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2086700000006

第6章

13.安丽斯

那名法国司机在去往火车站的路上一直对我说着他们的城镇是多么有趣,把我当作一个乡下人——我就是这样对他说的。于是他眉飞色舞地讲起了他的首都:“巴黎是个浪漫的地方,消费很高,你从乡下来,那种消费你是承受不起的,没几天你就得回去。不过,那里的葡萄酒卖得很便宜,你真该尝尝巴黎的红酒。或许,乡下人一生也就只有几次机会,还有埃菲尔铁塔,远远地看上一番就行了,拍张照——哦,姑娘,你有相机吗?”他突然问。我摇头。

“真糟糕,那就用脑子记下来,长长你的见识。”他笑了笑,露出八颗洁白的牙齿,与他那浓密的黑胡子形成鲜明的对比。他突然扫了一眼我的裙子,一脸惊讶地问:“乡下也有香奈儿卖?”

“不,山寨货。”我对他笑了一笑,心里却痒痒的。

“像你这样美丽的姑娘,在城里找个男朋友谈谈恋爱是没有问题的,要是继续待在乡下可就是个大损失了,正巧我的儿子还没有女朋友……”他想说下去,却被我打断:“司机先生,我有男朋友。火车站就在前面,我该下车了。”我板着脸将行李从后备厢提出来,把钱付给司机,头也不回地离开了。但愿在巴黎我不会再遇到这种司机。

《每日快报》

多处农庄遭袭,受害者牙印证明吸血鬼回归?

巴西利亚新闻社2月7日电。

近日来,源于圣保罗咖啡种植区的野兽袭击案已扩张至里约热内卢——这座巴西最大的港口城市、最大的造船工业中心也未幸免于难。袭击者不仅伤害了多处甘蔗与咖啡种植园内的农夫,还将袭击的矛头转向城市,造成了不小的混乱。

“我和卡巴尔从种植园里出来,就遇到了些黑影,我百分之百保证他们是人而非野兽。”某位幸存者如是说道,“然后我就向种植园的后门跑去,但卡巴尔被他们抓住了,他们冲着他的脖子咬下去,还有手腕——哦,那时天黑了,我看得不太清楚,他们追我,以很快的速度追到了我。他们扯开我的衣服,可是他们却在下一秒躲开了。我估计他们是被我脖子上的十字架吓走了,这群异教徒!我怀疑他们是魔鬼,或者吸血鬼!”

受害者的大腿动脉、脖颈的血管和手腕上都有明显的牙印,并且他们是失血过多而死,这无不让人疑虑,传说中的吸血鬼是否真的横空出世。

“这是很明显的,吸血鬼就在身边,他们冲破戒律滥杀无辜,我们必须采取非常手段去维护我们的人身安全,而首先就该深信他们的存在!”印第安人自始至终这样认为。

然而到底是何非常手段,印第安人并未说明。

“我们应该进行并已在进行的,等待。”一位老首领这样回答。

我正在巴黎,此时从酒店向外看,巴黎还未苏醒。

雾气未散,连街边的乞丐都还在沉睡。我喜欢这样安静的城市,浪漫集中在夜晚,将一夜狂欢后留下的残余弃之不理,随即倒头大睡。第二日一早,在慵懒中继续贪睡。太阳未升之时,整个巴黎是沉睡的。

不知道丹尼尔是否在这里,我抚摸着大拇指上的蓝宝石。丹尼尔究竟是不是我的男朋友呢?我胡思乱想一番,打电话让酒店给我送早餐上来,然后开始思考接下来的旅程计划。

我已经很清楚马尔斯手中有该隐左手,这必然是我的第一个目标,马尔斯收集的圣器资料中没有提及它们到底在何处,有些甚至已消失近百年之久,我不知该如何下手。

有一件名为“血湖天鹅”的圣器在一位中国女性血族的手上收藏着,因此我必然要去中国一趟。马尔斯的资料上附有圣器的图片,这是个好兆头,至少我在看见它们时能够很快认出来。

