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河流域:滦河、北三河(潮白河、北运河、蓟运河)、永定河、大清河、子牙河(包括黑龙港及运东地区)、漳卫河、徒骇马颊河七个水系分区。
黄河流域:黄河上游干流(头道拐水文站以上)、黄河中游干流(头道拐水文站至花园口水文站)、黄河下游干流(花园口水文站以下)三个水系分区。
淮河流域:淮河上游(正阳关水文站以上)、淮河中游(正阳关水文站至洪泽湖)、淮河下游及里下河、沂沭泗河四个水系分区。
长江流域:长江上游(宜昌水文站以上)、长江中游(宜昌水文站至湖口水文站)、长江下游(湖口水文站以下)3个一级水系分区。
长江上游分金沙江、岷沱江、嘉陵江、乌江四个二级水系分区;长江中游分汉江、洞庭湖四水、鄱阳湖五河2个二级水系分区;下游不分二级水系分区。
太湖流域:太湖流域一个水系分区。
珠江流域:西江、北江、东江、珠江三角洲四个水系分区。
依据《水文情报预报规范》
(SL250~2000)的规定,七大江河流域洪水量级的判别标准有4个等级,即洪水重现期≥50年为特大洪水;20~50年为大洪水;5~20年为较大洪水;低于5年为一般洪水。
根据上述水系分区划分和洪水量级判别标准,以海河流域为例,对流域性洪水、区域性洪水和局部性洪水作进一步定义。
1.流域性洪水海河流域3个(含3个)以上水系同时发生洪水,称为流域性洪水。
海河流域3个(含3个)以上水系同时发生洪水,且有2个(含2个)以上水系的代表站任一水文要素洪水重现期≥50年,称为流域性特大洪水。
海河流域3个(含3个)以上水系同时发生洪水,且有2个(含2个)以上水系的代表站任一水文要素洪水重现期为20~50年,称为流域性大洪水。
2.区域性洪水海河流域1~2个水系同时发生洪水,称为区域性洪水。
海河流域1~2个水系同时发生洪水,且有1个(含1个)以上水系的代表站任一水文要素洪水重现期≥50年,称为流域性特大洪水。
海河流域1~2个水系同时发生洪水,且其代表站任一水文要素洪水重现期为20~50年,称为流域性大洪水。
3.局部性洪水洪水只在水系的部分支流发生,称为局部性洪水。
水系范围内局部地区发生洪水,控制站的洪水重现期≥50年,称为局部性特大洪水。
水系范围内局部地区发生洪水,控制站的洪水重现期为20~50年,称为局部性大洪水。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关于海河流域洪水标准,是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和水利部水文局的初步研究成果,也是多年防洪工作经验的总结,但尚未经过水利部的审查和批准;我国各大流域水系复杂,洪水特性和分布也存在很大差异,因此各流域的洪水判别标准是不一样的。
跨流域洪水是指相邻流域2个或2个以上水系分区内,连续发生多场大范围降雨过程,发生洪水的水系分区主要干支流均发生不同量级的洪水。跨流域洪水的判别以七大江河水系分区的洪水判别标准为基础。跨流域洪水不设置区域性洪水和局部性洪水的判别标准。
跨流域特大洪水是指相邻流域2个或2个以上水系分区,至少有1个以上水系分区发生的洪水重现期≥50年,其他水系分区的洪水重现期为20~50年。
跨流域大洪水是指相邻流域2个或2个以上水系分区,至少有1个以上水系分区发生的洪水重现期为20~50年,其他水系分区的洪水重现期为5~20年。
影响洪涝的因素
在影响洪涝的各种因素中,气候条件、自然地理环境、暴雨洪水和水系特征都属于自然因素。显然,这些自然因素与洪涝灾害之间的关系各不相同。从成因关系来看,有直接因素和间接因素之分,洪涝灾害形成的直接因素是洪水和暴雨,水系特征和天气气候是间接因素,那自然地理环境属于什么因素呢?
