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和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
——温家宝
程文志搬到省水利厅宿舍,他把全部精力都投入到读书与写作上。一封封寄出的稿子犹如泥牛入海,没有半点消息。现在,他也懒得去传达室了,他知道,去了也白去,不会有任何结果。他想稿子人家不用,肯定是因为质量不够高,还达不到人家刊物登载的水平。没有关系的,他想,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万事功到自然成。他更加频繁地出入省、市图书馆,把一本本厚厚薄薄的书借来,他晚上睡得更加的晚了,一遍遍反反复复、认认真真地研读。
这天早上,打扫完卫生,他从办公室抱来一大摞报纸。他好长时间不看报纸了。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程文志对国家大事非常感兴趣,一段时间不看报,就好像烟瘾很大的人好长时间不抽烟一样,那滋味,让人难以忍受。他把一张张报纸抓在手里,急切地想知道这段时间外面的世界又发生了什么新变化。对于涉及文学艺术方面的内容,他更是格外关注。他的目光快速地浏览着,突然,一篇刊登在《湖西日报》文化专版上名为《读功琐谈》的文章牢牢地吸引住了他的眼球。作者是毛志成,毛志成?他知道这个人,不就是北京师范大学那位着名的中文教授吗?常在报刊上见到他的名字。
程文志快速地把文章读了一遍,写得非常有深度,有见地,很值得反复研读。
他现在最需要的就是这方面的文章,这篇文章来得太是时候了,就好像毛志成专为他程文志写的似的。他正为如何读书这个重大问题而困惑不解呢。他强烈地预感到,这将是能对他写作之路产生重要影响的一篇文章。他两只手抓住报纸,再一次地沉迷进去了。文章是这样写的:
看书的人多,读书的人少。
看与读,是两种不同的感觉、方法和思维方式。区别就在于前者往往是被动的、散漫的,后者是主动的、有作为的。一般地说,第一遍翻阅属于“看书”,而对一部书的再看、频看才可谓之“读书”。
看书还要看许多遍呀。不是太浪费时间了吗?嗯,人家说得有道理,我说怎么自己看了这么多书跟没看过没什么区别呢?程文志怀着巨大的兴趣接着往下读。
即使一部很通俗的书,只要出自大家手笔,总有内在的妙处,多看几遍不会蚀本。
例如《西游记》,初读只是接触了它的故事,很少能感受到作者的学问、知识、文采。比方说第三十六回。写唐僧见到山深林密,心中恐惧,信口吟了一首诗,以表达自己的隐悲:自从益智登山盟,王人留行送出城,路上相逢三棱子,途中催赶马兜铃。寻坡转涧求荆芥,迈岭登山拜茯苓。防己一身如竹沥,茴香何口拜朝廷?初看这首诗没什么特别,但是只要你具有一点中药知识,就会发现这首诗是用中草药名串起来的。其中益智、王不留行、三棱子、马兜铃、荆芥、茯苓、防己、竹沥、茴香都是《本草纲目》上的常见药,作者的学问,不可小看。
第十八回,写到了一个野菜宴,作者一连气写出了六七十种野菜名字,并连缀成谚。与《华北野生植物考》对照,竟然发现六七十种野菜的名字无一虚撰!江南才子吴承恩居然如此谙熟北方野菜,足见古才子往往有真功夫,不余欺也。
