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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传说

“还有谁?”凌墨锋利的目光从众人脸上扫过。

宁可冷笑着看众人。刚刚那些嚣张的家伙一个个避猫鼠一样缩着脖子,尽最大努力的减少自己的存在感,恨不得把自己的头藏到裤裆里去。

一辆黑色的奥迪A8几乎是没有声音的在保时捷后面停下,车门打开,四个黑衣保镖从车里下来,走到凌墨身边,一起躬身:“少爷。”

凌墨的手臂温柔的搂住苏羽,淡淡的吩咐:“这几个人都处理了,以后若又谁敢叫我看见——就别怪我心狠手辣了。”说完,凌墨又看了一眼怀里熟睡的女孩,声音更冷:“凡是碰过小羽毛的,把手都先给我剁了。”

“是。”四个黑衣人一起答应着,慢慢地转过身去。

那七八个混混想跑,却又不敢动一下。

得罪了凌少绝对没有活路,可若是违抗了凌少的吩咐,他们七大姑八大姨都会受牵连,谁都别想好好地活下去了。死一个和死一家相比,还是死一个更划算。

“可可,我送你们回去。”凌墨说着,把苏羽打横抱起,放进了高尔夫的后座上。

宁可摸摸鼻子看着凌墨钻进了自己的车子,无奈的问:“我说花猫,你坐我的车啊?”

“走吧,我看你开车的技术怎么样。”说完,凌墨伸手关上了车门。

宁可无奈的吁了一口气,转身坐进驾驶室里,打火,起步,把车子缓缓地开到了马路上,顺着车流往自己住的小区方向驶去。

宁可开着车子停在楼下,凌墨把熟睡的苏羽从车里抱出来,宁可租的这栋楼是普通住宅,一共六层楼高,没有电梯。宁可图清净,有时候白天睡觉不喜欢楼上有动静,便选了顶楼。

凌墨抱着胖乎乎的有一百二十斤的苏姑娘跟着宁可一步步爬上去。

宁可开门的时候微笑着回头问:“你是不是也觉得这丫头该减肥了呢?”

凌墨微笑着低头,看了看怀里的人宠溺的一笑,轻轻地摇头。

苏羽被凌墨以公主抱的姿势抱在怀里,脑袋枕着凌墨的肩膀睡得香甜。

开门后进屋,凌墨一直把苏羽送到床上去。

宁可去厨房倒了两杯水来,一杯给凌墨,一杯加了蜂蜜,要给苏羽灌下去。

凌墨喝了水,担心的问:“你一个人照顾她行吗?”

宁可笑着点头:“你看她睡得多乖?”

“嗯。”凌墨又回头看了一眼床上的睡美人,“那我走了,有事给我打电话。”

宁可调皮的笑:“当然,我不给你打电话也找不到别人。再说,我这也是帮你,对吧?”

“那当然,谁让咱们是哥们儿呢。”凌墨笑着抬手揉了揉宁可散乱的头发,“我走了。”

“嗯,不送。”宁可毫不客气的拉开门,看着凌墨双手插兜儿潇洒的下楼。

凌墨比她大四岁,凌父死的时候凌墨只有三岁。而宁可生下来就没见过自己的父亲长得什么样。凌墨的妈妈凌步云跟宁可的妈妈宁远昔是朋友,两个人走的近,所以凌墨从小就跟宁可亲近,因为两个孩子都没有父亲的缘故,所以他们两个有外人难以理解的坚固友谊。

凌墨像哥哥一样每天照顾宁可,保护她,陪着她一起长大。

宁可十岁那年,宁远昔嫁到加拿大,宁可跟着母亲去了加拿大,凌墨开始不好好学习,每天跟人打架斗殴,被凌父临终托孤的宁仲翔便把凌墨送去体育学院练散打。

谁知这小子却果然是打架的料。三年练下来,居然弄了个全国散打少年组的冠军。

宁可在加拿大呆了三年,十三岁回来Q市念初中,国外的教育跟国内不一样,但宁远昔在那边给宁可请了国语教师,所以宁可的课程还算跟得上。

之后,宁可在Q市上高中,然后又考Q市的大学。凌墨却被留在省体育学院一直到二十岁才回Q市,在宁仲翔的安排下,凌墨逐渐接管宁家在Q市的黑道势力,到今年二十六岁,已经成为这个城市里的暗夜之王。

醉酒的后遗症便是头疼,眼袋浮肿,头发凌乱,人不人鬼不鬼,形象全无。

苏羽睁开眼睛从床上爬起来之后,呆呆的坐在那里三五分钟的时间才真正的回神,抬手挠挠一头亚麻色的卷发,无奈的叹气:“哎!我怎么会来可可家里睡呢!”

宁可已经在外边的沙发上踩着茶几把电脑捧在膝盖上,码了几千字了。听见苏羽自顾自的叹息,冷哼一声:“不能喝还去疯,醉的跟死猪一样,被人卖了剥皮抽筋都不知道。”

“啊?”苏羽抬手拍拍脑门,“是哦!我记得昨晚是在靡色喝酒的嘛!后来有个人很讨厌,总是过来答话,我又说不过他,只好拨了你的电话。然后怎么样了呢?”

“然后你被人家吃干抹净了,我把你带回来,洗刷干净扔床上,然后你就睡到现在了。”

宁可说这话,啪的一声摁上了笔记本,这种姿势码字真是累啊!两根腿都直了。

“不会。”苏羽从床上爬下来,一脸笃定的往洗手间里钻。

宁可起身去厨房端了一碗菜肉粥出来放在小餐桌上,高声问苏羽:“你说什么不会?”

洗手间是用磨砂玻璃隔开的,挡得住视线,挡不住声音。

哗哗的水声里夹着苏羽的女高音:“就凭着你的洁癖,如果我真的被人家吃干抹净了,你早就把我丢垃圾桶里去了,怎么可能还让我上你的床。”

“切!”宁可生气的哼了一声,嘴角的笑却很温暖,“你怎么就知道我不会跟别人站在一条战线上呢?”

“可可!”苏羽满嘴牙膏沫子从洗手间里钻出来,恨恨的等着宁可:“你别告诉我昨天凌墨出现过!”

“他不出现,咱们俩昨晚就成了人家的点心了。”

“宁可!”苏羽挥手用沾满了牙膏沫的牙刷指着宁可,“你太不仗义了!你……你明知道我讨厌凌墨!我讨厌他讨厌他!讨厌死他了!”

“没关系,相爱相杀,是你们这些幼稚的家伙们最喜欢玩的游戏。”说完,宁可淡定的笑了笑,把汤匙放到粥碗里,转身去茶几上抱着电脑去电脑桌跟前坐下,打开笔记本,开始理顺刚才的思路。对身后闺蜜的血泪控诉,置若罔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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