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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奇闻(4)

说到这儿,很多人会想到《水浒传》里的戴宗。被称为“神行太保”的他,据说就能日行八百里。他靠的是脚上拴一对“甲马”。

甲马是什么,我们后面再说。

现在要讲的是戴宗这个形象的创造,显然受了《酉阳杂俎》中这个故事的影响:“元和末,盐城脚力张俨,递牒入京,至宋州遇一人,因求为伴。其人朝宿郑州,因谓张曰:‘君受我料理,可倍行数百。’乃掘二小坑,深五六寸,令张背立,垂足坑口,针其两足。张初不知痛。又自膝下至骭,再三捋之,黑血满坑中。张大觉举足轻捷,才午至汴,复要于陕州宿,张辞力不能。又曰:‘君可暂卸膝盖骨,且无所苦,当日行八百里。’张惧,辞之。其人亦不强,乃曰:‘我有事,须暮及陕。’遂去,行如飞,顷刻不见。”

唐宪宗元和末年,盐城有一名快递员叫张俨,接了个活儿,送公文去长安,至宋州(河南商丘),遇到一个人,面貌古异,求结伴同行。张俨没拒绝。那人要第二天赶到郑州投宿。张俨说:“怎么可能?从宋州到郑州,有不近的一段路,怎么着明早也难以到达。”

那人淡淡一笑,说:“也未必。只要听我的,日行数百里不是问题。”

张俨顿感迷惑。

那人埋头挖了两个小坑,不是很深,只有五六寸,叫张俨背对着坑,脚跟悬于坑口,然后取出一枚针,扎张俨两脚上的穴位。张俨也没觉得疼。那人开始一次次捋张俨的小腿,渐渐有黑血自针孔中流出,滴满坑中。

那人叫张俨走两步。

张俨迈动双腿,觉得身轻如燕,一如云中漫步,当然大为吃惊,问原由,那人笑而不答。

这样行路,当天中午即达汴州(河南开封)。在城外小店里,吃了点东西,那人对张俨说:“不必在郑州投宿了,我们今晚可越过郑州,直达陕州(河南三门峡)。”

张俨表示陕州离汴州还很远,自己即使已凌空飞步,也不可能赶到。

那人说:“请允许我暂时把你的膝盖骨卸下来,不会让你觉得疼,这样的话,即可日行八百里,日落前保证到达陕州。”

张俨这一回连忙摆手,无论怎么说,都不肯叫那人卸下自己的膝盖骨。当然,主人公的担心也可以理解。在这种情况下,那人不作勉强,说:“我有事在身,须在今天黄昏赶到陕州。既然如此,那只好先行告辞了。”说罢,出店去,步履如飞,顷刻间,他便消失在唐朝午后的世界里。

故事就这样在张俨的愣神中结束了。

在这里,顺便说一下,唐穆宗长庆年间,长安昊天观有道士符契元,身怀异术:“心欲有诣,身即辄至。”也就是说,想去哪儿,心一想,身子立刻就能到哪儿。又,鄂州道士朱翁悦,会大地伸缩术,伸展后,百步距离,施法后,人走一天也走不到头;缩小后,很快就能达到。我们这个故事里,在没有缩地和腾云的前提下,主人公创造了唐朝最快的奔跑速度。

现在,回过头来看一下:

按故事中的说法,可以推测:张俨是当日早上在宋州遇到那异人的。被“料理”后,中午即抵达汴州。从宋州到汴州,直线距离是一百五十公里左右。我们设定两个人是在上午九点相遇,在中午十二点到达汴州,也就是说只用了三个小时,平均一个小时飞步五十公里。后来,那异人又要从汴州直接到陕州,这一段距离是三百二十公里。按异人的说法,他于午后出行,在黄昏即可到达,也就是五个小时左右,折合每小时走六十多公里,即假如张俨卸下膝盖骨后的时速。如此算下来,故事中异人所言的日行八百里(古代一里在四百米至六百米之间,一般人步行,每小时最快走十里左右)还是保守的说法。

现在再说《水浒传》里的戴宗,他神行靠的是甲马。

两个甲马可以日行五百里,四个甲马可以日行八百里。想象中,甲马似乎是一种机械器具,甚至有人严肃地指出那只是一种带有轱辘的轮滑而已;或者说,是一种可以不停地提供动力的装置。还有人说,所谓甲马,其实是一种看起来像骆驼的类似于“四不像”的神奇动物,它集中了十二生肖的特点。但按《水浒传》的描述,显然不是。