读《红楼梦》,初读时往往将注意力都集中在主要人物身上,对次要人物往往不留意。其实,有些次要人物也十分出色。例如邢夫人,她是贾府长门嫡妻,除贾母之外,她理应是“第一夫人”。但在贾府的太太、奶奶中,她最猥琐,很少出风头,原因很简单,她出身平平,搭不上“四大家族”的边儿。不过你又不能小看她,她很懂得固位之法。她的特殊本领在于死死地“忠”于直接靠山贾赦,对下对上都无情。为了取悦于贾赦,她百依百顺,乃至牺牲女人本性,为丈夫做媒娶妾。她在立“志”上也很有自知之明,不贪位,不慕荣,一个心眼婪索财物。听说儿子贾琏盗卖了贾母的器皿,便乘机敲诈二百两银子,连侄女邢姑娘的二两月例钱也不放过。看来,这妇人虽无大智,但小智谋还是够用的。在中国,似这样的人——“在主子面前是奴才,在奴才面前是主子”——至今也不乏其例。
细读书,精读书,既能去掉自己的狂妄,也能提高自己的读书档次,不盲目膜拜名人。其实,大作家手下也是有败笔的。
在提及贾元春、贾宝玉的年龄差时,就有一个本子写道元春出生之后,“次年生了一位公子”。而后面写道元春病逝,时年31岁,而贾宝玉才19岁。这显然是对不上号的了。
说到“读功”,首先要入实入微地读。有时,要落实到“逐字”。
读韩愈诗“云横秦岭家何在”句,单是那“横”字就应该品味良久,以横来状云,功力实在不凡,非庸才所能望其项背。鲁迅在《阿Q正传》中写了一位秀才娘子,通篇未对她做什么描绘、介绍,也未使她发一语,只是写到她公公赵太爷对阿Q突然表示一点热情时,才提及她“瞥了阿Q一眼看他感动了没有。”好个“瞥”字!仅此一字便勾勒出了秀才娘子的两个侧面:一、在家中无地位,无发言权;二、在心灵深处又与地主家庭保持一致。
“看书”往往“看”不出作家,“读书”却能“读出”文学入门者。看了很多书之后仍无什么长进,下笔依然平庸,原因之一就是从未认真“读过书”。
“写得太棒了!”程文志不禁脱口喝彩道!他想:我怎么早没读过这种文章呀?我要是早一天看见它就好了。文章让他想起了自己的看书习惯,前段时间他又借了几本世界名着,但看得都太匆忙了,一味地贪多求全,念一遍匆匆而过。
看来读书大有学问啊!要重质而不是量啊。多看几本书不如一本书多读几遍,套用一句俗话说就是“书读百遍,其义自现”啊!这篇文章太宝贵了,我以后再也不会只贪数量不重质量了。他去传达室借了把剪子小心翼翼地把它剪下来,夹进自己非常珍爱的一个随身携带的红塑料皮笔记本中。
他又跑去图书馆,把刚刚借来的书还掉,重新借回他原先看过的,他不借那些名气很大但自己读不进去的书,而是专捡自己感兴趣的作者看。他慢慢总结出一个规律,只有读自己感兴趣的书才能对自己的写作产生影响,感兴趣的程度越大,影响力也就越大。痴迷是最大的原动力,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他把这样的书借来,从早到晚捧在手里,逐字逐句地念,翻来覆去地读。看完一页要用好长时间,一本书他至少读三遍。从怎样安排组织情节的角度读一遍,从怎样描写,怎样生动形象准确地把想说的意思表达出来读一遍,再从作者如何刻画人物,烘托主题的角度读一遍。他在宿舍里小声地读,有时候用塑料袋把书包起来,扔进车筐里,去附近五柳塘公园茵茵的绿草坡读,去竹影婆娑、柳枝摇曳的郊外小树林读……
“读书须用意,一字值千金”,要“眼到、口到、心到”,这样又读了一段时间,他又生发出蓬勃的下笔冲动了。晚上,宿舍里就他一个人,他把门一插,扭亮桌上台灯,把手中的笔飞速地运转起来,刷刷刷——刷刷刷——无边的幻想如翩翩飞舞着的蝴蝶般纷至沓来,涌聚笔端,他写得流畅极了。他知道自己处在最佳状态,他越写越自信,仿佛只需手腕一抬就能把天边的某一片云彩逮到。写完后从头一看,嗬,好得简直不像自己写的似的!
