人家也未必能认出我。

走进寂静的五层公寓楼,到处是灰尘与废弃的旧家具,不像有人居住的样子,会不会当年凶案发生后,所有住家都吓得搬走了?我和莫妮卡坐上电梯,一年前夜晚的景象,如同胶片画面不断闪回,就连电梯灯也不停闪烁。总算活着到达五楼,又是那条昏暗走廊,飘散着陈腐的气味。

走廊尽头是致命的513房间,整栋楼都是常青买下的,不知他死后房子又归属于谁?

“513。”

我用气声念出房间的门牌,太阳穴剧烈疼痛起来,仿佛回到一年前的时空,血腥气透过门缝扑面而来。

莫妮卡率先敲响房门。

等待了一分钟都没动静,我紧张地站在她旁边,按照我们的计划——如果房间没人,99%的可能性是没人,谁敢住在这种荒凉地方外加凶宅呢?那么我们就强行破门而入,反正周围也没人会听到。

正当我要提脚踹门之时,513的房门却自动打开了。

一个中年白人男子开门,狐疑地看着我们说:“你们是来买房子的吗?”

“哦——”莫妮卡的反应非常快,赶紧摘下墨镜点头道,“对,这里可真难找啊。”

男人色眯眯地看着她,立刻微笑道:“快请进!我叫TOM,这房子我在网上挂了半年,终于等到买家了。”

他把我们请到餐厅坐下,冲了两杯咖啡过来——还是这张餐桌!永远不会忘记,这间屋里的每一样摆设,窗帘、电器、家具、装饰品……就像移动硬盘装在大脑深处。

虽然铺着干净的桌布,眼前的桌面却不停闪烁,如投影射出一把带血的尖刀,还有那张充满嘲讽的纸条——DAY DREAM。

白日梦。

梦还没有破。

TOM不断跟美女套近乎,莫妮卡也顺着他的心意,显得自来熟的样子。原来这家伙在网上卖房,饶是经济不景气,全美房价低迷,谁还会买这种破屋子?怪不得要热烈欢迎了。

莫妮卡没忘记问重点:“TOM,你什么时候买进这房子的?”

“去年圣诞节过后,我到马丁路德市来打工,原本想租这套房子,但房东说如果我愿意一次性出五千美金,这房子就卖给我了。”

“五千美金?”

我瞪大了眼睛,这价格在上海只够买个马桶大小的空间。

“是,便宜得不可思议,房东没说什么特别原因。我凑齐身上所有的钱,还问德州的亲戚借了两千美元,就把它买下来了。”

“房东长什么样?”莫妮卡意识到自己不该这么问,“我只是很好奇,究竟是什么样的人,会把这房子半卖半送给你?”

“是个黑人老头,他说在去年十月,从一个华人手里买下了整栋楼的产权。”

“你还有他的电话吗?”

我着急地问了一句,却惹得TOM有些疑惑:“你们不是来买房子的吗?干嘛问这个?”

还是莫妮卡温柔地笑道:“哎呀,我的表哥就是好奇心重,想知道这房子那么便宜的原因嘛。”

TOM显然是个色鬼,看到美女笑脸就忘了所有怀疑:“哎,这个房东算倒霉,在把房子卖给我一个星期后,就在马丁路德市的机场开枪自杀了。”

“什么?”

“是啊,当时新闻里都有报道的,说他用退休金买下了一栋楼,结果不到两个月又以超低价变卖,一辈子积蓄所剩无己,走投无路留下遗书自杀。”

“奇怪——为什么要以超低价变卖呢?”

如果每套房都以五千美金卖出,这栋楼的总值也不过十几万美元,还不够上海买套普通公寓房。

“不知道!”

