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2075300000024

第24章 文学青年(2)

他停下来,从前面车筐里拿起那本书,把记不完整的句子再认真读上几遍,直到完全记住了,才又重新坐好,让轮子继续转动起来。

他去附近的公园看书。午后的公园阳光充足,毫不吝啬地一片片打在铺满草坪的斜坡上,打在定水河潋滟的碧波中。他有时坐在青石上,有时坐在竹制的长凳上,看一会儿书,眺望一会儿碧绿的草坪、远处的楼群、湛蓝的天空。有时候他就坐在定水河畔的石头上,边翻书边欣赏潺潺的、清亮亮的河水。

他也到大学校园去,那里环境清幽,是很适合读书的所在。有风从高高的白杨树上穿过,发出好听的沙啦沙啦的响声,在鲜花盛开的花圃中,在憩园婆娑的松树下,在假山上,大学生们经常看到一个面容清秀、个子瘦高的年轻身影,手捧一本厚厚的大部头一副很专注的样子。他是谁呢?没有人知道。看他那投入的神情,真不忍打搅他。大学生们心中充满疑问,悄悄地从他身旁走开了。

在图书馆他读到的书非常经典,涉猎面很广。但他也想读着名作家的最新作品,新书在图书馆里不容易找到,他就到火车站对面的双子图书大厦去,双子大厦总共二十二层,一到七层全是书,是全市最大的新华书店,架子上摆着的都是最新出版的图书。那会儿正值七十年代出生作家抢滩登陆成功,丁天、棉棉、卫慧、周洁茹、魏微、戴来……一个个幸运儿的作品堂皇地摆在橘黄色书架上。这天,程文志进去一瞧,嗬,这么多人啊!一排排书架间,蹲着的、站着的比比皆是,地板砖上坐满了人,就像夏天广场上乘凉的人们。有戴眼镜的中学生,有农村来的民工,有夹着包等火车的旅客,书店专门准备了桌子椅子作抄书台,也全都被占满了。程文志从书架上拿起一本《糖》,学着他们的样子倚在书架上看,也不知过了多长时间,站得脚跟疼,头发晕,左看看右瞅瞅,刚学着别人的样子蹲下去,一个穿红制服的图书售货员就走了过来。她嗓门极大地嚷道:都站起来,都站起来,不许蹲着看啊!顿时,人们像惊起一滩鸥鹭似的呼啦啦起来一大片。等红制服转身慢慢离去了,人们又一个个再蹲下去。

程文志成了双子图书大厦的常客。他上午去,下午去,礼拜六礼拜天也泡在这里。在这里,程文志把七十年代出生的重点作家代表作品挨个儿读了个遍。

他还读到了几部西方畅销不衰的经典作品:海明威的《老人与海》,卡夫卡的《变形记》,塞林格的《麦田里的守望者》,杰克·凯鲁亚克的《在路上》……程文志天天来看书,连大厦的员工们都认识他了。其中一个与他年龄相仿的姑娘,高高的个子,大大的眼睛,每次他来这里,都会默默地注视他一会儿。程文志性格内向,从不主动跟陌生人打招呼,她也没同程文志说过话,不过他们都从彼此的眼神中知道对方并记住对方了。她那双忧郁的大眼睛望着他,就好像在说,你是做什么的?怎么天天来看书?你这么爱看书吗!程文志则通过目光告诉她:

姑娘,我是做什么的对你来说不重要。我想要对你说的是,将来某一天,你或许会从书架上看到我写的书的。到了那时,你一定会惊讶地瞪大眼睛,指着书上的照片对你的同事们大声喊,快来看,快来看,这不是以前常来看书的那个小伙子吗?你说得没错,那个人就是我。我是谁?我是未来的作家程文志。你明白了吧?

