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向贺贫之说,旧评以为翻案文字,与柳子厚贺失火一样奇创。不知王参元以富名掩其才名,人不敢荐,一失火便可贺。此则借一“贺”字逼出“德”来,以为劝勉,故引栾、郤有德无德祸福之应做个样子。其意以为宣子有栾武子之贫,若无其德,亦未必可以免难而庇宗,况又以贫为忧手!此因事纳忠,词甚峻厉,不是言空空一味贫当可贺,作宽慰奉承话也。是故宣子忧贫,本是计利,而叔向却为之计害。觉卿大夫柄政,无一非祸机所发。以栾武子之德,宣及中外,止讨得“免难”二字便宜,其余则逃亡、刑戮,或灭全宗。所谓高明之家,鬼穀其室,无害即是利也,不知其所当忧,将改祸为吊矣。宣子闻言以存亡为谢,且谓全宗受赐,岂溢词哉!是一篇极正当文字,如何认作翻案看?
——清·林云铭《古文析义初编》卷二
说一“德”字,便将“贫”字压倒;说一“难”字,便将“贫”字抬高,层递圆转,玩诵不厌。
——清·高嵣《国语钞》卷下引俞桐川评
■ 王孙圉论楚宝(选自《国语·楚语下》) ■
王孙圉聘于晋,定公飨之①。赵简子鸣玉以相,问于王孙圉曰:“楚之白珩犹在乎②?”对曰:“然。”简子曰:“其为宝也几何矣?”曰:“未尝为宝。楚之所宝者,曰观射父,能作训辞,以行事于诸侯,使无以寡君为口实③。又有左史倚相,能道训典,以叙百物,以朝夕献善败于寡君,使寡君无忘先王之业;又能上下说乎鬼神,顺道其欲恶,使神无有怨痛于楚国④。又有薮曰云连徒洲,金、木、竹、箭之所生也,龟、珠、角、齿、皮、革、羽、毛,所以备赋,以戒不虞者也⑤。所以共币帛,以宾享于诸侯者也。若诸侯之好币具,而导之以训辞,有不虞之备,而皇神相之,寡君其可以免罪于诸侯,而国民保焉⑥。此楚国之宝也。若夫白珩,先王之玩也,何宝之焉?
“圉闻国之宝六而已:圣能制议百物,以辅相国家,则宝之⑦;玉足以庇荫嘉谷,使无水旱之灾,则宝之⑧;龟足以宪臧否,则宝之⑨;珠足以御火灾,则宝之;金足以御兵乱,则宝之⑩;山林薮泽足以备财用,则宝之。若夫哗嚣之美,楚虽蛮夷,不能宝也{11}。”
【注释】
①飨(xiǎng):设宴招待。
②赵简子:晋大夫,名鞅。鸣玉:把身上的佩玉弄得叮当作响。相(xiàng):相礼,在礼仪中辅助国君。白珩(héng):楚国贵重的佩玉。
③观射(yì)父(fǔ):楚国的贤大夫。训辞:指外交辞令。行事于诸侯:往各诸侯国从事外交工作。口实:话柄。
④左史倚相:楚国的史官,“左史”为其官名。周代史官有左史、右史之分,左史记言,右史记事。训典:先王遗留下来的典籍。叙百物:有次序地安排各种事务。献善败:陈述善恶成败的道理。顺道其欲恶:指顺从神的爱恶行事。
⑤薮:大泽。云:即云梦泽,在今湖北。徒洲:洲名。箭:小竹。赋:指兵赋,军用物资。戒不虞:防备意外之患。
⑥诸侯之好币具:与诸侯修好的币帛等礼物具备了。皇:大。保:安定。
⑦圣:指圣人。制议百物:谓能够裁决议酌各种事物。
⑧玉:指用作祭祀的玉器。
⑨龟:指用来卜筮的龟甲。宪:显示。臧否(pǐ):吉凶。
⑩金:古人把金属制成的器物都叫金。
{11}哗嚣:指鸣玉发出的声音,带有讽刺之意。
【鉴赏】
本篇选自《国语·楚语》。记叙的是楚国大夫王孙圉出访晋国,在宴会上答复晋大夫赵简子傲慢提问的一段话。当时,王孙圉代表楚国访问晋国,作为晋国正卿的赵鞅一面鸣玉自炫,一面问楚之白珩所值几何,公然挑衅楚国的尊严。
