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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奇闻(4)

说到这儿,很多人会想到《水浒传》里的戴宗。被称为“神行太保”的他,据说就能日行八百里。他靠的是脚上拴一对“甲马”。

甲马是什么,我们后面再说。

现在要讲的是戴宗这个形象的创造,显然受了《酉阳杂俎》中这个故事的影响:“元和末,盐城脚力张俨,递牒入京,至宋州遇一人,因求为伴。其人朝宿郑州,因谓张曰:‘君受我料理,可倍行数百。’乃掘二小坑,深五六寸,令张背立,垂足坑口,针其两足。张初不知痛。又自膝下至骭,再三捋之,黑血满坑中。张大觉举足轻捷,才午至汴,复要于陕州宿,张辞力不能。又曰:‘君可暂卸膝盖骨,且无所苦,当日行八百里。’张惧,辞之。其人亦不强,乃曰:‘我有事,须暮及陕。’遂去,行如飞,顷刻不见。”

唐宪宗元和末年,盐城有一名快递员叫张俨,接了个活儿,送公文去长安,至宋州(河南商丘),遇到一个人,面貌古异,求结伴同行。张俨没拒绝。那人要第二天赶到郑州投宿。张俨说:“怎么可能?从宋州到郑州,有不近的一段路,怎么着明早也难以到达。”

那人淡淡一笑,说:“也未必。只要听我的,日行数百里不是问题。”

张俨顿感迷惑。

那人埋头挖了两个小坑,不是很深,只有五六寸,叫张俨背对着坑,脚跟悬于坑口,然后取出一枚针,扎张俨两脚上的穴位。张俨也没觉得疼。那人开始一次次捋张俨的小腿,渐渐有黑血自针孔中流出,滴满坑中。

那人叫张俨走两步。

张俨迈动双腿,觉得身轻如燕,一如云中漫步,当然大为吃惊,问原由,那人笑而不答。

这样行路,当天中午即达汴州(河南开封)。在城外小店里,吃了点东西,那人对张俨说:“不必在郑州投宿了,我们今晚可越过郑州,直达陕州(河南三门峡)。”

张俨表示陕州离汴州还很远,自己即使已凌空飞步,也不可能赶到。

那人说:“请允许我暂时把你的膝盖骨卸下来,不会让你觉得疼,这样的话,即可日行八百里,日落前保证到达陕州。”

张俨这一回连忙摆手,无论怎么说,都不肯叫那人卸下自己的膝盖骨。当然,主人公的担心也可以理解。在这种情况下,那人不作勉强,说:“我有事在身,须在今天黄昏赶到陕州。既然如此,那只好先行告辞了。”说罢,出店去,步履如飞,顷刻间,他便消失在唐朝午后的世界里。

故事就这样在张俨的愣神中结束了。

在这里,顺便说一下,唐穆宗长庆年间,长安昊天观有道士符契元,身怀异术:“心欲有诣,身即辄至。”也就是说,想去哪儿,心一想,身子立刻就能到哪儿。又,鄂州道士朱翁悦,会大地伸缩术,伸展后,百步距离,施法后,人走一天也走不到头;缩小后,很快就能达到。我们这个故事里,在没有缩地和腾云的前提下,主人公创造了唐朝最快的奔跑速度。

现在,回过头来看一下:

按故事中的说法,可以推测:张俨是当日早上在宋州遇到那异人的。被“料理”后,中午即抵达汴州。从宋州到汴州,直线距离是一百五十公里左右。我们设定两个人是在上午九点相遇,在中午十二点到达汴州,也就是说只用了三个小时,平均一个小时飞步五十公里。后来,那异人又要从汴州直接到陕州,这一段距离是三百二十公里。按异人的说法,他于午后出行,在黄昏即可到达,也就是五个小时左右,折合每小时走六十多公里,即假如张俨卸下膝盖骨后的时速。如此算下来,故事中异人所言的日行八百里(古代一里在四百米至六百米之间,一般人步行,每小时最快走十里左右)还是保守的说法。

