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780500000036

第36章 供 奉(1)

步非烟

步非烟,原名辛晓娟,生于四川成都,知名武侠、奇幻小说作家,被网友称为“北大才女”。毕业于北京大学中文系,古代文学硕士学位,现为在读博士。代表作有《华音流韶》系列、《武林客栈》系列、《昆仑传说》系列、《修罗道》、《玫瑰帝国》等,曾在武侠小说杂志《今古传奇》等上连载作品。2004年获得“温瑞安神州奇侠奖”。

我父亲是一个落第举子,善良、谨慎,还有一点迂腐。由于久试不第,也渐渐淡了功名的念头,在族里长辈的推荐下,去一个远房亲戚家做教书先生。那位亲戚的官做得很大,对我们一家也以礼相待,我和弟弟不仅衣食无忧,还能陪着公子小姐念书、习字,回想起来,这是我一生中最幸福的日子。本来我以为,这一生都会这样度过。没想到,我十二岁那一年,一切都改变了。

做官的亲戚,不知为何卷入了一场造反的重案,被判满门抄斩,株连九族。我家恰好在九族之列。

二百口人,斩首那一天,整个法场都被鲜血染红,死不瞑目的头颅堆积如山,而我父母的也在其中。我和弟弟因为年幼,逃脱了死罪,仅被罚没为奴。

至今我的手臂上,仍留着那个奴字的绯红烙印。多年以后,我学会了无数种方法,可以清除这个印记,但我没有。甚至,无论日后我有了多么尊崇的地位,我都从不在人前掩饰这个烙印。因为这个和弟弟一模一样的烙印,就是那段岁月给我留下的唯一纪念。每次看到它,我就会想起我和弟弟相拥哭泣的日子。

我们被辗转转卖数度,到了一个武官府中。我每天都要从凌晨劳作到深夜,饱受责打,到晚上,连哭泣都没有力气,若不是为了弟弟,我想我早就只剩下一堆枯骨,我只是不能扔下他,让他独自留在这个荒凉的世上,我发誓我要保护他到最后一刻。

然而,到了冬天,五岁的弟弟却一病不起了。他全身热得发烫,一会昏迷,一会清醒。在他偶然醒来的时候,他死死抓住我的手,对我说:“姐姐,带我回家……”

为了给弟弟一线生机,我冒着死罪,带着他逃了出来。我和他躲入山林,过了整整一年风餐露宿、茹毛饮血的日子。

为了给他治病,我像神龙尝百草一样,尝遍了山中每一种草药,有几次,我全身火热,腹痛如绞,独自躺在山涧。我望着无限高远的天幕,一次次祈祷上苍能放我逃出生天。

我不惧怕死亡,我只惧怕自己死在弟弟前面。

感谢上苍,我最终活了下来,而弟弟的病虽仍不时发作,却也熬过了他六岁的生日。

冬天,大雪封山,我把身上最后一件御寒的衣服盖在他身上,紧紧搂着他,在山洞深处整夜颤抖。山中野果都枯萎了,我便爬到山下,去农户地里偷没有收完的萝卜。为了那几个冻裂的萝卜,我数次被恶犬追咬,还有一次被猎兽夹夹住,几乎断了脚腕……

就这样,我们相依为命地活了下来。然而,当春天来临的时候,他的身体却越发孱弱了。他原本乌黑柔软的头发在不断脱落,每一次替他梳头,我的手中都会落下好大一把。对医术已略有所知的我明白,我留不住他多久了。于是我一面暗中流泪,一面将这些头发一根根搜集起来,埋在洞口的大树下。

我悲伤地感到,我正在一点点将他埋葬。

山中的湿气让他原本光洁的皮肤长满了癣疥,我从夹衣中掏出那一点可怜的棉絮,沾上草药为他一点点清洗……他每一次,都哭着对我说:“姐姐,痛。”

