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806100000032

第32章 白袍再世(上)

收到了樊子盖要求自己在第二天率军出战的命令,右武卫首席虎贲郎将刘长恭的脸当场就能拧出水来,如果不是惧怕樊子盖这段时间已经宰了一个从四品文官、一个虎牙郎将和近百畏战士兵的残暴淫威,刘长恭将军简直就想跳起来指着樊子盖派来的传令兵破口大骂,“凭什么又是老子?右武卫四个虎贲郎将,凭什么每次都派老子出战?是不是一定要把老子玩死,你樊子盖老东西才开心是不是?!”

“什么?白袍兵也要去?我的队伍还是只给白袍兵当后军壮声势,用不着亲自冲锋陷阵?”刘长恭将军很快又转怒为喜了,从传令兵口中再次确认了樊子盖确实下了这道命令后,刘长恭马上又喜笑颜开的拍着胸口说道:“回报留守大人,请他放心,我一定会带着队伍为陈应良那小子当好后军,他冲锋陷阵,我为他打扫战场壮声势,保管不拖我们东都白袍兵的后腿!”

有了报国军这根主心骨,在调兵遣将安排出征队伍的时候,当着一帮愁眉苦脸悄悄哀叹被不幸点名的偏将校尉的面,刘大将军还难得的发表了一通演说鼓舞士气,“弟兄们,不用怕!咱们用不着冲锋陷阵,只管站得远远的看白袍兵冲就行了,他们赢了我们冲上去拣便宜,他们输了,咱们也可以马上就跑!杨逆叛贼的队伍想要追上我们,绝对没有那么容易!”而听到刘将军的这番话后,不幸被点名出战的偏将校尉们也顿时喜笑颜开了起来,大赞刘大将军体贴下情,关爱将士,跟着刘大将军打仗,简直就是上辈子修来的福气。

刘大将军很快就笑不出来了,因为第二天清晨,当他率领四千军队与八百报国军会师于安喜门,准备出城开拔往金墉城时,一队黑衣黑甲的禁军士兵忽然来到了他的身边,说是要保护刘大将军出战,为刘大将军暂时充当亲兵,然后这队禁军的队正又拿出越王杨侗的节钺,直接了当的告诉刘大将军,说是自己奉了越王钧旨监视刘大将军,如果刘大将军敢在战场上擅自后退一步,自己就必须立即把刘大将军先斩后奏!

听到这番话,刘大将军当时就脸都白了,但箭在弦上,刘大将军也没胆子下令放弃这次主动进攻的行动,也只能是在禁军士兵的监视下,战战兢兢的领着四千后军尾随着报国军出城了,八百报国军将士的白袍迎风飘扬,刘大将军的小脸则比白袍还白。

这也是自打裴弘策与达奚善意双双兵败之后,洛阳隋军首次向叛军营地发起进攻,东都守军的上上下下都十分重视,樊子盖与皇甫无逸亲自率领东都文武百官来到安喜门,为陈应良和刘长恭的队伍送行,但不管是文官还是武将,全都没对率领四千大军的刘长恭将军抱有半点希望,全都是簇拥到了仅有八百余人的报国军队伍旁边鼓励加油,自家人知道自家事的皇甫无逸还拉住了陈应良的手,小声叮嘱道:“应良,一切都看你的了,刘长恭那个草包指望不上,这我知道,你自己机灵点,保重!”

诚挚的嘱托与热情的鼓励声中,陈应良向樊子盖、皇甫无逸等东都百官行了一个大礼,然后一言不发的步行走到了报国军队伍的最前面,瘦弱的手臂一挥,率领报国军将士大步走向城外,整齐嘹亮的军歌声音,也在安喜门下再一次回荡了起来,“狼烟起,江山北望,龙起卷、马长嘶、剑气如霜……!”