安丽斯·乔整理的圣器资料。

乔凡尼末日蓝宝石。

刑斧。

思绪清晰之戒(末卡维族)

破坏钥匙。

血族血杯。

血湖天鹅。

亚伦的进食之刃(末卡维族)

幻银魔镜。

惑晶球之提灯。

月光项链(末卡维族)

肮脏寄生菊石。

记忆之匣。

逆天禁咒·灵杖。

魔魂戒指。

异端魔杖·血匙。

罗玛幻觉神牌(雷伏诺族,公爵)

该隐左手。

幻模人偶。

托瑞多族符石(托瑞多族)

神泪·毒瓶。

辉夜圣杯(雷伏诺族)

骨之琴。

战争大衣(梵卓)

毁灭·象牙弓。

魔镯。

不朽的血之圣书(血族,遁世会长老)

天使刺。

我开始后悔没有及时夺到圣器,现在我只身在巴黎,没有一点头绪,今天我该到处走走,不知巴黎是否真的如书中介绍得那般迷人。

大法官:如果你为错过太阳而流泪,你也将为错过繁星而黯然神伤。巴黎若不动人,人间再无浪漫。

安丽斯·乔:要命的繁星至今未到。大法官,我们认识吗?

大法官:现在是认识的。

14.安丽斯

我醒来的时候正在凡尔赛宫附近的一家酒店的床上躺着,奇怪的是,昨晚弄脏的衣服已经洗干净,整齐地叠放在枕边,我则换上了一身睡衣。乔凡尼末日蓝宝石戒指也在枕边。

我预订了一份早餐,在等早餐的时间里,我整理了血族圣器的资料,然后在网络上看见“大法官”给我的回复。他似乎一直在关注我,而我印象里似乎没有这个人。我说服自己去相信他只是个陌生网友。

“巴黎若不动人,世间再无浪漫”,他的话使我对巴黎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所以昨天一整天的时间我都在为游玩巴黎做准备。

计划却在我走出酒店时改变了。撒旦!繁星果然出现了。我看见了马尔斯,他也在巴黎!

我的脑海里闪出几个关键词,“马尔斯”、“巴黎”、“血族”、“该隐左手”,很明显最后一个关键词最突出。

他从对面的酒店里走出来,一眼就发现了我,随即匆忙转身拐进了一个小巷子。我追了上去。血族的速度之快让我没法追上他,我的疾速奔跑又使早餐时吃的芝士蛋糕在我的胃里一阵翻腾。我跑到巷子的尽头时,马尔斯已经不见了踪影。我的心冷了,不只是因为他的消失,还因为有其他可怕的疑惑。

我没有任何可以威慑他人的东西,即使我再找到他,也没有办法迫使他交出该隐左手。并且,除了该隐左手和乔凡尼末日蓝宝石,其他的圣器我该怎么找?曾经我思考过这些问题,但并没有现在这样清晰,也没有像现在这样赤祼裸地承认自己的无奈。

我折回酒店,在门口徘徊了很久,接待员多次上前问我是否需要帮助,我对他摇手否认,然后去了马尔斯住的酒店。

前台是位金发美女,当我向她提出我想看看客人房间里的录像时,她义正辞严地以“我们尊重客人的隐私”为由拒绝了我。我只好作出让步,给了她一笔钱,让她在马尔斯回来时给我打电话。

我以为这种机会微乎其微,但马尔斯确实回到酒店办理了退房手续,那个金发美女如约给我打了电话:“他带着一个背包离开了。”

这次我学聪明了点,把上午的那身衣服换下来,加上了一件黑色的风衣,等他在酒店门口张望许久后离开时,才以不紧不慢的速度跟上他。

跟踪很成功,马尔斯并没有发现,他在一家小旅馆住下了,在他上楼的时候,我去前台预订了马尔斯对面的一间房,然后回到酒店办理退房,一切都进行得很顺利,我也住到了那家旅馆。