他的每一声哭泣都将我的心重新撕开,然而我却无能为力。

第二年夏天,他的寒疾发作得越来越频繁,每一次都会全身抽搐。看着他清秀的面容一次次被病痛扭曲,看着他白皙的肌肤一天天变成灰噩色,看着他丰腴的手臂一天天变得枯瘦,我痛得撕心裂肺。

有一次我猛地抱起他,发疯似的在山涧中狂奔。我心中甚至隐隐希望,脚下哪一块碎石突然崩塌,就这样让我和他一起跌落山崖,就这样永远脱离了病痛、贫苦的折磨,就这样粉身碎骨,血肉相融,再不分开……

当我抱着他,站在悬崖上,朝阳将我们俩的身体照得透亮,我望着绚烂的朝霞,深深跪了下去,向渺不可知的神明祈祷,用我一万次的死,换他一次的生。

一阵山风吹过,他混沌的眸子突然清明起来,他对我说:“姐姐,给我讲个故事,好么?”

这是他昏迷三天以来,说的第一句话。

我惊喜万分,以为是我的虔诚感动了上苍,将他从鬼门关放回,继续陪伴我。后来我才知道,或者那一次,他已经死去了。上苍再赐给他接下来的日子,不过是要借他之口,告诉我今后的使命……

我搜肠刮肚,把从书上看来的故事一个个讲给他听。我至今仍感谢命运,让我在无意中看到了父亲房中那套《太平广记》。于是那些花前月下的传说,那些光怪陆离的世界,都被我用心熬成一剂剂汤药,安抚弟弟那被病痛折磨的心。

在之后的几个月里,弟弟变得很安静,很听话。他大半时间都昏睡着,一旦醒来,就会睁开清澈的双眼,静静地听我讲那些唐人写下的传奇。

他最喜爱其中十三篇传奇,《裴航》、《聂隐娘》、《红线》、《任氏》、《谢小娥》、《霍小玉》《南柯太守》、《李娃》、《无双》、《莺莺》、《柳毅》、《昆仑奴》、《步非烟》。

他反复听着这些传奇,一次次又一次。

有一天,他对我说,其实他喜欢的传奇只有前十二篇,《步非烟》传的名字很好,内容却不喜欢,真希望自己能回到唐代,让那篇传奇作者将它重写一次。

我笑了,对他说,弟弟,有一天,我会为你把它重写一次的……

他每次听到我这么说,都会情不自禁地笑起来。

弟弟那时的笑容,宛如明月一样动人。

然而,好景不长,有一天我惶恐地发现,一场高烧之后,他已经什么都听不到、说不出了。病痛残忍地将他唯一舒解痛苦的渠道也生生堵塞!

他苏醒后,直直地看着我,眼中没有痛苦,却满是希冀。

我知道,他希望我能救他,这个弱不禁风的六岁男孩,强忍着成人都无法忍受的痛苦,将生的希望交给了他唯一的姐姐。他希望、他信任、他期待我把他从痛苦中解脱出来,但我却无能为力。

我知道,他还想听我的故事,虽然他什么也听不到了。

于是,我将唯一的夹衣拆掉,做了几个布娃娃。我没有想来年冬天会怎样,因为我知道,他已等不到冬天!

娃娃们的脸上蒙着一层白布,我用烧焦的木炭,在上面画出一个个传奇中的人物,然后用他们,为弟弟演出一场场无声的风花雪月。演完一篇,我就将白布上的木炭洗掉,画上另一篇传奇中的角色。

他总是看着我的表演,然后痴痴地笑着。从他的笑容中,我知道,在这一刹那,他的灵魂脱离了病痛的折磨,回到了那光怪陆离,神仙往来的世界中去了。我也第一次明白,原来我的传奇是如此的奇妙,能让弟弟暂时忘记病痛。

为此,我由衷感谢写下这些传奇的人们。

在我心中,你们比创造了一切物质文明的人更加伟大。

我本愿意,为我的弟弟演出一生的传奇。然而,就连这个愿望,也是如此奢侈。

有一天,我偶然发现,他的眼睛开始呈现出猫眼一样透明的色泽,宛如两颗坠入凡尘的宝石。

美丽得惊心动魄,却也让我痛彻心扉。

我知道,他连最后的视力也要渐渐失去了。

命运是如此残忍,它并不一次夺走我最爱的人,而是将它刀刀割裂,再一点点从我怀中偷走。

它已夺走了他的柔软的头发,白皙的皮肤,丰腴的手臂,还要夺走他的耳朵,他的声音,他的眼睛!

