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在美国金融体系中占有主体地位,是支撑美国金融霸权的微观主体、重要支柱和强有力的工具。
美国商业银行的众生相
美国商业银行总体上经历了混业--分业--再混业的发展过程,每一次变革都极大地激发了银行的竞争力,夯实了美国金融霸权的基石。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每次改革的出现都伴随着相关的法案出台,政府主导金融改革的意味非常明显。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商业银行的数量持续下降。美国商业银行数量的下降是兼并重组的结果,并不意味着商业银行在美国金融体系中的基础支撑作用有所变化。
混业阶段
美国商业银行的历史甚至要早于美国的历史。在殖民地时期,美国就陆续出现了一些服务当地居民的小银行,提供一些简单的银行服务。伴随着美国的独立历程,银行开始获准在各州注册营业。由于没有联邦一级的统一监管制度,银行经营比较混乱,经常出现一些“野猫银行”来坑害存款者,造成经济危机。为此,1863年通过《国民银行法》,赋予联邦政府设立全国范围国民银行的权力。自此,美国开始出现全国性的银行。
20世纪30年代之前,美国银行的主要特征就是自由竞争,根本没有现代银行监管制度。那时的美国银行主要经营商业银行业务和一些证券及信托业务。由于缺乏监管机制,银行的存贷款利率不受任何限制,可以随意变动。这种状况也导致了各家银行的盲目竞争,频发金融危机。面对这样的恶性竞争,政府不得不通过实行存款保险、限制利率水平、分业经营等措施来恢复金融秩序。
分业阶段
随着各家银行的恶性竞争,商业银行的证券业务导致了股市崩溃,在资金的分配上也伤害了储户的利益。更可怕的是,由于不良经营,商业银行引发了整个银行体系的崩溃。基于以上原因,美国政府于1933年颁布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该法案明确规定将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分离。这也标志着美国银行业进入了分业阶段。
从此,美国没有了全能银行,金融界掀起了拆分潮。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银行拆分是摩根银行被分为两家,分别为从事商业银行业务的摩根大通和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的摩根士丹利。
分业经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金融风险,有利于经济的稳定发展。1960年以后,分业经营的弊端开始显现,分业经营圈定了金融机构的经营范围,不利于银行根据经济的发展合理确定经营的业务种类。这等于捆住了银行的手脚,限制了银行竞争力的提升。
再混业阶段
以1980年美国通过《存款机构放松管制的货币控制法》为标志,美国拉开了金融自由化的浪潮,金融机构的经营界限被逐步打破。1994年通过《1994年里格尼尔银行跨州经营与跨州设立分行效率法》,允许银行跨州经营,为银行兼并扫清了法律障碍。1999年美国通过《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该法允许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和其他金融服务提供者之间联合经营,标志着美国金融分业经营制度走向终结,迎来了金融混业经营时代。
为了应对混业经营的挑战,美国商业银行掀起了一轮又一轮持续的、前所未有的兼并浪潮,出现了像花旗银行这样的金融巨头。而且,强强联合更为普遍,改变了金融业的竞争格局,银行不仅变得越来越大,组织结构越来越复杂,从事的金融业务也越来越全面。
20世纪80年代的兼并以中小银行为主,年均被兼并的银行数量为437家。1990年以后,银行兼并的规模越来越大,银行兼并案以州际银行兼并为主,不断涌现出一些美国历史上规模较大的银行兼并案。
经过兼并大战后的美国,出现了四大银行并立的局面。它们分别是J.P.摩根大通、美国银行、花旗银行和富国银行,这四家银行的总资产超过5.37万亿美元。这个数目在美国前1000家商业银行规模总和中占据了50%的比例。持续的兼并提高了银行的集中度和竞争实力,使美国的银行更有实力与国际着名银团一较高低。
稳坐金融机构的第一把交椅
尽管美国的资本市场很发达,但无论从资产规模、竞争力,还是从社会影响力衡量,商业银行在金融体系中仍处于无可替代的主体地位。
从资产规模看
尽管商业银行资产规模占全部金融资产规模的比重持续下降,但资产规模仍超过金融资产的30%,居各类金融机构的第一位,并且经过大规模的兼并,商业银行的集中度持续提高。
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1月,美国银行的存款数额高达9.243万亿美元。其实,这些商业银行早已操控着美国的银行资产,其中商业银行占80%的资产,储蓄银行及信用社只拥有20%的资产。
从金融影响角度看
商业银行是金融系统的神经中枢,通过清算功能和支付功能,掌控着全社会的资金运作。商业银行通过营业网点的布局,将触角伸向社会的各个角落,事实上控制了美国经济社会的运行。一旦商业银行系统发生故障,将会立即引发货币危机和金融危机。
至今,大多数美国家庭没有任何债券。若投资于债券,诸如国债,金融市场上国债销售的最小货币单位往往在一万美元以上,一般的美国家庭没有足够的资金购买。普通美国人日常生活离不开商业银行这一重要的金融中介,储蓄、投资、交易和理财等活动都有赖于银行系统来完成。
随着混业经营时代的到来,全能商业银行开始在美国大行其道。商业银行更是将业务范围覆盖了金融的各个角落,极大地提升了银行的竞争力。
在美国银行体系中,机构类型非常丰富,既有资产规模遍布全球的超级银行,如花旗银行、摩根大通银行,也有服务地方的中小银行,如区域性银行和5000多家社区银行,能更好地满足不同层次客户的差异性需求。
从国际竞争力角度看
美国商业银行无论是盈利能力,资产规模,还是金融创新水准,都长期稳居世界第一。美国商业银行有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国际化色彩十分浓厚。美国很多银行在没有成为全国性银行之前,就已经开始全球布局,成为国际性银行了。
尽管2008年的金融危机重创了美国的商业银行,但美国的商业银行自我更新能力极强,迅速从危机中崛起,重新站在世界之巅。根据英国《银行家》杂志公布的2011年全球前1000家银行排名显示,美国银行拿下“状元”,摩根大通、汇丰及花旗分列第二至第四位。
从此次排名来看,美国银行业的实力毋庸置疑地继续统领全世界。雄厚的实力为美国商业银行走出国门,实施霸权扩张创造了条件。
美国往往打着“公平竞争”的旗号,要求其他国家开放金融市场,为美国金融机构进入其他国家打开方便之门。趁发展中国家开放金融市场之时,商业银行大举进入发展中国家的金融服务领域。利用其拥有的资金、人才等绝对优势与发展中国家金融机构争夺市场、客户、人才,并最终占据市场主导地位,击败该国金融企业,左右该国金融形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