当陈应良和刘长恭的队伍还在象金墉城开拔的时候,活动猖獗的叛军斥候就已经把消息飞送到了十八里外的金墉城中,留守金墉城的杨玄感之弟杨积善既惊又怒,惊的当然是洛阳隋军偏偏在叛军主力离开的时候进攻金墉城,怒的则是洛阳隋军竟然也有胆子敢主动进攻,还派出了上次靠着突如其来的暴雨侥幸打败过叛军一次的报国军充当前锋拉仇恨,震怒之下,杨积善把兄长要求自己只守不战的命令抛到了脑后,立即下令集结队伍,决定亲自率领一万大军出城,迎战敢来送死的洛阳隋军,为前几天不慎惨败的五弟杨万硕报仇雪恨!

其实杨积善就是不想主动迎战也不行了,因为由三座小城组成的金墉城只是洛阳的卫城,除了用来囤积叛军必需的粮草辎重外,根本已经驻扎不了多少军队,同时前来投奔叛军的百姓民军又实在太多,还大部分都是拖家带口而来,围着金墉城搭起了数量庞大的简陋帐篷和草房,东一堆西一群占地几近十里,既没有栅栏保护,更没有什么垒墙壕沟等防御工事,杨积善如果不主动迎战御敌于国门之外,那么洛阳隋军一旦冲进了晒满小孩尿布的叛军城外营地,那可就一切都完了!

虽然杨积善和他的兄长杨玄感,并不指望这些连破烂家具都带来投军的百姓民兵冲锋陷阵,但杨积善和他的兄长杨玄感却绝对不敢放任隋军屠杀这些百姓义兵,因为一旦失去了老百姓的支持,杨玄感叛军就是无根的浮萍,离水的鱼,再也蹦达不了多久,这个道理,隋朝第一名将杨素亲手调教出来的杨玄感和杨积善都懂。

不过,尽管是被迫出兵迎战,但杨积善仍然是对胜利充满了信心,因为就在二十多天前,就是杨积善率领着连盔甲都没有的三千叛军士兵,三千以帆布为甲、以柳木为盾的新编士兵,以民夫和船工为骨干组建还不到半个月的新军队伍,面对着五千经过严格训练又装备精良的隋军正规兵,只一个冲锋,就彻底打垮了敌人,打得敌方统兵大将达奚善意单骑逃命,打得五千隋军当场土崩瓦解,几乎全部投降!

率领三千手拿单刀柳木盾的士兵尚且能够轻松击败五千装备精良的隋军,更何况现在?现在的叛军队伍,不仅靠着缴获的武器盔甲大大改善了装备情况,还招降和收编了大量经过军事训练的隋军降兵,士气高涨,斗志昂扬,兵力数量更是敌人的两倍以上,这样的仗如果还打不赢,杨积善简直都没脸去见家乡父老了!所以奉命留守金墉城的杨万硕一再警告杨积善小心白袍兵,杨积善还是拍着胸口哈哈大笑道:“五哥放心,穿上了白袍的昏君走狗还是昏君走狗,变不了八十四年前那支白袍兵!上次五哥你也只是输在了暴雨上,今天请五哥留守城池,且看小弟怎么为你报仇雪恨!”

抱着必胜的信心,杨积善率领一万大军浩浩荡荡南下了,而受叛军队伍素质参差不齐的拖累,杨积善集结队伍还是花了一些时间,洛阳新城距离金墉城又只有区区十八里的距离,所以当杨积善南下了六里后,迎面就撞到了隋军北上队伍,看到了果然人人穿戴白色披风的报国军队伍,看到了那面传说中的精忠报国大旗,也听到了那首提前一千四百年问世的《精忠报国》军歌。

两军会战于荒郊野外,人多势众的叛军队伍如同乌云一般缓缓逼近,黑压压队伍仿佛遮盖了大地,一眼望不到尽头,然后叛军队伍以团为单位,慢慢的向着两翼延伸,犹如一个巨大的口袋慢慢张开,准备一口吞掉南来的隋军队伍,扬起的尘埃遮天蔽日,气势雄壮得简直让人喘不过气来。

在叛军队伍的惊人声势面前,走在后面的四千隋军开始胆怯了,人人脸色发白,手脚颤抖,刘长恭早早就下令停止前进,在叛军队伍的一里多外驻足列阵,摆出战事稍有不利就随时开溜的架势,四千隋军个个毫无战心,全都拿定主意只要一有命令就撒腿逃命,包括樊子盖派来监视刘长恭的禁军士兵也是如此,全都盼着走在前面的报国军尽早败退,让自己们可以尽快随着刘长恭逃命。

四千后军早早就停止了前进,报国军仍然在高歌向前,尽管也有不少的报国军将士心生怯意,可是看到陈应良提刀走在最前面的瘦弱背影,也看到了郭峰、陈志宏和陈祠这些校尉追随陈应良前进的坚定背影,这些报国军将士的胆怯也在不知不觉间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这么一个念头,“连当官的都不怕,老子怕个球?!”

