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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人群中的人

无法体验到孤独的人是最不幸的。

——法国道学家拉布吕耶尔。

听说,有一本德文书是不准外人阅读的。书中有一些不能讲出的秘密。世界上每天夜里都有很多人在病榻上死去,他们痛苦地抓着临终忏悔牧师的双手,神色凄惨,心情绝望,喉咙里噜噜作声,不敢把心中的秘密都说出来。

时常有一些人,他们知道一些秘密,但是出于良心,到死他们也不会将这些秘密说出。犯罪行为不被揭露也是这个道理。

不久前的一个秋天的傍晚,我坐在伦敦D咖啡馆的凸肚窗边。我病了有几个月,刚刚痊愈,体力也在恢复,心情很好。我正从一种想象的境界中回到极为理智的状态之中。人活着,这本身就是一件快乐的事。就连从世上许多痛苦的事情中,我也可以悟到几分快乐。我心中很平静,但却对什么事情都有好奇心。我嘴上叼雪茄烟,手里捧报纸,一坐就是一整下午。我一会儿读读广告,一会儿看看咖啡馆里各色各样的男男女女,一会儿透过蒙蒙的玻璃窗,朝街上眺望。

外面的街道是伦敦城的一条主要的大街,整个白天都很嘈杂的。随着夜色降临,这里的顾客也在增多。掌灯时分,咖啡馆里的人来来往往,络绎不绝。我之前从没在这样的时候在这里待过。流动的人头淹没了我,使我产生了一种特别的感觉。我终于不再关心咖啡馆里的事情,一心一意地观看起外面的景象来。

一开始,我的观察是没有特定目标的。我观看过往的行人,从总体的角度看他们。但是没过多久我就注意起他们的细节来,然后开始观察每个人的身材、服饰、神态、步伐、面容和神情。

街上的行人大都是很高兴,他们一个个都好像有事情要做似的,只想着挤过稠密的人流。当他们被其他行人挤着了的时候,随后皱起眉头,滚动眼珠,但他们并不因此而发脾气,只是整整衣冠,继续快速前行。还有不少行人是结伴而行的,他们全都面红耳赤,指手划脚地边走边谈,一个个旁若无人。

当这类人被人挡了路的时候,他们便会突然停止了说话,嘴角挂着虚伪夸张的笑着,打着各种手势,等阻挡他们的人过去。如果被别人挤着了,他们就向挤他们的人鞠个躬,表情显得十分疑惑。我所注意的这两类人没有多少与别人不同的地方。他们都服装笔挺,显然大都是贵族、商人、律师、小业主、股票经纪人之流的上层人物——世袭贵族和社会上的普通人——有闲阶层人士和积极忙于自己生意的人士,他们引不起我太多的兴趣。

职员阶层则很显眼。我分辨出两种职员。一类是时尚的新公司中的低级职员,他们都是年轻人,身穿紧身衣,足蹬锃亮的皮靴,头发油光闪闪,嘴角挂着傲慢的笑容。他们举止潇洒,摆出的风度恰恰是一年到一年半前贵族们的惯有姿态,他们拾的是绅士阶层的牙慧。我认为,用这句话给他们下定义最合适了。

另一类是老公司中的上层职员,这些一眼就可以看出来。他们的特点是,身穿黑色或棕色的外衣和牛仔裤,衣服都做得肥大舒服,他们还都打着各色的领带,穿着白西服背心,足蹬宽大结实的时髦鞋子,腿上穿着长筒袜或打着绑腿。

他们的脑袋都有点秃,而总是夹着钢笔的耳朵则总爱支棱着。我也注意到,他们时不时地摘下帽子,或双手把帽子摆正,他们也都揣有怀表,怀表上都系有一截又短又粗、式样古老的金链子。他们透着一副假作斯文的派头——如果真有如此体面的假作正经的话。

还有许多打扮得华而不实的独行者,我一眼就看出他们属于小偷一类的人物。所有的大城市中都有这类人物,活动很频繁。我好奇地打量着这些假绅士,心中诧异不已:真正的绅士们怎么有时竟把他们错当成自己的同行。单从他们那宽大的袖口和那假作实诚的表情,就可以一眼看出他们是扒手。

