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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丁可人虽然对这个深更半夜到来的陌生的受伤的女子感到好奇,但还是先救人要紧。

那女子昏迷不醒,嘴里却喃喃嚷着痛,她冷汗涔涔、双眉紧锁,幸好,他们随行的时候带了一些伤药,丁可人就先给这女子用上了。

只是在处理伤口的时候,丁可人的手突然停顿了一下,真奇怪,这女子的内衣竟然是干的,外衣却在滴水。

“袁飞……袁飞!”那女子还在嘶喊道:“你追来杀我灭口,你这猪狗不如的东西!你还我爹娘命来……”她竟激动得呕了一口血。

这袁飞做了什么事,会让这女子这样恨之入骨?丁可人心道。

那女子咬紧牙关、握紧拳头,昏乱的哀求道:“不要折磨我了!放过我,好痛……”

那女子热烫的眼泪潸潸落下,她意识模糊,又开始胡言乱语,颠三倒四的喃喃哭道:“我爱你,袁飞……你不会死的,我爹一定可以救活你……袁飞,袁飞,你就别走了,留下来吧!留下来……”

这女子吵的丁可人想睡觉,也不成,她上前俯视她,只听她不断痛苦的嚷:“袁飞,我……我救了你、爱上你……可是……你为什么杀我爹娘?你还杀我……你好狠!你真的好狠,我恨你!好痛,我好痛……”

她喜欢的那个袁飞竟心狠手辣的想置她于死地,这刀伤竟是被她爱上的人所伤,那么她的心应该碎了,或者死去对她而言还比较幸福,活着也只是在仇恨的地狱里煎熬。丁可人心道。沈逸书只是沉默不言。

丁可人再仔细一看,这女子有一张极细致的脸蛋,

这样美丽的年轻女子,为什么却有人忍心伤害呢?

这时,几位护卫想必也听到了动静都来到了大殿之内。

还是丁可人先开口了:“现在我们怎么办?这女子看起来伤的挺重的。难道我们明天出发的时候要将她留在这个地方不成?”

“是呀,大人,这姑娘看起来挺可怜的?”林护卫充满怜惜的目光一直盯在这女子的脸上不放。

所有的人都把目光停在沈逸书脸上,等他拿主意。

“等她醒了再说吧!”

快到天明的时候,这女子终于清醒了过来。而雨终于停止了,太阳升起来了,丁可人上前检视这女子伤势的时候,再次发现,这阳光亮丽下的容颜何等清丽!

然后就见到这女子睁开了眼睛,仿佛有些不适应周围光线似的,她又闭上了眼睛,几秒之后,又再次睁了开来。

然后,伴随着还带着几声轻咳。

这几声轻咳就让丁可人无来由地对这个身份不明的陌生女子起了怜惜之心。

“是你救了我?”

丁可人点了点头。那女子的声音虽然有些沙哑,但是语气却很温柔。丁可人很难把此时的她跟昨天晚上充满仇恨的她联系起来。

“谢谢你们救了我!我是殷情怯!”这是这陌生女子说的第二句话。尽管她说话的时候目光也在沈逸书的身上停留了一瞬间,但是却看不出任何表情来。然后,她又再次闭上了眼睛。

丁可人和沈逸书对视了一眼,这位自称殷情怯的女子显然并不愿为他们解释为何三更半夜地来到这个陌生的地方,而他们自不能逼着人家说出原因来,更何况这是一处废弃的破庙,谁都可以进来避雨。

雨虽然已经停了,但是,路还是泥泞的不成,张护卫出去探路,看昨晚上的暴雨对前面的路又没有影响。

几人胡乱地吃了一些东西,这时,那位殷姑娘,再次醒了过来,丁可人为她检查了下伤势。已经没有什么危险,更何况沈逸书带的伤药都是最好的,那位殷姑娘看起来已经没有什么性命危险了!

这姑娘从醒来之后就十分安静,当然除了她不时的轻咳几下。她不说话,沈逸书丁可人开口,毕竟,一会路不再泥泞了,他们还要去那个慕远城呢!