我紧紧抱着还不知就里的弟弟,眼泪不住滚落。

我不再指责命运。而只是偷偷找出了以前夹伤我的那枚夹子,然后将它仔细打磨成一柄匕首。

每天夜里,我都在远离弟弟的山中打磨这柄匕首,磨得极薄,极快。

是的,我不想让弟弟太痛苦。

为此,我要亲手杀死他。

我宁愿承受杀死亲人的痛苦,也不愿让病痛将我美丽、聪颖的弟弟,变为一块不能说、不能听、不能看的石头,却还要悲哀地在人世间一切的痛苦

在他昏迷的第三天,我将匕首藏在身后,来到了他的面前。他似乎感到了什么,突然从昏迷中惊醒,睁开眼睛看着我。他原本漆黑的眸子已变成了半透明,宛如两块通透的琉璃。他的神智渐渐清醒,竟牵动嘴角,对我微笑了一下。

就在那一刻,我手中的匕首镪然落地。

我不能杀死他。只要他还活着一刻,他就是我的弟弟,无论他变成什么样,他也是我最亲的弟弟。我要留下他,哪怕一天、一刻、一分、一秒!

就在我泣不成声之时,他艰难地举起了手,在我眼前画了一个圆。然后勉强笑着,将那个虚空的圆递到了嘴边。

我怔了怔,顺着他的目光看去。

流霜一般的月色,静静漫过洞口的山石。碧蓝天幕上,一轮银盘般的圆月流光泻彩。

今天竟然是中秋啊。

何年何月的中秋,我和弟弟坐在父母的膝上,一面望着被院墙划分成四方的天幕,望着天幕中那一轮银白的圆月,一面将月饼递到对方唇边。

我望着他略略泛起潮红的脸,知道这已是最后的回光返照。我要为他完成这最后的心愿。于是,哄他入睡后,两年来,我第一次下山了。

夜色最浓的时候,我赶到了五方城中。五方城人声寂灭,唯有万花巷里依旧灯火通明。我走向其中最高、最华丽的楼宇。数十辆香车宝马停在楼下,是我曾暌违多年的繁华。几个护院睡眼惺忪,在楼下巡视着。

我衣衫褴褛,十足像个乞丐。但我乞讨的不是钱,而只是几块恩客吃剩下的月饼。他们听完哈哈大笑,其中有一人不怀好意地看着我说,如果我想要吃的,只有两个办法,一是去抢,二是洗干净了去巷尾最便宜的如意坊做生意,不过那也得先买身像样的行头。

我咬着牙,一遍遍摸着怀里的匕首,却最终没有动手,而是听话地去了巷尾。

不是去做“生意”,而是去抢。

我躲在巷尾花牌的阴影里,耐心等候着过往的客人。我心里并不内疚,因为来万花巷的,决不是好人。何况,为了弟弟临终的心愿,就算是好人,我也不惜刺上一刀。

不多久,一阵尘埃扬起,一驾华丽异常的马车从夜色深处驰来。每一匹马都雪白耀眼,宛如神龙,迥非先前楼下那些俗马可比。

我知道,车中的人贵比王侯,绝不是我这样的女孩能招惹得起的。然而,弟弟那琉璃般的眸子给了我秘魔般的勇气,我向着马车冲了过去……

只可惜,勇气与力量是两回事。我很快被家丁捉住,拳打脚踢起来。拳头雨点般落下,我拼命护住脸,因为我不知道弟弟还剩下多少视力,我不想让他看到我满面血污的脸。

厮打中,我胸前一个还未来得及画完的布娃娃滚了出来,落入尘埃中。就在我全身都快麻木的时候,车帘开了。

车中之人拾起了地上的娃娃,对我说:“这是你画的?”

