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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醉卧长安

酒与武士结有不解之缘。譬如提着哨棒的武都头,明明看见了“三碗不过岗”的布告,依然故我,吆喝店小二拿酒来。直喝得头重脚轻。夜行时又与威风凛凛的山大王狭路相逢。关于这一典故有两种说法:其一说武松醉后身手绵软,顶多剩余一半的力气,尚且将一头老虎活生生结果了,可见英雄本色;其二则说武松以酒壮胆,借着酒劲,才敢于与扑食饿虎决一雌雄,酒实际上促成了武松。听说山东正在把景阳岗作为“水浒”旅游景点恢复,我想最重要的是别忘了盖一座小酒馆(哪怕简陋如七十年代的防震棚、而且一定要挂上宋朝的酒旗。不用大兴土木,有此足矣。这样,景阳岗就是景阳岗了。与此类似的例子还有酒肉和尚鲁智深醉打山门、红睑关公温酒斩华雄……

酒与美女也结有不解之缘,譬如贵妃醉酒的京剧,好多人爱看,梅兰芳还亲自演过。我在这里,想说说酒与文人的关系。李白就是最典型的例子。他使酒这世俗饮品,和诗乃至和浪漫主义一下子拉近了距离。“李白斗酒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一杜甫的诗与李白在伯仲之间,只是酒量肯定不如李白,但是他在《饮中八仙歌》中对李白的描绘,则使李白在纸上活了下来。李白自己也写过“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或“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前者的飘逸,后者的慷慨,多好啊!李白诗中提及酒的篇目太多,若全刪去的话,李白就单薄了。李白若不写诗,他就不是李白了。我们会问:李白是谁?同样,李白若不饮酒,他也不是李白了,他顶多只算李白的一半。酒才是能使李白俯首称臣的无冕君王,仗着醉意,他敢于顶撞人间的皇帝。“且就洞庭赊月色,将船买酒白云边”一李白用信手涂抹的诗稿换酒,这可是一张张在世俗银行里找不开零头的大票面呀。酒徒可分为仙与鬼两个档次,和李白的衣袂飘然相比,我辈真无法羽化登仙,只配在昏暗的街灯下摇摇晃晃做酒鬼罢了。半斤二锅头或许会鼓舞我们笑容可掬地追追花姑娘,却绝对没胆量跟单位里大权在握的顶头上司较劲。小公务员的酒量,和诗人的酒量,区别就在这里。

曹操与刘备,曾经青梅煮酒。曹操佯装醺醉,偶尔露峥嵘,一语道破,石破天惊:“天下英雄,惟使君与操耳!”古人聚饮讲究行酒令,但这恐怕是全世界最具霸气的酒令了,蔑视列强,又暗藏杀机。至少比和平年代的所谓“祝您健康(或发财)、“生日快乐”之类硬朗千百倍。小小的一句酒令,震破了历史的耳膜。把一整部《三国演义》撞击得嗡嗡作响。我在这篇谈文人与酒的文章里举曹操的例子,或许不合适。但曹操并非完全是赳赳武夫,他至少也算半个文人。他横槊赋诗,尚且有过“对酒当歌、人生几何”抑或“何以解忧、唯有杜康”之类佳句,足以提供给时下某些酒厂做广告词了。

鲁迅写过一篇《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标题太长,而且拗口,但毕竟出现了一个酒字。看来酒对中国文化史上大名鼎鼎的魏晋风度,不无影响。魏晋风度的代表人物有竹林七贤。这七位名士似乎都是酒徒。最著名的有嵇康、阮籍,还有刘伶。他们喝酒可不是浅斟低酌、轻歌曼舞,而追求酩酊大醉、放浪形骸一简直属于醉生梦死的境界了。刘伶文雅的时侯,还写过一篇《酒德颂》,视酒若宗教,顶礼膜拜。而阮籍则经常大醉之际独驾出游,穷途而哭。那时代若有交通警察的话,一定会作为“酒后开车”处以罚款甚而扣了他的“本子”(驾驶执照)。魏晋南北朝的政治,近似于欧洲的中世纪,属带有恐怖色彩的黑喑年代,借酒浇愁犹如抽刀断水,令我洞察到自古有之的文人的寂寞。酒作为文人的寂寞的饰物,是其灵魂的短暂安慰者。

酒出现在宋词里,不见得比唐诗里少。苏东坡“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的高姿态,恐怕已构成中秋节或月亮的审美符号。辛弃疾更是“醉里挑灯看剑”,诗人在烛光下把玩冷兵器,和武士关羽在夜营帐篷里读《论语》,具有同样的反差。酒并非豪放派的专利,婉约派也不可一日无此君,柳永如痴人说梦般自问自答:“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甚至绿肥红瘦的女流李清照也有“昨夜雨疏风骤、浓睡不消残酒”的慵倦时候。陆游虽属豪放派,但一句“红酥手,黄滕酒”,刻骨铭心的温柔。我至今没弄懂黄滕酒是怎样一种品牌,潜意识里已将之视若爱情的商标,爱情的别称。源远流长,人世间有多少红男绿女被其醉倒过?