现在再说《水浒传》里的戴宗,他神行靠的是甲马。

两个甲马可以日行五百里,四个甲马可以日行八百里。想象中,甲马似乎是一种机械器具,甚至有人严肃地指出那只是一种带有轱辘的轮滑而已;或者说,是一种可以不停地提供动力的装置。还有人说,所谓甲马,其实是一种看起来像骆驼的类似于“四不像”的神奇动物,它集中了十二生肖的特点。但按《水浒传》的描述,显然不是。

甲马这东西,其实就起源于唐朝,最初叫纸马,是一种祭神用的纸。祭祀完毕后,用火焚烧。因上面所绘神像大多骑马,后来也就称其为甲马了(也有人认为,甲马和纸马是有区别的,前者只用于“追魂捉命”)。也就是说,戴宗使用的甲马,是纸马而已。把绘有神像的纸马捆在腿上,然后使用法术(“原来这戴院长有一等惊人的道术,但出路时,赍书飞报紧急军情事,把两个甲马拴在两只腿上,作起神行法来,一日能行五百里。把四个甲马拴在腿上,便一日能行八百里。因此人都称做神行太保戴宗”),便可以飞步天下(每次停歇时,要把甲马解下来,杂合着金纸焚烧。转天再上路,捆上新的甲马)。

当然,前提是你确实相信有这种法术。

《水浒传》里,戴宗捆上四个甲马后,经推断和计算,时速能达到每小时三十公里,比张俨慢不少,更没法跟那位消失在午后汴州的异人相比了。

不管相信与否,异人飞步凌空的模样都会久久地闪跃在我们面前。

这种神行之人并非只是孤例。长安永安坊有永寿寺,德宗贞元年间,该寺有证智禅师,“或时在张椟兰若中治田,及夜归寺,若在金山界,相去七百里”。也就是说,很多时候,他白天在外地“治田”,当晚就能回到长安寺院。两次相隔多远呢?七百里。

唐时还有奇僧万回。万回只有二十多岁,“貌痴不语。其兄戍辽阳,久绝音问,或传其死,其家为作斋。万回忽卷饼菇,大言曰:‘兄在,我将馈之。’出门如飞,马驰不及。及暮而还,得其兄书,缄封犹湿。计往返,一日万里,因号焉。”一日之间,从长安到东北的辽阳,他打了个来回。

看上去,万回的故事似乎更离谱。但当千年后,某位老兄入睡还在河北睁眼却到上海这种事发生时,我们就知道这世界上的事有多么不可思议了。是啊,在这个充满未知的天地间,有多少事超出我们日常经验的范围?又有多少人生活在我们想像力能够抵达的边界之外,并在某个时间神奇地出现在我们面前。

幻术奇谭

从唐人志怪设定的发生时间看,大多集中在中唐的德宗贞元时代(外部削藩失败、内部宦官掌握军权,中晚唐社会格局正式形成)到晚唐的懿宗咸通时代(帝国最后的安宁光阴),也就是785-873这88年间。这期间,层出不穷的奇闻异事,形成了这个时代特有的气氛:幽暗、隐秘、诡谲、苍茫……尤其是德宗贞元年间(公元785年-805年),各种奇异的事频繁发生:

贞元元年,怪鸟现于终南山,有双手,及一足……

贞元二年,长安大雪,平地深尺余,雪上有薰黑色……

贞元三年,华山谷中见一人腿,袜、履犹新,断在膝,无疮迹……

贞元四年:雨木于陈留,大如指,长寸许。每木有孔通中,所下其立如植,遍十余里……

贞元五年,成都宝相寺,入夜忽有飞虫五六枚,大如蝇,金色,迭飞起灯焰。或蹲于炷花上鼓翅,与火一色,久乃灭焰中……

贞元六年,宣州忽大雷雨,一物坠地,猪首,手足各两指,执一赤蛇啮之。俄顷,云暗而失……

贞元七年,江淮有士人庄居,其子魔症多日。其父饮茗,杯中忽起水泡,莹净若琉璃,中有一人,长一寸,细视之,乃其子也。食顷,爆破,一无所见……

贞元八年,莱州即墨县有百姓王丰兄弟三人。丰不信方位所忌,常于太岁上掘坑,见一肉块,大如斗,蠕蠕而动,遂填。其肉随填而出,丰惧,弃之。经宿,长塞于庭。丰兄弟奴婢数日内悉暴卒……