“殷姑娘,你身上伤势未好,不知道你接下来打算——?”丁可人觉得这话怎么问都怎么别扭,但是又不知道什么样的话更好,她的言下之意当然是:你为什么受伤了?你为什么会出现在这个地方?到底谁伤了你?需要不需要我们帮忙?我们马上就可能要走了,留下你怎么办?等等。

不管这个殷姑娘是个什么样的人,遇到了什么样的事,既然他们已经救了她,就想对她做一个了解。至少知道能不能帮助她,毕竟她还身受重伤,总不能把这样一个受伤的人一个人留在这破烂的庙宇里面吧。

“我家中已经没有什么人了,先又遭此磨难,正要去投奔慕远城的表哥!”

“慕远城?”沈逸书和丁可人再次交换了一个眼色。

最后还是丁可人说道:“我们正好也要去慕远城,殷姑娘要不要和我们一路同行。”

“几位恩人既然救了情怯,等到了慕远城,情怯一定情表哥重重酬谢恩人。”

“姑娘养好身体才是,酬谢就不必了!”沈逸书淡淡地接口道。

丁可人感觉到头有点晕,不禁身子晃了一晃,沈逸书忙将她的腰枝一搂说道:“昨晚上,你没怎么休息,现在先休息一会。”

丁可人有些难为情,现在庙里不仅有那位殷姑娘,还有两位护卫,这样搂搂抱抱地多不好。

她想挣脱,但沈逸书却在她耳边低声说道:“乖,闭着眼休息一会!”如果他们这时候,能够分出心思注意一下那位殷姑娘的话,就发现她那美丽的脸上突然露出了一丝诡异的笑容,这笑容太短,如果不是特别留意的话,看到的人一定以为这只是自己的错觉而已。

丁可人窝在沈逸书的怀里养神,那殷姑娘还在继续休息,两名护卫面无表情。

过了大概不到一个时辰,门被从外面推了开来,张护卫走了进来,但是他的脸色却很不好看。

沈逸书一看就知有异,当下问道:“出了什么事?”

那张护卫在那位殷姑娘的身上扫了几眼,然后上前,用沈逸书能够听到的音量说道:“大人,我刚才出去探路的时候,发现河水涨了很高,最重要的是,河边竟然漂起了几具女尸!”

林护卫的声音虽然小,但是因为丁可人就在沈逸书的怀中,她把最后两个字听得格外清楚,没办法,这是她的一种职业本能。

沈逸书倒是波澜不惊,接着问道:“河边没有什么人家吗?”

“回少爷,方圆几里看不到人家,即使有人家,也应该在山上!”

“哦,去河边吧!”

“林云,你留下里保护殷姑娘吧!”沈逸书说完,看到丁可人已经睁开眼睛了,他笑着说道:“我们前去看看吧!”丁可人点了点头。

丁可人和沈逸书在张护卫的带领下来到了河边。由于昨夜暴雨,显然河水涨高了不少。

他们到了第一具尸体的身边。

只消一眼,丁可人就知道这是已溺水多日的女子,因为水浸多日,尸首已经膨胀了,难以显见致死之因。这女人身上的衣服已经退色,再次显示浸泡的时间已经不短了,不过,丁可人注意到,这女子身上的衣衫布料倒是很特别,不是平常百姓家能够穿的起的。一般说来,如果死者是活着的时候溺水而死,头面仰,两手两脚俱向前。口合,眼开闭不定,两手拳握,腹肚胀,拍作响,落水则手开、眼微开、肚皮微胀。但如果对方是投水而死,则两手紧握,双眼紧闭、腹内急胀。两脚底皱白不胀,头发内或手脚爪缝,或脚着鞋则鞋内各有沙泥,口、鼻内有水沫及有些小淡色血污,或有搕擦损处等等,但如果尸首是被人杀死之后,再丢到水中的,则口腔,鼻孔没有水沫,肚子里也没有水,等等。

丁可人接连看了五具尸首,得出的结论就是,这些女子都是年轻女子,从身体特征上判断,应该都不超过二十岁,虽然看起来面目肿胀,但是依然从面部轮廓上可以看出,她们生前都应该是年轻貌美的女子。不但她们的死因相同,连她们身上穿的布料也是相同的布料,根据这个发现,丁可人可以断定杀害所有这些女子的凶手极有可能是同一个人,或者同一个组织。

丁可人在验尸,沈逸书却望着这条河流发呆。

“你在看什么?难道看河里还有尸首不成?”