自然地理环境是背景因素。从影响因素的作用方面来看,有主次和大小之分,直接影响因素的作用是主要的,背景因素和其他间接因素的影响是次要的。
中国季风气候明显,地形复杂多变,是世界上洪灾泛滥最频繁的国家之一。
1.影响洪涝的自然因素
(1)影响洪涝的背景因素——地理环境地理环境包括地貌、地形、海陆分布和地理纬度等,它们是决定各地不同气候特征的基本因素。我国的自然地理环境主要特点是:
地理纬度跨距大;海陆分布对比明显;大尺度地形差异突出。
我国位于欧亚大陆的东南部,纬度从北纬18°~53°,南北纵跨30多个纬度。东临太平洋,海洋部分延伸至北纬4°附近的曾母暗沙,全境共跨越约50个纬度。受着海陆气团交替影响的季风气候形成的大气候带自北向南跨越寒温带、中温带、暖温带、亚热带、热带和赤道带共6个气候带,南北气温差异较大,气温南高北低,南方降水多于北方。西部深入欧亚大陆腹地,属于干燥的大陆性气候。
我国地势西高东低,按海拔高度自西向东概括为三级阶梯:
第一级阶梯,也是最高阶梯为海拔4000米以上的青藏高原,其中包括阿尔金山、唐古拉山、昆仑山、冈底斯山、祁连山和喜马拉雅山等着名山脉,尤其是喜马拉雅山脉平均海拔高度在7000米左右,珠穆朗玛峰海拔8844.43米,是世界上最高的山峰。第一阶梯气候干燥严寒,降水稀少,降雪为主,故而高山封顶积雪皑皑,终年不消。因此,在这一阶梯区域不存在洪涝问题。图59第二级阶梯地带由云贵高原、黄土高原、内蒙古高原和秦岭、天山、阿尔泰山等山脉组成,海拔高度一般在1000~2000米,也包括达3000米左右的高山地区和海拔高度低于1000米的四川盆地、准噶尔盆地和塔里木盆地等。这一阶梯从南至北气候差别很大,洪涝灾害形式多种多样,多以山洪、泥石流为主,海拔较低的地段,也存在着河流洪灾。
第三级阶梯地带位于大兴安岭、太行山、巫山及云贵高原,直至海滨地区,一线以东,地形多为丘陵和平原,丘陵地区海拔在1000米左右,平原地区多在100米以下。这一阶梯地带的夏季因受海洋季风影响,气候炎热多雨,容易导致干旱,也时常出现洪涝灾害。
(2)影响洪涝的直接因素——暴雨和洪水暴雨本身就是一种灾害性天气,常常会造成大范围山体滑坡、泥石流、涝渍灾害和城市内涝等,由暴雨形成的河流洪水又可造成更大的洪灾。
(3)影响洪涝的间接因素——水系特征和天气气候暴雨和洪水是在一定的天气气候条件下产生高强度和大范围的降雨,然后由地球下垫面组成的大小水系汇集形成洪水。暴雨和洪水又是形成洪涝的直接因素,那么天气气候和水系特征就成为造成洪涝的间接因素。
我国的天气气候有三大特点:
季风气候特征显着、大陆性气候强、气候类型多种多样。
季风气候特征显着:尤其是冬夏风向都会有明显变化,受季风影响,气温和降水也会出现明显的季节性变化,从而引发洪涝或者干旱等气候灾害。
大陆性气候强:即冬夏两季气温表现明显。平均气温与世界同纬度其他国家和地区差别较大,冬季时温度低于同纬度其他地区,而夏季温度又高于同纬度其他地区。
气候类型多种多样:我国跨越六个气候带,又受不同地势的影响,全国各地的气候有着非常大的差异,从北到南不仅跨越寒带、温带、热带和赤道带,还受到山地、平原、丘陵、高原、盆地和沙漠等地形、地貌的不同影响,形成大小范围不等的气候小区,造就了洪涝灾害的复杂时空分布。
2.影响洪涝的社会经济因素
自然因素对洪涝灾害的产生以及造成灾害的大小起主要作用,没有暴雨和洪水,就不会发生洪涝灾害;另一方面,人为因素也是不容忽视的。人类的社会政治因素和经济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洪涝灾害的大小和严重性。从根本上说,若是没有人类社会,洪水不过是一种自然现象,根本称不上是灾害,正因为涉及人类的利益,这种自然现象才成为灾害。从历史的角度来看,中国历史上洪涝灾害频繁并且严重的重要原因是:生产力低下,科学技术发展缓慢,没有有效地防灾救灾措施,社会长期处于动荡不安的状态。
从发展的角度来看,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洪涝灾害的频率也在增加,相对经济损失下降,绝对经济损失上升。这其中的道理其实很容易理解。
(1)社会经济对洪灾的有利影响
人类社会是经常要受到各种自然灾害的侵袭,洪灾就是众多自然灾害之一,且最为常见。所以人类一直以来都企盼着没有灾难的世界。
在原始社会,生产力非常低下,人类社会对洪灾的抵御能力几乎为零,所以洪水来了只能一走了之。由于那时候还没有农业生产,也就不存在什么严重灾害后果。在古老的神话传说中,女娲炼就五彩石补天,使洪水不再从天上倾泻而下,止住洪灾。“女娲补天”的故事流传至今,这个故事从某个侧面反映了那个时期的人类祖先对洪灾无能为力,只能寄托于神的挽救,更表达了希望没有洪灾的美好愿望。到“大禹治水”
之时,表现为人类已经具备了一定的生产力,并已经开始和洪水展开斗争,修筑防堤、疏导河道等工作,努力减轻洪水的威胁。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到春秋战国时期,修筑堤防已成为主要的防洪措施。