幸运的是,旅馆的每个房间门上都有猫眼,我盯着猫眼看了很久,对面的房间都没有动静,我不敢开门,害怕对面的门也有人透过猫眼在看这边。也许是我多虑了,但我总有这种感觉。

这个旅馆里没有订餐服务,折腾了一上午,我的胃空空如也,现在我非常饿,当我鼓起勇气打开房门时,对面的房门也打开了。

两个开门的人望向对方时都愣住了。

对面的房间住着一个女孩,中国女孩。我看见她皱了皱眉头,然后愤怒地冲向楼梯口。我跟着她下楼,就听见她和前台在争辩着什么。

“那个男的去了哪里?”

“哪个男的?”

“就是住在A21的客人!”

“住在那里的是安丽斯·乔·托马斯小姐。”

“那个穿着黑衣服的男人呢?他提着一个深蓝色的运动背包。”

“您是指马尔斯·亚伯先生吗?他已经退房了。”

这话犹如晴天霹雳,一瞬间在我脑海里炸开。我也奔过去问:“什么时候的事?”

前台小姐一脸迷惑地看着我们,愣了几秒才回答问题。

原来,马尔斯上楼只是去看看A21房间——我认为他一定是知道有人跟踪才故意这样做——他没有定下A21房间。我向前台预订了“那位先生对面的房间”,前台把A21房间对面的A20给我留下,我回到酒店退房时,马尔斯下楼告诉前台他对房间并不满意,然后就离开了。同样在跟踪马尔斯的这位中国女孩在马尔斯从旅馆出来后订下了“上一位客人对面的房间”,前台将之理解为我所预订的A20房间的对面一间,也就是A21房间。

我坐在A20房间里收拾东西准备搬回酒店,小旅馆确实不那么讨人喜欢,我更喜欢高层的房间,空气也会更好。

那个中国女孩从虚掩的房门进来,自顾自地坐在床边,我没有理会她。

“你为什么跟踪他?”她突然问我。

“那你呢?”我抬起头、直起腰,没好气地反问她。说不定就是她坏了我的事,我跟踪马尔斯时他什么都没有发现,好吧,至少他没有回头,一定是她打草惊蛇了。

“他是个血族,你懂吗?吸血鬼。”

她的话让我不由得一怔,我打量起面前这个女孩,她穿着一套黑色紧身皮衣,在巴黎这算普通,不普通的是她的脸色像血族一样苍白,额头上明显地暴露着青筋,她的指甲如玻璃般透明。

“你也是?”我吃惊地睁大了眼睛。

“不,我不是。”她笑着摇头说,“我是猎人。”

猎人是厌倦了不朽之身的血族,经受神圣洗礼后进行转变的物种,他们不是血族的朋友,却不能片面理解为血族的敌人。他们是监督血族不触犯戒律的人,他们要求血族遵守避世戒律,不得伤害人类。这简直和企盼“天下无贼”一样可笑。

“马尔斯杀了人?”

“不。”她立即否认,笑意更深一层。

“那你为什么跟着他?”我隐隐猜到她的来意与我相同,因为她的眼中闪动着兴奋的光。

该隐左手。答案不出所料。“你也是为了这个。”她的笑极其绚烂,像绽放而易碎的蔷薇,风触即破的肥皂泡。

“你为什么要得到它?”

“你不需要知道。”她又说,“我们合作吧!”

“合作什么?”我看见她的目光聚集在我的手上,准确地说,是我的大拇指上。

“我替你抢到该隐左手,你就把戒指给我。”

“为什么?”

“没有为什么。”

我心有不安:“你不是要该隐左手吗?”

“原本我要用它向长老换取做回人类的机会,现在,向你换取就够了。”她挑了挑眉头,“你知道蓝色液体的作用吗?”

