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780500000036

第36章 供 奉(1)

步非烟

步非烟,原名辛晓娟,生于四川成都,知名武侠、奇幻小说作家,被网友称为“北大才女”。毕业于北京大学中文系,古代文学硕士学位,现为在读博士。代表作有《华音流韶》系列、《武林客栈》系列、《昆仑传说》系列、《修罗道》、《玫瑰帝国》等,曾在武侠小说杂志《今古传奇》等上连载作品。2004年获得“温瑞安神州奇侠奖”。

我父亲是一个落第举子,善良、谨慎,还有一点迂腐。由于久试不第,也渐渐淡了功名的念头,在族里长辈的推荐下,去一个远房亲戚家做教书先生。那位亲戚的官做得很大,对我们一家也以礼相待,我和弟弟不仅衣食无忧,还能陪着公子小姐念书、习字,回想起来,这是我一生中最幸福的日子。本来我以为,这一生都会这样度过。没想到,我十二岁那一年,一切都改变了。

做官的亲戚,不知为何卷入了一场造反的重案,被判满门抄斩,株连九族。我家恰好在九族之列。

二百口人,斩首那一天,整个法场都被鲜血染红,死不瞑目的头颅堆积如山,而我父母的也在其中。我和弟弟因为年幼,逃脱了死罪,仅被罚没为奴。

至今我的手臂上,仍留着那个奴字的绯红烙印。多年以后,我学会了无数种方法,可以清除这个印记,但我没有。甚至,无论日后我有了多么尊崇的地位,我都从不在人前掩饰这个烙印。因为这个和弟弟一模一样的烙印,就是那段岁月给我留下的唯一纪念。每次看到它,我就会想起我和弟弟相拥哭泣的日子。

我们被辗转转卖数度,到了一个武官府中。我每天都要从凌晨劳作到深夜,饱受责打,到晚上,连哭泣都没有力气,若不是为了弟弟,我想我早就只剩下一堆枯骨,我只是不能扔下他,让他独自留在这个荒凉的世上,我发誓我要保护他到最后一刻。

然而,到了冬天,五岁的弟弟却一病不起了。他全身热得发烫,一会昏迷,一会清醒。在他偶然醒来的时候,他死死抓住我的手,对我说:“姐姐,带我回家……”

为了给弟弟一线生机,我冒着死罪,带着他逃了出来。我和他躲入山林,过了整整一年风餐露宿、茹毛饮血的日子。

为了给他治病,我像神龙尝百草一样,尝遍了山中每一种草药,有几次,我全身火热,腹痛如绞,独自躺在山涧。我望着无限高远的天幕,一次次祈祷上苍能放我逃出生天。

我不惧怕死亡,我只惧怕自己死在弟弟前面。

感谢上苍,我最终活了下来,而弟弟的病虽仍不时发作,却也熬过了他六岁的生日。

冬天,大雪封山,我把身上最后一件御寒的衣服盖在他身上,紧紧搂着他,在山洞深处整夜颤抖。山中野果都枯萎了,我便爬到山下,去农户地里偷没有收完的萝卜。为了那几个冻裂的萝卜,我数次被恶犬追咬,还有一次被猎兽夹夹住,几乎断了脚腕……

就这样,我们相依为命地活了下来。然而,当春天来临的时候,他的身体却越发孱弱了。他原本乌黑柔软的头发在不断脱落,每一次替他梳头,我的手中都会落下好大一把。对医术已略有所知的我明白,我留不住他多久了。于是我一面暗中流泪,一面将这些头发一根根搜集起来,埋在洞口的大树下。

我悲伤地感到,我正在一点点将他埋葬。

山中的湿气让他原本光洁的皮肤长满了癣疥,我从夹衣中掏出那一点可怜的棉絮,沾上草药为他一点点清洗……他每一次,都哭着对我说:“姐姐,痛。”

