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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你我来生不相见(6)

气氛微微有些僵持,华应言换了一副轻松的口气道:“许姑娘若是有要帮忙的,尽管开口。”

“不用。”我冲着华应言不卑不亢地笑了一笑,刚刚的抵触情绪又控制不住地涌上心头。

“许姑娘这样真像我认识的一位故人。”华应言像想起了什么,嘴角露出一丝笑意,补充道,“倔强得很。”说罢转身往楼口走去。

他一身茶白色落在我的眼里,有种莫名的熟悉感,一冲动就叫住了他的背影道:“华公子,你认得我吗?”

华应言站在楼梯台阶上,侧身笑了笑道:“许姑娘,在下若不认得你,怎么会站在这里同你讲话?”

这话说了等于没有说,但是实在回答得很是诚恳,由此看来,华应言是一个脾气很好的人,被我凶了两次还有耐性回答我无厘头的话,放到易平生身上早扑上来掐我了。华应言口中的这位故人,或许住在他的心上,所以尽管被我凶了,他想起那个人,嘴角还有微笑,想来是真心地喜欢。

“刚刚上来找你,是因为许久不见你,在下要出趟镇子,问问许姑娘可有什么要捎带的。”华应言不疾不徐地说道。

除了脾气好外,此刻我又发现了华应言的另一个优点—对待邻里还十分热心。“华公子要去哪里?”

“长安。”

真巧两个字在我舌头上绕了一绕,还是咽了下去:“多谢,没有什么需要带的了。”

华应言点点头也未再多说些什么,只是随我一前一后下了楼,走到大堂时,才见着屋外已经是暮春时节,檐下断了线的水珠,空中微雨斜,一双黑燕低空掠过停在了对面茶楼的屋檐,呢喃着不知道说什么,视线从那燕子窝里移到华应言的肩头,想告诉他我也是去长安,抿了抿嘴道:“外头下雨,要不要借把伞给你?”华应言的目光和我稍稍一对,我心中不由得忐忑起来,低下头去看了看地上的青砖裂痕。

“几步的路,不用了。告辞。”

再抬头时他已经进了对面的茶楼里,茶白色的长衫,和那茶楼的气氛格外相配,像一幅画似的,叫我看得入了神。默默一转身,又被吓了一跳,恐怕是年纪大了不惊吓,此刻易平生系着围裙,一手端着碗,一手拈起碗内的一块红烧肉正要往嘴里塞,被我撞个正着,我冷笑地瞧着他,真真是不雅至极!

易平生似乎觉得有些烫,将肉又放回去,看得我一阵皱眉吸气,他却全然不顾自己形象,舔了舔手指头道:“偏甜。”正说着厨房内滚出来软绵绵,由于滚得太快滚过了头,四处张望中瞥见了多日不见的我,它先是看了看易平生手里的那碗红烧肉,然后又看了看多日不见的我,终于还是往红烧肉的方向滚了回去,易平生满脸满足地弯下身子给了它肉吃,我看得眼角直抽不能自已。

易平生一边喂着软绵绵一边道:“你要去长安了?”

易平生这家伙,真是神奇得很,对我的了解已经不仅仅局限于当下,发展到了我即将要做的事情上,好在我与他熟络得很,久而久之就习惯多了。手里揉了揉软绵绵的头顶,它闷哼了一声,我便想起了刚来这店里见着它的时候心中那样欢喜,那时候举目无亲一默睡着,每天与我陪伴的只有软绵绵,如今它这样记仇贪吃,不知道是不是随了我的性子。“怎么,你要我捎东西给你?”

易平生咽下一块红烧肉对我道:“你可以同华应言结伴,免得你不认路,花了冤枉的车马钱。”

我随他也蹲下来,继续揉着软绵绵,摇了摇头道:“你知道我做的是什么样生意,我……不方便与他同行,怕是要吓着他,再与我生分了不好。”

易平生疑惑地看了我一眼,好像外头的细雨落在他眼里一般,想他这段时间照顾软绵绵爱心泛滥成习惯了,对我这种小本生意者也是充满了仁爱之心。“吓着又怎么样,生分了又怎么样?你怕什么?”