而赌徒则更容易分辨。他们的衣服各异,从身穿丝绒背心、脖系漂亮领带、悬挂金表链、饰有金扣的二流子,到衣着朴素、言行严谨的教士,不一而足。但是他们一个个都印堂发黑,眼睛冷漠无情,紧抿着的嘴唇灰里透白。他们还另外有两个明显的特征:一个特点是说话时戒备心十足,总是压低嗓门儿;另一个特点是大拇指总是伸得老长。我也发现了,与明显具有这些特征的人在一起的,也常有一些人,尽管他们的习惯与上述人有些不同,但也仍属同类。他们是些靠耍小聪明过日子的绅士。他们也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花花公子,一类是军人。第一类人的主要特点是长长的头发和满脸的笑容;第二类人的主要特点则是华丽的军装和紧皱的眉头。

看完上流社会的人我又去观察下流社会的人士。他们当中有一脸谦卑相、鹰一般的闪闪发亮的眼睛的犹太小贩。有沿街行乞的乞丐,他们怒视着比自己运气好的人。有身体羸弱、行将就木的病残者,他们蹒跚地穿过人群,以恳求的目光看着别人,仿佛是在寻找某种偶然的安慰或失去了的希望。有干了一天累活、正往自己那索然无味的家中赶路的羞怯的大姑娘,当流氓们挤她们、看她们时,她们的反应不是愤慨,而是吓得快哭了,一个劲儿躲避。有各个层次、各种年龄的女人:她们当中有国色天香的妙龄少女,看上去美如卢西安雕像,洁如帕罗斯素瓷,而肚子里却极为肮脏;有破衣烂衫、浑身麻疯、丑陋无比的女人;有满脸皱纹的老太婆,她们涂脂抹粉,珠光宝气,想方设法使自己显得很年轻;有尚未成年的雏妓,她们虽然小小年纪,但也风情万种,要与成年的同行一争高低。醉汉们的丑态也是各有特点:有衣不遮体、一步三摇的,他们眼圈发青,眼无光泽;有衣装虽然有些脏,但却不失笔挺的,他们走起路来稍有些打晃,厚厚的嘴唇很有质感,泛着红光的脸显得志得意满;也有身穿质地曾一度很好的时髦衣服,即使是现在,这类过时的衣服也还是很干净整洁;有一些醉汉脚步稳健、轻快,可他们的脸色却是惨白的,眼睛也红得吓人;还有些醉汉则在穿越人群时,边走边用颤抖的手去抓每一个能触得到的人。除了这些之外,还在卖馅饼的、掮夫、运煤工、扫烟囱的、手摇风琴师、耍猴子的、边吆喝边唱的民谣歌本叫卖人、破衣烂衫的工匠和精疲力竭的苦力,他们一个个都吆五喝六,异常活跃,吵得人耳朵难受,让人看着眼睛发花。

夜幕越来越深,夜越深我的兴趣越浓。因为夜晚的行人与白天的形人有很大的不同(好人越来越少,下九流越来越多,各色各样的坏蛋都在黑夜中倾巢出动),而且那原先与白日争辉颇显暗淡的煤气灯,现在也终于显得明亮了起来。把那忽明忽暗的耀眼光亮投在一切物体的上面,而四下里则是一片黑暗,一片与辉煌相映的黑暗。

灯光诱得我想要观察每一个人的面容。虽然在窗外那闪动的世界之中,我对每一个人的面孔仅仅看上一眼,只凭这仅仅的一眼,我那处于极为奇怪状态的头脑,却好像阅人多年一样。

我把额头贴在朦胧的玻璃上,仔细地观看行人。忽然间一张面孔进入我的视野,这是一张上了年岁的老人面孔,年龄大约65。这张面孔上的表情极其特点,一下子就吸引住了我。我以前从未见过这样的表情。至今我依然记得,我一看到这张面孔,第一个念头便是,如果雷特奇看到了他,肯定会把他当作魔鬼的模特来作画。正当我凭着这短短的一瞥,试图对这张面孔上的表情所表达的含义进行一番分析时,我的心中忽然升起了一系列既混乱又矛盾的想法。这些想法中韵含着巨大的精神力量,包含着小心谨慎、吝啬小气、贪婪、冷酷、恶毒、渴血、得意、快活,包含着极度的恐惧感,也包含着无比的绝望。我觉得自己仿佛是吃了一惊,心中有一种受到某种激励、神魂颠倒的感觉,不由得自言自语道:“此人的心中埋藏着一种多么奇特的往事啊!”我亟想继续观察他,想进一步了解他。我匆匆披上了大衣,抓起帽子和手杖,冲到街上,挤过人群,朝我刚才看见他走去的方向追去。这会儿他已看不见了踪影。我追赶了一程,很快就又看到了他。我追上去,紧紧地跟在后面,同时尽量小心,不让他发现。

