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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沉渣的泛起:《红楼梦》的最后一出丑剧(1)

《论语·里仁》里有一句话:“子曰:‘不仁者不可以久处约,不可以长处乐。”,译成白话文,是这样的:“没有仁德的人,不能够长期处于穷困之中,也不能够长期处在安乐之中。”这句话的含意是,要看到不仁者的这种不安于位,不断折腾,总要闹得鸡犬不宁的实质。

仁,是君子之道。仁者的原则,是奉行道德,讲求信义,实施博爱,与人为善。而不仁者,缺乏最基本的做人准则,心凶性险,意奸志隳,崇尚恶的哲学,专门做正人君子所不齿的事情,以达到损人利己的目的。不仁者,也就是我们常常说的小人。

小人,是社会中一个永远不安定的因素。所以,每个人在他的一生中,在他生活的圈子里,都会碰上明显的或不太明显的小人,都会受到他们明显的或不太明显的伤害。当然,不仁者也不总是一副面孔,有的道貌岸然,心存奸诈;有的獐头鼠目,狗脸狰狞;有的狡猾阴险,笑里藏刀;有的好话说绝,坏事办尽。形形色色,不一而足。闹的方式方法,也各有高招,不尽相同,但用别人滴下的鲜血,染红自己顶子的目的,古往今来,却是绝对一致的。年轻时代的鲁迅先生有诗云:“我以我血荐轩辕”,老实讲,这血流得还是值得的;可有的时候,若“我以我血喂爬虫”,“我以我肉饱小人”的话,那才是叫正直的人为之气短呢!我们或目睹,或亲历,文化界这种被小人明算或暗伤的故事,还少嘛?岂止是“文革”当中的例子呢?

在中国古典小说中,对于那些十恶不赦的元凶、杀人如麻的暴君、穷凶极恶的贪官、残虐无辜的军阀等等,刻画得比较淋漓尽致。但对于那些常在身边出现的不那么明火执杖的小人,特别是以斯文面孔出现的小人集群,则缺乏比较传神的典型描写。

凡小人,无论是凶神恶煞,张开血盆大口,还是彬彬有礼,微笑着将刀子扎进你的心窝,实质上都具有犬科动物的特性。咬住一口,死不肯撒嘴,这时是狼;一见主子,来不及的摇尾巴,这时是狗。落单的时候,狼就变成了狗;而成群的时候,狗也会成狼。在《红楼梦》中,“欣聚党恶子独承家”这一回,恐怕是古今文学画廊里相当成功地表现这种小人集群的笔墨。

看那一出不人不鬼、乌烟瘴气的丑剧,写到出神入化的地步,我不能不为高鹗先生喝一声彩!

然而,自从鲁迅先生给高鹗定性,加上“闲且惫矣”四个字的评语,这位兰墅先生就不大走运。大概成为伟人的人,就容易“句句是真理”,就容易被人“两个凡是”,这种尊崇,对伟人来说,不一定是幸事。大人之过,如日月之蚀,即使指辨出来,并不掩其整体的光彩。研究者认为,鲁迅先生对于中医中药,对于猫,或对于某些人、某些事的否定看法,历史证明了也有其属于偏颇误解的成分。包括他说的这句“闲且惫矣”,也未必就是高鹗心态的准确描写。这位老先生能把曹雪芹的原作揣摩到如此娴熟,以至续作达到浑然一体的地步,倘非全心投入,全神贯注,岂能获得这般成就?

虽然,鲁迅先生在《中国小说史略》里,对于高鹗“兰桂齐芳”的大团圆结局,不很满意。但从他认为“奋起而补订圆满之”辈,“大率承高鹗续书”来看,并不等于他全盘否定高鹗的续书。至少认定此公的努力,要比其他狗尾续貂者高明得多的。

随后,一些红学家,便变本加厉地益发刻薄高鹗,个别人甚至偏激到视他为《红楼梦》的血腥杀手,从笔墨中透出来恨不能将其食肉寝皮的仇恨,简直不可理喻。中国人,包括文人,要绝对起来,是挺可怕的。我真替兰墅先生担心,他要是活在现在,是不是腿上应该戴上护膝,要不然,真有可能被恨之入骨的红学家们咬上一口。

平心而论,实事求是,后四十回较之前八十回,虽不很好,也并不很糟。高鹗续作比那些“奋起而补订圆满之”作,能够附骥于曹雪芹,流传到今天,达到家喻户晓的程度,说明他的努力,还是经得起时间的考验。而其他续貂者统统湮没无闻,便是对高鹗成就的一个历史的肯定。民谚云,是骡子是马,拉出来遛遛,这是最过硬的当场较量。只有得到老百姓,那些最普通的读者承认,才是货真价实的认定。过去那些狗尾续貂者,以丢丑开始,时下那些想超越高鹗的勇士,也会以出洋相而告终的。

在后四十回里,高鹗不仅仅是完成曹雪芹所铺叙下来的悲剧故事,这是他的第一成就,而且有其创造性的独到的精彩文字,就更显出他的手笔不凡。老实说,被捧得很高的脂砚斋,充其量有其望风扑影的本事。因为,在这个世界上,动嘴皮子是件最容易的差使。儿时看人下棋,很诧异棋盘上楚河汉界里,为何要写上“河畔无青草”五个字,后来,才明白是一种民间幽默,不需多嘴驴的意思。脂砚斋只能在棋盘旁边说嘴,真让他坐下来执子,肯定一塌糊涂。而能将曹雪芹思想化做有血有肉笔墨,并加以发挥者,还得数这位鲁迅先生不大看得上的高鹗。