他的声音有些讶然,我抬起头。

月光下,我看清了那人的脸。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如此温文、清俊的男子。我下意识地点了点头。

那人淡淡笑道:“画得很好,你愿意将你的作品卖给我么?”

我怔了怔,第一次知道,原来画不仅仅能疗伤,还能换钱。

我有些忐忑地问,你给我多少钱,能买到一个月饼么?

他笑了,拿出一锭银子放在我手中:“你可以将店里所有的月饼都买下来。”

我也出生小康之家,当然知道这锭银子的价值,当时不禁目瞪口呆——随手涂抹上去的一个布娃娃,竟然能值这么多钱?

他看我不信,又笑道:“我买你的画不是因为同情,而是因为你是一个丹青之术的天才,只要略加训练,你的画将十倍不止现在的价值。”

他让我伸出手,我以为他要给我银子,赶紧伸了过去,没想到他只是握住了我的手,轻轻翻看了片刻,替我拭去了上面的血污,又从腰间解下一枚印章,印在我的手背上。

他说,如果我想过上最尊贵的生活,就去西麓画院学画,这枚印章就是我入门的凭据。

而后,他和他的马车绝尘而去。

我在地上怔了半晌,以为自己是做了一场梦。只有手中沉甸甸的银子告诉我刚才发生了什么。然后我敲响了溢香斋糕点店的大门。

老板本来很为我的深夜打扰生气,但看见我手上的银子,也有了笑容。但当他看见我手上印章时,不禁惊呼出声。

我从他口中得知,天下最有名的画院是西麓画院,西麓画院最有名的画师非衣,便是这枚印章的主人。公卿将相,无不以堂中悬挂他的画为荣。而非衣绝少为人作画,所以每一幅出世,众人必万金以求。

非衣画师虽不趋附权贵,但却风流俊赏,每年都会踏足红尘,为新任花魁作画一幅。而他此来五方城,是为江南第一美人,十八省新晋花魁秋鸾姑娘写真,却正巧被我撞见。

这是一个传奇的故事,但当时的我并没有太多兴趣听下去。我只急着将最贵的月饼装满了背包,并向老板租了一匹马,赶回了我们栖身的那个小山洞。”

月亮还没有落下去,还是那么圆,那么明亮。只是……

只是,等我再度抱起他的时候,他的身体已只剩下淡淡余温了。

清冷的月华下,我死死搂住他幼小的身体,不住颤抖,却哭不出声。

他小手的指甲中充满了泥土,可见在最后的一刻,他是多么痛苦地挣扎过。他的身子半探在山洞外面,仿佛这为我们遮蔽了风雨的山洞是他的枷锁,他要用最后的力气逃离出去。

我知道,他是想要找我,想在最痛苦的时候,能够再看到姐姐,看到我为他描绘的,传奇的画卷。

然而在他最痛、最需要我的时候,我却不在他身边。

命运,如此残忍,竟不容我见他最后一面。

或许我不应该责怪这命运。

天下之大,轮回之广,它至少让弟弟来到了我身边,陪我度过了最快乐也最痛苦的时光;它至少让我们在山林中苟延残喘,让我独自照顾、拥有了他整整两年;它最后也没有完全夺去弟弟的视力,他走的时候,还睁着双眼望向空中的圆月,我知道,他生命的最后一刻,一定看到了我画给他的,那些花前月下的传奇……

我将剩下的布娃娃和满包的月饼和他一起葬在山洞深处,然后跪在他坟前,不吃,不喝,不动,两天两夜。

不知为何,这两天两夜中,我没有流一滴眼泪。

然后,我收拾行囊,下山了。

望着越来越远去的山峦,我在心中立下誓言:弟弟,我会画出最美的传奇,让你心爱的故事演下去。否则,我就随你去那个渊薮,用我白骨化成的灵魂继续讲给你听。

我风餐露宿,找到了百里之外的西麓画院。非衣画师却并不在院中,据说游仙五岳去了。凭着手背上那块精心保存的模糊红印,我顺利进入了画院。

我明白,画院中的每一个人都从心底轻视我,因为我在他们心中,不过是一个无心交了好运的小乞丐。我能读懂大家眼中的轻蔑,却并没有立即在人前展现我的画技,而是虚心学习一切绘画的技法,并每夜练习到清晨。