陈应良当然也在害怕,因为不用别人说陈应良就知道,后面的四千隋军根本就靠不住,战事稍微不利跑得最快的就是他们,所以陈应良从一开始就没指望过他们能帮上什么忙。同时陈应良还异常的冷静,始终在细心观察着对面敌人的一举一动,而看到了敌人以团为单位向着两翼延伸时,陈应良笑了,因为陈应良非常明白,对面敌人主将已经轻敌了,从一开始就只考虑尽可能扩大战果,压根就没做好迎接一场恶战苦战的心理准备!战事只要稍有不利,纯属乌合之众的叛军队伍,只会比后面刘长恭那个废物逃得更快!

将横刀向上一举,整齐的军歌声戛然而止,陈应良再回过头来,环视了一眼身后神情紧张的报国军将士,突然微微一笑,然后大声说道:“弟兄们,还记不记得我对你们说的故事?八十四年前的洛阳战场上,七千白袍兵大战百万魏军,三天里血战一十一场,谁获得了全胜?”

“白袍兵全胜!”八百多报国军将士整齐回答。

“对!”陈应良大力点头,用横刀一指三百多步外的叛军队伍,笑着大声说道:“弟兄们,我们的机会来了,我们的对面,只有区区一万乌合之众,而我们的兵力,却足足有四个团八百四十五个弟兄!和白袍兵比起来,我们简直太轻松了!当年的白袍兵,一个人要砍一百多个敌人,而我们今天,每个人只要宰了十个敌人,就可以大获全胜了!告诉我,今天这场大战,我们和敌人,谁必胜?!”

“我们必胜!”八百余名报国军将士整齐回答。

“很好!”陈应良满意点头,大声说道:“弟兄们,仔细看看我们面前的对手,他们很多人身上,连一件象样的盔甲都没有,手里的武器,还有很多是锄头木叉,这样的乌合之众,就是来十万,我们也用不着放在眼里!八十四年的白袍兵,能够以区区七千兵力,硬撼敌人百万之众!今天,同样穿着白袍的我们,注定要重现那段历史,要在史书上留下新的神话!我们的神话!报国军,必胜——!”

“必胜——!”所有的报国军将士都和陈应良一样举起了手中武器,放声大吼。

“报国军全体人等听命!”陈应良大吼,转过身面对敌人,用手中横刀指住了叛军本阵的正面,狂吼道:“目标,敌人帅旗!为了大隋,为了我们自己,跟我冲!杀——!”

大吼着,陈应良第一个大步冲向了上万敌人,精忠报国的大旗与四名校尉毫不犹豫的跟上,八百多报国军将士也毫不犹豫的大吼跟上,义无反顾的杀向了十数以倍于己的叛军队伍,嘹亮的喊杀声震天动地,在战场上回荡不休,声传数里,“杀————!”

看到报国军主动发起冲锋,躲在后面远处的四千隋军楞了,被禁军士兵包围簇拥的刘长恭刘大将军张口结舌,说什么都没有想到,在兵力对比如此悬殊的情况下,报国军竟然还敢主动冲锋!所以好不容易回过神来后,也读过一些史书的刘大将军忍不住吐了一口浓痰,“呸!穿上孝袍子,就以为能变成了八十四年前那支白袍兵了?等着死光死绝吧,八百四十五个蠢货!”

叛军队伍和叛军主将杨积善也楞了,同样震惊于报国军的疯狂举动之余,杨积善然后就勃然大怒了,咆哮道:“擂鼓,前军冲锋!给老子杀光这帮穿孝袍子的狂妄之徒!”

