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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她父亲再度劝她:“康妮,你怎麽不去找个情人,这对你有很大的好处。”那年冬天,麦克立斯到山庄作了几天客。他是个爱尔兰青年,在美国写剧本赚了大钱,伦敦上流社会本来非常喜爱他,因为他专写上流社会的故事,後来上流社会的人发现他们被一个都柏林街头混混在笔下讽刺得一无是处,就对他反感了。他们把麦克立斯说成是最下流的胚子,还发现他是反英国的,对该阶层的人来说,这一点比干了最卑劣的罪行还要不得。他名誉扫地,剧本也给一股脑的扔进垃圾桶去。

不过,麦克立斯住的是梅费尔区的高级公寓,走在邦德街也是一派绅士模样,你可不能怪这儿的大裁缝为低三下四的主顾服务,因为顾客可是付了钱的。

克里夫把麦克立斯请到薇碧山庄时,这个才三十岁的作家正是失意的时候,克里夫却一点迟疑也没有。麦克立斯一出言,大概有几百万的人会注意到,他如今和上流社会的人交恶,人在异地,失去靠山,对克里夫的邀请一定很感激,这一来,在美国那边他无疑会说克里夫的好话。名气!一个人不管是哪块料,只要时机对了,被人捧起来,尤其在美国那地方,一定会大出风头。克里夫正在往上爬,他这套宣传本事真厉害。後来,麦克立斯在一个剧本里把他写得好高洁,克里夫成了大家心目中的英雄,事後反应过来,才晓得自己被取笑了一顿。

康妮有点搞不懂克里夫一味想出名的盲目性子,他要在那个他既不了解,又感到害怕的花花世界里出名,让人知道他是个作家,一个一流的现代作家。康妮从她那事业成功,老当益壮,说话直率的父亲那里晓得艺术家的确在作自我宣传,卖力的展现个人才华。但她父亲走的是既有的管道,也是所有皇家学院院士的管道:卖画。克里夫却发明各式各样的新手法,找了各式各样的人物到家里来,而且还能够不贬低自己的身份,不过他为了及早替自己立个声名,不管什麽破铜烂铁,只要方便,都拿来派上用场。

麦克立斯乘坐一部精巧的车子来了,除了司机,还带来一个男仆。他一身邦德街的行头!可是一见到他,望族出身的克里夫便倒抽了一口气。这个人和他的外表不符……完全不符。光是这第一印象,就足以让克里夫掉头而去,然而他没有,他依然对麦克立斯彬彬有礼,拜倒在此人惊人的成功之下。成功,人称是婊子也是女神,她的气势绕着半自卑半自傲的麦克立斯,盛气凌人的保护着他,一来便把克里夫完全镇慑住了,因为他也想把自己出卖给这名为成功的妓女兼女神,只要她肯要。

尽管麦克立斯一身打扮都出自伦敦最好的裁缝、帽商、理发师和鞋匠之手,但他绝对称不上是英国人,他那扁平、苍白的脸孔不对劲,他的举止、态度不对劲,连他一肚子牢骚的样子都不对劲。此人一肚子牢骚,任何一位正牌的英国绅士都可以一眼看穿,真正的英国绅士绝不会表现得这麽露骨。可怜的麦克立斯着实吃了苦头,到现在还有点丧家之犬的模样。他凭着本能、凭着脸皮厚,以剧本闯进了戏剧界,还扬眉吐气,本以为苦日子已经过去了,天呀,还没有……永远也不会过去,因为,是他自找苦吃。他并不是出身英国上流社会,偏偏要往上流社会钻,那帮人多麽高兴找各种方法来整他!他多麽恨他们!

怎麽说,这个都柏林小王八还是带着男仆,乘着精巧的车子来了。

他有些地方让康妮满喜欢的。他不摆架子,对自己没有不实际的幻想,他有条理的、简洁的、切实的叙述克里夫所要知道的一切,丝毫不罗嗦。他很清楚别人是为了利用他才请他来的,於是也就像个上了年纪的,做生意的老江湖,不动声色,任人发问。

“钱!”他说,“赚钱是人天生的一种直觉,一种本性,本来是强求不得的,可是一旦你的机运到了,你就会赚大钱,一直赚,赚翻了天!”