这一问的确很犀利,我被问得愣住,想了半晌回道:“毕竟是邻居,邻里关系还是和睦些好。”

说到邻居,想起当初找到易平生搭把手的事。那时候我来平安镇不久,认识的人不多,易平生便是这不多的人里的一位,彼此年纪相仿,也谈得来,一来二去成了不错的朋友。因为要随客人出趟远门,不知让谁来帮我照应一默和软绵绵,考虑到这事情太过于复杂,其他人要么更加不熟要么更加不方便,于是易平生作为唯一合适的人选让我不得不有求于他。

记得那晚我抱着一坛离人笑站在易平生的酒楼前,他出门见着我,吓得踉跄了一下,我未开口他便慌张地将我拉到一边低声问我是不是做了什么犯法的事情,原本准备低声下气求人的心情一举被击破,转身要走他才一脸勉强地拦住我道:“你先别走……”我便停下脚步,他又嘟囔一声,“我就客气客气,你还真停下来了。”我来之前想,易平生若是害怕我一定不强人所难,如今见他这番模样,心想他也该为他这段时间的白吃白喝付出代价—喂养一段时间的软绵绵,顺便时不时地看一看我弟弟床头的灯。我转身摆出了一副神色坚定的模样,顺便右手握拳在左手掌心中敲了一下,凌厉的目光落在了我塞到他怀中的酒坛子上,易平生终于叹了一口气,一副委屈的样子难为至极地点了点他那高贵的头,可见男人还是会听话的,之所以不听话是打得不够。

现在想来,我会在那时选择信任易平生,大概我们真有天生的缘分。

那一夜繁星满天,那一晚我与易平生待了整整一宿。

易平生带我坐在镇子口的老槐树干上,由于我手脚不灵光,爬树颇为费力,易平生拉不了我,最后只得踩在一块大石头托我上去,等我大汗淋漓的上了树,易平生气喘吁吁的也爬上了来,正要说话,树下来了一对幽会的男女,你侬我侬了好长一段时间才依依不舍地离开,等他们走了已经是夜半三更。易平生揭开酒盖喝得是酣畅淋漓,期间对我的生意进行了刨根问底,我撑着眼皮回他的话,心想既然请人帮忙,就要让他明明白白地帮,说三分留三分没有什么诚意,那时候心理防备能力不够高,不但交代了我的生意精髓,也适当的透露了来平安镇之前的过往,之所以用适当来形容,是因为我把记得的都说了,那些不适当的我也全然不记得。

我记得说着说着也接过酒坛子喝了些,满口生香的离人笑,想起这等好酒不知道一默还能不能与我共享,悲从心来,忍不住哭了出声,起初还有些收敛,结果哭兴上头,便一发不可收拾,哭到不能自已的时候哪里留的了神,便从树上摔了下去。易平生吓坏了,连忙跳下来,看我死了没有,发现我还有气,才算是松了一口气。原本我还有些疑虑,万一易平生是只羊皮的狼,对我许家不利。

迷糊之中,我记得那天易平生搂着我摇晃我的时候那小眼神充满了关心,甚至还含着泪水,想他虽然毛病缺点众多,关键时候还是靠得住,我以后对他的讽刺挖苦应该收敛一些,若他这样的会心存害我和许一默的心思,那也是我和许一默命数已尽了。我躺在易平生的怀里,一把攥住他的衣襟道:“他喜欢我,竟然因我爹是得宠之臣,这穷苦书生为了富贵抛弃槽糠妻的戏码,他一个王爷干这个图什么!”说罢又免不了鞠一把辛酸泪。

易平生见我骂得义愤填膺,有些放心了,将我靠在树干上,自己挨着我坐着,道:“或许他没有发觉出你可人的一面吧,你看你不是那么漂亮,性子也不好,也没有什么女子情趣吧……”