从隋军手里缴获来的战鼓敲响,位居前列的五个叛军团队发起了反冲锋,衣着杂乱的叛军队伍五颜六色,或快或慢的呐喊着冲向报国军,喊杀声虽然同样猛烈,大小队伍却在快步冲锋中自行凌乱,尽显乌合之众的本色,与始终保持集体行动的报国军队伍形成了鲜明对比。

直到两军不到二十步的时候,报国军队伍才出现了一点点凌乱——四个校尉和一些报国军老兵,习惯性的加快脚步,越过了冲在最前面的陈应良,有意无意的把陈应良簇拥到了中间暗中保护,然后才各挺刀枪,血红着双眼捅杀对面的敌人。

连陈应良本人也没想到报国军队伍建立了绝对自信心后,能够爆发出这么强大的战斗力,当两军相撞之后,冲在最前面的十几名叛军士兵,几乎是在眨眼之间被砍成了碎片,捅成了蜂窝,惨叫着摔倒在血泊之中,咸腥的鲜血飞溅在报国军将士的脸上身上,使得本就热血翻涌的报国军将士更加热血沸腾,更加状如疯虎,刀砍得更快,枪捅得更猛,也在转瞬之间,让更多的叛军士兵横尸战场。

这已经不是战事,而是一场屠杀,装备训练和士气斗志都占据绝对优势的报国军将士,如同一群下山的猛虎,虎入羊群的冲进只装备了简陋武器盔甲的叛军队伍中肆意屠杀,刀砍斧劈枪捅锤子砸,仗着身上的精良明光铠可以抵挡一般攻击,只攻不躲的疯狂杀敌,看到没穿白袍的人就是一刀一斧下去,狂吼大叫着一枪一矛的捅出去,个个状如疯魔,个个有如修罗杀神!

在这些冲在前面的老兵带动下,新加入报国军将士也疯狂了,加倍发挥出他们的装备训练优势,跟在精忠报国的大旗后面,跟在浴血奋战的老兵背后,血红着眼睛见到敌人就砍,见到没穿白袍的人就剁,那怕是已经倒地的敌人,也要补上几刀几斧,不砍成几段誓不罢休!八百四十五人如同八十四年前的白袍兵再现,势不可挡的前进前进再前进。

血花在不断的抛洒,头颅手臂和热腾腾的血肉不断的在战场上翻飞,刀枪碰撞的金铁声和惨叫声、喊杀声在战场上回荡,冲在最前面的报国军将士个个全身血染,凶狠恐怖得就象是一个个来自地狱的追魂恶鬼,胆敢抵抗阻拦的叛军士兵无不在他们面前化为残尸碎骸,继而又被报国军将士的脚步践踏成血红肉酱,精忠报国的大旗所指之处,叛军士兵无不化为齑粉!

与报国军交战的叛军队伍开始溃逃了,他们之前遭遇的隋军和他们现在面临的报国军队伍,简直就是来自两个世界的不同生物,如果说之前叛军队伍遭遇的隋军队伍是一群任人宰割的绵羊的话,那么叛军队伍现在遭遇的报国军队伍,简直就是一群狮子,一群发疯的狮子!心惊胆裂之下,骨子里其实还是乌合之众的叛军队伍慌了,魂飞魄散的开始逃命了,毕竟,叛军士兵也是人,也是爱惜自己宝贵小命的。

一柱香时间刚过一点,五个团的叛军队伍彻底崩溃,校尉和旅帅带头向本阵逃命,普通士兵紧紧跟上,报国军将士则背后紧追不舍,在他们的身后交战处,则是一大片的血肉残骸,横七竖八的几乎全是叛军士兵的尸体。

杨积善也开始慌了,做梦也没想到报国军如此凶猛,目瞪口呆之余,杨积善赶紧催动身边团队向前,阻拦报国军将士的冲锋脚步,同时飞马传令,命令两翼向本阵收拢,三面包夹兵力处于绝对劣势的报国军队伍。

杨积善向正面添兵,命令两翼包抄,当然是正确得不能再正确的沙场战术,然而颇有些沙场经验的杨积善却忘了一个要命问题——他麾下的士兵,不是他之前指挥的大隋精锐,而是一群刚放下锄头拿起武器的平民百姓,一群刚投降过来已经不再言勇的前隋军士兵!再好的战术,没有士兵能够执行到位,也是白费力气!