我点头:“但是它对我的意义太大了。”

见我犹豫,她急了,站起身来说:“以你的能力不可能得到该隐左手,况且,有蓝宝石和图纹在,蓝色液体没了你也可以向亲王证明你得到了它。”

“你知道?”我惊愕道。

“我会读心术。”

我思考了一会儿,问她:“你知道他在哪里吗?”

她扬起胜利的一笑,知道我已经答应。

她在马尔斯走出旅馆时向他的背包侧袋扔了一个监视器,通过GPS定位,我们很快知道马尔斯在凡尔赛宫附近。

当我们到达他所在的位置时,发现那是一家咖啡屋。米落(这位女猎人的名字)就地解决了我的午餐问题(她知道我很饿),她自己去旁边的宠物店买了一只兔子,回到咖啡屋坐在我对面,趁人不注意时优雅地拧断了兔子头,像倒牛奶似的把血倒在玻璃杯里。

血液在杯中摇晃,晃得我头脑发晕。

她端起这杯红色的液体,一饮而尽,嘴角勾起一抹满意的笑。

我惊讶:“就这么点?你不饿吗?”

“我们需要学会制约。”她轻描淡绘。

“你不能吃饭?不能喝水?”

“你以为血族是什么?是神吗?别开玩笑了,血族是死尸,没有心跳、没有呼吸!血族是以吸血为生、惧怕光明的物种,这根本不是好玩的。当我们吃饭或菜——就像身为人类时那样,消化系统不会工作,我们迎来的是反胃和呕吐。”她好像有点激动,说这话的时候,她的眉毛一跳一跳的。

“我一直在奇怪,为什么有些血族惧怕光明而有些血族却可以在阳光下活动?”

“正如达尔文的进化论,血族也不可能一成不变,血族由第一代繁衍至现今已有第十五或第十六代了,经历了漫长岁月的洗礼,有的血族能够接触阳光,近代血族甚至能在阳光下任意活动,但盛夏时正午的阳光依旧具有强大的杀伤力。”

“近代血族,就像马尔斯这样吗?没有什么可以威胁近代血族?”

米落困惑地看了我一下,眯起双眼说:“你的父亲该给你雇一位家庭教师。”但她停顿了一会儿还是回答了,“不新鲜的血液作为食物就像人类吃了过期食品,会让血族不舒服。致死的只有将他们活活饿死。哦,还有银质子弹穿入心脏,这对血族来说是要命的痛苦。或者……”她又一次挑了挑眉,“把他们大缷八块,以此来确定尸体不能再聚合成一个人形。”

“多恶心。”我露出厌恶的神情。

“恶心的事你会遇到更多,今晚也会。”她眨了眨眼睛。

我不懂她的意思,随后她给我讲了她的计划。

通过读心,米落知道马尔斯要去酒吧见一个人,然后明日一早离开巴黎,我们必须在今晚下手。米落会想办法将马尔斯灌醉(血族也会喝酒)拖进酒店的房里,由她控制马尔斯,我负责用斧头把他的左手砍下来。

“他必然是用了什么方法把该隐左手接在了他的断臂上。”说完计划后米落盯着对面咖啡屋里的马尔斯喃喃自语。

我倒是怜悯起了马尔斯:“他会死吗?”

“他必须死。否则你的托马斯家族就会与亚伯家族反目,虽然你不是血族,但你成为血族后会受到亲王的制裁。”