甚至到了书的结尾阶段,死的死,亡的亡,差一步就“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他还精神抖擞地写下了“欣聚党恶子独承家”这出《红楼梦》中最后的丑剧。如果他“闲且惫矣”,怎么省事怎么来,即使不交待这群已经无关宏旨的小人集群,不让沉渣再次泛起,谁也不能责其吝惜文字。因为,故事至此,实际上接近结束,只差宝玉出家当和尚,到青埂峰下报到了。纯粹为了续书的高鹗,本可以略而不顾贾芸、贾环等,直奔尾声而去,因为没有读者再关心这些败类的命运。

但作为文学家的高鹗,他的生活体验,他的创作意图,以及他拥有对这类不仁者的独特认识,使他欲罢不能;因为单个的小人一旦结群起来,则必然形成可怕的破坏力,必然会有丑恶的表演。对这样无法回避的严酷事实,高鹗不能闭上那双智者的眼睛,故而一定要把贾环、贾芸、贾蔷、邢大舅、王仁,还包括邢夫人,拉到舞台前面的聚光灯下,使人们于哂笑中认识这些为非作歹、捣乱成性、怙恶不悛、人所不齿的小人,这是他的了不起处。

兰墅先生想不到,他的这一笔,不仅对于过去,甚至对于以后,还有其警醒世人的意义呢!因为只要有人群的地方,团体也好,社区也好,甚至我们大家都熟知的文坛也好,这些不仁者的面孔,和他们的表演,一点也不陌生的。

小人集群,是个很奇怪的细胞组合。凡宵小、歹徒、痞子、无赖、帮衬、篾片、讼棍、师爷、恶少、刁仆之类,他们凭着气味,就能心领神会地抱团,而聚合到一起。古人云,人以群分,物以类聚,是一点也没说错的。如果,看看文坛上那些曾经是三种人,或曾经是造反派头头之类的人物,如今像穿一条裤子似的厮混在一起,便觉得民谚说的,鲇鱼找鲇鱼,嘎鱼找嘎鱼,是十分准确的描写了。现在来看高鹗先生所写的《红楼梦》第一百一十七回的丑剧,便知道他们是怎么样狗扯羊皮地扭结在一起,而为非作歹的过程了:

“且说贾芸、贾蔷送了贾琏,便进来见了邢、王二夫人。他两个倒替着在外书房住下。”舞台上的大幕从这里拉开来了。“日间便与家人厮闹,有时(请注意这个具有限定意义的词,上任伊始,他们两个还不敢大张旗鼓地折腾,还有所顾忌,说明小人,除绝对铁杆者外,都有其色厉内荏的弱点。只是在成群结伙以后,有了依仗,这些人心底里的虚怯,才能在起哄架秧子中的喧闹中忘却),找了几个朋友吃个车轱辘会,甚至聚赌,里头哪里知道。”

凡小人,必闹,不可能安生。他们所以能够一时间安分守己,将尾巴挟紧,是由于不具备时空条件,而不是他们忽然悟道,回头是岸了。贾芸给贾宝玉送白海棠,写效忠信,进到怡红院,那一双贼眼滴溜溜地东张西望,袭入等就察觉到他不是个好东西。可见早有定评,是个风派人物。至于贾蔷,巴结贾蓉,成为王熙凤门下说不清什么暧昧关系的角色,也是一个形迹可疑的年轻人。虽然他比贾芸在荣宁二府中的地位和血缘关系,更接近权力中心一些,但实际上和贾芸一样,也是一个削尖脑袋想往上爬的小人,甚至有可能像孪童似的以色侍人,也说不定的。

现在贾府领导层出现真空,主事之人,一个贾政,扶柩南下,一个贾琏,奔父北上,另一个应该算正主的贾宝玉,处于爱情失败后的神经错乱阶段,自顾不暇。贾府一向阴盛阳衰,以至于找不到一个主持日常工作的男性,怎么办呢?这两位在冰箱里冷冻了一阵的少爷,夹着皮包,走马上任了。时机使得这些草包,尝至沐猴而冠的滋味,我想,金陵那条街上的门口蹲着石狮子的荣国府,现在还在南京什么地方的话,有可能,这两位新委任的主持工作的哥儿,大概指定要派一辆奥迪车,接他们到外书房上班来吧?

花子拾金,是所有小人一个永恒的梦,而一下子抖了以后,立刻得意忘形,不知所以。这两位一定把小头梳得溜光水滑,小脸刮得像剥皮鸡蛋一样,坐在外书房里颐指气使吧?说实在的,根据我前几年的切身经验,看这副小人得志的悻悻然嘴脸,还不如看歪瓜裂枣更顺眼些。

紧接着,也就怪了,既没有打电话,也不曾下帖子。“一日,邢大舅、王仁来。”显然是不速之客,突如其来地出现的,否则他们早是车轱辘会的当然成员。“瞧见了贾芸、贾蔷住在这里。”肯定是一脸诧异了,这也证明两位外戚,了然不知府里形势发生变化,已经好人避路,小人当道了。凡这种人的鼻子,都相当敏锐,肯定嗅出了腐臭的气味,才闻风而来的。“知他热闹,也就借着照看的名儿。”所有最邪恶的动机,都会打出最冠冕堂皇的旗帜来哄人的。“时常(注意这个词与前面‘有时’的区别)在外书房设局赌钱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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