八十四年前的那个神话彻底重演,同样是手上从来没有亲自沾过人命的陈姓主将,同样是一群身着白袍士兵,同样是以少击众,兵力处于绝对劣势的一方,同样是压着兵力占据绝对优势的一方打!八百余名报国军将士团结在瘦弱的陈应良周围,不打任何折扣的,笔直的冲向杨积善的帅旗所在,把一个接一个阻拦在前面的叛军团队打得粉碎,冲得七零八落,势如破竹,所向披靡,战场上只有报国军将士英勇无畏的喊杀怒吼声,也只有叛军士兵心惊胆战的惨叫哭喊声,“白袍兵来了!白袍兵来了!来了!快跑!跑啊——!”

失魂落魄的看着前方战场,看着潮水一般退回来的自家败兵,也看着笔直向着自己挺进的报国军队伍,杨积善感觉难以置信,也突然想起了一句古老的童谣,八十四年前在洛阳一带人人传唱的童谣——名军大将莫自牢,千军万马避白袍!

“咦?难道我们这次还能赢?”被禁军士兵监视着的刘长恭也在失魂落魄,刘大将军是没吃过猪肉,可好歹见过猪跑,看得出现在的战况是那一方占据优势,更看得出胜利女神已经又一次向自己绽放出了妩媚笑容。狂喜之下,刘大将军刷的拔刀在手,举刀大吼……

“弟兄们,做好准备,等敌人溃散,或者等我们的白袍兵砍倒敌人帅旗,就给我冲上去,拣他娘的便宜————!”

同类推荐
  • 大国地权:中国五千年土地制度变革史

    大国地权:中国五千年土地制度变革史

    《大国地权:中国五千年土地变革史》是一本讲述中国从农耕社会到现在的土地制度变革的书。它立足当今中国第一热论的土地问题,分析了中国土地制度的变化,如周代的“分封建制”和“不籍千亩”,北魏的“太和改制”、明代的一条鞭法、清代的“摊丁入亩”以及中国共产党的土地制度变革,并最终结合研究成果,提出对未来中国土地制度变革的建议。
  • 清朝的面孔

    清朝的面孔

    清朝是中国封建社会的最后一个王朝,本书列举了清朝顺治、雍正、康熙、乾隆等各代皇帝鲜为人知的历史事件。从官场见闻,到帝王言行,从帝国花絮到朝廷政事,作者以科学、历史的角度,重新解读、评述了清代的代表性事件。
  • 明末金手指

    明末金手指

    金手指,在如今的含义其实就是开挂,但对于来到天启六年末的张弘斌来说,却同样具有点石成金的意味。脑袋里面与一款名为‘山寨贸易系统’的链接,可以购买未来的各种山寨商品。品质或许没有保障,但在十六世纪却是绝对领先的优质产品。从常见的粮油到日化,从基础的铁质枪头到云爆弹,只要等级足够,产品随便购买。哦,还有必须要有足够的银子……莫名其妙的来到了天启六年末,眼看崇祯元年就要到来,身为一个地主老财的三少爷,张弘斌凭着家庭条件和系统本来可以有一个不错的仕途。不过文化程度没有那么高,也懒得和士绅友好相处……主要还是不想老是受窝囊气的张弘斌,果断选择了造反这个很有前途的职业。难得开了挂,岂能继续委屈了自己?
  • 血腥的盛唐4:走向开元盛世

    血腥的盛唐4:走向开元盛世

    在最鼎盛时期,唐朝经济GDP高达世界总量的六成,领土面积是当今中国的两倍,300多个国家的人们怀着崇敬之心,涌入长安朝圣,2300多名诗人创造了无法逾越的文化盛世;然而事实上,如此繁荣的景象只持续了不到整个朝代一半的时间,大唐王朝的最后近百年间,连年内战,四处硝烟,黄河流域尸横遍野,千里无鸡鸣,万里无狗吠,落日的余辉下,是一望无际的地狱之国。翻开本书,中国历史上最著名的主角们:李渊、李世民、武则天、杨贵妃、唐明皇、李白、安禄山、黄巢……帝王将相,轮番上阵,诗人草寇,粉墨登场,紧锣密鼓,不容喘息,连演数场好戏:一场比一场令人血脉贲张!一场比一场起伏跌宕!一场比一场充满血腥和阴谋!
  • 大唐全才