他的每一声哭泣都将我的心重新撕开,然而我却无能为力。

第二年夏天,他的寒疾发作得越来越频繁,每一次都会全身抽搐。看着他清秀的面容一次次被病痛扭曲,看着他白皙的肌肤一天天变成灰噩色,看着他丰腴的手臂一天天变得枯瘦,我痛得撕心裂肺。

有一次我猛地抱起他,发疯似的在山涧中狂奔。我心中甚至隐隐希望,脚下哪一块碎石突然崩塌,就这样让我和他一起跌落山崖,就这样永远脱离了病痛、贫苦的折磨,就这样粉身碎骨,血肉相融,再不分开……

当我抱着他,站在悬崖上,朝阳将我们俩的身体照得透亮,我望着绚烂的朝霞,深深跪了下去,向渺不可知的神明祈祷,用我一万次的死,换他一次的生。

一阵山风吹过,他混沌的眸子突然清明起来,他对我说:“姐姐,给我讲个故事,好么?”

这是他昏迷三天以来,说的第一句话。

我惊喜万分,以为是我的虔诚感动了上苍,将他从鬼门关放回,继续陪伴我。后来我才知道,或者那一次,他已经死去了。上苍再赐给他接下来的日子,不过是要借他之口,告诉我今后的使命……

我搜肠刮肚,把从书上看来的故事一个个讲给他听。我至今仍感谢命运,让我在无意中看到了父亲房中那套《太平广记》。于是那些花前月下的传说,那些光怪陆离的世界,都被我用心熬成一剂剂汤药,安抚弟弟那被病痛折磨的心。

在之后的几个月里,弟弟变得很安静,很听话。他大半时间都昏睡着,一旦醒来,就会睁开清澈的双眼,静静地听我讲那些唐人写下的传奇。

他最喜爱其中十三篇传奇,《裴航》、《聂隐娘》、《红线》、《任氏》、《谢小娥》、《霍小玉》《南柯太守》、《李娃》、《无双》、《莺莺》、《柳毅》、《昆仑奴》、《步非烟》。

他反复听着这些传奇,一次次又一次。

有一天,他对我说,其实他喜欢的传奇只有前十二篇,《步非烟》传的名字很好,内容却不喜欢,真希望自己能回到唐代,让那篇传奇作者将它重写一次。

我笑了,对他说,弟弟,有一天,我会为你把它重写一次的……

他每次听到我这么说,都会情不自禁地笑起来。

弟弟那时的笑容,宛如明月一样动人。

然而,好景不长,有一天我惶恐地发现,一场高烧之后,他已经什么都听不到、说不出了。病痛残忍地将他唯一舒解痛苦的渠道也生生堵塞!

他苏醒后,直直地看着我,眼中没有痛苦,却满是希冀。

我知道,他希望我能救他,这个弱不禁风的六岁男孩,强忍着成人都无法忍受的痛苦,将生的希望交给了他唯一的姐姐。他希望、他信任、他期待我把他从痛苦中解脱出来,但我却无能为力。

我知道,他还想听我的故事,虽然他什么也听不到了。

于是,我将唯一的夹衣拆掉,做了几个布娃娃。我没有想来年冬天会怎样,因为我知道,他已等不到冬天!

娃娃们的脸上蒙着一层白布,我用烧焦的木炭,在上面画出一个个传奇中的人物,然后用他们,为弟弟演出一场场无声的风花雪月。演完一篇,我就将白布上的木炭洗掉,画上另一篇传奇中的角色。

他总是看着我的表演,然后痴痴地笑着。从他的笑容中,我知道,在这一刹那,他的灵魂脱离了病痛的折磨,回到了那光怪陆离,神仙往来的世界中去了。我也第一次明白,原来我的传奇是如此的奇妙,能让弟弟暂时忘记病痛。

