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产成品资金周转日数是指产品从制成入库开始,直到销售取得货款或结算贷款为止所占用资金的日数,包括产成品储存日数、发运日数和结算日数。
(第四节) 包装物的收进、发出
包装物核算的范围。
包装物是指为了包装本企业商品而储备的各种包装容器,如桶、箱、瓶、坛、袋、匣、篓、盒等。包装物的主要作用是保护商品的安全与完整,便于商品的运输和保管,减少商品的损耗,使商品更美观和实用等。
包装物的种类繁多,只有随同商品流转的包装物才属于包装物的核算范围。具体包括:
1,用于包装商品作为商品组成部分的包装物。
2,随同商品出售而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
3,随同商品出售而单独计价的包装物。
4,出租或出借给购买单位使用的包装物。
各种包装材料,如纸、绳、铁丝、铁皮等,应作为材料物资核算,如购进后即交付使用,可直接列入“营业费用--包装费”账户;用于储存和保管商品而不对外出售的包装物,应按价值大小和使用年限长短,分别在“固定资产”或“低值易耗品”账户核算;计划上单独列作企业商品产品的自制包装物,应作为库存商品处理。
包装物收进的核算。
为了核算企业各种库存包装物的实际成本,监督各种包装物的收发和结存情况,应设置“包装物”账户。该账户属于资产类账户,其借方登记购进、回收、盘盈等原因增加的包装物的实际成本;贷方登记领用、出售、摊销、报废、盘亏等原因减少包装物的实际成本;期末余额在借方,表示企业库存包装物的成本。该账户应按包装物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如果企业的出租、出借包装物频繁、数量多、金额大,可以在该账户下设置“库存未用包装物”、“库存已用包装物”、“出租包装物”、“出借包装物”、“包装物摊销”五个明细账。包装物数量不多的企业,可以不设置“包装物”账户,而将包装物并入“材料物资”账户核算。
商品流通企业收进包装物,有从外单位购进和回收等形式。
1,购进包装物的核算。
商品流通企业购进包装物,分为单独购进和随货购进两种方式。随货购进又有单独计价和不单独计价之分。现分别说明其核算方法。
(1)单独购进包装物的核算。
单独购进的包装物,应按实际成本计价入账,其实际成本包括进价和运杂费等。如果运杂费数额较小,或按品种划分较困难,可在“营业费用”账户列支。
例:某商品流通企业购进包装用木箱40个,计2000元,支付进项税额340元,发生运杂费100元,运费中准予扣除的进项税额为6元。木箱已由仓库验收,其价税款及运杂费以银行存款支付。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包装物--木箱2094。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6。
贷:银行存款2440。
(2)随货购进包装物的核算。
随货购进包装物分为单独计价和不单独计价两种情况。
①单独计价:随货购进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应根据销货单位“专用发票”所列的商品价格、包装物成本分别入账。对购进商品和包装物所发生的运杂费,若不易划分归属,可将其作为营业费用列账。
②不单独计价:随货购进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其价款已包括在商品进价中,包装物不单独核算,而在“库存商品”账户中反映。如果这些包装物在销售商品时不随货出售,待腾空后应分别不同情况处理:凡仍可继续作为包装物使用的,按估价入账,借记“包装物”账户,贷记“营业外收入”账户;凡不能继续使用,但可改作其他用途(如作修理用材料)时,按估价金额,借记“材料物资”账户,贷记“营业外收入”账户;凡不能使用准备报废出售的,可暂在备查簿中登记,待出售后作营业外收入处理。
2,回收包装物的核算。
包装物回收有两种情况:一是企业自行回收复用,其核算方法与包装物单独购进相同,不再举例说明;二是代其他单位回收包装物,回收的包装物因不属于本企业所有,故不作为包装物核算,但为保护包装物的安全,应在“备查簿”中登记。回收时所垫付的价款,通过“其他应收款”账户反映,收取的回收手续费通过“其他业务收入”账户处理。
例:某企业代啤酒厂回收啤酒瓶10000个,每个回收价格为015元,共计1500元,价款以现金支票付讫。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其他应收款--啤酒厂1500。
贷:银行存款1500。
代其他单位回收的包装物,应在“备查簿”中登记,以保证其安全。
将回收的啤酒瓶送交啤酒厂,收到回收款及手续费(假定按回收款的15%计算)时,编。
制会计分录如下,同时注销“备查簿”:
借:银行存款1725。
贷:其他业务收入--手续费收入225。
其他应收款--啤酒厂1500。
包装物发出的核算。
商品流通企业包装物的发出有领用、出售等方式。
1,包装物领用的核算。
商品流通企业内部领用包装物,因直接和商品结合在一起,构成商品的组成部分。领用包装物时,由使用部门填制“包装物领用单”,据以入账,借记“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账户,贷记“包装物”账户。价值较大时,可分期摊销。