“我在想这条河流都经过那些地方,而这些女子又是从那个地方给投入河中的?对方为什么要置这些女子与死地。”

“那我们现在怎么办?”既然不知道这些女子到底是从什么地方被人投入河中的,当然就没办法确认这些尸首的身份,要是在现代,还可以引用一些科学的办法来检验尸首,或者用电子绘图将肿胀的尸体按比例复原,然后,通过网络寻找一些有利的线索,但是放在古代,这些女子说不定就永远找不出凶手到底是谁?如果找不出足够的线索来,就是在高明的侦查人员也只会束手无策。

这附近也没什么人家,那么现在只能做的就是不让这些尸首继续留在这荒凉的河边。

“你再仔细看看,然后我们就把她们埋掉吧!”沈逸书的口气有一种莫名的沉重。毕竟没有人看到尸首的时候感到愉快的,更重要的是他为尸首不能主持公道时那种无力感更是压得人心情沉重。

丁可人解开那女子的衣衫,突然咦了一声道:“这是什么?原来她们的胸前都有!”

沈逸书不明白丁可人的意思,也将目光投向了丁可人的目光所在地。

他们惊讶地发现,几位女子的两只浑圆中间,竟然纹了一个相同的图案。

虽然水中的浸泡让尸首膨胀,导致图案的颜色有些变浅,但是,他们还是可以辨别出来,这几名女子的身上的纹身是一个类似佛像的图画。

丁可人越看越觉得这个图案有些眼熟,最后忍不住惊呼道:“这不是咱们刚才待在庙里的那个图案吗?”这些女子为什么要把佛像纹在身体上,而且还是纹在女人的敏感地位。

丁可人甚至在这时候,产生了一个极其具有颜色的想法,这些女子八佛像纹在两只浑圆之间,要是,男人看到了,恐怕很难对两只浑圆升起欲望来,毕竟当男人亲吻那个地方的时候,却发现有一尊佛像在那里,那该是多么大煞风景的事情,难道,这些女子在这个特殊的部位纹这个佛像是为了保护自己的贞洁?

“这并不是一般的佛像!”沈逸书终于说话了。

“哦,什么意思?”

但沈逸书却答非所问:“这个佛像也是我们这一次到慕远城所要做的事情。”

“哦!”丁可人没有再问下去,她知道沈逸书想告诉自己的时候自然会告诉自己。

掩埋了那几具尸体,丁可人和沈逸书及其两名护卫重新回到了破庙之中。

丁可人再次把眼光投到那佛像上面,只可惜左看右看,也没看出个什么东西来,除了她所知道的这个佛像后面有一个大洞,至于,洞里有什么?丁可人虽然也想知道,只可惜,她可不想拿自己的小命去做赌注。她有预感觉得慕远城这一趟看来是不会轻松的了。只是这所有的秘密什么时候才能解开呢?又会有一个什么样的结果呢。

接下来的两天,日子似乎风平浪静,只不过马车里多了一个人,就是我们的那位殷情切姑娘,丁可人最近几天得嗜好就是观察这位殷姑娘,这位殷姑娘的话真的不多,甚至少得可怜,丁可人自然不会随意取探人隐私,所以,大多的时候,她们都是用微笑来交流。尽管如此,丁可人还是觉得这位殷姑娘一举手,一投足。一顾盼。一颦一笑,莫不是教人觉得温柔的。

丁可人不知道她为什么会产生如此奇怪的想法,毕竟她并不是一个男人,也不会对同性只好感兴趣,但是她就有这么一种感觉,连她自己都说不清楚的感觉。她一直很难把这个温柔的殷姑娘跟那个喊着口口声声要报仇的女子联系起来,这女子身上真的有那么沉重的仇恨吗?还是她太善于掩饰了,如果是前者,那么这个殷姑娘半夜三更地来到这个破庙有何用意,如果是后者,这个殷姑娘就绝对不是一个一般的女子,无论是那种答案,这个殷姑娘本身也就是一个谜,只是这个谜底什么时候才能解开呢?

