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天呐,这种苦日子啥时候是个尽头啊!”某人哀嚎不已。
练晟看着她,浅浅地笑,仿佛,又看到了当年那个飘飘如仙人的女子。她结婚后,他也有见过她,只是她挽着丈夫的臂弯没有注意到他的存在而已。但是,他总觉得那个陪着丈夫应酬,连笑都到达不了眼内的她,远不比上当年那个满身灵气和活力的女子。
这一次在丽江相遇,他几乎认不出来她就是记忆中的那个人。憔悴,颓废,甚至有种绝望的感觉。而当年的她,总是热力四射,洋溢着希望的色彩,安静下来的时候又有种人淡如菊的美好。
叶落看着他,心想:练晟应该还爱着师姐吧。即便已经是一个三十岁的男人,他看起来还是这么的纯净,永远都像十八岁的样子。一身白色加上偏瘦的身材让他看起来很飘逸,干净得让人不忍玷污。她还记得当年师姐说,看着他,总觉得这样的人是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的。
一般学画画的人,打扮都比较另类,一看就知道是从事这一行的。但是练晟不会,他不爱张扬,淡淡地站在角落将一切看在眼里。这样的男子,感情上也是纯粹的吧?说起来,他也是练氏企业的小开。但可能是因为学美术的缘故,他身上没有生意人的那种势力和铜臭味。一个有钱人家的贵公子,活到三十岁还没有闹过任何的绯闻,真的不容易。
经历了这一场让她伤透了心的婚姻,练晟这样纯粹的人会不会更适合师姐?或许,他们之间也会有一个意想不到的故事。
“那我先走了。你好好地养伤,我改天再来看你。再见!”淡淡一笑之后,转身消失在门后。
叶落看着床上的人,笑眯眯的。
“我说叶落同志,你能不能不要笑得一脸淫荡呢?”李嫣看着练晟走出去,一转头就看到叶落笑得暧昧。不由得挖了她一眼,不满地抗议。
笑得一脸淫荡……这是当年他们在大学里常说的一句话,真的是好久没有听到了,有种莫名的亲切。“我哪有啊。我只是觉得,像他这样纯净的人,会不会更能让女人幸福?或许,你可以给他一个机会。”
“叶落同志,我再一次告诉你一个残忍的事实:你没有做媒婆的天赋的,别折腾了。两个人在一起哪里是你说给机会就可以的?你以为是两个萝卜啊,摆到一起就可以了。”
“这可难说哦。如果其中一个萝卜一直眼巴巴地站在原地等着另一个萝卜的话,只要另一个萝卜靠过去,那不就成了?”如果郎有情妾有意,也没有什么门不当户不对的阶级烦恼,两个人要在一起比剥豆瓣还容易。
“懒得理你!”
“哟,某人恼羞成怒了,有门儿!”
“好了,别站在那有门没门的,过来陪我说话吧。至于你那鸡汤,先放着。”她的伤都快好了,压根用不着像他们那样当猪来养。
“你还是趁热喝了吧,凉了就不好喝了。我过滤了好几次,肯定不会油腻的,不信你试试。”她老嚷嚷着说油腻腻的,她就特意找工具过滤了。
“不油腻我也不想喝啊,天天喝你说什么山珍海味都没兴趣了。你知道我现在想吃什么吗?想吃我们学校后街的那个麻辣烫啊、铁板烧啊、臭豆腐之类的玩意。我现在想起那味道,感觉就是人间美味。”
“得了,先把汤喝下去再忆苦思甜。等你出院了,我们两去吃个够,只要你还有勇气去吃。”那时候只是学生,现在可是整天露露脸的贵妇人呢,虽然快要离婚了。
提到这个,她就想起大学那会,每次她在宿舍里吃麻辣烫、臭豆腐什么的,同学就忍不住大叫:李嫣,你说你长得花容月貌一娇滴滴的美人,大口大口地吃着臭豆腐麻辣烫还嘴里发出赞叹的咕噜声,简直就是糟蹋你那副容貌你那身气质。
然后埋头大吃的人就会塞着一嘴的东西,模糊不清地发表高论:容貌能当饭吃吗?气质能当饭吃吗?难道花容月貌气质超人就不用吃饭了啦?我又不是神仙!而且,我这是给你们带头做榜样,你们想啊我能这样自毁形象自得其乐,你们为啥不能,是不是?