“那就更不能杀!”我叫道。

“我们杀得无声无息,也就没人找得到证据。”米落淡淡一笑,把她手里的兔子尸体扔回了笼子。

15.安丽斯

我们在咖啡屋待到晚上七点,期间我吃了一份新奥尔良烤鸡,米落又杀了一只兔子,马尔斯在咖啡屋看完了一本书,他的餐点一口都没吃,甚至没有喝水。

七点天就已经黑了,整个巴黎被灯光照亮,我们跟着马尔斯进了一家热闹的酒吧,这是我第一次进酒吧。虽然做了万全的思想准备,我还是被震惊到了。

这是阴暗与混乱的一小块天地,男男女女在跳着火热的舞,彩色的灯光在我眼前摇晃,震耳欲聋的摇滚音乐响彻整个酒吧。坐着喝酒的人们在欢笑,有陪酒女郎来来回回地走动,拎着几扎啤酒靠在一个又一个男子的怀里,脸上荡漾着别有目的的笑。

我很快就迷失了方向,把马尔斯和米落跟丢了,我在混乱的人群中四处张望,可明明在一瞥间看见了她,下一秒她又在跳跃的人身后消失。我走进了舞动的人群,好不容易挤过一个挺着大啤酒肚的男人,转眼间又被他回身撞到另一个人身上。“嘿,女孩,一起跳舞吧!”被撞的男子用流利的法文向我发出邀请,然后扯着我一起跳。

“停下!停下!抱歉!我要去找人!”我的声音被音乐盖过,这个男子依旧拉着我的手,另一只手环上我的腰。

“放开!我叫你放开!”我要挣扎,他却以为我要跳舞,于是自己跳得更欢了。

我扯着嗓子叫喊,声音却被音响盖过。突然间,我看见面前的男子变了脸色,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我的头顶,他环在我腰上的手放开了,紧接着我被另一只冰冷的手环腰远离了眼前的男人。我像一个洋娃娃似的被翻转过去,正对着救了我的人,但我没看清他的脸,他就放手离开了,来时和去时都像幽灵。

他的手那么冷,就像丹尼尔。

我打了个激灵,反应过来,想去找那个人,可他早就不见了踪影。

挤出舞蹈的人群以后,在吧台我看见了米落和马尔斯,米落给我打了个绕道的手势,我去吧台的另一端要了一杯鸡尾酒。其实我不喝酒,只是在吧台上只坐着不喝酒并不好,所以我稍抿几口就放下了。在那里等了两个小时,米落成功地灌醉了马尔斯。她真是个天才!

我们抬着他去酒店开了一间房,几乎一切顺利,不顺利的是米落说马尔斯快醒酒了(路上他把酒吐出来了),而我并没有带斧头。很显然,米落需要留在酒店看住马尔斯,买斧头的任务则交给我。

路过消防栓的时候我犹豫了一会儿。这毕竟不是《泰坦尼克号》,我没有像女主角罗丝一样把斧头拿下来去救杰克,因为我知道拿下斧头警报会响起,不等我砍下马尔斯的手,巴黎的警察就会把我带走。我正在做犯法的事,不论是人类的法律还是血族的法律,都最好不要去触犯。

我买来了斧头,回到酒店的时候我把它藏在了我脱下的大衣里,我觉得它很重,捧着它就像捧着马尔斯的尸体一样。我拖着沉重的步伐回到房间时,听见了一阵令人尴尬的声音。

我很快就找到了源头,衣衫不整的米落被压在床上,马尔斯在亲吻着她的脖子,想也明白他们在干什么。米落越过马尔斯的脑袋对我示意赶紧动手,我把斧头拎起来给她看,指了指马尔斯搭在米落肩上的左手。她清楚我指的是什么,于是腾出一只手扯下自己脖子上的十字架,塞到马尔斯的左手里,轻轻在他耳边说:“亲爱的,我知道你讨厌它,把它放到柜子上,好吗?”她飞快地对我使了眼色,我走近柜子边,举起了斧头。