面对赵鞅的行径,王孙圉针锋相对,首先提出楚国对宝的认识,认为白珩“未尝为宝”,楚国以贤者为宝,贤者能辅佐君主,补过行善;以云梦泽为宝,云梦能出产万物,利国利民。进而归结为只有对国家和人民有利的人或物才能算得上是真正的宝。最后针对赵鞅以玉为宝,直截了当地指出像这类哗众取宠的玩物不能算做宝贝,对赵鞅“鸣玉以相”进行讽刺。王孙圉就“宝”字生发出楚国的强盛和崇尚,无论在在气势上还是在境界上都压倒了对方。
文章事简言详,人物形象刻画生动逼真。
■ 妙评
前以贤人为宝,后以地利为宝,俱从国家关系处立论,便令简子哗嚣之美,哑然失色,真可谓识宝之人。
——清·过珙《古文评注全集》卷二
■ 诸稽郢行成于吴(选自《国语·吴语》) ■
吴王夫差起师伐越,越王勾践起师逆之江。大夫种乃献谋曰:“夫吴之与越,唯天所授,王其无庸战①。夫申胥、华登简服吴国之士于甲兵,而未尝有所挫也②。夫一人善射,百夫决拾,胜未可成③。夫谋必素见成事焉,而后履之,不可以授命④。王不如设戎,约辞行成,以喜其民,以广侈吴王之心⑤。吾以卜之于天,天若弃吴,必许吾成,而不吾足也,将必宽然有伯诸侯之心焉⑥。既罢弊其民,而天夺之食,安受其烬,乃无有命矣⑦。”
越王许诺。乃命诸稽郢行成于吴,曰:“寡君勾践使下臣郢,不敢显然布币行礼,敢私告于下执事曰⑧:‘昔者越国见祸,得罪于天王,天王亲趋玉趾,以心孤句践,而又宥赦之⑨。君王之于越也,繄起死人而肉白骨也。孤不敢忘天灾,其敢忘君王之大赐乎!今句践申祸无良,草鄙之人,敢忘天王之大德,而思边陲之小怨,以重得罪于下执事⑩?句践用帅二三之老,亲委重罪,顿颡于边。今君王不察,盛怒属兵,将残伐越国{11}。越国固贡献之邑也,君王不以鞭箠使之,而辱军士使寇令焉{12}!勾践请盟:一介嫡女,执箕帚以晐姓于王宫;一介嫡男,奉槃匜以随诸御;春秋贡献,不解于王府{13}。天王岂辱裁之{14}?亦征诸侯之礼也。’
“夫谚曰:‘狐埋之而狐搰之,是以无成功{15}。’今天王既封殖越国,以明闻于天下,而又刈亡之,是天王之无成劳也{16}。虽四方之诸侯,则何实以事吴{17}?敢使下臣尽辞,唯天王秉利度义焉{18}!”
【注释】
①唯天所授:只有看天老爷给谁以支持。庸:用。
②申胥:姓伍,名员,原本楚人,父兄无辜遭楚平王杀害,乃逃奔吴国,吴人封以申地,故又称他“申胥”。华登:宋司马华费遂之子,华氏在宋作乱失败,华登遂逃奔至吴,为吴大夫。简服:挑选训练,谓他们两人挑选吴国之士从事作战训练。
③决拾:射箭所用之具。此句意为,一个人善于射箭,成百上千的人都会受他的影响,个个都争相弯弓射箭。成:必,一定。
④素:预。授命:付出生命。此指拼命。
⑤设戎:设兵自守。约辞:婉约卑顺的言辞。广侈:扩大放纵。
⑥卜之于天:向老天爷卜问吉凶。不吾足:不以为我(越国)值得担忧。宽然:放心地。伯(bà):通“霸”,称霸。
⑦罢(pí)弊:疲劳困乏。天夺之食:指天降灾祸,使其歉收乏食。安受其烬:从容地收拾其残局。烬,火烧后的灰烬,此指灾后的残局。乃无有命:这样,吴就没有天命保佑厂。意谓吴即灭亡了。
⑧诸稽郢:越大夫。布币:陈列玉帛等礼品。下执事:下面管理事务的官员。连接上句是说:他此次来吴,并不敢以同等国家使臣的身份公然会见吴王,陈献玉帛、行聘问之礼,只敢私下会见下面的有关官员,禀告自己的来意。
⑨越国见祸:指鲁定公十四年吴攻打越国。见祸,遭祸。玉趾:犹如说贵步。这里说“天王亲趋玉趾”,系指夫差亲临前线败越于夫椒的事。孤:弃。此句意为本来心里是想废弃句践的,后来又宽宥了他。
⑩申祸无良:谓再次惹祸,实属自己不善。申,重,再。
{11}属:集合。
{12}贡献之邑:称臣纳贡的城邑。鞭箠:马鞭和竹板。这句说,如今君王不用鞭箠敲打使唤我们。使寇令焉:用御寇的命令来征伐我们。
