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想不知道自己过去颇让周围人诟病的臭毛病居然被李娘子看做他不凡的表征,他这会儿正发愣呢!李娘子居然直接找人给他办了户籍。办户籍的官员叫那李娘子“李居士”,似乎挺尊重她的样子。李航不知道其中有什么讲究,也不敢乱问,他实在搞不懂这位李娘子怎么就对他这么好?救了收留他他不算,居然还帮他办户籍!这也太奇怪了。
不过不管怎么说,李想绝对不认为李娘子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他除了来历诡异些之外,还有什么跟别人不一样的?况且从来到这个世界上以后,李想又逐渐开始相信这世界上人性是本善的了,无论是明明自己还是个孩子却把他照顾的无微不至的小桃,看起来五大三粗可却会给他找了适合干活的布衣裳的冯四哥,甚或他在搬石头的时候给劳作的人送水的负责督办的衙役,这些人所表现出来的都是跟他前世所经历的完全不一样的充满温情的样子。而李娘子,则比这些人对他来说都更重要,她是他来到这世上以后,第一个对他伸出手的人。
其实,比起为什么李娘子对他这么好这一点,李想对另一件事儿更纠结:这户籍管理得松到什么地步才能让他这种来历不明的人也能蒙混过关啊?关键是这么大的事儿李娘子说了几句话就搞定了?直到那位官员拿了一沓儿他的身份户籍资料过来,李想还是对这个事情充满了不真实的感觉。他聪明的脑子已经隐隐的猜到,这位李娘子跟她的丈夫,确实不像他们表现的那样平凡——小桃说的没错,恐怕这座他看起来很是阔气的宅院,在这对夫妻甚至他们的仆人眼里,都是相当朴素甚至寒酸的。
不管怎么说,坦诚相待的结果就是李娘子对李想的态度一下子变得亲切了许多,她笑眯眯的告诉李想:她对外面说李想是她的远房族弟,说完似乎为自己的安排感觉非常的得意“这下好了,你在我家住着也没什么避讳的了!你快给我讲讲你那个时候人们坐的那个什么汽车到底是怎么走的……”
李想无奈而纠结的想:这位李娘子帮他做了这么多的事情,不会就是为了方便听他讲故事吧?
李想猜到了一部分原因,不过当然不是全部。
谁不想预知未来?洒脱如李娘子,也不能免俗,尽管李想口口声声说自己不太懂历史,记不清宋朝的具体走向,可是想也知道,哪个朝代能千秋万代?李娘子自然也不会做这种白日梦。比起这种说出来很可能会惹下大麻烦的信息,她倒是对未来那个世界很感兴趣:不用牲口拉就能跑得很快的坐几百人的车,可以飞在天上的铁鸟,远隔万里的两人依然可以相互通话,这一切听起来是那么荒诞,可她看着这个叫做李想的年轻人的眼睛,就知道他没有撒谎。
那个世界,太有趣了,即使有生之年不能亲至,能够知道有这么个世界,都是很美好的事情,生活在那个世界的人,真让人羡慕。
李娘子低下头,自嘲的一笑:她在羡慕什么?羡慕那个时代的女人可以理直气壮的要求丈夫一辈子只有她一个人?果然是岁数越大,越喜欢胡思乱想,她的丈夫,在这方面,已经比大多数男人好的太多了。
这么想着,李娘子手中的动作便有些大了,嘶啦一声,浅黄色的纸被拽坏了一角。李娘子十分无奈,她平日里拓印碑文手法不是一般的好,她丈夫屡屡自叹不如,怎么现在做个纸就这么不顺?做好的纸胎每每要废掉一小半儿,前面的程序出的岔子更不是一般的多。
把完整的纸理了理,不过十一二张,挑了半天挑出张看着最好的,拿在手上向丈夫的书房走去。
这个时间是赵先生教李想写繁体字的时间。自从李想说出了自己的来历之后,得知这个近乎于玄幻的说法的赵先生比李娘子还要兴奋,他如今不用上班,整日闲的发慌,忽然冒出件这么有趣的事情怎么肯放过?当然,他是个讲究的人,不会专门去找李想讲故事,而是非常慈爱的表示自己非常愿意教他认字写字——没错,确实是慈爱,赵先生比李娘子还要大几岁,在这个年月,奔四的他都快能做李想的爹了。赵先生没孩子,过去就对身边的子侄亲切的很,这会儿对李想像个慈祥长者的样子也没什么稀罕的。
这会儿赵先生恨铁不成钢的冲着李想吼“注意你的手!你的手,你那是鸡爪子么?这么握笔你就不觉得难看么?前日小桃学写字都没你这么费劲!”