马尔斯果然听了米落的话,伸出了他那粗糙的、不属于他自己的手,把十字架放在柜子上,我趁机朝他的肘部砍了下去。

红色的液体染上了一切。

该隐的手里藏着世间最大的秘密,所以他的手被人砍走了。

马尔斯的手是血族圣器该隐左手,所以他的手被我砍走了。

我拥有该隐左手,而米落要抢走它。她既要戒指上的宝石,也要该隐左手。我清楚这一点。

我抱着用大衣裹紧的该隐左手,拼命似的跑出酒店,跑进了一个巷子。这场景让我感到莫名的熟悉,只不过现在,我变成了马尔斯,米落变成了我,巷子还是很长。

我知道被她追上我必死无疑,从我砍下该隐左手、她推开马尔斯时对我露出的凶恶的目光中,我明白了她的贪得无厌。为了血族圣器,她什么都做得出来。

我没命地奔跑着,速度当然不及米落这个血族猎人,她很快捡起路边的棍子将我抽翻在地。我没有电影人那样经打的体质,一倒在地上我就感觉头晕目眩,手里的大衣掉到地上,该隐左手从大衣里滚了出来。

米落笑盈盈地捡起该隐左手,一步一步向我逼近。

我摔在地上的部位火辣辣地疼,但我还是忍痛扭过身子,把大拇指上的戒指取下来紧攥在手里,仿佛这样就不会被她拿走似的。

“多可爱,一个无知的人类,你没有任何能力找到圣器,却还要坚持?这枚戒指是怎么得来的?你最清楚不过了。”米落的笑像绽放的毒花,“是出卖了身体,靠一夜情换来的吧!”

我看见一个黑影自她身后缓缓而来。米落的话像在我心口上划了一刀。一夜情?我从来没有这样认为,我好像在寻找一个解释的理由,却迟迟找不到。可米落一语道破。我轻声念叨,感觉脑子快炸开了,也许刚才那一下把我摔晕了。

“没错,这是一夜情。”我呢喃道。

但我没有听见回答。我只听见一阵打斗声,还有接连几次米落的声音,然后是毫无声息。

“不,不是一夜情。”有人拦腰抱住了我,像教导孩子一样在我耳边絮语,“米落在骗你,她和你一样在找血族圣器,她不会希望自己变回人类的,当初的永生是她自找的,她要宝石是为了销毁它,这是许多猎人的心愿。”

“血族圣器是整个血族的命脉。有人在寻找,借此称王;有人要销毁,那就是猎人。所以你得保管好它们,也要保护好自己……”这个人的声音熟悉无比,可我想不起他的名字,他的面孔也快要消失,我的眼皮闭上了,可我的脑子还在不停地思索。

是谁呢?是谁呢?我的脑袋开始昏沉沉的。

哦,撒旦,他是丹尼尔,丹尼尔·艾德森。想到他我才安心地闭上了眼睛。

同类推荐
  • 豪门痴恋:迟来的爱情

    豪门痴恋:迟来的爱情

    (新文《替身新娘:总裁,离婚吧》已开更)她,是寄人篱下的大学生,他,是众星拱月的大少爷。都说近水楼台先得月,却唯有她,近水楼台身心俱伤!他们的新婚之夜,酩酊大醉的他冲她怒吼:“即使你嫁给我了,我也永远都不会爱你!即使依依不在了,她也永远活在我心中!”她强忍着泪水,将摇摇晃晃的他扶到沙发上,却被他一把推开,“从今天起,永远不要出现在我面前!”她听他的话,从来不主动出现在他的面前,却按照给爸爸临终前的承诺,每天为他做早晚饭,为他洗熨衣物,为他整理房间,直到有一天,他捏着她的下巴,厉声问她:“说!谁是你老公?我,还是李傲阳?”
  • 校草的初恋

    校草的初恋

    “喂,你撞到人了。”“然后呢?”“不用道歉吗?呀,竟然走了。”从今以后我蓝雪菲跟你势不两立。她,因为他不小心撞到一个女生,然后饭菜不偏不倚地浇在她身上了,导致她全身被饭菜浇到。她,知道他是圣菲贵族学院的第一校草也就是四大王子的老大,外号冰山王子。她,开始计划怎样整他,可他竟然是腹黑男。却发现两人竟是有着扯不清的缘分。
  • 华胥引