{13}一介:一个。嫡女:正妻所生之女。晐(gāi)姓:即备百姓。《礼记·曲礼》:“纳女于天子曰‘备百姓’。”这句是说,将一个亲生之女送到吴王宫中备做打扫方面的工作。此乃故作卑顺之词,谓不敢将自己的女儿作为吴王的妃嫔,只是供做役使之人。槃(pán)匜(yí):古代洗手所用器具。随诸御:跟随一般侍从以供使唤。解(xiè):同“懈”,延缓,怠慢。
{14}岂:同“其”,表示期求的语气。辱裁之:请作决定。
{15}搰(hú):掘出。
{16}封殖:同“封植”,栽培。以明闻于天下:以明智的声名传闻天下。刈(yì)亡:翦灭。无成劳:谓劳而无功。
{17}何实以事吴:怎么会有诚心向吴称臣纳贡。
{18}尽辞:把要说的话毫无保留地讲完。秉利:权衡利害。度义:从义理上考虑。
【鉴赏】
本篇选自《国语·吴语》。公元前496年,吴王败越国于夫椒,越王勾践退守会稽。不久,夫差又再一次兴师攻越,越王句践再用大夫文种之谋,派诸稽郢向吴求和。
本文前半部分,写在吴师压境、越王勾践准备发兵迎战的情况下,大夫文种出面献求和之策。此策是根据越在军事力量上不足以与吴抗衡,以及夫差有着霸诸侯的野心这两点而提出的。他重点分析了约辞以求和的有利方面:一是会受到吴民的欢迎;二是可以“广侈吴王之心”,鼓动他把力量放到与中原诸侯争霸上去,使之放弃攻越;三是可以趁吴国民弊兵疲之际,收拾残局,坐收渔翁之利,夺取吴国。虽然他表面上称“吾以卜之于天”,但从其“夫谋必素见成事焉,而后履之”的话来看,文种并不是毫无把握地提出这一策略的。勾践听从了文种的安排,派诸稽郢向吴求和。
文章的后半部分写诸稽郢向吴约辞行成。其求成之辞,除了言语上极尽卑顺恭维之能事外,在内容上还特别注意突出越对槜李之役表示诚心伏罪、对夫椒之役吴能存越表示感恩戴德,其意在于使夫差能够尽弃前嫌,以为越乃衷心臣服。接着,诸稽郢趁热打铁,主动提出勾践愿意以“一介嫡女”和“一介嫡男”为质,表示越王求和的诚意以及不敢有背离之心,尽力使夫差麻痹大意,以为越不足忧,从而放心大胆地去与中原诸侯争霸。最后,以防万一,还借着“狐埋狐搰”的谚语劝告对方,如果不许行成、再次讨伐,不但先前存越之恩前功尽弃,也会显出吴出尔反尔,将失信于诸侯。言辞虽委婉动听,但却柔中有刚、绵里藏针,最终达到了求和的目的,为越国赢得了喘息的机会。文中既写出了大夫文种的善断善谋,也突显了诸稽郅的善于辞令、不辱使命。
不难看出,文章的重点在记述诸稽郢的行成之辞。由于采用的是大夫文种“约辞求成”的办法,目的是“以喜其民,以广侈吴王之心”,使之接受行成,因此诸稽郢的言辞特别讲究卑顺。首先,他特别注意突出臣服对方之意,如称夫差为“君王”“天王”,称勾践为“草鄙之民”,称越为“贡献之邑”“封殖”之国等。所谓“其词愈卑,其心愈侈”,诸稽郢正是凭借这样一种以下对上、以臣对君的卑顺口吻来博取对方好感,满足其自大心理和“广侈”求霸野心的。其次是注意多用敬辞,如“敢”“不敢”等,把话说得尽量恭顺委婉,以显出自己的诚意。再次是故意抑贬己方,如把勾践的“一介嫡女”“一介嫡男”为质,说成是“执箕帚以晐姓于王宫”“奉槃匜以随诸御”等。此外还故意夸张对方的“盛恩”“大德”,如“君王之于越也,繄起死人而肉白骨也”等。诸稽郢的求和游说之辞,实际上是一种“捧杀”的手段,虽有着春秋行人辞令的特点,但由于与之并不是站在平等地位上的对话,终不免含有降志辱身的隐痛。
■ 妙评
言大甘者,其中必大苦。古之辞命,未有更卑更甘于此者。
——清·金圣叹《天下才子必读书》卷三
诸稽郢行成之词,虽只是广侈吴王之心,其中可罪者不少。如“不敢忘天灾”,自强之心露,“狐搰”无成功,藐吴之意见矣。纵多巧辞,皆玩弄也。使非天欲弃吴,其说能终行乎?