现在我有一个非常好的机会来观察他。他个子不太高,瘦瘦的,显然体质很弱。他的衣服很破旧,但是借着明亮的灯,我看出衣料的质地却非常好。他穿着一件扣得严严实实的长外套,这件长外套显然是旧货摊上买到的。也许是我看错了,透过他的衣服缝,我竟看到一柄镶有钻石的短剑。通过这番观察,我越发感到好奇起来,我决定跟踪这个陌生人,他走到哪儿我就跟到哪儿。

现在夜已经很深了,潮湿的浓雾笼罩了整个城市。再过一会一场持续的大雨便又把浓雾驱散。天气的这种变化立刻在人群中引发了一场新的骚动。人们纷纷打起雨伞,街上出现了一个伞的世界。犹豫、拥挤、嗡嗡声,这一切都在原有的基础上又增加觉得这雨水具有一种稍带危险的愉快气味。我把一块手帕蒙在嘴上,继续跟踪。老人在大街上艰难地行走了半个钟头,我生怕跟丢了他,所以紧跟在他的身边。他一次也没有扭头来看我。

他走进了另一条马路,这条街虽然人也很多,但却不像刚才走过的那条大街那么拥挤。他的态度发生了明显的变化。脚步也慢了下来,也不像原来那样有目标了,他显然有些犹豫。他偶尔在马路这边走、偶尔又到马路那边走,他这样做明显没有什么目的。街上仍然非常挤,他每换一个街侧,我都不得不紧跟着他。这条街又细又长,他在街上走了近一个钟头。在此期间行人渐渐稀少,减至也只有百老汇中午时间常有的那么多人的程度——百老汇中午人少,伦敦城深夜人也少,伦敦的老百姓同纽约的老百性区别可真大。我们又拐了一个弯,拐进了一个灯光明亮、热闹非凡的广场。陌生人又恢复了本来的神态。他低着头,皱着眉,一对眼睛东张西望,打量着四周的人。他不停步地穿过人群。我诧异地发现,他竟在广场上绕起了圈子,一连绕了好几个圈,有一回他忽然扭回头来,差一点看见我。

我就这样在广场上又走了一个多钟头,到后来行人越发少了。雨越下越大,天气在逐渐变凉,人们也大都回家了。老人做了个很不耐烦的手势,钻进一条比较寂静的胡同。他在胡同中走了一里多地,便开始以一种他这样年纪的人绝难有的速度快步走起来,我好不容易才勉强跟上他。几分钟后我们来到一个热闹的大集市上,老人显然与这儿的人都特熟,他又恢复了本来的神态,漫无目的地在一群群的买主与卖主中间穿来穿去。

我们在这里转了一个半多钟头,我必须特别谨慎,才能既跟上他,又要不被他发现。还好我穿了一双橡胶套鞋,走起路来也不出声响。他一次也没发现我在盯着他。他走进一家家商店,不问价,也不说话,只是用一种茫然的目光观望着所有的物品。现在我对他的这种举止已不太诧异了,我决心一定要把他弄个明白再放开他。

大钟清脆地敲了11下,人们纷纷离开了集市。一个正在关百叶窗的商店的老板挤了老人一下,我立刻发现老人浑身颤抖。他匆匆走进街里,焦虑地回头看了一眼,然后撒腿就跑,跑过许多弯弯曲曲的寂寥小巷,最终来到我们一开始出发的那条大街上——D咖啡馆所在的大街上。不过,现在街上已经变了个样子。煤气灯仍然通明,可暴雨却注如倾盆,街上几乎看不到人。陌生人脸色苍白,他郁郁寡欢地在那一度人来人往的大街上走了一会儿,长叹一声,转身朝泰晤士河的方向走去。他一路上拐了好几个弯,终于最后来到了一座大剧院跟前。剧院正在散场,观众从大门涌出。只见老人深深的吸了一口气,钻进人群,不过我觉得他脸上的痛苦表情减少了许多。他又低下了头,就像我刚看见他时的那副样子。我发现他专挑散场观众多的地方走,不过我搞不明白他为什么走起路来一会儿东一会儿西。