    华胥引

    若用生命换一个过往完美的幻境,你可否答应?或许你会摇头,但她们应了。在这个发生在乱世的故事里,卫国公主以身殉国,依靠鲛珠死而复生。当她弹起华胥调,便生死人肉白骨,探入梦境与回忆。以命易梦轻叹悲欢离合一场戏,黄梁之后,尚剩几何?而她与亡她国家的陈国世子一次一次于幻境中相遇,身份两重,缘也两重。对他们而言,世界的倾塌只需要那么轻轻一句话,无奈痛苦的现实,难以承受的痛,不如只求在梦中得到一个圆满。
  • 绝不放过你

    绝不放过你

    作品针砭时弊、抨击邪恶,讴歌真善美,题材、类型多样,本书精选作者近年发表在《今古传奇故事版》、《山海经》、《百花故事》等刊物上的故事作品,或轻松幽默,或辛酸感人
  • 网王之今生爱上你

    网王之今生爱上你

    你说,这个世界上能否找到一个属于自己的男人,对你好,真心的把你放在心上,不会一味的宠溺你,但是却又一直宠爱着你。楚月灵找到了,当她以藤井流韵的身份找到了那个真命天子,她过得很幸福。可是谁又知道以前的藤井流韵是那么的懦弱,担心,被父母抛弃,被妹妹抢走爱人,仿佛所有的人都不要她了,她选择了自杀。楚月灵与藤井流韵的性格不同,她不会放纵别人欺负她,她感谢老天给了她新的生命,她要活的更精彩。手冢国光,你愿意加入我生命的行列来吗?这辈子,我定不负你!(喜欢秋秋的亲可以加群329162296)
热门推荐
  • 卤水点豆腐

    卤水点豆腐

    唐公子,请用一种植物形容一下你的娘子吧。唐昊阳沉思:“嗯,嗯……”我们可以跳过了,下一位。唐夫人,请用一种植物形容一下你的相公吧。谢青乔掩面而笑:“兰花!”有如翩翩君子,兰之猗猗,扬扬其香?谢青乔:“错!是与野草为伍,无论酷暑寒冬皆自然,好养!”在谢青乔卖了十年的豆腐后,终于明白:爱情不过是卤水点豆腐,一物降一物!
  • 世界文学知识大课堂:世界近代文学发展概论

    世界文学知识大课堂:世界近代文学发展概论

    文学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与社会、政治以及哲学、宗教和道德等社会科学具有密切的关系,是在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因此,它能深刻反映一个国家或一个民族特定时期的社会生活面貌。文学的功能是以形象来反映社会生活,是用具体的、生动感人的细节来反映客观世界的。优秀的文学作品能使人产生如临其境、如见其人、如闻其声的感觉,并从思想感情上受到感染、教育和陶冶。文学是语言的艺术,是以语言为工具来塑造艺术形象的,虽然其具有形象的间接性,但它能多方面立体性地展示社会生活,甚至表现社会生活的发展过程,展示人与人之间的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和人物的内心精神世界。
  • 灭魔志

    灭魔志

    魔人逆天而行,人,神尽皆诛之!当双方联合到一起费尽九牛二虎之力灭魔成功后,人类长呼浊气!准备迎接和平盛世的到来时,他们却惊奇的发现,真正的魔竟然会是,神……谁说人类不行,为三界最弱者?在这里,让我们来跟随主角的脚步,一步步的踩到神魔的头上吧!拿起武器,展现自己的怒颜,让我们一起来开创这段坎坷的灭魔诛神之路吧!
  • 夏季营养食谱

    夏季营养食谱

    《夏季营养食谱》根据夏季的特点,精选了九十道家常菜。食物搭配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富含营养,又有保健功效。让你吃得美味,吃出健康。《夏季营养食谱》内容丰富,实用性强,通俗易懂,还有相关的营养知识,是夏季食物调养的有益参考书。
  • 小故事大启示