第三天傍晚,丁可人和沈逸书终于到了慕远城。

其实还没有到慕远城,丁可人就背这方圆百里山上连绵不断的寺庙给弄得惊呆住了,她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的寺庙,她甚至觉得闹不好这慕远城的寺庙都比它的人多呢?但是这些寺庙仿佛和平常的寺庙又有一些不同,到底不同在什么地方呢?丁可人一时看想不清楚。

大街上很热闹,为什么很热闹,据说,这是每个月最热闹的时候,

大街最大的特色就是。

热闹。

——什么是热闹?

热闹就是人来人往、熙熙攘攘、生气勃勃、但是,慕远城不是其他东西很热闹,它是香火很热闹。

正因为香火很热闹,那才说明。人的内心不一定就很快乐,甚至可以仍然很孤寂,非常的孤寂。

因为孤寂纯粹是内心的感觉。

这条街也是这样子。

这条街街面很宽,很阔,也很干净、平坦、整洁,但行人却不多,店铺亦少,

整条街看去,大得有点教人心慌。但就是香火很多,许多人都在超度亡灵。因为据说这个城市每天都有一些人在家中静静地死去。

接着,丁可人又发现了一个特点,那就是,这大街上几乎没有一个年轻女子,年老的男人,年轻的男人,年少的男人,甚至小孩子都有,却只见到了两个年老的女人,没见一个年轻的女人,幸好,此时,他们是坐在马车里的,要不然不用丁可人猜想,所有的人都会对他们行注目礼。

不用说,丁可人和沈逸书自然住的是最好的客栈。

而且,最奇怪的是,这里所有的客栈的名字都让你不寒而栗,总之都是和地狱能沾上边的,当然丁可人他们入住的这个客栈的名字不是别的,它的名字就叫作:“地狱之门!”诡异的名字,诡异的城市,丁可人不知道到底在这个地方有什么东西是不诡异的。

进了地狱之门,丁可人发现大厅中摆着十八张桌子。

无论你选择哪一张桌子坐下来,你都可以享受到最好的酒菜——只有酒菜,你若还要享受别的,就得推门。

一个很奇怪的地方,通常都有个很奇怪的主人。但是,丁可人看了半天只是觉得这个地方的店小二和掌柜看起来还蛮正常的,跟自己平常客栈见到的没有两样,也许你们要问,沈逸书既然是钦差大人为何到了当地不去住驿馆,而是要住客栈,那答案就是,现在的慕远城连续三任知府都自杀身死了,朝廷新的官员还没有到任,而且许多人害怕这个死亡之城。

沈逸书自然知道地狱之门不是一般的客栈,他到这里来自然是为了揭开这个死亡之城的秘密,据朝廷的探子回报,地狱之门是整个慕远城的消息集散地,也许,他能从这个地方得出些什么线索来。尤其是关于那个神秘的地狱教,据说这里的大多数人都是这个地狱教的信徒。

这个地狱教就像一个无形地影子一样统治着这座慕远城,最重要的是,它的手伸得越来越长了,京城里面竟然也有了地狱教的信徒。

甚至皇宫中也出现了地狱教的佛像图纸,难怪皇上如此震怒。特传密旨给自己,希望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出地狱教的秘密。可是对方在暗,自己在明,这一切到底该从何入手好呢?

丁可人对这一切都感到好奇,只要没有什么事情发生,她全当跟着沈逸书旅游了一趟,如果真的将来能够回去到现代,她可以用笔把这里所见到一切神奇的事情给记录下来,所不定还能填补历史学再某个方面的空白呢?但是一想到,从此就要和沈逸书分别,她突然觉得心中有个什么东西仿佛丢失了一般,也许永远留在这个地方也是不错的。丁可人接着想到。

这时候,丁可人注意到那位殷姑娘对地狱之门或者对这个城市显然并不陌生。难道之前她已经到过这里了吗?丁可人转眼之间又为自己的想法感到好笑,这位殷姑娘既然有亲戚在此地,那么,她常来这个地方一点也不奇怪!