    大唐全才

    王珂,一个装饰公司的小老板,在去一个新工程工地的途中因车祸来到大唐,他为了在这个时代站住脚跟,用他比别人多了一千多年的知识在大唐帝国扇动他那蝴蝶翅膀,改变了历史的进程。人称他为大唐全才。
热门推荐
  • 我们三个都是穿越来的

    我们三个都是穿越来的

    我是因为看了很多的穿越小说,也很想穿越。谁想我想想就能穿越,穿越就穿越吧,居然穿成怀孕九月的待产产妇,开玩笑嘛!人家在二十一世纪还是黄花一枚呢。这也可以接受,可是明明是丞相之女,堂堂四皇子的正牌王妃怎么会居住在这么一个几十平米得破落小院子里,她怎么混的,亏她还一身绝世武功,再是医毒双绝。哎。没关系,既然让我继承了这么多优越条件,一个王爷算得了什么?生下一对龙凤胎,居然都是穿过来的,神啊,你对我太好了吧?且看我们母子三人在古代风生水起笑料百出的古代生活吧。片段一在我走出大门时,突然转身对着轩辕心安说道:“王爷,若是哪天不幸你爱上了我,我定会让你生不如死的。”然后魅惑地一笑,潇洒地走了出去。片段二当我对着铜镜里的美人自恋地哼出不着调地歌时。“别哼了,难听死了。”一个清脆的声音响起。~~~接着一声尖叫紧跟着另一声尖叫。我用上轻功躲进了被子里.~~~"我和你一样是二十一世纪来的。”“你好,娘亲,哥哥,以后要多多指教。”来自两个婴儿的嘴里,我摸摸额头,没高烧啊。片段三“小鱼儿,我可是你孩子的爹,况且我没有写休书,你还是我的王妃。我会对你好的。”安王爷霸道地说道。“你们认识他吗?他说是你们的爹?”我问着脚边的两个孩子。“不认识,”女孩说道。“我们的爹不是埋在土里了吗?怎么他一点也不脏?”男孩问道。那个男人满头黑线。“对不起,我们不认识你。”说完拉着孩子转身就走。片段四“爹爹,这是我娘,你看漂亮吧?”南宫心乐拉着一个白衣帅哥进来问道。我无语中。“爹爹,你看我娘亲厉害吧?“南宫心馨拉着另外一个妖精似地男人走了进来。我想晕。“这才是我们的爹。”“才不是呢,这个才是”两人开始吵起来了。“我才是你们的爹。”安王爷气急地吼道。“滚一边去。”两个小孩同时说道。屋里顿时混乱之中。转头,回屋睡觉去了。推荐完结文《别哭黛玉》完结文《穿越之无泪潇湘》新文,《极品花痴》
  • 做官要学曾国藩,经商要学胡雪岩大全集(超值金版)

    做官要学曾国藩,经商要学胡雪岩大全集(超值金版)

    他们一官一商,在清朝的历史舞台上 演绎了一幕大剧。给后人留下了丰富的财富。现代人流行一种说法。,一个人若只知道曾国藩、胡雪岩做了什么,那只是皮毛之见,只有读懂 了曾国藩、胡雪岩为什么“这么做”,继而知道自己该“怎么做”,那才算 读活了他们,也读活了自己。曾国藩与胡雪岩是同一时代的人
  • 黄骅将军

    黄骅将军

    巍巍沂蒙,逶迤八百余里,覆压鲁中、鲁南大地。沂山、蒙山、北大山、芦山、孟良崮等名山大岭,山高坡陡,崖险岭峻,层峦叠嶂,丛山连绵,到处悬崖峭壁,巨石嶙峋,古木参天。山中飞瀑流泉,涧深溪清。
  • 一生的忠告:外交官爸爸写给儿子的信(超值金版)