当他走进图书馆,走进图书大厦时,觉得自己就像是饿极了的流浪汉闯进了面包房,贪玩的孩童溜进了玩具店,对于程文志而言,有书的地方就是天堂。

在成山成海的书堆中,他觉得自己是一只蚊子,叮着图书馆、图书城这两只又白又嫩的大胳膊可着劲地猛吸。鲜红的血液汩汩地源源不断地流入他干瘪的肚子里,都快把他撑得走不动、飞不起来了。他觉得自己变成了一只牛奶充沛的大奶牛。他蓦地想起唐朝诗人李贺那首着名的五言绝句:十年磨一剑,霜刃未曾试。

今日把示君,谁有不平事?到了该写点东西的时候了,他感到才能在体内像春天的野草一样肆意疯长。开始写吧,他对自己说,没准儿你会宝剑出鞘,一鸣惊人呢?

写作,是一门精微的艺术。有时候不经意间接触到的一本书或一个作家,会对一个习作者产生无法估量的影响。去读那种第一眼就令你爱不释手的书吧。不管它有名与否,也不管它的作者着名与否,只要它能够让你着迷,令你缱绻其中,就是带你入门的钥匙。写作与读书的关系应该是这样的:不读书,绝对写不出好作品,书读得再多,不动笔,也难有大的进步,创作的熟练只能来自于实践。光说不练,纯属扯淡。多读多写是出作品、出好作品的必要条件。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一本书,一个作家,外界对其评价再好,如果你读不进去,那么对你的写作也不会起到什么作用,对你产生不了多大影响。

生活是创作的源泉,但不是唯一的。看书,思考,同样也能像草原上的火星,点燃你创作的灵感。享誉世界的现代派着名文学大师卡夫卡、博尔赫斯,人生经历都非常简单,前者,在一家保险公司干了足足14年,直至因肺病退休。后者是阿根廷国家图书馆馆长,跟书打了一辈子交道,从书中来到书中去,写作的内容许多也与书有关,他有一部小说集就命名为《沙之书》。

程文志想写部中篇小说,讲述发生在自己老家的一个真实的爱情故事,名字他已经起好了,就叫《乡间舞会》。他相信自己一定能把这个故事讲得很好,他吸足墨水,让笔枕在绿格子稿纸上,眉头紧皱了半天,却不能写出一句。所拥有的只是一种“老虎吃天——无从下口”的感觉。怎么还是写不出来呢?

现在的程文志,已经不会再轻言放弃了。他相信那么多的书不会白读,相信自己一定能写得出来。这种自信尽管只像一根游丝那样细小而脆弱,可毕竟已经有了。他已经望得见通向文学俱乐部大门的道路了。尽管那条路是那么的狭小、崎岖和漫长。

他又去了图书大厦,新书架上刚刚摆上了一批新着。一部白色封面的长篇小说引起了他的注意:《玩偶青春》。作者丁天,1971年生人,很年轻的一个作家。

他把书一拿到手里,就再也放不下了。书中所描写的生活他非常熟悉,那是作家自己的中学时代。评论家称这部作品本色、清纯、唯美、叛逆、清高。中学时代,他也有过的,从小说主人公身上,他能找到自己的影子。他像游泳一样一个猛子就扎进书中去了,不知不觉中一口气竟读了50多页。写得简直太棒了,而且一眼就能看出作者读过的书很多,丁天在后记中说自己曾经为了寻找一本书跑遍北京城大大小小的书店,说他最得意的事就是拥有一间大大的书房和四面墙上一直顶到天花板的摆满了书的高高的书柜。他的这些爱好和想法,同自己是多么的相像呀。爱看书的人本质都一样,心中都曾有过一个想当作家的梦。丁天在作者简介中告诉读者,他曾经做过电梯间工人,因为那种职业能让他拥有更多的时间读书。

写作,让程文志着迷极了。他白天想,晚上想,吃饭想,走路想,早上擦洗楼道时脑子里也不闲着,就连睡觉都梦见自己在不停地写呢。自己生活的底子不厚,不过,也可以像丁天那样写一写自己的学生时代啊。他天天都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晚上大家吃饭时,也不怎么同他们说话,要不就你说东我答西,这天,朱宝达、罗雪洁、曾美格一起向他开了火,说:“程文志,你走火入魔了吗?一天到晚都在琢磨嘛呀?”