总之,在中华民族上下五千年的文明史中,人类一直在与洪水作着斗争。治理江河的水利史,不仅为各地区的农业经济作出了重要贡献,更为人类留下了珍贵的水利瑰宝。例如,沟通湘桂的灵渠、四川的都江堰工程、横贯东西的长江黄河大堤、纵贯南北的京杭大运河、大江大河中下游星罗棋布的圩垸和抵御潮灾的浙江海塘等,创造了治水经验和科学方法。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对水利事业非常重视,水利工程进入了一个全面快速发展的新阶段,对七大江河都建立了专门的水利机构,对各大江河也开展了一系列的综合治理。
主要的治理措施可以概括为两大类:
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各类措施又包括许多因地制宜的具体办法。
下面我们就以长江为例,1952年兴建的荆江分洪工程,在战胜1954年发生的特大洪水中,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设想一下,如果没有建设荆江分洪工程,要确保武汉市的安全几乎是不可能。到目前为止,长江中上游已经建了很多大中型水利工程。特别要指出的是,从20世纪90年代就已经开始兴建的长江三峡工程,被誉为治理开发长江的关键性工程。该工程在全面建成后,长江中下游荆江河段由能防御约10年一遇的洪水,提高到了可防百年一遇的大洪水。配合荆江分洪工程的运用,还可防御千年一遇特大洪水。在非工程措施方面,如水利立法、洪水预报、汛期防汛抢险临时措施和灾害赈济等,都有重大发展和保障。近年来,还纠正了以往发展经济带来的许多负面影响,采取了如“平垸行洪”“退耕还湖”“封山育林”“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等措施。
(2)社会经济对洪灾的负面影响
社会经济对洪涝灾害产生的负面影响也是重大的和多方面的。
以黄河为例,从古至今,黄河流域一直是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被誉为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是孕育中国文明的摇篮。但是由于黄河流经黄土高原,夹带了大量泥沙顺流而下,久而久之在中下游形成了一条“地上悬河”。这不仅仅是自然因素的原因,更是由于历史上长期动乱,社会不安的结果。
例如,五代(907~960)时期,黄河流域战争频繁,社会的动荡不仅影响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也对黄河的治理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仅黄河决口的次数,53年中就有37次,真是天灾人祸凑到了一起。
纵观我国历史,纷争不断,据史学家的统计:自秦代至清末的2000余年,堪称盛世的仅150年,小康之世286年,小休之世234年,衰微之世466年,乱世则多至1035年。
另外,在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出于对不同利益而对河道治理等产生的矛盾,也造成了一些负面的影响。如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矛盾,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矛盾。
最明显的是人口增加的问题,人们将水化田围堤建院,加重了与水的矛盾,造成水土流失,湖泊面积缩小,虽然在一时建设了繁华的城市集镇,但从长远来看则会带来很多不利影响。
(3)社会经济因素对洪灾的影响趋势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对江河水库等的治理和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视一直没有松懈,可以肯定的是对于洪灾的正面影响已经起到了很好的效果,社会经济的发展对洪涝灾害的负面影响也逐步得到了控制。但是,人类社会的工业发展对大气污染仍是不可避免的,特别是工业化发展造成二氧化碳排放量增加,促使全球气候变暖,全球变暖必然会影响到洪灾,所以要完全消除负面影响也是不可能的。洪灾所带来的损失除了自然气候的影响,更重要的是由于人类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所导致,经济越发达,洪灾所带来的损失也就越大,但是洪灾只能预防和减轻,却不能完全消除,所以必然会出现相对损失逐步减小而绝对损失上升的趋势。
洪涝灾害的性质和形成
洪涝灾害包括洪水灾害和涝渍灾害,虽然洪水灾害和涝渍灾害是两个不同的灾种,但是它们又是密不可分的整体,因而统称为洪涝灾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