贞元九年,明州有一人浸蛇酒,前后杀蛇数十头。一日,自临瓮窥酒,有物跳出,啮其鼻将落,视之,乃蛇头骨……

贞元十年,“严绶镇太原,市中小儿如水际泅戏。忽见物中流流下,小儿争接,乃一瓦瓶,重帛幕之。儿就岸破之,有婴儿,长尺余,遂走。群儿逐之,顷间足下旋风起,婴儿已蹈空数尺。近岸,舟子遽以篙击杀之。发朱色,目在顶上……”

贞元十一年,虢州五城县黑鱼谷,有水方数步,常见二黑鱼,百姓王用伐木饥困,遂食一鱼。久乃转面,已变为虎焉。时时杀獐鹿,夜掷于自家庭中。如此三年。一日日昏,叩门自名曰:“我用也。”弟应曰:“我兄变为虎三年矣,何鬼假吾兄姓名?”又曰:“我往年杀神灵,谪为虎。今免放,汝无疑也。”弟喜,遽开门,见一人,头犹是虎,因怖死……

贞元年间之所以频频发生诡异之事,如果剥茧抽丝,会发现:跟大明宫里的皇帝有着某种潜在的关系。

“安史之乱”平息后,河北的叛军扛着不展的旌旗消失在绿树黄尘间,庞大的帝国进入身影隐秘的中年时代,大明宫阴沉的帷幕又多了几重。在玄宗之后,经肃宗、代宗,而进入德宗时代。

端坐在大明宫的德宗,看到一群庞大的乌鸦在他上空徘徊不去。聒噪声中落叶纷纷。它们的身影遮住那枚黄月亮。在某个瞬间,德宗决定使用个新年号。在此之前,他使用过“建中”、“兴元”。在大臣的建议下,德宗最后采用了“贞元”这个年号。《易经》中有“元亨利贞”的说法。“元”指“善”,“贞”意“正”。这两个字有纯洁明朗之义。但事实却恰恰相反。

德宗叫李适,是代宗的长子,母亲是“安史之乱”中失踪的被称为沈珍珠的沈皇后。

德宗的童年时代恰逢大唐盛世,四海晏清。他十三岁那年,安禄山在范阳起兵,叛军自河北一路而下,洛阳、长安相继失守。随后,是长达八年的战争。公元762年,父亲代宗即位时,战乱进入尾声。那一年,他被任命为天下兵马大元帅,郭子仪、李光弼是他的副手。正因于此,作为未来的皇帝,他奇异地和着名的将领们一起被描绘入凌烟阁。公元779年,他成为帝国的新皇帝。

德宗被称为“九叶天子”,因为到他时帝国皇权已延续九代。即位后,他时常想起父亲代宗,在他眼里,那是个神秘莫测的人。因为他往往能在不动声色中把一些令人生畏的人解决掉,比如李辅国、鱼朝恩、程元振,帝国宦官史上三个鼎鼎大名的人物。

德宗从不认为自己有父亲一样的手腕。相比之下,他是比较温和的,认为“德”最重要,《酉阳杂俎》中披露了他生活中的一个片段:“相传云,德宗幸东宫,太子亲割羊脾,水泽手,因以饼洁之。太子觉上色动,乃徐卷而食。”意思是,太子奢侈地用饼擦手,当发现德宗脸色有点不好看时,便顺水推舟地把饼卷起来吃了。