他这样走着的时候,观众越散越稀,于是他又恢复了原来那种不安和犹豫的表情。他跟在一伙刚喝完酒的人的最后面,这伙人大约有十多个。他跟了一程,这伙人渐渐离去,到了一个偏僻的小黑巷之中时,只剩下三个人了。

老人停下脚步,似乎沉思了许久,然后变得异常激动,快步走开,一直走到了城郊。这里与我们刚才走过的地区大不一样,是伦敦最脏的地方,一片凄凄惨惨的赤贫景象,犯罪率也高到了极点。借着一盏临时路灯的暗淡灯光,只见一大片横七竖八、快要倒塌的破旧木屋。木屋之间有一条几乎很难辨别出的小路。

铺路石也铺得很乱,满地蔓延的野草把路石挤得错了位。潮湿的街沟里都是垃圾。一派荒凉景象。但是随着我们往前走,逐渐听到了活跃的人声,最后我终于看到了一群群伦敦最为放荡的人。老人就像是一盏即将燃尽的煤油灯,情绪又忽地一下子提了起来。他再次迂回前进。转过一个弯,但见一片灯光,我们来到了一个郊区酒馆前面。

现在天已经快亮了,但是大量的酒鬼们仍然从酒馆的大门中出出进进。

老人快活地尖叫一声,挤进人群,他马上恢复了原来的神态,漫无目的地在人群中来回走动。但是没过多一会儿,人们纷纷走出酒馆——老板要打烊了。

只见我至始至终尾随观察的这个老人,脸上流露出一种比绝望还要强烈许多的表情。

然而他并不肯就此作罢,他又以一种疯狂的精力,掉过头来,重新向伦敦城中心走去。他疾步走了很久,我极为惊异地跟在他后面,决心切不可丢掉这个我现在亟想弄出个明白的目标。太阳渐渐升起,我们又来到了人最多的市区——D咖啡馆所在的那条大街,现在这里又几乎与昨晚一样热闹。我在越来越大的混乱中紧跟他不舍。但是,与以前一样,他又东钻西窜,整整一天都没离开最热闹的地方。第二个夜晚的夜幕降临时,我累得受不了了,我在这位游逛者的面前停下,直视着他的面容。他看也不看我,又拔腿大摇大摆地走路,我也不再跟踪了,开始思索起来。

我最后终于说道:“这个老家伙是个极其会隐藏自己的高明罪犯。他内心一定日夜倍受煎熬、无法孤独下来。他是人群中的人。跟踪他是没有什么用的。我无法了解他,也无法了解他的行为。一颗极为狡猾的心是一本比《花园之风》内容还要多得多的书。这世界到处都是罪恶卑鄙、肮脏龌龊的勾当,多到让人无法想象,也令人无法承受。也许正是慈祥的上帝不准人读懂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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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墨熠:没算过,不过至少能养得起你每天三百颗卡地亚十克拉钻戒……苏米:……(请问,他所有场子加起来,半夜所谓的正事儿,是何事儿?)苏米:KAO……这么有钱,这要我们兄弟怎么活啊!B:苏米:盛泽先生,一个月利润也比不上这2%,都让苏米忍不住想凑凑热闹呢!墨熠:以后我场子里的利润分你2%......C:墨熠:媳妇……毒鹰:2%?(一个场子2%,全给你……现在,先办正事儿。)墨熠:怎么错了?苏米:我不该用催情药……(呜呜,一场突入其来的婚变,真的假的?)墨熠:(搂着安慰)乖,下次用了记得洗手……A:墨熠:乖乖做我的新娘,我都给……D:盛泽:苏米……苏米:您看上的任何东西,你得全力配合我媳妇砸场子……毒鹰:墨老大,让她成为商政界的笑话……墨熠:明天订好过渡协议,本已小有资产的她。毒鹰:墨老大,请自报家底!一无所有,消失一年,你的女人带人砸我场子,却因最信任之人出卖;卖到A市黑市中,沦落到拍卖台之上……盛泽:……磨牙苏米:我错了……阴差阳错,还不只一个;我哪里有拍卖会,你想要的,只要我有的,就带人砸哪儿!苏米:大爷,往后,你大爷,您真是越来越风光了。整了盛泽;连自个儿也送人了。毒鹰:……,我嫁你;就是不知道你有没有盛世财团的股份……墨熠:不错!很有做大姐大的气势墨熠:这些不是白给你的,成为黑市之皇墨熠的夫人……墨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