为此,我由衷感谢写下这些传奇的人们。

在我心中,你们比创造了一切物质文明的人更加伟大。

我本愿意,为我的弟弟演出一生的传奇。然而,就连这个愿望,也是如此奢侈。

有一天,我偶然发现,他的眼睛开始呈现出猫眼一样透明的色泽,宛如两颗坠入凡尘的宝石。

美丽得惊心动魄,却也让我痛彻心扉。

我知道,他连最后的视力也要渐渐失去了。

命运是如此残忍,它并不一次夺走我最爱的人,而是将它刀刀割裂,再一点点从我怀中偷走。

它已夺走了他的柔软的头发,白皙的皮肤,丰腴的手臂,还要夺走他的耳朵,他的声音,他的眼睛!

我紧紧抱着还不知就里的弟弟,眼泪不住滚落。

我不再指责命运。而只是偷偷找出了以前夹伤我的那枚夹子,然后将它仔细打磨成一柄匕首。

每天夜里,我都在远离弟弟的山中打磨这柄匕首,磨得极薄,极快。

是的,我不想让弟弟太痛苦。

为此,我要亲手杀死他。

我宁愿承受杀死亲人的痛苦,也不愿让病痛将我美丽、聪颖的弟弟,变为一块不能说、不能听、不能看的石头,却还要悲哀地在人世间一切的痛苦

在他昏迷的第三天,我将匕首藏在身后,来到了他的面前。他似乎感到了什么,突然从昏迷中惊醒,睁开眼睛看着我。他原本漆黑的眸子已变成了半透明,宛如两块通透的琉璃。他的神智渐渐清醒,竟牵动嘴角,对我微笑了一下。

就在那一刻,我手中的匕首镪然落地。

我不能杀死他。只要他还活着一刻,他就是我的弟弟,无论他变成什么样,他也是我最亲的弟弟。我要留下他,哪怕一天、一刻、一分、一秒!

就在我泣不成声之时,他艰难地举起了手,在我眼前画了一个圆。然后勉强笑着,将那个虚空的圆递到了嘴边。

我怔了怔,顺着他的目光看去。

流霜一般的月色,静静漫过洞口的山石。碧蓝天幕上,一轮银盘般的圆月流光泻彩。

今天竟然是中秋啊。

何年何月的中秋,我和弟弟坐在父母的膝上,一面望着被院墙划分成四方的天幕,望着天幕中那一轮银白的圆月,一面将月饼递到对方唇边。

我望着他略略泛起潮红的脸,知道这已是最后的回光返照。我要为他完成这最后的心愿。于是,哄他入睡后,两年来,我第一次下山了。

夜色最浓的时候,我赶到了五方城中。五方城人声寂灭,唯有万花巷里依旧灯火通明。我走向其中最高、最华丽的楼宇。数十辆香车宝马停在楼下,是我曾暌违多年的繁华。几个护院睡眼惺忪,在楼下巡视着。

我衣衫褴褛,十足像个乞丐。但我乞讨的不是钱,而只是几块恩客吃剩下的月饼。他们听完哈哈大笑,其中有一人不怀好意地看着我说,如果我想要吃的,只有两个办法,一是去抢,二是洗干净了去巷尾最便宜的如意坊做生意,不过那也得先买身像样的行头。

我咬着牙,一遍遍摸着怀里的匕首,却最终没有动手,而是听话地去了巷尾。

不是去做“生意”,而是去抢。

我躲在巷尾花牌的阴影里,耐心等候着过往的客人。我心里并不内疚,因为来万花巷的,决不是好人。何况,为了弟弟临终的心愿,就算是好人,我也不惜刺上一刀。

不多久,一阵尘埃扬起,一驾华丽异常的马车从夜色深处驰来。每一匹马都雪白耀眼,宛如神龙,迥非先前楼下那些俗马可比。

我知道,车中的人贵比王侯,绝不是我这样的女孩能招惹得起的。然而,弟弟那琉璃般的眸子给了我秘魔般的勇气,我向着马车冲了过去……

只可惜,勇气与力量是两回事。我很快被家丁捉住,拳打脚踢起来。拳头雨点般落下,我拼命护住脸,因为我不知道弟弟还剩下多少视力,我不想让他看到我满面血污的脸。

厮打中,我胸前一个还未来得及画完的布娃娃滚了出来,落入尘埃中。就在我全身都快麻木的时候,车帘开了。

车中之人拾起了地上的娃娃,对我说:“这是你画的?”