“可是总要有个开始。”克里夫说。

“那当然!你必须先进圈子,如果一直在圈外耗着,那就没辄,你非闯进去不可,一闯进去,开始发展,都由不得你叫停。”

“除了写剧本,你还有别的赚钱法子吗?”克里夫问。

“大概没有了!我也许是个好作家,也许是个烂作家,但是写剧本是我唯一的出路,这是没有疑问的。”

“而且你自认是写通俗剧的作家?”康妮问。

“你说对了!”他猛地转向她说,“我写的剧本没什麽内涵,只要一扯上“通俗”,就不会有内涵。我那些剧本并不是因为有内涵才流行的,它们受到欢迎,其实跟天气一样……没什麽道理,就是那样子……一时的风行罢了。”

他那对凸凸的、不太灵活的眼睛转向了康妮,眼底有种看透一切的神情,她不禁颤了一颤。他看起来好老好老……像是历经了一层又一层的幻灭,而那幻灭一代又一代的累积在他身上,使他老得像千万年的古地层。可是,他又像个孩子那样的脆弱可怜。这是个被排斥的人,但他有贫贱小子那种不怕死的胆量。“至少你这些年的表现很了不起。”克里夫沉思着说。

“我已经三十岁了……三十了!”麦克立斯突然道,还怪笑了一声,笑里有得意,也有空虚和苦涩。

“你是一个人吗?”康妮问。

“你是指什麽?我一个人住吗?我有仆人,一个希腊佬,他自己说的,不太能干,不过我还是用他。我以後会结婚的,可不是,我一定要结婚。”

“说得好像你要割扁桃腺似的,”康妮咯咯笑。“结婚对你是件难事吗?”

他佩服地看着她,“不瞒你说,夫人,是有点难。我发现……原谅我这麽说,我不能娶英国女人,连爱尔兰女人都不成。”

“娶个美国女人试试。”克里夫说。

“哦,美国女人!”他乾笑一声。“也不成,我已经问过我仆人,看他有没有办法帮我找个土耳其妞,或是其他……接近东方血统的!”

康妮对这个事业如日中天,然而性情古怪又忧郁的男人,完全摸不着脑。人家说他光是在美国一地的收入,就有五万元。有时候他看起来很俊,侧着脸或低下头时,光线又正好照在他脸上,他那凸凸的双眼、那弯曲的浓眉、那抿得紧紧的嘴,有一种如同象牙雕刻的黑人面具那样肃穆、恒久的美。那美感仅仅一刹那,但透出一种“定静”之态,一种超越时间的定静,这种“定”正是佛陀的修为,有时,黑人会不经意的流露出如此的神态,是那种族极古老的、听天由命的一种特质。我们动不动就起来反抗,而那种族却听天由命了千百年,像鼠群在黑流里挣扎着,游过河去。康妮突然觉得他很可怜,这突如其来的感情含着怜悯,又有一点厌恶,近乎是爱了。这个外来者!这个外来者!他们骂他粗鲁不文!克里夫看起来不知要比他粗鲁、霸道多少倍!愚蠢多少倍!

麦克立斯立刻晓得,他已经吸引住她了。他用一双圆圆的、淡褐的、有点鼓的眼珠子,漠然的打量她,看她对他有几分好感。对英国人来说,他永远是外来者,即使爱情也改变不了这一点,不过有时,会有女人爱上他……包括英国女人在内。

他很清楚他和克里夫合不来,他们是两只不同种的狗,本来一碰上就会龇牙咧嘴,相对咆哮的,但不得已彼此对笑。跟这女人呢,他却不大有把握。

早餐是在卧室吃的,男主人在午餐之前不会露面,饭厅有点冷清清的。喝过咖啡後,麦克立斯毛毛躁躁的坐不住,不知做什麽好。那是个很舒爽的十一月天……在薇碧山庄,算好天气了。他眺望那萧瑟的园林,我的天,这是什麽鬼地方!