三年之后,我知道自己的画技已经大成,只苦苦等待着一个机会,一个一鸣惊人的机会。

恰逢画院三百年诞辰庆典,画院主持命弟子将主殿前的一面墙壁粉刷一新,他们要院中最好的七位画师,为这百年画院共同创作一幅长卷,作为镇院之宝,万古流传。但他们苦苦等待,谁也不敢动笔,因为他们还妄想等到游仙五岳的非衣画师归来,为这长卷点染上第一笔。

他们没有等来非衣画师。事实上从那之后,再也没有人见过他,传言他已求得大道,成仙而去。

他们等来的,是我。

第二天朝阳升起的时候,粉壁上多了十二幅图画组成的长卷——十二篇唐人传奇。

那是弟弟最心爱的十二篇传奇,我亲手绘制的传奇。

同类推荐
  • 蔓陀萝

    蔓陀萝

    鲍贝:居杭州。中国作协会员,二级作家,浙江省作协签约作家。出版长篇《爱是独自缠绵》,《红莲》,《伤口》;中短篇小说集《撕夜》;随笔集《悦读江南女》,《轻轻一想就碰到了天堂》等。
  • 非典型爱情

    非典型爱情

    温亚军,现为北京武警总部某文学杂志主编。著有长篇小说伪生活等六部,小说集硬雪、驮水的日子等七部。获第三届鲁迅文学奖,第十一届庄重文文学奖,《小说选刊》《中国作家》和《上海文学》等刊物奖,入选中国小说学会排行榜。中国作家协会会员。
  • 风中有朵雨做的云

    风中有朵雨做的云

    叶勐,河北省作协会员。作品见于《人民文学》《芙蓉》等期刊。小说《老正是条狗》入选《2005年短篇小说年选》。《亡命之徒》电影改编。《塞车》被译成英文。《为什么要把小说写得这么好》获2008年度河北十佳优秀作品奖。现为河北省文学院签约作家。
  • 蝶恋花

    蝶恋花

    “他为什么不挽留?只要他开口留我,我就不走。”那声音里满是遗恨。是啊,为什么,里格会吝啬到,一句挽留的话都不肯说。丝走的时候,漫天飘着细雨,里格竟不曾来送。火车开启的瞬间,晶莹的液体自丝眼中流出,落在我手上,烫人的温度。蝴蝶飞不过沧海。世上又有谁,挣得脱命运?
  • 夜妆

    夜妆

    郁春带着对现实的不满但是又无可奈何的几近绝望的心情在夜晚乘坐火车做一次没有目的地的旅行,看到同一个车厢的一个男人,回想过往的种种;这个男人的一切都让郁春感到似曾相识,往事的回忆里有着大学时代与尹剑初的甜蜜恋情;而清醒的现实里,有着与丈夫周一洲的生活的种种;而在眼前的浓浓夜幕里,火车没有尽头的向前驶进。这是付秀莹的《夜妆》:细腻而不显繁琐,句句敲击着人的心灵世界。
热门推荐
  • 明治天皇:孝明帝驾崩卷(下册)

    明治天皇:孝明帝驾崩卷(下册)

    《明治天皇》再现了日本从幕末走向明治维新的历史变革,以优美的文笔,宏大的场景,详细描绘了日本近代决定国运的倒幕运动的整个过程。本书塑造了一个个鲜活的日本近代史人物形象,以及他们的坚定信念,对“安政大狱”、“樱田门之变”等重大历史事件的描述详实生动,是一部了解近代日本不可多得的佳作。
  • 重生古代恋情

