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纵容的另一面是毁灭
第二十三章第1节溺爱是害,不是爱
历史回眸:郑庄公黄泉见母
郑庄公的“黄泉见母”,历来被人以孝道而称颂。《左传》中记载:“公入而赋:‘大隧之中,其乐也融融。’姜出而赋:‘大隧之外,其乐也洩洩。’遂为母子如初”。所谓“大隧”就是地道,大隧之中,有何乐?亲生母子何以大隧相见?这其中到底有着怎样的蹊跷,又有着怎样的传奇故事?
春秋时期,郑武公在申国娶了申侯的女儿,名叫武姜。姜氏生了庄公和共叔段两个儿子。生庄公时姜氏难产,吓坏了姜氏,所以取名叫寤生,并因此很讨厌长子寤生,而偏向次子共叔段,希望立共叔段为太子,就向武公请求,武公没有同意,并正式立寤生为太子,只把一块很小的地方给共叔段做封地,于是,姜氏对寤生更加不满。
武公死后,寤生继位,是为郑庄公。姜氏见扶植共叔段的计划失败,便替共叔段请求庄公将京邑封给共叔段,庄公不好推辞,只好答应了。
郑大夫知道后,立即面见庄公说:“分封的都城,它的周围超过300丈的,就对国家有害。按照先王的制度规定,国内大城不能超过国都的三分之一,中城不能超过国都的五分之一,小城不能超过国都的九分之一。现在将京邑封给共叔段,与制度不合。这样下去恐怕您将控制不住他。”庄公答道:“母亲喜欢这样,我怎么能让她不高兴呢?”
历史上的共叔段,多才、好勇,郑人爱之。但是此人颇有野心,加之在母亲姜氏的袒护下,他也一直想找寻机会除掉庄公以夺取大权。于是,在得到京后,以射猎为名,天天训练士卒,招兵买马,接着,将西鄙、北鄙两地作为自己的封地。庄公对这些视而不见。公子吕对庄公说:“国家不能有两个君主,君王您将怎么办呢?如果想把大权给共叔段,我请求让我去为他效力;如果不给他大权,就请除掉他。不要使民心变了。”庄公说:“不需要,我自有主张。”共叔段又收了两地作为自己的封地。地界都到了禀延(地名)。公子吕说:“够了,共叔段富了,将会得到众人的拥戴的。”庄公说:“多行不义必自毙。共叔段虽然图谋夺权,但还没有公开造反,我如果派兵征讨,母亲必然从中阻挠。这样,既达不到消除隐患的目的,还白白惹人议论,我现在姑且不去管他,等到他公开反叛时,我再公布他的罪行,然后名正言顺地讨伐他,这时,人们不会帮他,母亲也无话可说了。”
基于先天的原因,母亲姜氏从内心深处厌恶长子,偏爱次子。但是这个糊涂的女人啊,只知道一味地溺爱次子,恨不得连长子的天下也夺了来送给次子,殊不知,她无原则的爱助长了次子内心不可遏制的权欲,这种权欲扩张到一定程度必然会泛滥成灾,而当事人也许将会面临被淹没的危险。在此意义上,姜氏对次子共叔段的溺爱,埋藏着极大的祸端。
当然,这其中郑庄公的态度也匪夷所思,应该说他是古今第一个深谙欲擒故纵之妙处的人。欲擒故纵,是一种谙熟人心的计谋。“擒”和“纵”,是一对矛盾,“擒”乃目的,“纵”乃手段。在情况危急之时,如果把对手逼急,他只得集中全力,拼命反扑。与其这样还不如暂时放松一步,使对手丧失警惕,斗志松懈,然后再伺机而动,歼灭对手。
对于郑庄公来说,他明知道弟弟共叔段自小受到母亲的偏爱,自然性格骄横,容易飞扬跋扈,这样就会“多行不义必自毙”。于是他便纵容弟弟犯下诸多错误,引起朝野和百姓的愤怒。最后又主动给其弟创造叛乱的机会,也给自己反戈一击找到合理借口,如此便洗脱了“残害手足”的不仁、不义的历史骂名。这一点展现出了郑庄公残忍、毒辣的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