“小桃没写过字……”挨训的李想一点也不生气,慢吞吞的说“干净的白纸要想涂抹东西总是很容易的,我用了十几年的硬笔,比她学毛笔慢是正常的,你不要着急……”
赵先生被他噎的愣了一下,随即怒道“我急什么!我是替你急!你说你学的什么乱七八糟的字,缺横少撇的,拿笔的方式也这么奇怪,我真宁愿你跟小桃一样不认字也不会写字,还好教些。”
李想摇摇头“不是这样算的,我比小桃大了快十岁,这个年纪接受新事物的能力本来就差些,如果再没有文化基础带来的理解力做辅助,学习能力只会更低,你只会比现在更生气……”
不熟悉李想的人,往往会认为李想是个很不爱说话的人。其实这真的是个误解,李想在大部分情况下确实不喜欢说话,但是对他比较喜欢的人,话还是相当多的,只是话题未必能让对方感兴趣就是了。而且李想说话很慢——他不擅长语言表达,而且又习惯严密的逻辑,除非精神极度亢奋,否则每句话出口前都要把前因后果理清楚,这种情况下不慢才怪。更糟糕的是,他还有轻微的强迫症,一个话题结束之前绝对不肯转向另一个话题,这次没说完的话下次遇到这个人,只要开口就一定要把上次的话题结束掉……
而这样的后果就是,被李想喜欢的人大部分会被他这个古怪的习惯吓到,熟悉他的人还好,不熟悉的人,往往在了解他之前就已经对他敬而远之了:毕竟大部分人都不会有兴趣听他把扁担勾的学名叫做中华剑角蝗,又叫中华蚱蜢,属直翅目锥尾亚目蝗总科剑角蝗科剑角蝗属,吃什么东西体型特征分布区域之类的东西统统讲一遍的,而话题的起因很可能只是自己随口说了一句:这种尖头蚂蚱真少见……其实李想只是想尽他所能给出让对方满意的答案,但他不知道,大部分人根本不会像他这样习惯对各种事物追根求源。他这种认真的态度只会让对方觉得他是个怪人,而根本意识不到他看似奇怪的行为下隐藏的是李想努力想要对方理解的心情。
很显然,李想是喜欢赵先生跟李娘子的,所以他较真的毛病又开始屡屡发作了。赵先生被他气的脑袋疼,他是个大度的人,见识也广,不会觉得李想是存心气他,这一点上他跟妻子的看法是一致的:非凡的人总有古怪的行径,而李想这个较真的毛病真不算什么奇怪的。虽明白,可能不能受得了又是另一回事儿,更气人的是李想的逻辑很严密,想要在道理上说过他是不可能的,至于想要引经据典在以文学方式压倒对方——对不起,李想听不懂,听不懂的情况下他会虚心向对方请教他引用的典故是什么意思,然后在认真的讨论这个典故的真实性合理性最后依然在逻辑上把对方打倒……
可不管如何对李想这个习惯受不了,偏赵先生却不是会因为这些琐事而迁怒进而不搭理对方的人,他教养极好,屡屡被李想堵的够够呛,却也最多最少说几句,并不往心里去,也没有因此而疏远李想,李想觉得他是个很好的人,在他面前越发的毫不掩饰自己这个臭毛病。
李想一笔一划的练字,他的硬笔字写的也就一般,更别说毛笔了。依照他的看法,除非是做书法家,否则毛笔这个东西实在是太浪费时间了。他也曾建议赵先生不要教他怎么写了,会认就行,他又不可能去考状元,平日里需要写东西的话用炭笔或是羽毛笔就可以啊,又快捷省事儿多好啊!但是他这个想法一说出来就被骂了个狗血喷头:
“不考状元就不用写字了?这是什么歪理?你说你会写字,可却连毛笔都拿不得,到外面谁能瞧得起你?被人张口叫村汉闭口叫莽夫很好听么?”
李想虽然很倔,可是有道理的话却绝对是虚心接受的,赵先生才说了两句,他就点头道“好,我练字”,把以为要跟他掰扯半天才能讲清楚的赵先生憋的够呛。
这会儿赵先生看着李想一笔一划心无旁骛的写字,自嘲的想,赶明儿瞅哪个朋友不顺眼,就领了李想去气他!绝对谁也别不过他。他却没想到,李想的逻辑再好,也是因为他能听得下去才屡屡被噎住,换了别人,硬是不搭理李想不就没事儿了?李想说话又慢,抢白他其实是最容易的事儿;赵先生更不知道的是,李想也不是跟谁都肯说这些话的,看不顺眼的人,他理都懒得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