    小故事大启示

    在一本普通的书中,除了我们放进去的东西之外,我们找不到别的什么。但是在一本好书中,心灵能找到存放大量东西的空间。书的内容轻松幽默,而故事的内涵却令人回味无穷。只有精品细读,方能有所收获。此书最适合常备案头,能够使你在茶余饭后,睡前醒来,工作的间隙,休闲的时刻,心情舒畅的瞬间,郁闷烦恼的时候,随手翻阅其中的小故事,相信能给你心旷神怡之感。
  • 茵为爱:女追男大逆转

    茵为爱:女追男大逆转

    懵懂淘气的小女子周成茵,初中还没毕业就暗恋上了表哥老婆的表弟,大自己五岁的杨帆,这段既不是近亲,也不是禁断的爱,潜伏十年后终见天日。表白当晚,皓月当空,寒风刺骨,英俊潇洒的杨帆温柔地削断了成茵的情思,让成茵从兴奋的云端直接掉到了冰冷的河里——明明是自己不小心,却被扬帆误以为是自杀……情场难淡定,职场当劳模。成茵一门心思事业爱情双丰收,寻回尊严,报仇雪恨。殊不知,那命运的推手又开始东扯西拽了……
  • 一见钟情:误惹豪门千金

    一见钟情:误惹豪门千金

    他们是青梅竹马,一场小车祸,他撞到她车上,也闯进她的人生。一次绑架,一生交集,一个诺言,一世守护。“男子汉的承诺,我会保护小沫一生一世!”他对她妈妈临终的诺言。再次相见,他换了身份,也成了被父亲遗弃的私生子,背负责任与仇恨,残酷无情,唯一不变的,是对她的爱与守护。在家人与他之间,她不得不放弃他。“肖墨琰,如果时间可以倒回,我一定会遇见你的最初时,将你放逐在生命之外。”不爱,就不痛。他不怪她,依然缠着不放:“唐以沫,你听好,生,我们要在一起,死,你也要带上我,我会缠着你生生世世!!”
  • 最有效的激励艺术

    最有效的激励艺术

    我们之所以主张公正未必公平,乃是基于最有效的激励精神,在于“有本事就来拿”。拿得到的人当然很高兴,拿不到的人也不应该怪别人,最好反求诸己,再充实自己,以便下一次顺利拿得到。美国人偏重个人主义,采取个别激励方式;日本人重视集体主义,激励团体而不针对个人。那么,中国人呢?中国人喜欢把事情合起来想,而不分开来看。既不是个人主义也不是集体主义,而是两者兼顾并重:个人依赖集体,集体重视个人,可以说在团体中体现个人。激励的目的,不在改变员工的个性,而在促使员工自我调适,产生合理的行为。
  • 中华民俗知识全知道(超值金版)

    中华民俗知识全知道(超值金版)

    千里不同俗”。《中华民俗知识全知道(超值金版)》从中华民族的姓名生肖、饮食文化、服饰文化、传统建筑、传统节日、婚庆礼仪、信仰禁忌以及民间艺术等诸多层面,“百里不同风,以生动的语言、精美的图片、丰富的人文内涵,为我们展开了一幅精彩生动的民俗画卷
  • 人生大策略

    人生大策略

    胡适一生著述甚多,在哲学、文学、历史学等方面都有专门著述。在胡适大量的著术中,编者取人生问题这一角度,选编了一本这样的书,旨在使读者通过这些文章对胡适的人生观有一大致了解,也可从中引出些微镜鉴。本书从人生从幼稚走向成熟再至暮年为主线索,插入人生各个阶段的重大问题,共分为“树头铜钲”等六节,每节标题为编者所加,这样分类罗列的编排,其区区用心唯在便于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