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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她为了自己的爱去诅咒另一个人(2)

我判断一个人的好坏基本上有两个原则,第一个原则是对我友好不友好,第二个原则是他是否很嚣张。胡青云在牡丹街上,从不和人多说话,这一点十分像我。况且,她对我一直很友好,和她的丈夫肖爱红一样,碰见我总是友好地和我打个招呼,牡丹街上碰见我打招呼的人着实不多。这点还不算是对我特别友好的,胡青云在我十岁那年帮我做的一件事让我特别难忘。只要我一见到胡青云,我就会想起那件事。

在我十岁那年,我觉得馄饨店王胡子的儿子王林是个坏蛋。

尽管他现在考进了复旦大学,成了名牌大学的学生,但我还会觉得他是个坏蛋,那所名牌大学改变不了我对他的恶劣印象。

他在我十岁那年对我做出的一件残酷的事情让我记忆犹新。

王林好像比我大一岁,但他和我、丁小慧是同班同学。有一段时间,他和丁小慧特别好,学校里的同学都在私下里说他们是一对小夫妻。就在我摸丁小慧头发不久后的一天傍晚,王林和另外两个男同学在我放学回家的路上,在一条小巷里堵住了我。他恶狠狠地盯着我,我不知道他们要干什么,但我想,绝对不是什么好事。我想转身跑,但我还没来得及跑就被王林抓住了。他们三个人把我按在了地下。王林说:“看你小子还敢不敢欺负丁小慧了!”我大声说:“我没有欺负丁小慧!”王林在我脸上扇了一巴掌,他说话时口水喷在了我的脸上:“你还嘴硬。打死你!”我挣扎着:“你们凭什么打我?凭什么打我?”王林气呼呼地说:“打的就是你!”他们在我身上乱打了一顿后还没有放开我。其中一个男孩把一把铅笔刀递给了王林。王林接过了铅笔刀,他阴险地笑了笑说:“你们把他的头按住。”他们就按住了我的头。王林把我的耳朵提了起来,他竟然要割掉我的耳朵。我使劲地喊着,王林怪笑着,他用铅笔刀的刀背割着我的耳垂。如果他用刀刃割我,那我的耳朵就被他割下来了,他用的劲很大,我觉得钻心的痛。突然,一个男孩说:“出血了,出血了。”我一听出血了就险些晕过去。王林没有罢手,他还是用刀背割着我流血的耳垂。他边割边恨恨地说:“看你以后还敢不敢欺负丁小慧!”我觉得我的耳朵痛得都快掉了,我喊道:“我没有欺负丁小慧!”王林加大了力,他说:“让你嘴硬!让你嘴硬!”就在这节骨眼上,我听到了一个女人的声音:“你们住手!”王林他们见有人来,这才放开了我。他们疯一样地跑了。我尖叫起来,伸手摸了一下耳朵,全是黏糊糊的血。

那女人扶起了我,一看我的耳朵,连忙说:“哎呦,割开了一个口子,这帮小子的心真狠哪!走,我带你上医院。”这个女人就是胡青云。她带我上医院时,一路上用她的手捂住我的耳朵,边走还边说:“晨光,忍着点,医院很快就到了。”

我记得很清楚,从医院里出来,天已经黑了,她关切地问我:“晨光,肚子饿了吗?”我点了点头。她牵着我的手,带我去吃东西,她的手十分温暖。我当时想,我母亲的手是否也如此温暖?在我的印象中,顾玉莲的手一直是冰凉的。

在一家小饭馆里,胡青云给我买了很多好吃的东西,她温柔地看着我吃:“慢慢吃,不要急,吃完了我送你回家。”我边吃边看着她,我觉得她很美很美。在回家的路人,她对我说:“晨光,你别怕,我去找王林的父母亲,让他们管教他,他不会再欺负你了。”“如果他再欺负我呢?”我仰起小脸问胡青云。胡青云笑着说:“他要再欺负你,由你处置。你说怎么办就怎么办。”我乐了:“好,如果他再欺负我,我就放一把火把他家的馄饨店烧掉!”胡青云也乐了:“好的,就烧掉他家的馄饨店,让他无处藏身。”