我一听只觉得脑门子一热,委屈骄傲夹杂于一体道:“偶尔几次女扮男装,不代表我是个爷们儿呀!”说罢觉得自己要反驳的点并不仅仅是这一点,悲从心来。

易平生恐怕也觉得我这模样有些心酸,不再提起这个话题,抬起头来看了看,东方渐白,没想到这一说就说了个彻夜。我不是头一次见着日出,可此时此刻的心如死灰,看见这只觉得是空虚而苍凉的灰白,看得见却看不远,我伸手想体会这即将升起的太阳带来的温暖,却发现悬在空中的手,竟是那样的凉。

突然觉得手背湿漉漉的,方从回忆中醒了过来,低头一看,软绵绵正舔着我的手背。它见我回过神来,随即乞求地看了一眼易平生,易平生忙不迭地给它一块红烧肉,它用爪子接了并未吃,反而是接着伸到到我跟前来,看着它肉乎乎的爪子里一块红烧肉,好一阵心酸,软绵绵虽然不会说话,但是通人性的很,早就算上我的家人了,于是取过它爪心中的红烧肉扔进嘴里嚼了嚼,顿时口齿生香,心情愉悦。软绵绵头抵着我的手掌蹭了又蹭。

“我要去那里做个生意。”话题回到了之前,声音在午后的大堂内似乎微微发颤,如同被风吹过的泥土中的小花。易平生将碗搁在了一边的桌子上,发出了清脆的声音。前额的头发垂了下来,有些阴影,看不见他的眼神,似乎有些忧郁,但他此刻比我还要忧郁的神色着实很莫名其妙。“哦,是不是担心又要照顾软绵绵,这次我把它带去,所以不麻烦你了,只是我弟弟的那盏灯还是要请你时不时地……”

易平生抬起头来,眼睛中水波流转着实很动人,可惜是个男儿身,这样闪闪的眼睛叫人实在怜悯,他嘴角浮起的微笑似乎有些欣慰:“你终于敢去那里了,一诺,好样的。”

那夜的交谈之后,我与易平生彼此的关系拉近了不少,由从前的“狗肉朋友”,往推心置腹的路上一路狂奔,他对我的忍让多半是内心的同情在,我也清楚晓得,并且时常也占着口角便宜,如今他这样的神情表现让我有些感动,想朋友能处到这份上也是我的幸事,只可惜我并未真的是内心鼓起了回那座城的勇气,而是在一默的突然反应下做的决定,只是解释了怕他失望。好比一默那时候学堂考试成绩很差,担心的不是自己而是家人脸上的光彩。我揉了揉软绵绵抬头冲易平生勉强地笑了笑,不想易平生感动的神色更浓了,真是个感情易于言表的家伙。