    一生的忠告:外交官爸爸写给儿子的信(超值金版)

    书信中涉及到的学习、礼仪、处世等话题,对年轻人仍大有裨益。说到底,这是一本教人如何获得渊博的学识,是当下年轻人关注的焦点,如何掌握处世必需的礼仪,如何获得他人信任,也是他们步入社会、走向成功必须掌握的人生哲理。查斯特菲尔德所处的时代与今天虽相距甚远,如何获得成功的书。但这些书信所持有的观点与道理,本书是一本父亲写给儿子的书信集。它反映了查斯特菲尔德在政治方面的圆熟技巧、对良好礼节的呵护以及对儿子在礼仪和处世方面的悉心指导,充满了查斯特菲尔德对社会、人性、人际关系和领导能力的深刻洞察
  • 将门孤女之田园美眷

    将门孤女之田园美眷

    夏潋出自古乐世家,在她看来,她要做的就是学习家传的各种技艺,然后嫁到一个合适的家族去,平平静静的当个小夫人,再慢慢老去。然而她做梦都想不到,有一天她会莫名其妙的脱出这一个圈环,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她还记得,那一日,她那个神神叨叨的好友林苏晚,在她耳边念叨什么镜里空花、水中圆月的话,如今她却看不分明,这花那一朵是真、那一朵是假。那天晚上,她被林苏晚生拉硬拽去看流星雨,然后,在那一片绚烂的流星雨童话中,她变成了西山村的小媳妇夏潋。乡村生活平淡安宁,夏潋一向随遇而安,倒不觉得有什么不妥,但是,从什么时候开始,麻烦开始一桩桩一件件找上门来?功臣之后的相公,将门冤狱的出身,她一步步远离一开始所向往的宁静生活,好在自始至终,一直有他相伴。片段一:夜风中,夏潋仰起头,望着墙头飘飘欲仙的美男子,悠然笑道:“当家的不解释一下,所谓位高权重,究竟是什么意思?”苏墨轻飘飘落在夏潋面前,微笑道:“为夫也不知,娘子还有这样一手绝活。”片段二:“你究竟是什么人?”慕容少宣皱眉道。“自然是苏墨,还能是谁?”苏墨笑道。慕容少宣摇摇头,道:“当日我中了化功散,武功全失,所以并没有察觉,而等我武功恢复了,才发现,你自称是个普通的猎户,武功竟比我还要高深,这未免太过奇怪。何况虽然藏得隐秘,我也察觉得到,你身边藏着暗卫,你究竟是什么人?”苏墨好整以暇的听慕容少宣说完,道:“你是在提醒我杀人灭口吗?”“…”慕容少宣一愣,苏墨却笑笑道:“你猜,我知不知道你的真实身份?”“…”“或者,你猜猜,我为什么将你留下?会不会放你离开?”“…”“唉,乡下日子安逸得很,留下你解解闷也好,放心吧,我暂时不打算杀你灭口。好好给娘子挖鱼塘,等鱼塘挖好了,我就放你离开!”苏墨笑着挥挥手,往院子里打水洗漱去了,留下慕容少宣对着月亮磨得牙齿咯咯作响。片段三:苏墨没有什么形象的将慕容少宣按在桌上,咬牙道:“混蛋!你丫的你断袖不能提前跟我说一声?”慕容少宣一面努力吸气,免得自己闷死,一面不怕死的说道:“我要是早说,不早让你弄死了吗?”“你信不信我现在弄死你?”“我以为,你现在弄死我,对小曦来说并没有什么好处。”“啪——”桌子四分五裂,慕容少宣怕怕的缩缩脖子。
  • 地烟

    地烟

    温亚军,现为北京武警总部某文学杂志主编。著有长篇小说伪生活等六部,小说集硬雪、驮水的日子等七部。获第三届鲁迅文学奖,第十一届庄重文文学奖,《小说选刊》《中国作家》和《上海文学》等刊物奖,入选中国小说学会排行榜。中国作家协会会员。
  • 名剑无双