甲马这东西,其实就起源于唐朝,最初叫纸马,是一种祭神用的纸。祭祀完毕后,用火焚烧。因上面所绘神像大多骑马,后来也就称其为甲马了(也有人认为,甲马和纸马是有区别的,前者只用于“追魂捉命”)。也就是说,戴宗使用的甲马,是纸马而已。把绘有神像的纸马捆在腿上,然后使用法术(“原来这戴院长有一等惊人的道术,但出路时,赍书飞报紧急军情事,把两个甲马拴在两只腿上,作起神行法来,一日能行五百里。把四个甲马拴在腿上,便一日能行八百里。因此人都称做神行太保戴宗”),便可以飞步天下(每次停歇时,要把甲马解下来,杂合着金纸焚烧。转天再上路,捆上新的甲马)。

当然,前提是你确实相信有这种法术。

《水浒传》里,戴宗捆上四个甲马后,经推断和计算,时速能达到每小时三十公里,比张俨慢不少,更没法跟那位消失在午后汴州的异人相比了。

不管相信与否,异人飞步凌空的模样都会久久地闪跃在我们面前。

这种神行之人并非只是孤例。长安永安坊有永寿寺,德宗贞元年间,该寺有证智禅师,“或时在张椟兰若中治田,及夜归寺,若在金山界,相去七百里”。也就是说,很多时候,他白天在外地“治田”,当晚就能回到长安寺院。两次相隔多远呢?七百里。

唐时还有奇僧万回。万回只有二十多岁,“貌痴不语。其兄戍辽阳,久绝音问,或传其死,其家为作斋。万回忽卷饼菇,大言曰:‘兄在,我将馈之。’出门如飞,马驰不及。及暮而还,得其兄书,缄封犹湿。计往返,一日万里,因号焉。”一日之间,从长安到东北的辽阳,他打了个来回。

看上去,万回的故事似乎更离谱。但当千年后,某位老兄入睡还在河北睁眼却到上海这种事发生时,我们就知道这世界上的事有多么不可思议了。是啊,在这个充满未知的天地间,有多少事超出我们日常经验的范围?又有多少人生活在我们想像力能够抵达的边界之外,并在某个时间神奇地出现在我们面前。

幻术奇谭

从唐人志怪设定的发生时间看,大多集中在中唐的德宗贞元时代(外部削藩失败、内部宦官掌握军权,中晚唐社会格局正式形成)到晚唐的懿宗咸通时代(帝国最后的安宁光阴),也就是785-873这88年间。这期间,层出不穷的奇闻异事,形成了这个时代特有的气氛:幽暗、隐秘、诡谲、苍茫……尤其是德宗贞元年间(公元785年-805年),各种奇异的事频繁发生:

贞元元年,怪鸟现于终南山,有双手,及一足……

贞元二年,长安大雪,平地深尺余,雪上有薰黑色……

贞元三年,华山谷中见一人腿,袜、履犹新,断在膝,无疮迹……

贞元四年:雨木于陈留,大如指,长寸许。每木有孔通中,所下其立如植,遍十余里……

贞元五年,成都宝相寺,入夜忽有飞虫五六枚,大如蝇,金色,迭飞起灯焰。或蹲于炷花上鼓翅,与火一色,久乃灭焰中……

贞元六年,宣州忽大雷雨,一物坠地,猪首,手足各两指,执一赤蛇啮之。俄顷,云暗而失……

贞元七年,江淮有士人庄居,其子魔症多日。其父饮茗,杯中忽起水泡,莹净若琉璃,中有一人,长一寸,细视之,乃其子也。食顷,爆破,一无所见……

贞元八年,莱州即墨县有百姓王丰兄弟三人。丰不信方位所忌,常于太岁上掘坑,见一肉块,大如斗,蠕蠕而动,遂填。其肉随填而出,丰惧,弃之。经宿,长塞于庭。丰兄弟奴婢数日内悉暴卒……

贞元九年,明州有一人浸蛇酒,前后杀蛇数十头。一日,自临瓮窥酒,有物跳出,啮其鼻将落,视之,乃蛇头骨……

贞元十年,“严绶镇太原,市中小儿如水际泅戏。忽见物中流流下,小儿争接,乃一瓦瓶,重帛幕之。儿就岸破之,有婴儿,长尺余,遂走。群儿逐之,顷间足下旋风起,婴儿已蹈空数尺。近岸,舟子遽以篙击杀之。发朱色,目在顶上……”

贞元十一年,虢州五城县黑鱼谷,有水方数步,常见二黑鱼,百姓王用伐木饥困,遂食一鱼。久乃转面,已变为虎焉。时时杀獐鹿,夜掷于自家庭中。如此三年。一日日昏,叩门自名曰:“我用也。”弟应曰:“我兄变为虎三年矣,何鬼假吾兄姓名?”又曰:“我往年杀神灵,谪为虎。今免放,汝无疑也。”弟喜,遽开门,见一人,头犹是虎,因怖死……