他的声音有些讶然,我抬起头。

月光下,我看清了那人的脸。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如此温文、清俊的男子。我下意识地点了点头。

那人淡淡笑道:“画得很好,你愿意将你的作品卖给我么?”

我怔了怔,第一次知道,原来画不仅仅能疗伤,还能换钱。

我有些忐忑地问,你给我多少钱,能买到一个月饼么?

他笑了,拿出一锭银子放在我手中:“你可以将店里所有的月饼都买下来。”

我也出生小康之家,当然知道这锭银子的价值,当时不禁目瞪口呆——随手涂抹上去的一个布娃娃,竟然能值这么多钱?

他看我不信,又笑道:“我买你的画不是因为同情,而是因为你是一个丹青之术的天才,只要略加训练,你的画将十倍不止现在的价值。”

他让我伸出手,我以为他要给我银子,赶紧伸了过去,没想到他只是握住了我的手,轻轻翻看了片刻,替我拭去了上面的血污,又从腰间解下一枚印章,印在我的手背上。

他说,如果我想过上最尊贵的生活,就去西麓画院学画,这枚印章就是我入门的凭据。

而后,他和他的马车绝尘而去。

我在地上怔了半晌,以为自己是做了一场梦。只有手中沉甸甸的银子告诉我刚才发生了什么。然后我敲响了溢香斋糕点店的大门。

老板本来很为我的深夜打扰生气,但看见我手上的银子,也有了笑容。但当他看见我手上印章时,不禁惊呼出声。

我从他口中得知,天下最有名的画院是西麓画院,西麓画院最有名的画师非衣,便是这枚印章的主人。公卿将相,无不以堂中悬挂他的画为荣。而非衣绝少为人作画,所以每一幅出世,众人必万金以求。

非衣画师虽不趋附权贵,但却风流俊赏,每年都会踏足红尘,为新任花魁作画一幅。而他此来五方城,是为江南第一美人,十八省新晋花魁秋鸾姑娘写真,却正巧被我撞见。

这是一个传奇的故事,但当时的我并没有太多兴趣听下去。我只急着将最贵的月饼装满了背包,并向老板租了一匹马,赶回了我们栖身的那个小山洞。”

月亮还没有落下去,还是那么圆,那么明亮。只是……

只是,等我再度抱起他的时候,他的身体已只剩下淡淡余温了。

清冷的月华下,我死死搂住他幼小的身体,不住颤抖,却哭不出声。

他小手的指甲中充满了泥土,可见在最后的一刻,他是多么痛苦地挣扎过。他的身子半探在山洞外面,仿佛这为我们遮蔽了风雨的山洞是他的枷锁,他要用最后的力气逃离出去。

我知道,他是想要找我,想在最痛苦的时候,能够再看到姐姐,看到我为他描绘的,传奇的画卷。

然而在他最痛、最需要我的时候,我却不在他身边。

命运,如此残忍,竟不容我见他最后一面。

或许我不应该责怪这命运。

天下之大,轮回之广,它至少让弟弟来到了我身边,陪我度过了最快乐也最痛苦的时光;它至少让我们在山林中苟延残喘,让我独自照顾、拥有了他整整两年;它最后也没有完全夺去弟弟的视力,他走的时候,还睁着双眼望向空中的圆月,我知道,他生命的最后一刻,一定看到了我画给他的,那些花前月下的传奇……