例:某商品流通企业食品部领用包装袋一批计价款200元,根据“包装物领用单”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营业费用--包装费200。
贷:包装物--包装袋200。
2,包装物出售的核算。
包装物出售有单独出售和随同商品出售两种方式。
(1)单独出售。
为了避免资金积压,商品流通企业对经营过程中闲置或多余的包装物,报经批准,可以单独出售。出售包装物,按已收或应收的价税合计,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账户,按实现的销售收入,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等账户,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账户。结转出售包装物的成本时,按包装物的实际成本借记“其他业务支出”账户,贷记“包装物”账户。
例:某商品流通企业出售一批包装铁盒,价款700元,应收取的增值税为119元,款项收到存入银行,该批铁盒账面价值为580元。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819。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19。
其他业务收入700。
结转出售铁盒成本时:
借:其他业务支出580。
贷:包装物--铁盒580。
(2)随同商品出售。
包装物随同商品出售有单独计价和不单独计价两种情况。
①随同商品出售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由于不再另行计价,应作为企业的支出,而这笔支出是由于商品销售业务而发生的。因此在领用时,应按包装物的成本,借记“营业费用--包装费”账户,贷记“包装物”账户。
②随同商品出售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其取得时的价税合计,借记“银行存款”账户;按销售额贷记“其他业务收入”账户;按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账户。同时结转包装物的销售成本,借记“其他业务支出”账户,贷记“包装物”账户。
例:某商品流通企业销售煤油1000千克,每千克4元,计货款4000元;随货销售铁桶10只,每只120元,计货款1200元,煤油和铁桶的增值税额共计884元。当即收到转账支票6084元解存银行,铁桶每只进价为90元。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6084。
贷:主营业务收入4000。
其他业务收入--包装物出售1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84。
同时,结转铁桶销售成本,会计分录如下:
借:其他业务支出--包装物出售900。
贷:包装物--铁桶900。
(第五节)包装物的摊销
在商品流通企业业务经营过程中,包装物由于不断使用而发生磨损,将包装物因磨损而减少的价值采用一定的方法计入企业费用,称为包装物摊销。摊销数额计算正确与否,不仅影响包装物的实存数额,也关系到费用是否真实,进而影响当期损益。因此,应根据包装物的具体使用情况,分别计算其摊销额。包装物摊销方法一般有一次摊销法、分期(分次)摊销法和五五摊销法等。
1,一次摊销法。
一次摊销法是指在领用包装物时,将其全部价值一次计入有关成本费用的方法。此法适用于价值较低、使用期限较短的包装物。采用此法领用包装物时,借记“营业费用”等账户,贷记“包装物”账户。
2,分期(分次)摊销法。
分期(分次)摊销法是根据包装物的实际成本和预计使用期限,分月(分次)平均摊销计入成本费用的一种摊销方法。其计算公式如下:
某种包装物每月(次)摊销额=该包装物购进成本预计使用月数(或次数)
包装物的摊销期限为一年或一年以内的,在领用时,先将其价值全部计入“待摊费用”账户;摊销期限超过-年的,则先将其价值全部计入“长期待摊费用”账户;待以后分月(分次)摊销时,借记“营业费用”等账户,贷记“待摊费用”或“长期待摊费用”账户。
例:某企业领用铁箱100个,单价150元,共计15000元,预计可使用2年,包装用铁箱按月摊销,则:
铁箱每月摊销额=150002×12=625(元)
领用包装物时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长期待摊费用15000。
贷:包装物--铁箱15000。
每月摊销时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营业费用--包装费625。
贷:长期待摊费用625。
分期(分次)摊销法,将包装物磨损价值按使用时间的长短(或次数多少)平均摊销计入营业费用等账户,使各期费用水平和财务成果比较均衡。但其计算结果往往与实际情况不太一致,并且计算工作量较大。因此,这种方法一般适用于使用年限较长、价值较高、使用情况比较稳定的包装物。
3,五五摊销法。