贞元年间之所以频频发生诡异之事,如果剥茧抽丝,会发现:跟大明宫里的皇帝有着某种潜在的关系。

“安史之乱”平息后,河北的叛军扛着不展的旌旗消失在绿树黄尘间,庞大的帝国进入身影隐秘的中年时代,大明宫阴沉的帷幕又多了几重。在玄宗之后,经肃宗、代宗,而进入德宗时代。

端坐在大明宫的德宗,看到一群庞大的乌鸦在他上空徘徊不去。聒噪声中落叶纷纷。它们的身影遮住那枚黄月亮。在某个瞬间,德宗决定使用个新年号。在此之前,他使用过“建中”、“兴元”。在大臣的建议下,德宗最后采用了“贞元”这个年号。《易经》中有“元亨利贞”的说法。“元”指“善”,“贞”意“正”。这两个字有纯洁明朗之义。但事实却恰恰相反。

德宗叫李适,是代宗的长子,母亲是“安史之乱”中失踪的被称为沈珍珠的沈皇后。

德宗的童年时代恰逢大唐盛世,四海晏清。他十三岁那年,安禄山在范阳起兵,叛军自河北一路而下,洛阳、长安相继失守。随后,是长达八年的战争。公元762年,父亲代宗即位时,战乱进入尾声。那一年,他被任命为天下兵马大元帅,郭子仪、李光弼是他的副手。正因于此,作为未来的皇帝,他奇异地和着名的将领们一起被描绘入凌烟阁。公元779年,他成为帝国的新皇帝。

德宗被称为“九叶天子”,因为到他时帝国皇权已延续九代。即位后,他时常想起父亲代宗,在他眼里,那是个神秘莫测的人。因为他往往能在不动声色中把一些令人生畏的人解决掉,比如李辅国、鱼朝恩、程元振,帝国宦官史上三个鼎鼎大名的人物。

德宗从不认为自己有父亲一样的手腕。相比之下,他是比较温和的,认为“德”最重要,《酉阳杂俎》中披露了他生活中的一个片段:“相传云,德宗幸东宫,太子亲割羊脾,水泽手,因以饼洁之。太子觉上色动,乃徐卷而食。”意思是,太子奢侈地用饼擦手,当发现德宗脸色有点不好看时,便顺水推舟地把饼卷起来吃了。

相比于父亲醉心于长安的争斗,德宗更关注河北、山东和淮西的问题。他想抑制那里割据的藩镇。但他太急了,结果激起更大的叛变。更要命的是,建中四年(公元783)十月,他调泾原军团前往淮西平叛,途经长安时,军团因受到冷落的待遇而哗变,他仓皇出逃。他想让帝国重抖擞,但没想到越搞越乱,最后不得不下“罪己诏”,表示藩镇叛乱是由于他的失政造成的,重新默认河北等地的藩镇现状。在那些地方,有独立的税收,节度使可以子袭父职。

“泾原兵变”时,德宗从长安出逃,身边的大臣都跑了,只有一帮宦官保护着他。他很感动,也很伤心。返回长安后,提升了神策军在禁军中的位置,将其置于羽林军、龙武军之上,成为皇帝最重要的卫队,并由身边的宦官直接统领。贞元十二年(公元796)六月,他正式设立了令后世朝臣闻之色变的左、右神策军护军中尉一职,这支长安最重要的部队由此正式掌握在宦官手中,这是宦官干政、弑立皇帝如儿戏的开始。

至此,中晚唐大局已定。

有了“泾原兵变”的体验,德宗不再相信身边的大臣。他频繁地更换宰相,除宦官外,更看重贴身的翰林学士。陆贽罢相后,德宗更是“躬亲庶政,不复委成宰相。庙堂备员,行文书而已”。陆贽此前曾劝他:“君上之权,特异臣下者,唯不自用,乃能用人。”德宗与宰相展开辩论,表示自己做不到这一点。那场兵变在他的内心扎下太深的阴影。

在这种情况下,包括宰相在内的很多大臣也就懒得再关注国家大事了,开始醉心于自家庭院中的夜宴或自娱自乐地写起志怪笔记。就这样,在贞元年间,各种诡异的奇闻充斥在帝国上空。比如,下面说的这个故事,就是那个时代万千怪异之事中的一个。

四川成都有富豪,家中一子尚未婚娶,想攀高枝的姑娘很多,但没一个能入公子法眼。这时候,有好事者向公子推荐一人:姓张名和。并言道,那张和虽是坊间官员,但实乃大侠,无所不知,颇有本领,请他帮忙,定能寻到称心丽人。