TOM狡猾地耸了耸肩膀。

然而,我盯着他的眼睛,已读出他心里的秘密——

“这是一栋凶宅!谁还敢住这呢?每夜睡在床上,都会喘不过气,好像有个人压在我身上,让我无法动弹呼吸困难,这种恐惧是你永远无法体验的——我以为那是恶梦,但实际上不是梦,而是真实的感觉,那个鬼魂就在屋子里,飘浮在你的左右,潜伏在你的身上,钻进你的心窝里,让你死无葬身之地……”

读心术让我明白,TOM遇到的就是中国人俗称的“鬼压床”。

也许自从凶杀案发生后,这栋楼里所有的房间,都有这种可怕现象存在,使得整栋楼都没办法住人——可怜的黑人老头用毕生的退休金,买下这栋楼想安度晚年,却没想到遭了厄运,只能以超低价格大甩卖,结果葬送了自己的性命。

而这个TOM也是同样原因,只是其他住户都吓得搬走了,只有他这个穷光蛋无处可去,只想卖房拿笔现金走人,没想到经济环境太差,根本没人敢接手,就这么每晚忍受痛苦到现在。这家伙也真够坚强,睡在常青被杀死的房间里快一年!

“哦,如果你喜欢的话。”TOM缠着莫妮卡,竖起食指说,“一万美元卖给你,这可是阿尔斯兰州最低价了。”

“是个诱人的价格。”我抢先说话了,“不过,能不能看看卧室?”

“没问题!”

走进里面的卧室,眼前再度闪烁——屋子被染成血红色,一个人倒在血泊之中,我恐惧地摔倒在他身上,看见了死去的常青的脸……

莫妮卡轻轻扭了我一把,将我拽回现实中,这是典型的单身汉卧室,乱七八糟乌烟瘴气,墙上贴满《花花公子》海报,墙角还有一堆啤酒瓶。

“哎呀,不好意思,我刚起床。”

TOM尴尬地整理房间,而我皱着眉头走到窗口。

窗口架着一具望远镜。

“这是什么?”

TOM的脸色变得更怪:“这个……这个……你们不知道,我是天文学爱好者,马丁路德市的空气很好,晚上很适合——”

“哦,看星星?”

我打断了TOM的话,而他擦擦满头的汗:“是,是,我从小就喜欢看星星。”

同时,我从这个家伙的眼睛里,读出另一个不同的答案——

“该死的牛仔,干嘛问这个?我喜欢用望远镜看对面楼房,那里住着不少流莺,每晚都有好戏可看!”

变态偷窥狂!鉴定完毕。

我不顾TOM的反应,迅速掀开望远镜盖子,摘下墨镜看着观测口。

哇,这望远镜真厉害,对面公寓楼有数十米远,看起来却像近在眼前,被放大了几十倍,晚上偷看还真够刺激。

对面大楼结构与这差不多,一个个窗户扫视过去,要么是没人的屋子,要么拉着窗帘,没看到什么流莺,大概还在睡觉吧。

“你干什么?”

TOM刚要来阻止我,莫妮卡就拦在他身前说:“我说过了嘛,我这个表哥就是好奇心重,从小没玩过望远镜,就让他玩玩吧。”

当望远镜瞄准对面五楼,正对我们的一扇窗户时,突然出现一个年轻女孩——窗前的眼神那样特别,掠过一丝无法形容的恐惧。

望远镜里异常清晰,就连脸上的痘痘都一清二楚,好似伸手就能摸到她的嘴唇。二十多岁的白人女孩,留着一头简单的红色短发,和许多胖乎乎的美国女孩不同,她的脸消瘦得有些吓人,却有一双大得极不相称的眼睛。

她也看到了我,或者说是对面窗户的望远镜,好像受到某种刺激,神色竟那样怪异,就像有一场凶杀案发生在眼前。

然而,望远镜与眼睛的对峙,仅仅持续了不到五秒,对面女孩一眨眼就消失了,随即被一幅黑色窗帘取代。

我脱开望远镜再往前看,一下子没适应过来,怎么从近在眼前变成了马路对面?确认那个窗口就在对面五楼,正对我所在的位置,被厚厚的黑色窗帘覆盖。旁边同一单元的窗户,也拉上了这种黑色窗帘。

赶快戴上墨镜掩盖中国人的眼睛。

“对面有什么?”TOM也好奇地看着望远镜,以为我看到了什么火爆场景,却失望地摇头,“什么都没有嘛。”

莫妮卡也紧张地看着我,用眼神问我:“你发现了什么?”