我将剩下的布娃娃和满包的月饼和他一起葬在山洞深处,然后跪在他坟前,不吃,不喝,不动,两天两夜。

不知为何,这两天两夜中,我没有流一滴眼泪。

然后,我收拾行囊,下山了。

望着越来越远去的山峦,我在心中立下誓言:弟弟,我会画出最美的传奇,让你心爱的故事演下去。否则,我就随你去那个渊薮,用我白骨化成的灵魂继续讲给你听。

我风餐露宿,找到了百里之外的西麓画院。非衣画师却并不在院中,据说游仙五岳去了。凭着手背上那块精心保存的模糊红印,我顺利进入了画院。

我明白,画院中的每一个人都从心底轻视我,因为我在他们心中,不过是一个无心交了好运的小乞丐。我能读懂大家眼中的轻蔑,却并没有立即在人前展现我的画技,而是虚心学习一切绘画的技法,并每夜练习到清晨。

三年之后,我知道自己的画技已经大成,只苦苦等待着一个机会,一个一鸣惊人的机会。

恰逢画院三百年诞辰庆典,画院主持命弟子将主殿前的一面墙壁粉刷一新,他们要院中最好的七位画师,为这百年画院共同创作一幅长卷,作为镇院之宝,万古流传。但他们苦苦等待,谁也不敢动笔,因为他们还妄想等到游仙五岳的非衣画师归来,为这长卷点染上第一笔。

他们没有等来非衣画师。事实上从那之后,再也没有人见过他,传言他已求得大道,成仙而去。

他们等来的,是我。

第二天朝阳升起的时候,粉壁上多了十二幅图画组成的长卷——十二篇唐人传奇。

那是弟弟最心爱的十二篇传奇,我亲手绘制的传奇。

同类推荐
  • 爱的创可贴

    爱的创可贴

    这世上,谁没受过爱情的伤?可总有这么一个人,跟别人不一样,可以让你的伤痊愈,让你感受到,幸福就在身边!谁是你“爱的创可贴”?谁会给你受伤的心灵带来不一样的、暖暖的慰藉?
  • 同谋

    同谋

    叶勐,河北省作协会员。作品见于《人民文学》《芙蓉》等期刊。小说《老正是条狗》入选《2005年短篇小说年选》。《亡命之徒》电影改编。《塞车》被译成英文。《为什么要把小说写得这么好》获2008年度河北十佳优秀作品奖。现为河北省文学院签约作家。
  • 夏天的喊叫

    夏天的喊叫

    温亚军,现为北京武警总部某文学杂志主编。著有长篇小说伪生活等六部,小说集硬雪、驮水的日子等七部。获第三届鲁迅文学奖,第十一届庄重文文学奖,《小说选刊》《中国作家》和《上海文学》等刊物奖,入选中国小说学会排行榜。中国作家协会会员。
  • 最熟悉的陌生人

    最熟悉的陌生人

    温亚军,现为北京武警总部某文学杂志主编。著有长篇小说伪生活等六部,小说集硬雪、驮水的日子等七部。获第三届鲁迅文学奖,第十一届庄重文文学奖,《小说选刊》《中国作家》和《上海文学》等刊物奖,入选中国小说学会排行榜。中国作家协会会员。
  • 雪青色的洋卓花

    雪青色的洋卓花

    龙仁青,当代著名作家。1967年3月生于青海湖畔铁卜加草原1986年7月毕业于青海海南民族师范学校藏语言文学专业。先后从事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的新闻翻译(汉藏文)、记者、编辑、导演、制片等职,现供职于青海电视台影视部。
热门推荐
  • 无敌大小姐