公子大悦,连夜置备金帛前去拜访。张和欣然许之。

转天,他拉着公子出城,行于荒野。公子问去哪里,张笑道:“跟我走便是了。”

二人进一废弃寺院,大殿上有座满是尘土的佛像,张和也不说话,拉着公子,爬到佛像身上,揭其乳,乃是一洞。公子还没明白过来,就被张和拉着钻了进去。

进到佛像身体里,公子初觉狭窄昏暗,走了十多步,渐觉宽广明亮,遇一处门楼。张和即行叩门,不一会儿,里面出来一名九髻少年,道:“主人已期待您多时了。”

主人身着紫衣,周围有侍者十余人,见张和后甚为恭敬。

张和指着公子说:“这是一翩翩君子,望你善待他,我现在还有急事,需要先回去。”说罢,张和便消失不见。公子感到怪异,但一时又不敢问。

主人在堂中设宴。

吃了一会儿,有多名歌妓鱼贯而入,起曼舞、抛绣球,以为行酒令,样式新颖,十分好玩。众人中有一少妇,不时向公子投来一瞥。看此女子面容,虽不是二八少女,而风韵别具。公子连看几眼,顿觉意乱情迷,这不就是他喜欢的类型么?

其间,公子看到案上有一种金制器皿,体高口大,上面雕刻着古怪的花纹,镶满名贵的宝石,遂问为何物。

主人道:“此乃我这里的二等器皿罢了,是仿造伯雅造成的。”

公子不解其意。

三国曹丕作有《典论》:“荆州牧刘表,跨有南土,子弟骄贵,并好酒,为三爵,大曰伯雅,次曰仲雅,小曰季雅,伯受七升,仲受六升,季受五升……”伯雅,也就是一种古酒器。

主人又道:“我们这儿的大号酒杯,可乘酒七升!”

公子“哦”了一声,突然想起什么,继而环望四周,帷幄低垂:“请问,您是……”

主人笑而不语,始终与公子保持着一段距离。

夜宴至三更,主人对歌妓说:“你接着陪伴客人,我还有点事,先出去一下。”

望着主人鬼魅一般离去,公子感到局促不安,去墙边撒尿时,突然有人拍他肩膀,回头一看,正是那少妇歌妓。

她对公子说:“我见你善良,为什么也被掠到这儿?”

公子说:“掠到这儿?”

歌妓说:“我等就是中了幻术,被掠到这儿,已多年,现在归路永绝。你新来,身上还有阳气,如想回去,还有希望。”

公子大惊:“有什么办法?”

歌妓说:“我给你七尺白绫,以候主人,谎称拜谢,近其身,蒙其头,事即成功!”

天色将亮,主人回来入座,公子依歌妓之言,以白绫蒙住主人之头,其人果然大恐,伏地求饶,道:“死女负心,终坏我事!以后再不能居住于此了!”说罢,挣扎着奔出门,飞驰而去。

故事后面的发展稍微出乎意料:公子并未离去,而是跟那少妇过上了日子。

日子一过便是两年。其间又发生了什么,我们不得而知,只知道二年后,公子思念家人,想回去看看,少妇亦不挽留,为其饯行后,持铁锤在东墙上开一洞,形如公子来时的佛乳。公子探头外望,还没等定睛,便被身后的手推了出去。

公子坐在地上陷入巨大的茫然。

因为他抬头后,发现自己没在那破败的寺院里,而是看到不远处的城墙上写着“长安”字样。问路人,对方告诉他,这里确实是大唐的京城长安,不远处就是风景如画的曲江啦。

我们的公子盘腿坐在路边,来来往往的人们向他投去好奇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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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朝穿越,错把大王当牛郎,从此节操是路人,她说“我要玩遍天下名草”他言“那寡人就断了他们的草根!”“陛下,娘娘扎草人诅咒您!”男人嗤笑:“那就做‘一千’个草人,让她慢慢扎!”“陛下,娘娘卷包袱逃跑了!”男人头也不抬:“命犬王速速去给寡人缉拿!”小手在头牌小倌的脸上摸了又摸,垂涎欲滴:“就要他了,一会看我怎么疼你!”“大王驾到!”苏梦蝶嘴角抽搐,在她看来,分明是‘狗皮膏药驾到!’某男大力钳住其下颚,冷笑道:“爱妃,就你的重口味,还是不要毒害别人了吧?”“我不喜欢专门配种的猪。”凤眼危险地眯起,咬牙切齿、一字一顿耳语:“那寡人就只给爱妃一个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