葡萄美酒夜光杯,我几乎要怀疑没有酒便没有诗、没有文学了一这种设想肯定是偏颇的。但这种不成立的设想反过来也说明酒确实给文学增添了魅力。不是吗?酒持有任何社会阶层的通行证,对文人亦不例外。文人的酒瘾,既俗且雅,大俗而后大雅,这使其与平庸的酒徒区别开来。文人若烟酒不沾、清醒理智,那可能有洁癖了一激情才是文人精神中的火药、血液里的酒精。毛泽东有一半身份应该是诗人,他既谴责过“成吉思汗,只识弯弓射大雕”,也同样憧憬过月亮上不散的宴席:“问讯吴刚何听有,吴刚捧出桂花酒。”

我对酒是有感情的。否则我干嘛要写这篇文章呢?在大风起兮的北京城里,喝二锅头,读圣贤书一构成我整个青春的忠实写照。红星牌二锅头,涨价前每瓶只值二块四毛钱,它就和老舍的小说一样,是我印象中北京的平民生活,是我心目中平民化的北京。老北京。正宗的老北京。喝二锅头要选择地点,要在陈旧低矮的老式四合院里,才能品出沧桑的感觉;若是在髙楼上、在灯火通明的星级饭店里喝,味道就变了。姿态也显得做作。我在北京写下了五大本诗,那墙脚处一大排空酒瓶子就是证明。醉卧长安,醉卧在长安街上一我是李白的远房亲戚。二锅头帮我找到了家(它像一位骆驼祥子式的人力车夫搀扶着我),找到了诗歌的老家:院子里有两棵树,一棵是枣树,另一棵还是枣树……二锅头是亲切的、笨拙的甚至俗俚的。像一位老车夫的名字。但是对于我的诗歌来说,它一点不比洋派十足的人头马逊色。

我最向往的城市是西安。我梦见过西安,也去过西安。我去过西安,是在无数次梦见它之后。我在西安最大的收获是喝到了当地特产的稠酒:糯米酿制,色泽乳白,微甜,需装进铜壶在炉上温了喝,满屋喷香。据说汉唐时饮用的都是这种粗糙、浑朴、未经再加工的米酒。也就是说,李白喝的也是这种古老的酒。或者说得更玄妙点,这种酒正是李白写诗的助手。不断深化的联想使我激动起来。窗外的松涛如同一位仙风道骨的老者对我耳语:将进酒、杯莫停……哦,这唐朝的松涛!

酒使文人忘掉了许多事情,也记住了许多事情。我去城南的蒲黄榆采访汪曾棋,听他说起半个世纪前和沈从文的师生情谊。他没回忆更多,只吐露了一次喝酒的经历。这个细节后来被他写在《沈从文先生在西南联大》的结尾处:“有一次我和他上街闲逛,到玉溪街,他在一个米线摊上要了一盘凉鸡,还到附近茶馆里借了一个盖碗,打了一碗酒。他用碗盖子喝了一点,其余的都叫我一个人喝了。”然后他感叹一声,“沈先生在西南联大是年到年。一晃,四十多年了!”文章便完了。四十多年了,他还记得沈先生点的下酒菜。四十多年了,那碗酒还供奉在他的记忆里,碗是满的。尾声:

我肉体里有一小块干渴的土地,只有酒才能滋润它。它就在我胸膛里的最深处,巴掌大的一块农田,却像经历了持久的烈日暴晒似的,布满纵横的裂纹。我昕见一群孩子刺开枯焦的嘴唇,呻吟着,嘶喊着:“渴!渴!”你说我怎能拒绝那黑暗中的请求呢?满足它简直等于满足了世界。

这是我身体里永难磨灭的伤口,男人普遍的伤口。这是一场看不见的内战,我不得不对自己妥协。当某位男人手持酒瓶晃悠晃悠地踱过灯火辉煌的街道,有谁会想到他是治疗创痛呢?受伤的男人,借助于古老的药剂,而获得陶醉。我一会儿是斗酒诗百篇的李白,一会儿是三碗不过岗的武松。隐秘的酒,改变着我的身份。

我简直以祈雨的心情,守望生命的狂欢。我内心的田亩,乌云密布。节日的冰山永远漂浮在杯中,我振臂高呼,我望风披靡。将进酒,杯莫停,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渴!永远地渴!这是我的阵痛,这是我的心病。谁能把我内心的皱纹抚平?

血浓于水,酒又使热血沸腾。这掌心上的盛宴,这血管里的火刑,使我重于泰山,使我轻于鸿毛。葡萄美酒夜光杯,两岸猿声啼不住,构成我命运的上游。难怪我举杯的动作,简直等于向生活致敬的仪式。肉体啊精抻啊世界啊,我是爱你的。我渴!我要!酒过三巡,我已非我。非我即真我。一只无形的手,解开我的钮扣,脱下我的外套,暴露出赤子的情怀。酒使我清醒,使我清醒地看见:肉体是一件外套,世界是一件外套,统统滚一边去吧。酒桌是我的课桌,拍案叫绝。酒杯是我的课本,一目十行。我才饮长沙水,又食武昌鱼,朝发白帝彩云间,千里江陵一日还。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

男人饮酒,喜欢寻找对手。酒量是男人精神上的海拔,一览众山小。拔剑四顾心茫然,花间独酌,明月是对手,世界是对手。将进酒,杯莫停,推金山,倒玉柱,对酒当歌,人生几何?

饮酒的男人,分为酒仙与酒鬼。酒仙可敬,酒鬼可爱。酒仙的宝葫芦,酒鬼的红鼻头。酒仙是阳春白雪,酒鬼是下里巴人,大雅大俗,殊途同归。前者有天子呼来不上船的李太白,后者有醉打山门的鲁智深。梦乡里的造反,醒来后被招安。有酒相助,即使不能羽化登仙,做个弹铗而歌的酒鬼也不失为自由。饮酒时才知道:做人最累!做人真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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