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盛况一双眼却是滴溜乱转,仿佛嗅到了机会的味道。
各怀鬼胎的四个人,再次陷入死寂般的沉默。
家庭小聚结束后,盛世忙着和跨国集团的合作,同时吞并数个中型企业,一直都没有和燕羽儿联系。
周五晚上台风来袭,空降一场入夏以来最强烈的暴风雨。
周六一早,天还阴霾着,看不见黎明的曙光。怎料刚过7点,天竟然渐渐放晴,碧空如洗一样湛蓝、干净得如此纯粹。
九点的时候太阳升到了空中,金色的光芒把整个校园照得暖暖的,大部分同学和老师们也陆续起床,开始一天的活动。
应该是这里吧!
阳光下站着一个笑容干净的男人。他穿着一身看似随意却价值不菲的休闲装,黑色的短发不用刻意修整便非常有型,一双黑瞳宛如鹰眸闪着睿智精明的光芒,珊瑚色的嘴唇微微上翘……完美的暖男形象好似圣天使,看到的女生纷纷变成花痴,驻足欣赏美男。
“这是谁啊,好帅啊……”
“会不是是转校生,还是来玩的外校生……”
“我说是新来的教授才对……”
女生们议论纷纷,渐渐缩小了围观圈。有见过世面的,发现帅哥穿着的SilvanoLattanz皮鞋,立刻打了退堂鼓。
这种贵族,不是她们寻常女生招惹得起的。
男人并没有被围观而显得不耐烦,他像是常遇到这种事,也很擅长应付。只见他冲大家笑了笑,完美的笑容立刻电晕了在场的全部女生。
而男人,却从口袋里掏出一张暗黄色的旧照片拿在手里。阳光下旧照片折射出白色的光,看不清上面的图案。
“就是这里了。”男人比对了一下,随即踏步走进校门。
“1、2……1、2……”忽然,细小却好听的口令声从附近传来。
男人惊讶又好奇地回头,立刻看到右手边一栋楼的台阶上,正有个女孩奇怪地扭来扭去。
“好难走哦!”台阶上,燕羽儿穿着盛世那天送给她的高跟鞋,正七扭八歪地练习走路。
说起来,她是从那天在山上回来后就一直在练习练习……现在她的双脚磨出一颗颗水泡,每晚挑破后第二天就会再出新的,才三天时间脚底就已经惨不忍睹,没有一处的皮肤是完好的。
这还不是最疼的,最疼的是她两个小脚趾。
挤在狭窄空间里的这两只小脚趾可遭罪了,又红又肿,每晚痛地燕羽儿睡不着觉。
后来小南告诉她不要一整天都穿着鞋走路,那样脚会受不了。然后小南告诉她一个独家秘诀,就是穿着高跟鞋爬楼梯。
小南的解释是:走楼梯能如履平地,那在平地上绝对可以健步如飞。
“怪不得小南说我笨,是蛮笨的啦!我记得小南那会儿穿高跟鞋才一天就习惯了,怎么到我这里练三天还和第一次穿高跟鞋一样呢!”燕羽儿急红了脸颊,还懊恼地直拍脑门。
男人瞅着这个奇怪的女孩,再看她别扭的走路方式,忍不住笑出声。
【题外话:不知道今天什么情况了,定时发布的稿子,全部发到作品相关里了。刚到家发现不对劲,重新更改了,再次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