他把写好的文章一篇篇塞进信封,贴上邮票,寄走。他想,爱发表不发表吧。我接着读我的书去。他边读边写,边写边读,不停地在单位、图书馆、书店、公园之间穿梭着,生活得忙碌而又充实。
这天,他听到人们议论纷纷,说什么美国对南联盟进行空袭了,造成数千人伤亡,数十万人流离失所,美国赤裸裸的霸权主义行径,遭到了全世界许多国家的强烈反对。对于重大的国际问题,程文志历来是十分关注的。早上打扫完卫生,他专门去办公室挑了些近日的《参考消息》拿回宿舍看。哦,原来是以美国为首的北约以解决科索沃问题“最后的外交努力”失败为借口,于南斯拉夫当地时间3月24日晚8时(北京时间25日凌晨3时),纠集19个成员国中的美国、英国、法国、加拿大、德国、意大利、荷兰和西班牙等8个国家,悍然对南联盟发动了代号为“联盟力量”的空中军事打击。使持续一个时期以来的危机转化成了公开的战争行动。科索沃问题,是南斯拉夫国内民族矛盾积累的结果,是典型的冷战后西方国家“民主”之风吹燃的热点之一,也是美、英等西方诸国与俄罗斯在欧洲的一个重要角力场。科索沃危机,由南斯拉夫主权国家的内部问题转化为北约军事组织与南联盟之间的战争,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冷战后世界格局多极化过程的复杂性,反映出一些国家企图谋取新的霸权的野心,同时也开创了自二战以来一个军事集团公开武装干涉一个主权国家的先例。此事件引起了全世界范围内的广泛关注。近年来,可以说美国历任总统都在不断地对外发动战争:
1983年,美国入侵格林纳达,1989年,美国对巴拿马发动武装进攻,1991年,对伊拉克实施“沙漠风暴”空袭,1994年,派兵入侵太子港,1995年,又出动大批飞机武力干涉波黑……美国,不管以什么样的借口,所有的战争其实都只有一个目的,就是为了维护其霸权主义的需要。程文志天天往传达室跑,这里有最新一期的《参考消息》,他密切关注着战争的进一步发展。
这天早上,打扫完卫生,刚刚吃过早饭,他又迫不及待地推开传达室门,找最新一期的《参考消息》看,正低头分发报纸的刘老太太透过厚厚的镜片扫了他一眼,递过来一封信,说:“这儿有你一封信。”
程文志纳闷儿地接过来一看,黄色的牛皮纸信皮上写着“湖西省水利厅程文志〈收〉”。落款是北京《当代》编辑部。程文志的名字和地址是被打印机打上去的,上面还扣着个长方条的红色印章,写着“国内邮资已付”。肯定又是封退稿信。他心不在焉地慢慢把信撕开,惊讶地发现里面没有他的稿子,而是崭新的还带着油墨香的两本杂志。怎么,寄杂志给我?他疑惑地打开目录来看,居然在第六行里找到了自己的名字,他一下子恍然大悟,原来是自己的稿子发表了!
啊!他马上兴奋起来,紧张的心禁不住一阵阵扑通通狂跳!他面孔红润着,感到一股股热血在血管里纵情奔涌,他情绪激动地对还在低头忙碌着的刘老太太说:我写的文章……在……在……这本杂志上发表了!去他妈的美国吧。去他妈的北约吧。他兴奋地从传达室里冲出来,感到自己浑身上下充满了力量,对着湛蓝澄澈的万里晴空,他情不自禁地高声吼了一嗓子:看啊!我的文章发表了!
过往行人被他激动的情绪所感染,向他投来一张张好奇而灿烂的笑脸……
发表的是他前不久写的一篇小说,叫《穿红马甲的女孩》。他小心翼翼地把杂志放下,从抽屉中取出一个塑料袋,那是他从大超市买东西时人家给他装东西用的,还干净得很呢。他把书小心翼翼地装好,准备放起来。忽然,他很想见到曾美格——自己的女朋友!去找她?对,现在就去!立刻!马上!At
once!他太高兴、太激动、太兴奋了,他渴望把这令人激动、令人振奋的大好消息与自己心爱的人儿分享!