他叫仆人去问,夫人有没有什麽需要他效劳的?他想开车到雪菲德去。结果答覆是,请他到夫人的起居室坐坐。

康妮的起居室在三楼,正是这栋屋子正中央的顶楼,克里夫的房间当然在楼下。查泰莱夫人请他到她私人的起居室去,麦克立斯感到受宠若惊,一路飘飘欲仙的随着仆人走,根本什麽也没注意到,也没理会他经过的地方。到她房里,他倒是对德国复制的雷诺瓦和塞尚名画,隐约扫了一眼。

“这上面很舒服嘛,”他说,咧开牙来,露出他那古里古怪的笑容,好像笑一下会痛似的。“你住顶楼真聪明。”

“我想是吧。”

整座薇碧山庄,只有她这房间布置得摩登、怡人,是唯一能展现她个性的地方,克里夫从没看过这里,她也很少请人上来。

这会儿,她和麦克立斯在壁炉边对坐、聊天,她问到他父母,他兄弟,他自己的事……她对别人一向很好奇,一旦动了同情心,她也就没什麽阶级观念。麦克立斯谈到自己,毫不隐瞒,也不做作,完全把他那冷漠的、苦涩的、丧家之犬般的心情吐露出来,谈到他的成功时,显出一种报复似的得意。

“你为什麽孤孤单单的?”康妮问他。他再度拿他那双圆滚滚的褐眼打量她。

“有人天生如此,”他说,然後,用熟络的口气调侃她:“瞧瞧你,不也是孤孤单单的?”

康妮有点吃惊,略微想一下,道:“只不过在某一方面是!不像你完全孤单。”

“我真的是完全孤单的吗?”他问,怪模怪样的笑脸,好像牙疼似的。他眉心深锁,眼神永远是那麽忧郁,或者说是漠然,或是看破一切,或是害怕。

“不是吗?”她望着他,有点透不过气的说,“你不就是那样?”

她觉得对他非常非常的动心,就要失去自持了。

“啊,你说得很对!”他别开头去,带着那种古老民族所有的,但完全不存在於我们这个时代的定静之态。康妮就此失去自制之力。

他直视着她,用那种把什麽都看在眼里、把什麽都记在心里的眼神。同时,打自肺腑的向她发出夜半婴啼似的心声,使她连子宫都受到了激荡。

“你真好,还能想到我。”他短促的说。

“我为什麽不能想到你?”她气吁吁喊起来,险些吐不出话来。

他发出一阵抖动的笑声。

“哦,是指那方面……可以握一下你的手吗?”他突然道,两眼带着近乎是催眠的力量看住了她,激起她体内深处的一股震动。

她意乱情迷望着他,他过来在她身边蹲下,两手抓住了她的脚,脸埋在她膝上,一动也不动。她整个昏头了,惊异的低头看他那异常白嫩的颈子,感觉到他的脸紧贴住她。她慌乱极了,不觉伸出手,亲亲爱爱的摸他那暴露无防的颈子。

他打骨子里颤抖起来。

然後,他抬头看她,圆滚滚的眼睛透着魔力,她完全招架不了,心房里情涛汹涌,她要把所有一切都给他,所有一切。

他是个很奇异,却又很温存的情人,对女人极为体贴,在激情的当儿,他颤抖得自己无法控制,可是同时,又十分清醒的注意着外头的一切动静。

这件事对她而言,没有太大的意义,重要的是,她把自己献给了他。最後他不再颤抖了,闻风不动躺着。她伸出有点麻的手,轻怜蜜爱抚弄他趴在她胸口的头。

他起身亲她双手,双脚,然後悄悄走到房间另一头,背对着她,不出一言的站了片刻。接着他转身,又走回她面前,这时她已经坐回壁炉边原来的位子了。

“我想,这会儿你一定会恨我了。”他低低的,说得很肯定。她一下抬起头。

“我为什麽要恨你?”她问。

“女人都这样,”他道,然後发现自己说溜了嘴。“我是说……女人好像都会这样。”

“这是我最不该恨你的时候。”她有点气。

“我知道、我知道!是这样没错,你对我太好了……”他困窘地叫道。

她不懂他为什麽那麽困窘。“你不再坐坐吗?”她问,他朝门口瞄了瞄。

“克里夫!”他开口说,“他会不会……会不会……?”

她想了一想。“可能会!”她抬头看他,道。“我不希望让克里夫知道,连疑心都不要有,否则他会很伤心。不过我不觉得做错了事,你呢?”