这天晚上,他和朱宝达睡觉了。都已经23点了,程文志躺在床上辗转反侧。

感到脑海里有一团白影在飞速地旋转,突然就心中一亮,产生了写作的冲动,灵感来了!他马上一骨碌翻身下床,连衣服都没顾上披,只穿着件小裤头儿,摁亮台灯伏在桌子上,刷刷刷写得这个快呀,一个个汉字在稿纸上迅速飞舞起来。

“干什么呢你,不老老实实睡觉。”

“我想写点东西。你睡吧,我一会儿就好。”

“你开着灯我能睡着吗?”

“很快就好。很快。”

程文志不由得感到一阵内疚,他想要不别写了,别影响他人休息,又一想不行,灵感这东西可是稍纵即逝的。

他大约写了40来分钟吧。一个3000多字的短篇小说诞生了:

黑沉沉的乌云压得傍晚的天空愈来愈低。正在沙滩上散步的年轻女作家黄蓓知道自己所住的旅馆离海边很远,再不往回走,而又想避免一场暴雨的洗礼看来是不可能的了……

他给这篇小说起名为《海滩幻影》。尽管有些地方展开得还不够充分,可毕竟是他写得最完整的一篇。记不清哪位作家曾经这样说过,小说难写,难在写成。这是有史以来他写得最成功的一篇小说,是他小说创作的处女作。万事开头难,有了第一篇,以后就不怕了,肯定还会有第二篇、第三篇……

写完后他自己都觉得奇怪,怎么会写出这样一个东西来呢?事先可是连构思都没有过呀?他感觉非常的奇妙。海,他是见过一次的,那还是在他读大学时,几个要好的同学在暑假一起去美丽的滨海城市——烟台玩。虽说只去过一次,却给人留下了深刻印象。或许距离产生美,时间的流逝给那次记忆罩上了一层淡淡的美感吧。美好的事物总是让人怀念的,容易让一个想象力丰富的人当成故事发生的背景。那天晚上他又想起了那次旅行,他感到非常的兴奋,一个细节不经意间在想象的天空中风一样掠过,被他即时捕捉住了,才产生了这么一篇东西吧。他的兴奋劲儿还没有退去,他真想趁着兴奋即兴再写上两篇,可这时朱宝达又说话了,嘴里嘟嘟囔囔着:“还不睡呀,你白天再写不行吗?明天我还要上班呢?”

“好的。好的。马上睡。”程文志说。不能再写了,影响别人休息不好。不过,他多么想再写上一会儿呀。他遗憾地放弃了。他想,如果我接着写,一定还能再来上几篇。朱宝达的话让他的兴致受到了打扰,困劲涌了上来,他伸伸懒腰,打了个长长的哈欠,放下纸和笔,摁灭台灯,摸索着上床睡了。

他想,要是有一个单独的房间住就好了。对了,他眼前忽地一亮,我可以搬到水利厅去住呀。又一想,不行。那样的话等于拆大家的台,让四个人散伙。那样显得不好,不能那么干。

程文志陆陆续续写了已经有20多篇了。他把一份份稿子誊写清楚,他不停地写,每一份写得都非常认真,生怕哪个字写错了,让编辑搞不清什么意思再不给发。他誊稿子累得手腕都抬不起来了。这段时间他不再去图书馆和图书城。也不再去公园、大学校园,他成了整个水利厅机关走得最晚的人,每天晚上离开时街上已是华灯一片。

他买来信皮、邮票,把誊清的稿子再看一遍,然后认真地叠起,小心翼翼地塞进去,把信封好后,再把它平铺在一张最新的报纸上,一遍遍用力把里面的空气挤走。他其实可以把信交给收发室刘老太太,让她寄还可以少贴邮票呢。但他怕她丢三落四地再把信给弄丢了,她一个人每天要寄的信那么多呢!为防万一,程文志骑半个多小时的自行车也要亲自寄,那薄薄的一封信,承载的不仅仅是他的心血,更是他的未来、他的明天,他活下去的信心和希望啊!