想起那件往事,我不由自主地摸了摸耳朵,那上面还有一道硬硬的割痕。我心里顿时产生了一种对王林的恨,同时也产生了一种对胡青云的感激。王林后来和丁小慧不好了,原因我不太清楚,有人说,是丁小慧的父亲丁大伟不让她和王林好。丁大伟说王胡子是流氓,他儿子也好不到哪里去。至于丁大伟究竟有没有对丁小慧说这话,没有人知道。以后要是再有机会和丁小慧接触,我倒想问问她有没有这回事。

胡青云,胡青云。我的脑海里尽是这个女人。

她年轻的时候也是个纯真的少女,我不敢相信她会背着我母亲宋汀兰和我父亲顾帆远亲热。可我确实看见了,我相信我无论在任何一种状态下看到的东西,都是真实的。

顾玉莲一定知道这件事。

我突然产生了一个想法:去问问顾玉莲。

兴许她会证实我看到的情景是不是真实的。

我怎么就没一点记忆?对童年时的事情没有一点记忆?我有一个同班同学,他说在他一岁时的事情他都记得清清楚楚。

我下了楼。

顾玉莲戴着老花眼镜,她在看一本书。

她真有闲情逸致,看书是需要心情的。今天雨停了,顾玉莲没有出去干点什么,而是在家里看书。

她看的还是一本厚厚的纸页都发黄的线装书。

我知道那是四大古典名著之一的《红楼梦》。

从我懂事开始,她就在看这本书,这本书也许她看了一生,我不清楚这本书有什么吸引她的地方。

因为我对顾玉莲还是有一种说不清的隔膜,我心里还是有一层阴影挥之不去。我见到她就会想起瘌痢头的话,想起我在那种状态中看到的情景,她往药罐里倒白色粉末的情景。我不敢正视顾玉莲。

我坐在了顾玉莲的面前。

顾玉莲看上去很平静,如果我内心中没有阴影,那么我还是会认为顾玉莲是一个慈祥和蔼的老太太。

她在书本上放上了书签,做了个记号,然后合上了书。

她把书放在并拢的两个膝盖上,双手放在书的上面,一副大家闺秀的样子。她这个样子让我觉得顾玉莲在某种意义上是一个书卷气很浓的老太太。

她轻声地问我:“孩子,你看上去不太舒服,是不是感冒了?”

我说:“奶奶,我没有病。”

“过来,坐近点。”她微笑着说。

我只好坐在了她的身边,我闻到了她身上有种奇怪的气味。

她伸出手,把手背放在了我的额头上贴了一会儿。

我闭上了眼睛,我知道她一直在注视着我。

她把手放了下来,我这才睁开了眼,但我还是不敢和她对视。

顾玉莲说:“没有烧呀,你一定是昨天晚上没睡好觉,今天一大早又出去淋雨。喝了姜汤了,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了,你要是哪里不舒服,你就对奶奶说。”

我点了点头。

我心想,我就是有病,也不会告诉她的。我讨厌喝中药,我还害怕她偷偷地往药罐里放那白色的粉末。

顾玉莲话锋一转:“你早上是什么时候出门的?我怎么不知道呢?我一个晚上被暴风雨吵得睡不着觉。”

我瞟了她一眼,她的手在书的封面上轻轻地抚摸着:“也许我出去的那一小会儿,你已经睡着了。只不过你很快就醒了,感觉自己没睡一样。”

顾玉莲把眼镜取了下来,放在了书上,她揉了揉发红的有点模糊的老眼,叹了一口气:“我老了,好像不行了,没几天活头了,我要是死了,你该怎么办呀。”

我说:“你不会死的,奶奶。”

顾玉莲笑出了声:“不会死的是老妖精。”

我心里说,你也许就是一个老妖精。

我开了口:“奶奶,我想问你一件事。”

顾玉莲的目光中掠过一丝不易觉察的慌乱神色。

不过,她很快就平息了下来,她的眼中还是闪动着慈爱的光,她镇静地对我说:“孩子,有什么,你就说吧,只要我知道的,我一定会告诉你的。”

“你知不知道我们邻居胡青云是不是以前老到我们家里来找爸爸?”