    无敌大小姐

    当现代阴狠毒辣,手段极多的火家大小姐火无情,穿越到一个好色如命,花痴草包大小姐身上,会发生怎样的化学反应?火无情一醒过来就发现,自己竟然在众目睽睽之下上演脱衣秀。周围还有一群围观者。这一发现,让她极为不爽。刚刚穿好衣服,便看到一个声称是自家老头的老不死气势汹汹的跑来问罪。刚上来,就要打她。这还得了?她火无情从生自死,都是王者。敢动她的人,都在和阎王喝茶。于是,她一怒之下,打了老爹。众人皆道:火家小姐阴狠毒辣,竟然连老爹都不放在眼里。就这样,她的罪名又多了一条。蛇蝎美人。穿越后,火无情的麻烦不断。第一天,打了爹。第二天,毁了姐姐的容。第三天,骂了二娘。第四天,当众轻薄了天下第一公子。第五天,火家贴出招亲启事:但凡愿意娶火家大小姐者,皆可去火府报名。来者不限。不怕死,不想活的,欢迎前来。警示:但凡来此,生死皆与火家无关。若有残病者火家一律不负法律责任。本以为无人敢到,岂料是桃花朵朵。美男个个很妖娆一号美人:火无炎。火家大少爷。为人不清楚,手段不清楚。容貌不清楚。唯一清楚的是,他有钱。有多多的钱。火无情语录:钱是好东西。娶了。(此美男,由美瞳掩饰不了你眼神的空洞领养。)火老爷一气之下,昏了过去。家门不幸,家门不幸啊。二号美人:竹清月。江湖人称天上神仙,地上无月。大国师一枚。美得惊天动地。火无情语录:美人好,尤其是自带嫁妆又会预测未来的美人,娶了。(此美男,由东de琳琳领养)三号美人:轩辕子玉。当朝七皇子,游历四国。一张可爱无敌的脸。单纯至极。火无情语录:可爱的孩子好,可爱又乖巧的孩子更好。可爱乖巧又不用给钱的孩子,娶了。(此美男,由刘千绮领养)皇帝听闻,两眼一抹黑。他的儿啊。怎么就这么不争气呢。四号美人:天下第一美男。性格不详,籍贯不详。火无情语录:谜一样的美人,她喜欢。每天都有新鲜感。娶了。(此美男,由告别的爱情li领养。)五号美人:天下第一名伶。火无情语录:解风情的美男,如果没钱花把他卖了都不用调教。娶了。(此美男由伊眸领养。)六号美男:解忧楼楼主。相貌不详,身世不详。爱好杀人。火无情语录:凶恶的美人,她喜欢。娶了。(此美男由陈铭铭领养)七号美男:琴圣。貌如谪仙,琴音杀人。冷清眸子中,百转千回,说尽风流。(此美男由伊眸领养)夜杀:天下第一杀手。(此美男由静寂之夜领养)
  • 傻子王爷无情妃

    傻子王爷无情妃

    一只毒蝎子,彻底断送了她年轻的生命!别人只知道,那个软弱没主见的女人被迫嫁给一个痴傻呆闷的七皇子。殊不知,她早已不再是“她”!面对痴傻只会憨笑的美男,她气愤难填!你傻,本美女就医好你,谁知医好后,遭到嫌弃,却换来一纸休书,气愤之下,她恨不得与他同归于尽……
  • 邙珠

    邙珠

    这是一个全新的世界,天地开辟阴阳,阴阳两大族群阵营下,无数的小族生命繁衍。一切,从这里起航!新时代的诞生记……
  • 一本书读懂德国史

    一本书读懂德国史

    统一与分裂,这个痛苦的命题对德国产生了怎样的影响?德国为何成为两次世界大战的策源地?二十一世纪的德国将何去何从?……波澜壮阔的历史场景几千年的历史风云。通过本书,你将会了解到:日耳曼人为什么如此好斗?“卡诺莎觐见”何以成为西方忍辱投降的代名词?德语的诞生与马丁·路德有怎样的关系?德国为何产生了如此多的哲学家?勃兰登堡门为何被称为德国的国门?“铁血宰相”俾斯麦有着怎样的人生经历?希特勒如何从艺术家变成战争狂人?……
  • 我们三个都是穿越来的