把信寄走后,程文志更加没心情去图书馆图书城看书啦,时间过得真慢,一天天令人心神不宁。已经发出去好几天了,杂志社应该收到了吧。他们认可我的文章吗?他们看完我写的东西会说些什么呢?他们或许已经准备留用,这期或下期就给编上呢!

程文志饱含憧憬地期待着……

信邮走已经两个多月了,但像泥牛入海一样,没有任何回音。他感到心烦意乱极了,一天到晚火烧火燎的。在屋中不能安心写作,坐下去站起来,来来回回走个不停。

他更加频繁地往传达室跑,一天十来遍,自己都觉着不好意思了。负责分发报纸的刘老太太一见到他,就主动告诉他,没你的信。窗外汽车马达声一响,他也不由自主地抬起头看,瞅是不是邮车来了。可惜不是,每次看到的不是黑色的小轿车,就是面包车。渐渐他总结出一个规律。绿色邮车每天只来两趟,上午9:00一次,下午3:00一次。

他感到自己都快忍耐到极限了,这一天忽然又听到外面有汽车喇叭声音。

他掏出兜里呼机看看时间,知道是邮车来了。赶紧跑去传达室,刘老太太见到他,说:“今天有你一封信,刚送来的。”他无比兴奋地把信接过来。是南方一家叫《雨花》的杂志社寄来的。他高兴地小心翼翼地用小剪子剪开,从里面摸出张薄薄的纸条:您的大作思路清晰,语言流畅。但与我刊用稿质量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请另投别处。希望继续关注本刊。谢谢!

又是一封退稿信!

他像兜头被浇了盆凉水一样,滚烫的心情立刻消逝得无影无踪。他全身没有了力气,一屁股蹲在地上,灰心沮丧极了。

同类推荐
  • 世界最具可读性的短篇小说(3)

    世界最具可读性的短篇小说(3)

    我的课外第一本书——震撼心灵阅读之旅经典文库,《阅读文库》编委会编。通过各种形式的故事和语言,讲述我们在成长中需要的知识。
  • 战俘

    战俘

    艾伟的中短篇作品精选,其中收录了《战俘》《欢乐颂》《小偷》《白蚁》《迷幻》等十三篇中短篇文章。其作品主要聚焦一些灰暗和卑微之处,以小映大,站在人性关怀的高度,用简练的笔触写出非常深刻的主题。
  • 变革

    变革

    "小说紧紧围绕改革开放这一主线,展现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以回水坨为代表的我国农村社会,是如何在基层干部的领导下,进行生产经营管理方式上的变革,以及如何创办乡镇企业、走上致富的道路的。小说重点描写了以赵志清、赵志明、陈长生、杨永志等为代表的党的各级农村基层干部敢于开拓的精神,敢于发展的精神,不怕困难敢于迎难而上的精神,赞扬了他们冲破“左”的思想桎梏,率先在农村进行生产经营管理方式上的变革,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努力建设社会主义崭新农村的感人事迹。
  • 求雨

    求雨

    尹守国,2006年开始小说创作,发表中短篇小说70多万字,作品多次被《新华文摘》、《小说选刊》、《北京文学中篇小说月报》等选载,中国作家协会会员,辽宁省作协签约作家。
  • 苍凉后土

    苍凉后土

    《苍凉后土》这部作品以种粮大户佘中明一家遭遇为线索,反映了农村改革存在的问题,花了数年时间,并预示了农村发展的美好前景。展现了80年代末、90年代初四川农村的状况,农民作家贺享雍以其深厚的生活体验,表现了农民的喜与忧,写出了一部具有浓郁的农村生活气息的长篇小说《苍凉后土》
热门推荐
  • 昭华散