    重生古代恋情

    本文纯属YY之作,属慢热型,女主柯吟风是现代的剩女,独立坚强,有点大女人,不完美不万能,有大脾气小毛病。寻寻觅觅,却找不到属于自己的真爱。死后重生到古代,也许是上天给她安排的另一个浪漫的开始,也许又是前世的重复,谁知道呢?请相信,面包会有的,美男也会有的。第一卷小荷才露尖尖角[内容简介]睁开眼的那一刻,她发现自己成了一名只有五岁的小乞儿,身边围着的那一张张肮脏的小脸使她触摸到了内心的那一丝柔软。有谁能知道,弱小的身躯里却隐藏着一个成熟而独立、坚决地想要改变自己及他人命运的灵魂呢?“吟风,该给我取名了吧?”小三忽然道。她看向他那双明亮的坦荡的眼,眉宇间似有股浩然正气,于是冲口而出:“浩然,你就叫浩然吧。”他姓皇甫,名浩然。他几乎忘记了自己原有的名字。也许是刻意的遗忘,也许是对未来的麻木,但是,柯吟风却燃起了他内心深处对未来的渴望。“你说的啊,不能再忘了我。”浩然对她说。可是,年幼时的许诺会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散呢?眼前的这张脸,模糊了性别,模糊了年龄。……眉目清远如山黛,目光清冷如寒月,气质清雅如荷莲,面容清俊如秀竹。趴在他的脚边,柯吟风甚至能闻到从他身上散发出来的淡淡清香……少年忽然冲口而出:“想学这手功夫吗?”……“那就跟我走吧。”话一出口,少年就愣住了。他小小年纪,地位尊贵,权势惊天。天赋异禀,却心机深沉,行事狠辣,独自品尝着高处的孤独与寂寞。遇见她,是他黑暗生命中的乍现的一丝光明,也是他注定要承受的劫难。他姓邬,世人都知他是邬郡王世子。他任性妄为,自大骄横,遇见她时,他将她视为眼中的一根刺。可谁会料想,这根刺竟会刺入他的心中,每每想起,便一阵疼痛。也曾想,将这刺拔出,种在地上长成树。只是以他们敌对的立场,她永远只能是他心头的一根刺。骆青瑶,骆家堡新一代当家人,世人公认的经商奇才。他外表俊美,潇洒风流,却独对她青睐有加。他说,她是个谜,一个令他无法解开的谜。她说,他们会是很好的合作伙伴。可是,为什么,听到这句话后,他会感到不甘和失望呢?冷心,绝杀门门主继承人。遇见她,是他的幸运,也是他的不幸。无心的人,开始触摸到了心脏跳动的频率,也一并的,品尝到了心痛的滋味。邬郡王看向城门口柯吟风他们远去渐渐消失的身影,眼底几不可察地闪过一丝困惑。这个女孩,年纪尚小便有如此胆色,长大了还不知会变成怎样的一个女人。
  • 浪漫满屋:一不小心赖上你

    浪漫满屋:一不小心赖上你

    她,一夜之间,从高贵的千金小姐变成了其貌不扬的丑小鸭,被前男友出卖,在自己的房子里寄人篱下。莫名其妙的抢了当红大明星的男友,在众人面前成为他的未婚妻。他强行将她留在身边儿圈养,让她成为众矢之的。因为他的关系,她很悲剧的成为天龙帮主要暗杀对象,跌跌撞撞,搞得灰头土脸。她,在种种争斗与算计中行走,躲过明枪,闪过暗箭,只求一处安身之所,却掉入冷酷大总裁的爱情漩涡。她是一只其貌不扬的丑小鸭,只等待着有一天,她的王子发现她的美丽,摇身成为美丽的天鹅。
  • 豪门玩宠