——清·吴楚材、吴调侯《古文观止》卷三
大夫种言,曲折沉鸷,该括吴、越二语。行成辞令,述吴大到极处,述越小到极处。对骄侈之敌,此谓上策。两叙起师,见抗拒不下,胜负难必。种、郢定谋,而吴在越掌中矣,二臣之力也。
——清·高嵣《国语钞》卷下引俞桐川评
看大夫种献谋,须将下篇申胥语,铢两配合,始知英雄所见略同。
握要全在文种数语,斟酌天心,盱衡人事,自是千古英雄。至诸稽郢行成之词,不过广侈吴王之心,一语了之。
——清·唐德宜《古文翼》卷三引孙执升、张文评
■ 申胥谏许越成(选自《国语·吴语》) ■
吴王夫差乃告诸大夫曰:“孤将有大志于齐,吾将许越成,而无拂吾虑①。若越既改,吾又何求?若其不改,反行,吾振旅焉②。”
申胥谏曰:“不可许也。夫越非实忠心好吴也,又非慑畏吾甲兵之强也。大夫种勇而善谋,将还玩吴国于股掌之上,以得其志③。夫固知君王之盖威以好胜也,故婉约其辞,以从逸王志,使淫乐于诸夏之国,以自伤也④。使吾甲兵钝弊,民人离落,而日以憔悴,然后安受吾烬⑤。夫越王好信以爱民,四方归之,年谷时熟,日长炎炎⑥。及吾犹可以战也,为虺弗摧,为蛇将若何⑦?”
吴王曰:“大夫奚隆于越⑧?越曾足以为大虞乎⑨?若无越,则吾何以春秋曜吾军士⑩?”乃许之成。
将盟,越王又使诸稽郢辞曰:“以盟为有益乎?前盟口血未干,足以结信矣{11}。以盟为无益乎?君王舍甲兵之威以临使之,而胡重于鬼神而自轻也{12}?”吴王乃许之,荒成不盟{13}。
【注释】
①孤:王侯的自称之词。有大志于齐:有攻打齐国的大愿。拂:违反。虑:打算。
②反行:指伐齐回来。反,同“返”。振旅:整军兴师。
③还(xuán)玩:转弄。还,同“旋”,转、动。股掌:大腿和手掌。
④盖威:好逞威风。盖,尚,爱好。婉约:婉转卑顺。从(zòng)逸:放纵。从,同“纵”。诸夏之国:指中原的诸侯国家。
⑤离落:离散流落。憔悴:困苦。
⑥好信:讲求信义。日长(zhǎng)炎炎:气势一天比一天更盛。炎炎,热气炽盛的样子。
⑦及:趁。虺(huǐ):小蛇。摧:毁灭。
⑧隆:尊崇,抬高。
⑨曾:岂,怎。虞:忧。
⑩春秋曜吾军土:指春秋二季检阅军队。曜,同“耀”,炫耀。
{11}口血未干:古人盟誓,双方口含牲口之血,或以手指蘸血涂在口旁,以示诚信。口血未干,意即前次盟会举行不久。
{12}临使:亲自来指使。
{13}荒成不盟:只凭空口讲和而未缔结盟约。荒,空。
【鉴赏】
本篇在《国语·吴语》中紧接上篇《诸稽郢行成于吴》而来,前面写到夫差听从诸稽郅的说辞,准备与越讲和,本篇则写夫差不听申胥的劝告,允许越国求和的经过。
文章一开头就写夫差向诸大夫宣告,其志在攻占齐国,将允许越国求和,任何人不得拂他的意。其狂妄自大、刚愎自用由此可见一斑,同时为后文写他的拒谏埋下了伏笔。接着写申胥犯颜直谏。他首先揭露越之求和,既非出自爱吴,也非畏吴,而是运用大夫文种之计,“还玩”吴国于股掌;并且毫不忌讳地指出对方是在利用夫差“盖威好胜”的弱点,以婉约其辞来“广侈”夫差之心,怂恿其放弃攻越而一心去与中原诸侯争霸,一旦吴国国力消耗,民弊兵残,越便会坐收渔翁之利,攻占吴国。申胥的分析,与上篇大夫文种向勾践所献之策可谓不谋而合,真乃英雄所见略同。同时申胥还提醒夫差,越王句践“好信而爱民”,深得民众拥戴,而越又“年谷时熟,日长炎炎”,如不及早灭之,必将养虎为患,并明确提出“为虺弗摧,为蛇将若何”的警告,显示出其深重的忧患意识与危机感,从而生动地为我们勾勒出了一位深见睿识、忠正直言的贤臣谋士形象。可惜夫差贪功且刚愎自用,拒纳申胥之言,最终难逃灭亡的下场。
至于夫差,文中虽只记叙了他两次讲话,却将其盖威好胜、刚愎拒谏的性格表现得淋漓尽致。末段补叙勾践只讲和不结盟,进一步突显其老谋深算,与夫差之愚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吴越之争,谁兴谁亡,不言而喻,真是隽永无穷。
■ 妙评
多作长句,而句法又最遒最逸。他文长句皆不能遒逸,遒者逸者率非长句也。又要看其字法新异,前后凡有无数字法,俱极新异。
——清·金圣叹《天下才子必读书》卷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