一川烟草,满城花絮,梅子黄时雨,长安雨纷纷,一切如初。

我揣着曼陀罗花,领着易平生走在长安街市上,街道还是从前那样宽,两旁有各式各样的店铺,车马行人熙攘往来,茶楼酒店笑语喧哗,一切如旧,一切如旧……

走了不多时,王易之便同我说他生前十五岁离家后,就再未回过长安,如今重来,想四处走走,于是两人约定了地方次日再见,便各自散开。

软绵绵留在了我的慈悲客栈里,易平生说长安城不比从前,治理更加严格,若没有当地的户籍半月不离开长安城就要被驱逐,人且如此,更别说相貌罕见的软绵绵,万一它成为我被当做不法之徒的证据真是得不偿失,想来易平生平日里也不怎么管他的酒楼却仍有大把银子活得滋润,可见那并非他的经济主要来源,因此帮我照顾了软绵绵对他的生活产生不了根本性的影响,我的亏欠之心也稍稍减少些。长安城的皮影戏楼名叫繁苍楼,楼名取自“似水年华,繁华苍凉”之中,是出了名的打发时间的好去处,那楼内只卖茶水,不卖食物,不过茶水也分档次,过去我与一默常常来此,包一间厢房,约两三好友,喝茶看戏。家破之后,我与一默在长安残喘过一年,那时连平日吃饭都有困难,哪里有闲钱来这里消遣,有一回我与一默路过这里,遇到从前的朋友,大都都装作不认识我俩,有一个停下笑着请我和一默去听戏,一默起初还以为是那人不忘旧交情激动了一把,觉得人间自有真情在,那人见一默上钩,笑道:“今儿银子带得不够,恐怕要令姐与你自己付账了,不过如今这长安城喝茶呀,可不能添糖,是掉了份儿的事儿。”从前他们还夸赞一默的姐姐茶里加糖甚是别具一格争先效仿,一时间成为了长安的风气,如今加糖竟然成了笑柄,可见风气这玩意儿,也需要背景和靠山。一默听后脸色大变,上前要与那人理论,我连忙将他拽住,口口声声劝道“不要再惹什么口舌是非”,随即上前给了那人一个大耳刮子,扇完拉起一默狂奔。那段日子,我与一默虽然贫寒了一些,倒也是苦中作乐,互为依靠。

夜幕四合,街边逐渐亮起了灯笼,就像繁星落在了凡间,星星点点,天上飘着小雨,让这长安夜色添了几分仙气。我换了男装四处走着,一不小心竟然来到了这繁苍楼,抬头见这招牌如故,手肘被人推了一下,繁苍楼的小二热情地招呼道:“客官里头请,今儿要演一出新戏呢,现在客未上满,您可以找个好的位置。”

这让我想起过去在这繁苍楼里见过的趣事,大堂的位置很少,看皮影戏又不同于听说书,需要有个好位置,而好位置少观众多,于是常有人为此争斗。那位当年请我喝花酒的一默的同窗就做过不少蠢事,虽然至今想不起姓甚名谁何等样貌,却是个有趣的人。那位同窗起初用一沓宣纸占座,被其他的客官当做繁苍楼新出的招揽客人的法子,以为是放在位置上供爱干净的客人擦凳子的用的,不但自己擦还分发给周围人擦,这位同窗进了来发现大家都在用洒着金的宣纸擦拭凳子欲哭无泪,后来他又想了一招便用玉佩来占座,下学后过来发现玉佩早就被人拿了去位置也被人占了,在不断的占座中他似乎越挫越勇,占座给他带来的乐趣早已超过了看皮影戏本身,于是他成天想着如何占座,一默劝他他也不听还要一默与我帮他出谋划策,于是我们常常在包厢中观望他与占了他位置的人理论,觉得这比皮影戏好看,也担心他过度沉迷占座会玩物丧志被他父亲揍。

直到有一天,他用随身带的纸扇来占座,那扇子上有他的名字落款和印章,觉得扇子便宜被偷的可能性小,且这是个有凭证的物件,真是占座的万全之策,放学后,他兴致勃勃冲了过来,见位置上坐着一人,这人正在扇着他的扇子,他激动心情溢于言表,摩拳擦掌上前与人理论,“这位小哥”二字刚刚出口,便踉跄着差点跌倒,那位置上的人转过头来,是位长相让人记忆深刻的姑娘,这姑娘皮肤黝黑天庭太过于丰满,眼睛很难睁开,这姑娘名声远播的原因并非仅仅因为长相,而是她常蹲守在一默的学堂处,一有下学出来的弟子她便上前搭讪,希望能与其中一位结下良缘,弟子们起初觉得新鲜,后来就怕了,纷纷绕着走,有些为了躲避她都翻墙下学,听说有一位因此翻墙摔了腿,那弟子的令堂闹到了学堂,学堂加派了人手不许她再出现在学堂外头,才让学子们安静了一段时间,哪知她竟然出现在了繁苍楼,叫一默的同窗吓了好大的一跳,连滚带爬地上了我们的包厢,从此才算戒了这占座的瘾。

如今的我也比从前好了许多,不但能想些过去的事,还能站在这街上……咦,我是什么时候竟被小二给拉了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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