沈逸书发现这地狱之门的伙计们都很镇定、很沉着,对任何客人都是彬彬有礼的。

无论谁都可看出他们必定受过很好的训练,从他们身上也可看出这间客栈的主人一定很了不起。

沈逸书也很快就证实了他的想法不错。

只不过这客栈的的主人,比他想象中还要年轻些,是个很秀气,很斯文的少年,穿着虽华丽,但却不过火。他正从地狱之门的门口走进来,沈逸书之所以注意到他,实在因为这客栈的主人超过他平常的预知。

那少年笑容温柔而亲切,但一双眼睛里,却带着种说不出的萧索之意,但是那少年一进门,马上就有人向他打招呼,“沈少爷,你回来了!”这一声沈少爷不能不引起沈逸书的注意,他没想到这个年轻的少年竟然和自己同姓,如果不是地处偏远的慕远城里,而是在京城,沈逸书一定会认为,有人在称呼自己。

那少年也面带笑容的向所有人长长一揖,最后对着沈逸书这边的方向微笑着道:“佳客远来,未能远迎,恕罪恕罪。”

丁可人当然也注意到了这个陌生的少年,甚至为他那有些夸张的一揖感到可笑,没办法,她有时还不适应这古人的礼节,难免觉得有些滑稽,但是,接下来,她的眼睛却腾地一下睁大了,因为,她看到沈逸书居然也一揖到地,微笑着道:“初来贵地,叨扰几日,主人何须多礼!”

少年再揖道:“不敢,能为诸君子解去旅途辛苦,是小店的荣幸。阁下何须多礼!”

丁可人不知道这沈逸书葫芦里到底买的什么药,不过,她从来没有见过沈逸书这么多礼过。而这少年看起来就像一个豪门公子哥,一点都不像一个满身铜臭味的商人……

那少年接着说道:“相识就是有缘,还请众位不要嫌弃小店鄙陋!在下先告退了!”

那少年向楼上走去,丁可人却发现沈逸书的目光还停留在那少年身上,不知想些什么。

众人吃完饭之后,回到房中,丁可人才发现这房中的布置也是极为雅致,虽然不豪华,但是看出来古人的装修品味还不错。

几位护卫各有各的房间,那位殷姑娘自然也有一间房。但是沈逸书却给他喝丁可人要了一间房,引起了丁可人强烈的反弹。但是沈逸书的理由却是,为了不让他担心,她必须要和她共用一个房间。

慕远城的夜晚和任何一个城市的夜晚都一样,夜深了,楼下也没有了喧嚣的声音,一切都显得那么安静。

丁可人虽然不是认床的人,却怎么也睡不着,脑子里一直想的就是前几天见到的那几位在河边的女子尸首,以及她们身上奇怪的纹身。还有这个诡异的城市。更何况,她还和沈逸书待在一张床上,她又怎么能安安心心地睡觉呢?更何况,她现在还猜不到,明天又会发生什么事情?

沈逸书很确定今晚没有风,但是他却听到窗子轻微地响了一下,睁开眼睛,借着窗外的月光,他看到一张纸片状的东西轻轻地落了下来。

沈逸书一起身,丁可人就觉得奇怪,不知道他现在起身要干什么,却见他点亮了蜡烛,然后在靠着窗边的桌子上拿起了一张纸样的东西。

丁可人侧过身来问道:“什么东西?”