“做错了事!我的天老爷,才不是!只是你对我实在太好了……我都要承担不起了。”

他偏过身去,她看出他快哭了。

“我们不必让克里夫知道,是不是?”她央求着,“那会大大的伤害他,只要他不知道、不疑心,就不会有人受伤害了。”

“我”他几乎厉声的说,“我什麽都不会让他知道!你看他不会知道吧?我自己露马脚!哈哈!”他想到这里,讥讽的乾笑了两声。她诧异的看他。

他对她说:“我可以亲亲你的手再走吗?我要开车到雪菲德,如果你不介意,我就在那儿吃午餐,回来喝下午茶。有什麽要我代劳的?你能不能跟我保证,你不恨我?而且以後也不会恨我?”他说到最後有一种豁出去了的讽刺味。

“不,我不恨你。”她说。“我觉得你人很好。”

“啊!”他锐声道,“我很高兴你是说我人好,而不是说你爱我!这样要来得有意义多了……那麽下午见了,在再见之前,够我好好想一阵子。”他恭恭敬敬吻过她的手,走了。

“我觉得我受不了那小子。”克里夫吃午饭时说。

“怎麽会?”康妮问。

“他虚有其表,根本是个粗俗的家伙……只等着逮到机会打击我们。”

“我想大家对他是太刻薄了,”康妮说。

“你还搞不懂为什麽?你以为他空出他的宝贵时间,是拿来做好事的?”

“我觉得他有点义气。”

“对什麽人有义气?”

“这我不知道。”

“你当然不知道,我怕你是把狂妄当做义气了。”

康妮踌躇了。是这样吗?这不无可能。然而麦克立斯的狂妄对她却有某种诱惑力,他已经攀上巅峰,克里夫却才小心翼翼的爬了几步,他以自己的方式征服了世界,那正是克里夫想做到的。用什麽方法和手段……?难道麦克立斯用的会比克里夫更卑劣吗?一个外地穷小子,单枪匹马拿各种手段走後门,以求出头,会比克里夫想靠自我宣传求得名声来得差劲吗?成功,是婊子也是女神,有多少人像伸舌垂涎的狗,对她穷追不舍。论成功的话,那麽谁先得到她,谁就是狗中之王。所以,麦克立斯大有资格把尾巴翘上天。

奇怪的是,他并没那样。快到喝下午茶时,他捧了一大把紫罗兰和百合花回来了,还是一副卑躬屈膝的败犬模样。康妮有时候怀疑,这会不会是种掩饰,有意让人对他消除戒心,因为他那种模样太刻板了。他真是那么一只惨兮兮的狗?

整个晚上,他始终那麽一副卑躬屈膝的模样,但克里夫感受到他内心的傲慢,康妮却没有感觉,也许他的傲慢不是用来对付女人,而是对付男人,对付他们的横行霸道。一个低贱的人,内心却有那种毁不掉的傲慢,这就是人们这麽打压麦克立斯的原因。只要有他在,上流社会的男人就觉得是侮辱,他只好尽量装得文质彬彬的来掩饰自己了。

康妮爱上他了,不过她极力装得若无其事,坐在那儿绣花,让两个男人聊他们的天。而麦克立斯表现得更是无懈可击,完全就是前一天晚上那个斯斯文文,但又是阴阴郁郁的,而且遥不可及的小夥子,和主人家隔阂着十万八千里,他恰到好处的拍主人马屁,然而一步也不曾跨出去接近他们。康妮觉得他一定忘了早上的事了。

他才没忘,他只是清楚自己的位置……他还是在老地方,生来就是圈外人。他没把男欢女爱这档子事和个人混为一谈,晓得这也不会让他从一条人人侧目,我行我素的流浪狗,变成备受娇宠的名犬。

他肚肠里明白得很,他是个外来客,还带着反社会的叛逆因子,不管他把外表打点得多麽有邦德街的派头,终究他心里也得接受事实。他是有必要保持孤立的,就像他穿着入时,并且和高尚人士打交道一样,都是必要的。

不过,偶而来一场露水姻缘,轻松自在,也是美事一桩。他不是不知道心存感激,刚好相反,对於别人那自然而然的,表露出来的一点点善意,他都会感激得五体投地,几乎要涕泪纵横了。在他那张苍白、冷静,没什麽表情的脸孔底下,他孩子般的内心可是对那女人感激得泪汪汪的,恨不得再去找她,就像他飘荡不羁的那颗心一样明白,他最好和她保持距离。

他们在走廊点蜡烛时,他找到机会跟她说话:

“我可以去找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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