谬论!诡辩!有人就大声地下结论。但也正因为这样,大家都知道这个看起来出身富贵人家的大美人,其实一点架子都没有,有时候还比谁都可爱坦率。在学校里,校花校草级的人物总是让人觉得高高在上不可亲近,但李嫣不会。她跟谁关系都好,朋友多,追求者也多。
“我有什么不敢的?又不是去做贼,只是吃东西而已。只要我肯付钱,谁能管我吃什么。就这样说定了,等我好了我们就去那溜达溜达。”说着,有要流口水的倾向。虽然一张脸皱成了包子,还是乖乖地低头把汤喝了。
“好啊。对了,雷褚找我帮忙,说想要跟你谈一谈,你怎么想?”看他一副被人抛弃的流浪狗的模样,还是挺可怜的。虽然,他更可恨。
“你顶得住不?顶得住就帮我顶着,暂时还不想看他那张脸。”要不是还想抢回凛凛的监护权,她就直接出国来个眼不见为净了。
“我没什么问题。我就把他跟江睿宸看成是一体的,所以他看起来再可怜我也不会倒戈,放心好了。”想可怜他的时候,就狠狠地想他的可恨就是了。
“呵呵,好办法。”放下手里的碗,李嫣想了想又开口。“你跟那个,是怎么回事?”好几次都是那个威风赫赫的黑社会老大送她过来的,他们什么时候扯上关系了?
“我也不知道怎么就这样子了。”
“因为你爸的事情吧?我听人说了。我很抱歉那个时候我不在还关了机,现在说什么都晚了。不过,你是个拿得起放不下的人,一旦认定了就死都不肯改变。所以,你真的不适合跟这样的人纠缠在一起,你明白我的意思吗?”一个换女人比换衣服还勤快的人,比江睿宸还不如。小落到底是怎么想的?
“我知道。你放心,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可是,我真的知道吗?视线有些飘忽,心里有些迷茫。一时的自欺,终究是不能长久的。
“那就好。”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旁人只可选择点醒而不能强改变。
“嗯。”
叶落正在厨房做饭,诺诺小朋友抱着暖手炉跟进跟出,屁颠屁颠的也不知道会不会转得头晕。
“别跟着转来转去,乖乖地坐着,很快就可以开饭了。”叶落真怕他转晕了,赶紧拖了把椅子放到一旁,让他坐着。再拿了一小包瓜子,让他慢慢地剥。
也许是缺少母爱,他总喜欢跟在叶落身后,她做什么他都喜欢跟着,一会不见就四处找人。跟钱立斗嘴的时候,钱立笑他像一只没人要的小狗一样可怜巴巴的。他则反说钱立是没人要的大流浪狗,看他妈咪好欺负就死皮赖脸地跟回家。
叶落想,钱立也许自己都不知道,他其实也跟诺诺一样,潜意识里渴望母爱。所以他喜欢那种温柔的有家的感觉的女人,能给他母亲一样的细微的关怀。
想起前几天到公司里来的那个女子,一身打扮很亮丽,妆容很精致,将高跟鞋踩得啪啪响的同时皮孔都是朝上的。那一刻叶落就猜到,为何钱立没有办法再接受她了。不仅仅是因为被抛弃了一次心里害怕,而是这个人已经完全不是他想要的那个人了。他想要的是那个不管别人怎么看他也全心全意地维护他爱着他的女子,而不是一个籍着他的身份和钱势洋洋得意高傲凌人的女人。
或许是分开太多年了,她已经忘了这个人曾经的艰难,忘了他最想要的是什么。又或者是她已经习惯了那样招摇光鲜精致的生活,即便知道也已经回不去了。她苦苦地纠缠想要回到钱立的身边,到底是因为还爱着这个人,抑或只是看上了他现在的身份,也许连她自己都不知道。
她和钱立,应该也回不去了吧?其实,背叛之后,又有多少人真的能够回到当初?那需要的不仅仅是放下面子,更需要有勇气去承担再次被抛弃被背叛的结果!
她想起聂鞅说过,钱立曾经有过一个儿子,只是后来不幸夭折了。如果那个孩子还活着的话,他们重新在一起的机会或许会更大。钱立那么喜欢和诺诺斗嘴,虽然被气得不轻却乐此不彼,是因为他很爱那个孩子很怀念他吧。
“妈咪,那个臭男人今天怎么不来我们家蹭饭了?”仿佛感受到叶落正想的人是钱立,诺诺眨巴着大眼睛问道。
“你不是最讨厌看到他吗?怎么,他不来跟你斗嘴,你一个人觉得寂寞了?”难怪他时不时的张望门口,原来是嘴巴痒痒了。
“才没有!我巴不得他再也不要来才好呢。”小嘴儿一撅,拒绝承认他有想那个臭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