“你听谁说什么了?怎么问起这个问题?”

“我没听谁说什么,我只是想问问有没有这回事。”

“哦——”

“奶奶,你是不是有什么苦衷,不愿和我说这事?就像你以前不愿意告诉我我父母亲死了一样?”

“没有,没有,我会有什么苦衷呢?”

“那你说呀。”

“你不要逼我,让我想想。那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让我好好想一想。”

“奶奶,你的记忆应该不会发霉吧?”

“哦——我记起来了,记起来了。有那么一段时间,胡青云是经常来我们家,她是你爸爸的学生,她每天晚上都过来和你爸爸学弹钢琴。对了,你是怎么知道这事情的?”

“我想出来的。”

“想出来的?”

“是的。”

“那你还想出什么来了?”

“暂时还没有。”

这个晚上我又做了那个梦,我从小就做的梦,我看到很多的老鼠四散而逃,它们在逃窜的过程中发出让人心悸的尖叫声。和往常不一样的是,我还梦见了那张模糊的血脸,她的嘴巴张得很大,我看到了她嘴巴里锋利的牙。在我眼里,那张大的嘴巴就是一个绞肉机,我看到一只只老鼠在逃窜中不小心跳进了她的嘴巴里,一只只老鼠就那样被她咬烂,然后被吞进一个深渊。

肖爱红回到家里,他觉得很累。他半靠在客厅沙发上,解开了那条红色的在王胡子眼中像血一样的领带,把领带扔在了茶几上。此时他真的想泡一壶上好的龙井茶,清清嗓子,提提精神。但他觉得自己很累,全身发软,一点力气都没有,动也不想动一下。

他的目光疲惫地落在了那条红色如血的领带上。

这条领带是他最珍爱的领带,他珍视它,并不是因为它是名牌“金利来”的领带,而是因为这是胡青云送给他的结婚周年的礼物。他记得自己曾系着这条领带去参加了一个电视文化报道的访谈节目。

那天他觉得情绪很好,谈得也不错,他从来没有过那么好的发挥。那个风情万种的女主持人说他的领带很衬他。肖爱红回家就把这条领带收藏起来了,一次也没带过,直到今天。

胡青云曾问他:“为什么不带了?是不是不好?”

他把嘴巴贴在胡青云的耳垂上,轻轻地说:“不是不好,而是因为它太好了,所以舍不得用它,我要珍藏它一辈子。我死的时候,你要把它给我系上。”

当时胡青云听见他的话后死死地抱住了他。

她在他的耳边说了声:“我爱你——”

现在想起那声“我爱你”有点言不由衷。她爱的明明是那个人,那个已经死去了的人,他们的血交融在一起。

她的那条红色连衣裙?和他的领带一样颜色的红色连衣裙?

那是他送给她的结婚周年礼物。

她也只穿过一次,她陪他去电视台做访谈时穿的。她回来后,也把它收藏起来了,一直没有再穿过。

他也问过她:“你为什么不穿了?是不是因为不好?”