沈逸书回过头来,一字一句地说道:“地狱特使给我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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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现代阴狠毒辣,手段极多的火家大小姐火无情,穿越到一个好色如命,花痴草包大小姐身上,会发生怎样的化学反应?火无情一醒过来就发现,自己竟然在众目睽睽之下上演脱衣秀。周围还有一群围观者。这一发现,让她极为不爽。刚刚穿好衣服,便看到一个声称是自家老头的老不死气势汹汹的跑来问罪。刚上来,就要打她。这还得了?她火无情从生自死,都是王者。敢动她的人,都在和阎王喝茶。于是,她一怒之下,打了老爹。众人皆道:火家小姐阴狠毒辣,竟然连老爹都不放在眼里。就这样,她的罪名又多了一条。蛇蝎美人。穿越后,火无情的麻烦不断。第一天,打了爹。第二天,毁了姐姐的容。第三天,骂了二娘。第四天,当众轻薄了天下第一公子。第五天,火家贴出招亲启事:但凡愿意娶火家大小姐者,皆可去火府报名。来者不限。不怕死,不想活的,欢迎前来。警示:但凡来此,生死皆与火家无关。若有残病者火家一律不负法律责任。本以为无人敢到,岂料是桃花朵朵。美男个个很妖娆一号美人:火无炎。火家大少爷。为人不清楚,手段不清楚。容貌不清楚。唯一清楚的是,他有钱。有多多的钱。火无情语录:钱是好东西。娶了。(此美男,由美瞳掩饰不了你眼神的空洞领养。)火老爷一气之下,昏了过去。家门不幸,家门不幸啊。二号美人:竹清月。江湖人称天上神仙,地上无月。大国师一枚。美得惊天动地。火无情语录:美人好,尤其是自带嫁妆又会预测未来的美人,娶了。(此美男,由东de琳琳领养)三号美人:轩辕子玉。当朝七皇子,游历四国。一张可爱无敌的脸。单纯至极。火无情语录:可爱的孩子好,可爱又乖巧的孩子更好。可爱乖巧又不用给钱的孩子,娶了。(此美男,由刘千绮领养)皇帝听闻,两眼一抹黑。他的儿啊。怎么就这么不争气呢。四号美人:天下第一美男。性格不详,籍贯不详。火无情语录:谜一样的美人,她喜欢。每天都有新鲜感。娶了。(此美男,由告别的爱情li领养。)五号美人:天下第一名伶。火无情语录:解风情的美男,如果没钱花把他卖了都不用调教。娶了。(此美男由伊眸领养。)六号美男:解忧楼楼主。相貌不详,身世不详。爱好杀人。火无情语录:凶恶的美人,她喜欢。娶了。(此美男由陈铭铭领养)七号美男:琴圣。貌如谪仙,琴音杀人。冷清眸子中,百转千回,说尽风流。(此美男由伊眸领养)夜杀:天下第一杀手。(此美男由静寂之夜领养)
  • 嫡女要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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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来来,买定离手,赌姻缘嘞!前世赌的不好,为了夫君赔心赔身,还赔进了小命。这一次我要压对宝,咦?旁边那只笑面狐狸不错,不但武艺高强,黑心黑肺,还是大名鼎鼎的九王爷,某女勾勾手指:“亲亲相公,快到碗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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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北极熊和一个南极企鹅在北极相遇了,《南极姑娘》的故事由此娓娓展开。善良乐观的女文青企鹅米娜,跨越地球来到北极旅行,偶遇了对过往无法释怀而独居的北极熊大熊。大熊和米娜从吵吵闹闹的欢喜冤家,到逐渐接受彼此成为好友。一次暴风雪过后,他们意外捡到一只走失的小海豹,两人决定南行把小海豹送回族群栖息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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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婚之夜:“娘子,你抢了人家来,堂也拜了,洞房也入了,你可要对人家负责。”某腹黑男一脸的‘可怜兮兮’狐狸般的轻笑中却是无尽的宠爱。“可以退货不?”她看的胆战心惊,瞠目结舌。“想都别想。”他脸色遽变,咬牙切齿的低吼,招惹了他,他岂能让她轻易逃过,招惹了他的后果,向来只有一个、、、、她是现代某高层的特殊军医,果断,锐利,雷厉风行,手术刀一出,阎王都要让三分,人称鬼医。她亦是美名天下的心理博士,温柔如水,风情万种。就是这样的她,却莫名其妙的穿越到了一个蛮不讲理,飞扬跋扈,胸大无脑的大小姐身上。变了,变了,天变了,地变了,一切的一切都变了。什么?嘲弄她?陷害她,算计她?真是天大的笑话,她是那么好欺负的吗?一切才刚刚开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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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思远编著的《白崇禧传——百年中国风云实录》不评论白崇禧个人的功过是非,唯集中记述其毕生经历。白崇禧曾在北伐、抗战帮助过蒋介石,但又三次逼蒋下野。蒋、白之间的悲欢离合,记录了国民党政权从发展、由兴到衰败的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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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控尸门的欢乐二缺弟子江篱炼了一具美得人神共愤引得天雷阵阵的男尸,以为好日子开始了,结果没想到门派惨遭灭门。--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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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黑道界令人闻风丧胆的特工之王,被炸成残肢断骸。——她,轻纱白鹭,轻纱帝国闻名遐迩的废物三小姐,轻纱家耻辱,死于非命。一朝穿越,惊华艳艳,艳绝天下。是凤,当破九霄,岂敢苟活于世?。巾帼不让须眉,须眉都给我趴着,看她如何威震天下!——爱盛盛,喝肾宝,生活无限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