    昭华散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爱你不悔!一念之间成为圣朝公主,城墙之后,已是和亲辽国的王妃。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她仿佛记得那时郎骑竹马来,却不知撷去了谁手中青梅。她空有琴色双绝,却城外断琴别中原,终生不启。四个皇子一夺君王,三个侍妾各有心机,斗破辽宫只为谁?她要占他全心,可他身后又有何秘密?辽原无疆,谁为她抚一曲古琴,冠名昭华。
  • 傻子王爷无情妃

    傻子王爷无情妃

    一只毒蝎子,彻底断送了她年轻的生命!别人只知道,那个软弱没主见的女人被迫嫁给一个痴傻呆闷的七皇子。殊不知,她早已不再是“她”!面对痴傻只会憨笑的美男,她气愤难填!你傻,本美女就医好你,谁知医好后,遭到嫌弃,却换来一纸休书,气愤之下,她恨不得与他同归于尽……
  • 幸福的根源

    幸福的根源

    不幸的药方无从抓起,幸福则是一种抓不着的感觉,它不能生产,无法继承,从一定程度上说,它也不可能像某些文人们说的那样,轻轻松松地立地生根,顺顺利利地发芽、展叶、开花、结果。幸福与不幸,有时只需一秒就能完成转换,让人猝不及防,甚至非人力可以改变。正因此,幸福也就更加难以言说。罗芬芬编著的《幸福的根源》主要从快乐生活、修剪欲望、降低需求、低调处事等几个方面从内到外阐述了幸福的本质以及幸福生活的秘诀。
  • 尸心不改

    尸心不改

    控尸门的欢乐二缺弟子江篱炼了一具美得人神共愤引得天雷阵阵的男尸,以为好日子开始了,结果没想到门派惨遭灭门。--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明治天皇:孝明帝驾崩卷(下册)

    明治天皇:孝明帝驾崩卷(下册)

    《明治天皇》再现了日本从幕末走向明治维新的历史变革,以优美的文笔,宏大的场景,详细描绘了日本近代决定国运的倒幕运动的整个过程。本书塑造了一个个鲜活的日本近代史人物形象,以及他们的坚定信念,对“安政大狱”、“樱田门之变”等重大历史事件的描述详实生动,是一部了解近代日本不可多得的佳作。
  • 胡雪岩全传

    胡雪岩全传

    胡雪岩的人生事业,因为介入政治集团而起,也因为自己所在集团的不得势而迅速衰落。这也正是封建官商所受到的历史局限所在。也正因为如此,后人对胡雪岩的评价,历来褒贬不一。胡雪岩所在的年代是封建社会,没有民主集中制,也没有合理的政策保护商人的利益。正因为“当官”的说了算,故此商要和官拉上关系,再加上自己的“智”,才会让生意有保障,才有可能实现赚取利润这一从商的基本原则。胡雪岩和官拉上关系,必须给官一些“糖衣炮弹”,阅读此书,应从正面吸取营养,学其精华,去其糟粕。
  •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诺贝尔文学奖文集)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诺贝尔文学奖文集)

    和书中的小主人公尼尔斯?霍尔哥松一样,作者塞尔玛?拉格洛芙也出生在瑞典的一个农庄里。那是1858年,她还小的时候,祖母给她讲了一只公鹅酌故事。故事说:四月的一天,那只公鹅跟着野鹅去了北方,六家都说再也不会见到它了,因而,当十月的一天,它突然带着一家老小回来的时候,所有人都大吃一惊……每当听到这儿,塞尔玛就会问:一路上这只公鹅的日子是怎么挨过来酌呢?许多年以后,她写出了尼尔斯?霍尔哥松的故事:他骑在公鹅马丁的背上,从瑞典一直飞到拉普兰特……这部极其有趣的作品,自1906年作为学生的阅读推荐书出版以后,至今一直受到广大读者酌热捧。
  • 当时明月在