胡青云用手臂勾住肖爱红的脖子,娇柔地亲了一下肖爱红的嘴唇,然后说:“不是不好,而是因为它太好了,我舍不得穿它,我要珍藏它一辈子。我死了的时候,你要把它给我穿上。”

肖爱红十分的感动,他紧紧地抱住了她,她在他的怀抱里几乎快喘不过气来。

看来,当时胡青云说的话并不是出自真心。

他现在才明白,她一直在敷衍他。她珍藏的是那张血钞票,而不是那条红色的连衣裙。如果那个人不死,她一定不会选择和肖爱红结婚。

肖爱红闭上了眼睛。

他一闭上眼睛,就看到胡青云穿着那条红色的连衣裙,举着火把,飘过寂静的大街,来到了馄饨店。她穿过了那关闭的门,风一样穿过了那关闭的门,进了馄饨店的里面。她对着惊慌失措的范梅妹说:“你往我的馄饨里吐口水,你要遭报应的!”说完,她就把火把朝范梅妹扔了过去。

熊熊燃烧的大火。

肖爱红感觉到眼睛一阵刺痛。

大火消失了,他似乎听到有人在说:

亲爱的,我的心被你吸引,只要能和你在一起,和你一起弹钢琴,我就是死也无所谓。我不怕,我什么也不怕,我的生命是你救回来的……可我并不是因为你救了我,我要报答你才爱你,我从上高中时就爱上了你,我会站在你的楼下听你的琴声。你也许从来没有注意到一个仰慕你的女孩子,她的心被你的琴声拨乱了,永远地拨乱了……

那是胡青云日记中的话。

胡青云如果在日记里写下一句:“我会永远珍藏这条红色的连衣裙,因为它是我最爱的人买给我的。”那么,肖爱红就会永生无憾。问题是她没有那样写。她的话全是写给那个死去的男人的。

那个男人就是顾帆远。

肖爱红从来没想到过顾帆远和自己的妻子胡青云有关系。

而且,而且胡青云的处女之身也都献给了他。

肖爱红没见过那个喜欢弹钢琴的中学音乐老师,但他觉得他一定很儒雅,身上透出一种高贵的迷人的气质。他的手指一定很漂亮,修长而干净,他就是用这样的手指弹奏出钢琴的声音,迷倒了少女胡青云的心。他很勇敢,如果他是个怯弱的人,他就不会冲进大火中救出被大火围困的胡青云。那么,胡青云也就不会那样死心塌地地爱他。

如果他活着,肖爱红一定会去找他,或者静静地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座位上,听他一堂课。肖爱红相信他讲课的样子一定很有魅力,他的眼神有些忧郁,他的声音有种特殊的磁感,他的手势很富有节奏感……他是一个讨女孩子喜欢的人。肖爱红怎么想象也想象不出顾帆远的那种气质。

肖爱红心里十分嫉妒这个死去多年的男人。

他的内心酸溜溜的,他觉得自己满肚子都是醋。

他可以从自己呼吸出来的气息中闻到那种酸味。

他嫉妒顾帆远,但不恨他,反而有一种惺惺相惜的味道。这个世界上优秀的男人并不多,特别是有一种独特潜质的人。肖爱红不会用贫富去论一个男人如何,他觉得男人就是应该有一种与生俱来的气质,那种气质在他的血液里,什么也无法改变。

肖爱红有点恨胡青云。

他不能不恨她。

因为,肖爱红曾经是那么的爱她,连自己的心都可以掏给她。如果谁要是威胁着她的生命,他会义无反顾地冲上去,把那威胁她生命的人杀了,这一点上,他觉得自己和顾帆远十分相似。但胡青云从来没有给过他这个机会。

胡青云让他难过。

肖爱红觉得有一个人比他还难过,那个人的难过是伸手可以触摸得到的。她在一种煎熬中活着,因为胡青云的介入。

如果没有胡青云,她会活得很幸福。

或许她也不会死。

她就是顾帆远的妻子宋汀兰。

那是个美妇人,肖爱红觉得此时自己和那个美妇人宋汀兰有种同病相怜的感觉。

胡青云在日记中写道,她多么希望宋汀兰消失,她要是死了,胡青云会放鞭炮以示庆贺。胡青云这样想有些过分,有些残忍。她为了自己的爱意,可以去诅咒另一个人。

肖爱红突然睁开了眼睛。

顾帆远夫妇会不会是胡青云杀死的?

或者说是胡青云指使王胡子杀死他们的?

也许她本不想杀死顾帆远,一不小心连他也杀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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