他从车棚里推出自行车,一偏腿跨了上去,飞也似的冲出水利厅大门。他太高兴了,满脑子都是对未来的缤纷幻想。他想,这第一篇小说发了,接下来还会发第二、第三、第N篇的,用不了多久,我一定也会成为作家的。我今天写短篇,将来写长篇,哪一天我也会在书店签名售书的。到那时候,肯定有许多读者团团围住我,无比热情无比向往地对我说:“程大作家,请给我签个名好吗?”哇噻!
围住我的女读者中有几位长得真漂亮呀。高高的个子,白白的皮肤,黑黑的眼睛,她们也举着书,排着队在向我靠近……
程文志太兴奋了,太专注于自己的想象了。他没有听见“嘀嘀嘀”响个不停的喇叭声,更没有看到前方值勤交警对他发出的厉声呵斥。突然,一辆黑色的小轿车旋风般从斜刺里穿出,程文志只觉眼前一黑,“呀”的一声就飞了出去。自行车被高高抛到半空中,又猛地一下子跌落下来,“咣当”一声,重重砸在轿车前面挡风玻璃上,玻璃“哗啦”一声全碎了!
程文志醒来了,他不知道这是躺在哪里,四周黑漆漆的,他睁睁眼睛,什么也看不见。他挣扎着想要坐起来,却发现自己动弹不得。他不知道自己正躺在医院里,头上被蒙了一层厚厚的纱布。
一个人伸出手去按住了他。
“你醒了,文志。”一个熟悉的声音轻柔地对他说,同时,一勺温度正好的水递到了他的嘴角。
他听出来了,这不是美格吗?我这是在哪里?是在美格住的地方吗?我出什么事了吗?他伸出手去,试探着找寻女友的手,美格赶紧把他的手握住了。他的手冰凉极了,她的则温暖无比。一滴泪水无声地滴落到他的手上。
“你不要哭。美格。咱们这是在哪里?究竟出什么事了?”他努力回想着,回想着在此之前自己曾做过什么。
“咱们这是在医院里,”他听到女孩的声音微微有些颤抖,“你和一辆汽车不小心撞在了一起。别担心,问题不是很大。”他听到她说话时牙齿咯咯作响。
“哦。”他想起来了。“我出车祸了。我是被一辆黑车给撞了……”明白发生了什么事,他一下子又瘫软了过去。
“咦,那你怎么知道的?”过了一会儿,他又问道。
“我有事呼你,一个警察给我回的电话。他问我跟你什么关系。我告诉他是你女朋友。他让我马上赶过来,然后我就……”
曾美格这两天正烦着呢。她想离开靓佳公司,想辞职走人。她呼程文志,是想就此事同他商量一下,没想到回电话的却是一名警察。她匆忙赶往程文志所在的医院,知道她和伤者的关系后,一个女大夫立刻塞过来一张纸条,说请你马上去一楼大厅收费处交8000元住院押金。
曾美格到哪儿去筹8000块钱押金呀!这事儿着实让她犯了难。中京是座大城市,她却没有几个真正的朋友,更没有一个趁钱的朋友。她最先想到了罗雪洁,想也没想就把电话拨了过去。罗雪洁跟她是最好的朋友,同程文志关系也不错,她若有钱一定会帮忙的。可是,罗雪洁在电话中又是惋惜又是叹气地说,我也爱莫能助呀。她同唐旭才买了车,钱全是借的,自己一身湿哪有伞给别人打呢?跟罗雪洁挂了电话曾美格立刻又想到了朱宝达,只响了一声她马上就又放下了。她想还是不打为好,当初朱宝达追她她不同意,反倒同他最好的朋友谈起了恋爱,无异于当胸狠狠踹了人家一脚。没准儿人家正恨着自己、恨着程文志呢。
我哪能再好意思向人家开口借钱呢?那不等于往人家伤口上撒盐吗?也显着我忒不厚道了呀!这样一想,就把电话本上写有朱宝达名字的那一页轻轻翻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