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辰将她狠狠扔在床上, 晓初的身体本能的往后缩,这回绝对不是错觉。每当莫辰很生气的时候,他的眸子会变得赤红。
她娇小的身子被男人高大的身影覆盖住,男人只着一件宽松的睡袍,睡袍绑得不严实,露出他精壮性感的平滑胸肌。
他微湿的发丝略显凌乱,有一种狂野的魅惑。第一次见到这个男人她就觉得他好看得要命,比那些明星超模帅得多,此刻他完美的侧颜在灯光的照射下投下一抹迷人的侧影。
晓初记得洛晴曾打趣道,问她以后想找个什么样的老公。她还清楚记得小时候爸爸公司还没破产的时候,有一次莫氏集团董事长莫叔叔请爸爸去他家吃饭,那天她也跟了去。爸爸和莫叔叔在客厅谈事情,她便去花园玩。
她才进花园,便眼尖的看到正前方不远处有一架白色的秋千,她欢喜的跑了过去,在她踩到一堆有些杂乱的草的时候突然陷了下去。
“嘶 ”她吃痛的叫了一下,前几天她的脚才严重的扭过一次,加上这次意外好像更严重了。
脚踝瞬间红肿了起来,在她雪白的脚丫上显得十分触目惊心。
晓初忍着撕心的痛楚,努力尝试着站起来,她尝试了无数遍不但没站起来脚上的伤反而越来越重。她绝望的蜷缩在一团伤心的啜泣起来。
突然,一双光泽耀眼的黑色皮鞋伫立在她跟前。她小心翼翼的抬头,来人是一个十五岁左右的男生,穿着一袭黑色的西装,身姿挺硕。他背对着阳光,好像是能主宰一切的王者。
他轻轻抱起了她,在一旁的双人椅上坐下,安静的揉着她红肿的脚踝。
晓初呆呆的望着他好看的侧颜,良久,他轻轻放下她的小脚,淡声道:“站起来试试,看有没有好点。”
她迟钝的“哦”了一声,急忙站起身,试着走了两步,虽然还有一点痛,但走路已经不是问题了。
“谢谢!” 晓初唇角扬起甜甜的笑靥,她空灵的眸子转了转:“妈妈说,喜欢一个人就可以亲他,所以我每天都亲爸爸妈妈。大哥哥我喜欢你!”
在他怔然的情况下,她突然踮起脚在他的唇角用力轻了一口。
男生嘴角微微勾了起来,笑道:“小东西,你知道怎样才叫喜欢吗?”
她板着小脸,十分认真的道:“就像我喜欢大哥哥这样!”
“假如你真正的喜欢一个人就永远不会改变对他的喜欢,而且……总之喜欢不是你这个年纪的小孩子可以理解的东西,你懂吗,小东西?”男生似笑非笑的在她鼻尖刮了刮,他蓦地起身:“我要去公司了,乖。”
男生轻拍她的头顶,踏着有力的步伐离去。
晓初鬼使神差的追上他,抱住他修长的退:“大哥哥,以后我要嫁给你!”
妈妈还说,喜欢一个人是可以嫁给他的。总之,她好喜欢好喜欢这个大哥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