    当时明月在

    2008新春之际,悲情天后匪我思存一扫悲剧路线,摇身一变恶搞女王,推出首部大团圆结局的小说。至于本书具体内容嘛,自然是边恶搞边言情喽!想要看看后妈如何变身亲妈吗?想要知道匪我如何操刀恶搞言情吗?那你绝对绝对不要错过这本——《当时明月在》哦!
  • 妖孽六君

    妖孽六君

    单身的小资女竟莫名其妙的穿在了新婚王妃身上…好吧,看在夫君长的那么妖孽的份上,她认了。未料到自己的身份其实只是人质,离!才不受这鸟气~她从来不拈花惹草,只是为什么…门外来了那么多找她算账的妖孽男…她都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得罪了这群惹不起的主的…他,邪气孤傲的野心王爷,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江山与她都势在必得他,放荡不羁的风流神医,遇见她之后,流连花丛却索然无味,此生之愿便是与她长相厮守他,暗教教主,对他来说女人都是下贱的,不屑一顾,但是她不一样。他,征战沙场的大将军,骁勇善战,终是身陷情关。他,风煞宫的天字绝情杀手,所向无敌,却败给了这个迷糊的女人…不容错过的精彩花絮~【NO.1】“南宫逸,别以为你是什么狗屁王爷,老娘就怕你,我告诉你,我就是天不怕地不怕的主…”某女手叉腰一副怒气冲冲的样子。“有蛇”某男淡淡的说。“啊,快,快把它赶走。”某男一脸鄙视的看着现在正像考拉一样挂在自己身上的女人【NO.2】“娘子,怎么办,你种的恶果谁吃呢?”某男面色潮红,戏谑的看着奋力挣扎的人。“呵呵,呵呵,真的不是我干的。”某女慌乱的摆着手。“其实,是谁已经不所谓了。”说着一把把她抗在了肩上。“救命啊,快来人啊。”某女拳打脚踢的反抗着。“我劝你还是省点力气,没人会来的。”…一群见死不救的混蛋【NO.3】“金夜焕,你帮我个忙好不好?”某女不怀好意的看着眼走远的人。“什么,什么事啊?”某男觉得阴森森的“放心,不是叫你杀人放火。就是…”“姑奶奶,你还不如叫我杀人放火去!”【NO.4】“女人,记住要叫我秋。”“为什么呢,你明明叫秋玥的啊。”“不要问为什么。”冷冷的语气让人不寒而栗。“哦,哦。好”某女见苗头不对,小鸡啄米似的点头应和这。“你给我记住,要叫我玥。”某男咬牙切齿的说“可是,你明明说让我叫你秋的啊”某女一副无辜的样子看着他。“不想死的话,就叫我玥。”懒得和她废话。“呵呵,玥,我记住了。”某女讨好的说着,心里却在翻着白眼,不就是打架厉害吗,拽什么拽,还不一样是白痴,连自己叫什么都搞不清~~~~~~~~~~~~【潇湘拼字群】姐妹好文~~~极品娘亲腹黑儿/非常特别兽宠无赖娘子/伊洛蔓魅世青莲/惆怅客果果儿子们,太闷騒/冷优然首席特工王妃/真爱未凉逗宠俏王妃/遇见未知嗜血狂后/三昧水忏
  • 阔少的失忆妻

    阔少的失忆妻

    对安悦来说,最可恨的事情便是碰上了叫做君澈的痴情人,更可恨的是,她越来越觉得儿子的眉眼像极了君澈!对君澈来说,最可恨的事情便是出国深造回来,安悦不见了!最可恶的是,他忍了四年的相思之苦,又找了她三年,再见面时,她身边已经有了一个帅气的小包子,而且她不记得他了!他无数次强调过,等他,等他回来!她怎么能无视他的强调?她说过,就算失忆,也不会忘记他的……都是谎话,她失忆了,她忘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