    豪门玩宠

    【玩的是你宠的还是你,且看腹黑毒舌男如何成为感情孙子】五年前因为一场收购案,她沦为他的棋子悲愤离开。五年后,她成为造型界神话女王凯旋归来,身边不单有个身为GAY男性朋友,还有N只苍蝇在周围飞舞。当她牵着个漂亮得如水晶般的女娃娃出现在他面前时,他蓦然发觉自己心爱的女人变得……【精彩片段】某女骄傲地说:“想要和我重新开始,不是不可以,但我先警告你,我不喜欢乱吃飞醋的男人。”话落,坐进一辆帅哥开来的红色法拉利,绝尘而去。*某男死皮赖脸地追到她家,发现一屋子人群魔乱舞,她正穿着宫廷系华丽长袍,稳坐女王宝座。他气急败坏地问:“苏芷珊,这又是什么情况?”某女不屑地回答:“没看见吗?我们正在开主题派对!”*“顾弦夜,要不要去做一做运动?”某男狂喜,谁知此“运动”非彼“运动”,她将他带到五个猛男面前。云淡风轻地说道:“上吧,你不是说你的跆拳道很厉害吗?那就表演给我看看。”【宝宝版】“夜叔叔,你今天来不来我家?我给你准备了一道招牌菜哦。”小公主看着半醉的迷糊妈咪笑道。“妞妞的招牌菜,夜叔叔恐怕没法恭维。”上梁不正下梁歪,他深有体会。“夜叔叔,妞妞给你准备的是酒酿妈咪,你不要我就转送给兰西叔叔,或者霆霆叔叔、大海叔叔……”某男的心肝一阵乱颤。【文文先有小虐心,后有暖暖的大爱,文风唯美,偶有小轻松小清新,结局一对一,喜欢的亲亲赶快打劫收藏哦!】◆☆★◇◆☆★◇◆☆★◇◆☆★◇↖(^ω^)↗【吐血推荐】鎏年《婚色撩人》姒锦《强占,女人休想逃》沐云清《重口味老婆,饶了我》:陌爱夏《一日女友十八万》:花卷儿《总裁,不可以》:
  • 尸心不改

    尸心不改

    控尸门的欢乐二缺弟子江篱炼了一具美得人神共愤引得天雷阵阵的男尸,以为好日子开始了,结果没想到门派惨遭灭门。--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恶魔黑少:契约新娘

    恶魔黑少:契约新娘

    一个因为几次上班迟到而被老板炒鱿鱼的,经常爱做美梦的上班女,夏悠悠,由于一场意外的车祸遇到了该城中最有钱的男人,他不久就可以继承多家独资企业和合资企业的跨国公司老总的位置。这个男人为了摆脱那对扬言都要嫁给自己的中美混血APPLETWINS,就把夏悠悠当成了自己的挡箭牌,此时的夏悠悠也丢了工作,无奈之下就和这个男人达成了一张价值不菲的契约……
  • 纵横世界政坛的领袖人物

    纵横世界政坛的领袖人物

    照亮人间的提灯女神,俄罗斯的“守护神”,从死囚到总统,巴勒斯坦解放事业的斗士,女人统治世界,人民的王妃……这些在世界政坛上叱咤风云的人物,你了解多少?
  • 载水伊芳

    载水伊芳

    原来美男堆的生活并不是那么美好的。她不过是花痴、爱美色而已,是意外,亦或是阴谋?她遇到了他们,至于让她成为女人公敌吗?--情节虚构,他们渐渐走近她的生活,直至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她只想要简简单单生活,可是老天却不如她所愿,请勿模仿,倒霉事一个接着一个,她喜欢的各具特色的王子们,总是有人故意使坏
  • 幸得相逢未嫁时

    幸得相逢未嫁时

    有一种债主,你借了他的钱,还钱他不要,非要让你还别的,还要连本带息!她就是因为借了他三两银子,结果,被他“欺负”了,手段“令人发指”......
  • 锋凌天下

    锋凌天下

    在叶锋眼里斗气最多只能够算得上是小孩子的把戏,魔法那最多是表演的升级,一个被称为废物的纨绔将要怎么样逆天改命,用修真来踏破一切规则,用强悍来书写异界的传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