    我们三个都是穿越来的

    我是因为看了很多的穿越小说,也很想穿越。谁想我想想就能穿越,穿越就穿越吧,居然穿成怀孕九月的待产产妇,开玩笑嘛!人家在二十一世纪还是黄花一枚呢。这也可以接受,可是明明是丞相之女,堂堂四皇子的正牌王妃怎么会居住在这么一个几十平米得破落小院子里,她怎么混的,亏她还一身绝世武功,再是医毒双绝。哎。没关系,既然让我继承了这么多优越条件,一个王爷算得了什么?生下一对龙凤胎,居然都是穿过来的,神啊,你对我太好了吧?且看我们母子三人在古代风生水起笑料百出的古代生活吧。片段一在我走出大门时,突然转身对着轩辕心安说道:“王爷,若是哪天不幸你爱上了我,我定会让你生不如死的。”然后魅惑地一笑,潇洒地走了出去。片段二当我对着铜镜里的美人自恋地哼出不着调地歌时。“别哼了,难听死了。”一个清脆的声音响起。~~~接着一声尖叫紧跟着另一声尖叫。我用上轻功躲进了被子里.~~~"我和你一样是二十一世纪来的。”“你好,娘亲,哥哥,以后要多多指教。”来自两个婴儿的嘴里,我摸摸额头,没高烧啊。片段三“小鱼儿,我可是你孩子的爹,况且我没有写休书,你还是我的王妃。我会对你好的。”安王爷霸道地说道。“你们认识他吗?他说是你们的爹?”我问着脚边的两个孩子。“不认识,”女孩说道。“我们的爹不是埋在土里了吗?怎么他一点也不脏?”男孩问道。那个男人满头黑线。“对不起,我们不认识你。”说完拉着孩子转身就走。片段四“爹爹,这是我娘,你看漂亮吧?”南宫心乐拉着一个白衣帅哥进来问道。我无语中。“爹爹,你看我娘亲厉害吧?“南宫心馨拉着另外一个妖精似地男人走了进来。我想晕。“这才是我们的爹。”“才不是呢,这个才是”两人开始吵起来了。“我才是你们的爹。”安王爷气急地吼道。“滚一边去。”两个小孩同时说道。屋里顿时混乱之中。转头,回屋睡觉去了。推荐完结文《别哭黛玉》完结文《穿越之无泪潇湘》新文,《极品花痴》
  • 无敌大小姐