那个女孩——虽然只有短短几秒,却深深刻在我脑中。当她看到对面窗户里的我,眼神竟如此恐惧,那不是一般的害怕,而是深入骨髓的绝望,我体验过这种感觉。实在太不正常了!一般人如果看到对面有人偷看自己,最多感到厌恶或者愤怒,不可能恐惧到这种程度——除非她没穿衣服,不过望远镜里她穿着整齐,完全不是你们想象的那种衣衫不整。

无法想象她的理由——我盯着对面的窗户,厚厚的窗帘后面还藏着什么?

也许,她曾经看到过什么?

看到正对面的窗户,也就是我所在的位置——杀人现场!

想通了!就在这扇窗户的里面,就在我的背后,整整一年前的夜晚,发生过一起凶残的谋杀案——常青被人用尖刀捅死,警方认为这个凶手就是我,但我没有杀人!

凶手是谁?

我颤抖着后退几步,踩在当初常青尸体的位置,视线正好穿透卧室窗户,越过两栋公寓楼之间的空气,直指刚才的恐惧女孩的窗户。

她可以看见!

“你表哥怎么了?”

TOM不放弃任何与莫妮卡搭讪的机会,她冷冷地回答:“他大概要吃药了——该死!他的药还留在车里,我们得赶快下去了。”

说着她把我拉出房子,TOM在后面茫然地喊:“好的,等你们上来哦。”

回到昏暗的走廊,我飞快地冲向电梯,莫妮卡轻声问:“你疯了吗?发生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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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因为看了很多的穿越小说,也很想穿越。谁想我想想就能穿越,穿越就穿越吧,居然穿成怀孕九月的待产产妇,开玩笑嘛!人家在二十一世纪还是黄花一枚呢。这也可以接受,可是明明是丞相之女,堂堂四皇子的正牌王妃怎么会居住在这么一个几十平米得破落小院子里,她怎么混的,亏她还一身绝世武功,再是医毒双绝。哎。没关系,既然让我继承了这么多优越条件,一个王爷算得了什么?生下一对龙凤胎,居然都是穿过来的,神啊,你对我太好了吧?且看我们母子三人在古代风生水起笑料百出的古代生活吧。片段一在我走出大门时,突然转身对着轩辕心安说道:“王爷,若是哪天不幸你爱上了我,我定会让你生不如死的。”然后魅惑地一笑,潇洒地走了出去。片段二当我对着铜镜里的美人自恋地哼出不着调地歌时。“别哼了,难听死了。”一个清脆的声音响起。~~~接着一声尖叫紧跟着另一声尖叫。我用上轻功躲进了被子里.~~~"我和你一样是二十一世纪来的。”“你好,娘亲,哥哥,以后要多多指教。”来自两个婴儿的嘴里,我摸摸额头,没高烧啊。片段三“小鱼儿,我可是你孩子的爹,况且我没有写休书,你还是我的王妃。我会对你好的。”安王爷霸道地说道。“你们认识他吗?他说是你们的爹?”我问着脚边的两个孩子。“不认识,”女孩说道。“我们的爹不是埋在土里了吗?怎么他一点也不脏?”男孩问道。那个男人满头黑线。“对不起,我们不认识你。”说完拉着孩子转身就走。片段四“爹爹,这是我娘,你看漂亮吧?”南宫心乐拉着一个白衣帅哥进来问道。我无语中。“爹爹,你看我娘亲厉害吧?“南宫心馨拉着另外一个妖精似地男人走了进来。我想晕。“这才是我们的爹。”“才不是呢,这个才是”两人开始吵起来了。“我才是你们的爹。”安王爷气急地吼道。“滚一边去。”两个小孩同时说道。屋里顿时混乱之中。转头,回屋睡觉去了。推荐完结文《别哭黛玉》完结文《穿越之无泪潇湘》新文,《极品花痴》
  • 塔界至尊

    塔界至尊

    他是一个另类身世显赫却一夜流浪,不能凝聚明蒙之气却背负身世阻扰,宿命安排,皇朝崩溃,流落天山。机缘巧合得到一部残缺功法,残碎重生,没有孕灵育丹他就伪造,变色的明蒙之气让他成了另类中的另类。他们是一伙人叛逆、疯狂却对他言听计从,十年杳无音讯为了他却掀起了一次又一次能量风暴,逆天,为勇者而战!!何为逆天,苦渡有缘人,人心险恶,风云变幻,且看颜永如何逆天顺势,集聚散落之碎片,在塑塔界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