    名剑无双

    莫名,一个本是先天经脉闭塞的废物,可是却成为了手持无双剑,身负九字剑诀的绝顶高手。一路打败无数敌人,抱得美人归。
  • 剑血

    剑血

    十年前,遭血魔妖孽荼害,全家惨亡。流浪十几年,卧身于虎威帮,在一次剿灭行动中,遇上剑仙孤影,经过一系列摸不着头脑的事情的发生,寻到多年流失的唯一亲人妹妹诺霞,至此二人开始寻找灭门仇人。却因身带传世之宝“风云无量”和“锦绣风云”,又偶然得到上古神器“血剑”。一时间江湖各路,魔教妖孽疯狂前来抢夺,关键时期,岂料到伴随身边的妹妹诺霞竟然是魔教派来的奸细,报仇之路,人生何悲。
  • 干草堆里的爱情:劳伦斯中短篇小说选

    干草堆里的爱情:劳伦斯中短篇小说选

    《干草堆里的爱情:劳伦斯中短篇小说选》中除了情爱题材以外,劳伦斯还喜欢在作品中讽刺工业文明对生活和人性的摧残。劳伦斯渴望有一个精神家园,但他不喜欢英国的工业文明,这也是为什么现实中他总想逃离故乡,却在最主要的几部作品中,将故事的发生地点都设在家乡汉诺丁。《干草堆里的爱情:劳伦斯中短篇小说选》选取的几部作品,既有描写情爱的《干草堆中的爱情》、《狐狸》,也有揭示工业文明罪恶的《菊花香》,希望能让大家更全面地认识劳伦斯。值得一提的是,《菊花香》是劳伦斯出道的第一部作品,非常有代表意义
  • 天降蛇蛋Ⅰ:家有蛇妖宝宝

    天降蛇蛋Ⅰ:家有蛇妖宝宝

    我的名字叫碧玺,小名叫蛋儿。(因为我被捡回去的时候,是一颗蛋,所以捡了我的姐姐叫我蛋儿。)物种:一条混血蛇!呃,姑且算是蛇吧!(其实我真正出身女娲一族,不过我的女娲族血统也不纯,因为我的父王是一只稀有的万年火凰。所以我其实算是一条俊美绝伦的混血蛇宝宝!)呃,颜色嘛,碧绿色。(只包括眼睛和尾巴噢。偶的皮肤还是很雪白的。)那个腰围和身长,这个问题眼下难回答,因为还在可持续成长中……母亲:女娲族清凤娘娘。父亲:前面说过了哦,火凰族的硕果仅存的一只万年火凰。咳咳,大致情况就是这些,想知道我多么俊美可爱,宇宙无敌吗?◆◇◆◇◆◇◆◇◆◇◆◇◆◇◆◇◆◇◆◇◆◇◆◇◆【稍微正常版简介】:作为一名平凡的上班族,柴婉莹一不求长生不老,二不求一夕暴富,只希望每天能平平安安,淡淡定定的过她柴米油盐的平凡小日子。只是,这样的得过且过,舒服规律的生活,从她某个晚上下班路上,无意中捡了一枚奇怪的蛋之后,就彻底宣告结束了。**以下便是由那枚蛋所引发的混乱生活的若干证据**1、捡蛋回家第2天,位于九楼的小公寓里,莫名聚集了一群超过十种以上的不同颜色,不同长度,且都率属国家一级野生保护动物的动物(这里特指爬行科中的软骨动物),某个被‘蛇’占‘人’巢了的可怜女人,尖叫着冲出了自己的房子。2、捡蛋回家第5天,家里的所有花花草草就开始了疯长,最明显的是一盆已经枯萎的快要死掉的兰花,居然长的满屋子都是藤藤蔓蔓,某人下班一开门,以为走进了原始森林,再度愣成木鸡!3、捡蛋回家第10天,整栋大楼里的住户们养的宠物(两栖爬行软骨类除外),见到她之后,都如同见了十世仇人,狂吠乱叫,从此某人了个最没有爱心的恶女人称号,某人暴走!4、捡蛋回家第11天……5、捡蛋回家第60天,蛋壳破了,一个长了碧绿尾巴的可爱宝宝,坐在了她的床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