五五摊销法是指在领用包装物时摊销其价值的50%,报废时再摊销其余50%的方法。采用这种方法,领用包装物时,将其成本从“包装物--库存未用包装物”账户转出。同时,按其实际成本的50%,计算当期领用包装物的摊销额,借记“营业费用--包装费”等账户,贷记“包装物--包装物摊销”账户,其余50%的价值在报废时扣除残值再予以摊销。
例:某企业为包装商品领用麻袋200条,每条成本5元,共计1000元。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1)根据有关包装物领用凭证,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包装物--库存已用包装物1000。
贷:包装物--库存未用包装物1000。
(2)按成本的50%计算领用包装物摊销额,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营业费用--包装费500。
贷:包装物--包装物摊销500。
(3)假设该批麻袋一段时间以后全部报废,残料出售收入100元现金。根据有关凭证。
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现金100。
贷:包装物--库存已用包装物100。
借:营业费用--包装费400。
贷:包装物--包装物摊销400。
借:包装物--包装物摊销900。
贷:包装物--库存已用包装物900。
五五摊销法简便易行,且在包装物报废前账面始终保留50%的价值,有利于加强对包装物的管理。这种方法适用于包装物品种较多且各期领用报废额较均衡的企业。
(第六节)包装物的租借
商品流通企业在开展商品购销活动中,经常会发生相互租借包装物的业务,以充分利用包装物。
1,包装物租入、借入的核算。
企业租入、借入的包装物,其所有权仍属于出租、出借包装物的企业,故不在“包装物”账户中核算。然而租入、借入企业负有保管责任,因此应设置备查簿,及时登记租入(借入)、归还和结存的数量。
为了保证及时返还和承担妥善保管的经济责任,租入、借入包装物时,一般要交付一定的押金,其押金具有保证金性质,归还包装物即可收回,支付的押金记入“其他应收款--包装物押金”账户,支付租金或折损费时,记入“营业费用--包装物”账户。
例:某企业租用周转箱100只,每只支付押金40元,当即签发转账支票付讫。周转箱每只每天租金为025元,共使用20天,租金共计500元,增值税额85元,以押金抵付租金后的差额存入银行。
(1)支付押金时:
借:其他应收款--包装物押金4000。
贷:银行存款4000。
同时将包装物记入备查簿中。
(2)收回押金,支付租金时:
借:营业费用--包装费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5。
银行存款3415。
贷:其他应收款--包装物押金4000。
同时注销备查簿。
企业对借入的包装物可无偿使用,归还时可收回全部押金。
2,包装物出租、出借的核算。
企业在出租或出借包装物时,均要收取一定数额的押金,届时借记“银行存款”账户,贷记“其他应付款”账户。对于出租的包装物,在收回包装物时,要按租用天数收取租金,退还押金。由于包装物出租不是企业一项主要经营业务,企业按规定收取的租金应记入“其他业务收入”账户。而出借包装物供对方无偿使用的,收回包装物时全部退还押金。
出租包装物通常采用一次摊销法,在第一次领用新包装物时,根据包装物的成本,借记“其他业务支出”账户,贷记“包装物”账户。对于价值较高的包装物,也可以根据其使用期限,采用分期摊销法,在第一次领用新包装物时,摊销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内的,先记入“待摊费用”账户;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先记入“长期待摊费用”账户,在按月摊销时,再转入“其他业务支出”账户。而出借包装物则在按月摊销时记入“营业费用--包装费”账户。
对于逾期未退还的包装物,按没收的押金,借记“其他应付款”账户,按应交的增值税,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账户,按其差额贷记“其他业务收入”账户。这部分没收的押金收入应交的消费税等税费,计入其他业务支出,借记“其他业务支出”账户,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账户。
例:某商品流通企业出租包装物一批,价款1000元,出借包装物一批,价款1500元,共收取押金3000元,收取租金468元,其中增值税68元。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1)领用出租、出借包装物时:
借:其他业务支出--出租包装物1000。
营业费用--包装费1500。
贷:包装物2500。
(2)收到包装物押金时:
借:银行存款3000。
贷:其他应付款--包装物押金3000。
(3)收到出租包装物租金时:
借:银行存款468。
贷:其他业务收入--出租包装物4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8。
(4)出租、出借包装物到期归还,退回押金:
借:其他应付款--包装物押金3000。
贷:银行存款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