相比于父亲醉心于长安的争斗,德宗更关注河北、山东和淮西的问题。他想抑制那里割据的藩镇。但他太急了,结果激起更大的叛变。更要命的是,建中四年(公元783)十月,他调泾原军团前往淮西平叛,途经长安时,军团因受到冷落的待遇而哗变,他仓皇出逃。他想让帝国重抖擞,但没想到越搞越乱,最后不得不下“罪己诏”,表示藩镇叛乱是由于他的失政造成的,重新默认河北等地的藩镇现状。在那些地方,有独立的税收,节度使可以子袭父职。

“泾原兵变”时,德宗从长安出逃,身边的大臣都跑了,只有一帮宦官保护着他。他很感动,也很伤心。返回长安后,提升了神策军在禁军中的位置,将其置于羽林军、龙武军之上,成为皇帝最重要的卫队,并由身边的宦官直接统领。贞元十二年(公元796)六月,他正式设立了令后世朝臣闻之色变的左、右神策军护军中尉一职,这支长安最重要的部队由此正式掌握在宦官手中,这是宦官干政、弑立皇帝如儿戏的开始。

至此,中晚唐大局已定。

有了“泾原兵变”的体验,德宗不再相信身边的大臣。他频繁地更换宰相,除宦官外,更看重贴身的翰林学士。陆贽罢相后,德宗更是“躬亲庶政,不复委成宰相。庙堂备员,行文书而已”。陆贽此前曾劝他:“君上之权,特异臣下者,唯不自用,乃能用人。”德宗与宰相展开辩论,表示自己做不到这一点。那场兵变在他的内心扎下太深的阴影。

在这种情况下,包括宰相在内的很多大臣也就懒得再关注国家大事了,开始醉心于自家庭院中的夜宴或自娱自乐地写起志怪笔记。就这样,在贞元年间,各种诡异的奇闻充斥在帝国上空。比如,下面说的这个故事,就是那个时代万千怪异之事中的一个。

四川成都有富豪,家中一子尚未婚娶,想攀高枝的姑娘很多,但没一个能入公子法眼。这时候,有好事者向公子推荐一人:姓张名和。并言道,那张和虽是坊间官员,但实乃大侠,无所不知,颇有本领,请他帮忙,定能寻到称心丽人。

公子大悦,连夜置备金帛前去拜访。张和欣然许之。

转天,他拉着公子出城,行于荒野。公子问去哪里,张笑道:“跟我走便是了。”

二人进一废弃寺院,大殿上有座满是尘土的佛像,张和也不说话,拉着公子,爬到佛像身上,揭其乳,乃是一洞。公子还没明白过来,就被张和拉着钻了进去。

进到佛像身体里,公子初觉狭窄昏暗,走了十多步,渐觉宽广明亮,遇一处门楼。张和即行叩门,不一会儿,里面出来一名九髻少年,道:“主人已期待您多时了。”

主人身着紫衣,周围有侍者十余人,见张和后甚为恭敬。

张和指着公子说:“这是一翩翩君子,望你善待他,我现在还有急事,需要先回去。”说罢,张和便消失不见。公子感到怪异,但一时又不敢问。

主人在堂中设宴。

吃了一会儿,有多名歌妓鱼贯而入,起曼舞、抛绣球,以为行酒令,样式新颖,十分好玩。众人中有一少妇,不时向公子投来一瞥。看此女子面容,虽不是二八少女,而风韵别具。公子连看几眼,顿觉意乱情迷,这不就是他喜欢的类型么?

其间,公子看到案上有一种金制器皿,体高口大,上面雕刻着古怪的花纹,镶满名贵的宝石,遂问为何物。

主人道:“此乃我这里的二等器皿罢了,是仿造伯雅造成的。”

公子不解其意。

三国曹丕作有《典论》:“荆州牧刘表,跨有南土,子弟骄贵,并好酒,为三爵,大曰伯雅,次曰仲雅,小曰季雅,伯受七升,仲受六升,季受五升……”伯雅,也就是一种古酒器。

主人又道:“我们这儿的大号酒杯,可乘酒七升!”

公子“哦”了一声,突然想起什么,继而环望四周,帷幄低垂:“请问,您是……”

主人笑而不语,始终与公子保持着一段距离。

夜宴至三更,主人对歌妓说:“你接着陪伴客人,我还有点事,先出去一下。”

望着主人鬼魅一般离去,公子感到局促不安,去墙边撒尿时,突然有人拍他肩膀,回头一看,正是那少妇歌妓。

她对公子说:“我见你善良,为什么也被掠到这儿?”

公子说:“掠到这儿?”

歌妓说:“我等就是中了幻术,被掠到这儿,已多年,现在归路永绝。你新来,身上还有阳气,如想回去,还有希望。”

公子大惊:“有什么办法?”

歌妓说:“我给你七尺白绫,以候主人,谎称拜谢,近其身,蒙其头,事即成功!”

天色将亮,主人回来入座,公子依歌妓之言,以白绫蒙住主人之头,其人果然大恐,伏地求饶,道:“死女负心,终坏我事!以后再不能居住于此了!”说罢,挣扎着奔出门,飞驰而去。

故事后面的发展稍微出乎意料:公子并未离去,而是跟那少妇过上了日子。

日子一过便是两年。其间又发生了什么,我们不得而知,只知道二年后,公子思念家人,想回去看看,少妇亦不挽留,为其饯行后,持铁锤在东墙上开一洞,形如公子来时的佛乳。公子探头外望,还没等定睛,便被身后的手推了出去。

公子坐在地上陷入巨大的茫然。

因为他抬头后,发现自己没在那破败的寺院里,而是看到不远处的城墙上写着“长安”字样。问路人,对方告诉他,这里确实是大唐的京城长安,不远处就是风景如画的曲江啦。

我们的公子盘腿坐在路边,来来往往的人们向他投去好奇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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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次意外的打工经历,让展天玲认识了一个奇怪又偏执的男人,从此她的人生发生了颠覆性的巨变!他霸道、冷漠、强势、无情,却又扮无赖扮可怜的引她一步步深陷,直至最终,芳心暗许!她是单纯的如一张白纸的女大学生,他是隐藏在暗夜之中最强大的存在,可却遭遇最亲的人背叛,差点终身残废,直到认识了她,他的生命才出现了一道生的曙光!其实这是一个小女人被一个变态冷漠男改变成为腹黑大女人的甜蜜心酸史,且看她如何在无形之中一步步收腹那个霸道的大龄男。片段一“滚!给我滚出去!!”男人冷洌如冰,他真是要被这个女人气死了。“又来了,你除了会叫我滚,还会什么?有本事你就站起来啊,坐在轮椅上赶人有什么意思?”女人故意气他,叫你嚣张,我偏不,看你能拿我怎样!“滚、出、去!”沉冷的声音再次传来,隐隐带着颤抖。“哈!你真可怜,大好的人生就这么毁了,而你还心甘情愿的这么活着,真是让人同情!放心,不用你赶,从明天起你就不会再看见我了,再见!”女人说完扭头就走。“谁可怜了?你站住!给我说清楚.....给我回来!!”男人大吼着,却终是没唤回女人的回头。片断二“陆先生,好久不见,别来无恙?”女子万般风情的跟面前的男人打着招呼。“你叫我什么?”“呵呵,陆先生,你还真见忘啊!想不到这么多年过去了,你的记忆是越来越退步了嘛。”“那个男人是谁?”“哪个男人?…他吗?...喔!我想想…好像是…”某女一边瞟着男人越来越黑沉的脸,一边故做思考。“该死的!你想让我掐死你吗?…走!”“姓陆的,你放开我!”她一边说,一边在他看不见的地方勾起嘴角。“展天玲!你给我记住了,这一辈子你生是我的人,死是我的死人,别的男人,谁他妈也别想碰你!”................每个人的人生都不会完美,但也就是这种不完美才成就了我们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