    无敌大小姐

    当现代阴狠毒辣,手段极多的火家大小姐火无情,穿越到一个好色如命,花痴草包大小姐身上,会发生怎样的化学反应?火无情一醒过来就发现,自己竟然在众目睽睽之下上演脱衣秀。周围还有一群围观者。这一发现,让她极为不爽。刚刚穿好衣服,便看到一个声称是自家老头的老不死气势汹汹的跑来问罪。刚上来,就要打她。这还得了?她火无情从生自死,都是王者。敢动她的人,都在和阎王喝茶。于是,她一怒之下,打了老爹。众人皆道:火家小姐阴狠毒辣,竟然连老爹都不放在眼里。就这样,她的罪名又多了一条。蛇蝎美人。穿越后,火无情的麻烦不断。第一天,打了爹。第二天,毁了姐姐的容。第三天,骂了二娘。第四天,当众轻薄了天下第一公子。第五天,火家贴出招亲启事:但凡愿意娶火家大小姐者,皆可去火府报名。来者不限。不怕死,不想活的,欢迎前来。警示:但凡来此,生死皆与火家无关。若有残病者火家一律不负法律责任。本以为无人敢到,岂料是桃花朵朵。美男个个很妖娆一号美人:火无炎。火家大少爷。为人不清楚,手段不清楚。容貌不清楚。唯一清楚的是,他有钱。有多多的钱。火无情语录:钱是好东西。娶了。(此美男,由美瞳掩饰不了你眼神的空洞领养。)火老爷一气之下,昏了过去。家门不幸,家门不幸啊。二号美人:竹清月。江湖人称天上神仙,地上无月。大国师一枚。美得惊天动地。火无情语录:美人好,尤其是自带嫁妆又会预测未来的美人,娶了。(此美男,由东de琳琳领养)三号美人:轩辕子玉。当朝七皇子,游历四国。一张可爱无敌的脸。单纯至极。火无情语录:可爱的孩子好,可爱又乖巧的孩子更好。可爱乖巧又不用给钱的孩子,娶了。(此美男,由刘千绮领养)皇帝听闻,两眼一抹黑。他的儿啊。怎么就这么不争气呢。四号美人:天下第一美男。性格不详,籍贯不详。火无情语录:谜一样的美人,她喜欢。每天都有新鲜感。娶了。(此美男,由告别的爱情li领养。)五号美人:天下第一名伶。火无情语录:解风情的美男,如果没钱花把他卖了都不用调教。娶了。(此美男由伊眸领养。)六号美男:解忧楼楼主。相貌不详,身世不详。爱好杀人。火无情语录:凶恶的美人,她喜欢。娶了。(此美男由陈铭铭领养)七号美男:琴圣。貌如谪仙,琴音杀人。冷清眸子中,百转千回,说尽风流。(此美男由伊眸领养)夜杀:天下第一杀手。(此美男由静寂之夜领养)
  • 世界最具可读性的短篇小说(3)

    世界最具可读性的短篇小说(3)

    我的课外第一本书——震撼心灵阅读之旅经典文库,《阅读文库》编委会编。通过各种形式的故事和语言,讲述我们在成长中需要的知识。
  • 本王的狂妄毒妃

    本王的狂妄毒妃

    【本文宅斗+萌宝+男女主身心干净+1VS1无虐女强宠文】凤云倾,药谷的传人,医毒双绝的冰美人,却死于父亲收养的义妹之手,沈青桐,御医世家九小姐,家族最没用的废柴,未婚遭退婚,羞愤上吊而亡当废物变奇才,又会产生什么样的奇妙反应?入得青眼之人,她会搏命相救;与之无关的人,就算是死在她面前,她看都懒得看上一眼!纵有妙手回春的本事,却性格乖张,生人勿近!一时之间,毒女的恶名,传遍天下!然而,即使名声不怎么好,但上门提亲的却趋之若鹜,只为她那一句:只有我的人,才值得我庇佑!片段一:某年,王后生辰在即。王(沉吟良久):好像从来没送过她什么...侍卫(满脸黑线):王,不如...送花吧?于是,王找遍宫廷里所有的花花草草,终于打定主意,将一株金银花自墙角的一处蔓藤上摘下,脚步奇快的捧着那一株看起来不怎么起眼的花束递到正在忙着晒药草的女子面前,冷峻的面容上闪过一抹可疑的潮红。“送给你。”某女凝视那金银花良久,许久之后才开口道:“忍冬,性甘寒,芳香透达可祛邪,宣散风热,清解血毒。王,可是身子不适?”王:无碍,偶感风寒。
  • 总裁的小骗子情人

    总裁的小骗子情人

    云灵儿,IQ相当高,10岁的时候,家庭突遭巨变。父亲破产后自杀,她从此沦为孤儿,在亲戚间辗转,受尽白眼。但她并没有被悲惨的命运吓倒,凡是能赚到钱的事儿,她都干过。这一天,她又跑到马路上碰瓷,于是故事就这样发生了。当狂傲总裁碰到鬼灵精怪的小灵儿,会发生什么事情呢?“给你!不要再来烦我!”轩辕傲世扔下一大把钞票就要离开,却被对方的小手拽住了裤角。“嗨!大叔,你把人撞伤了,应该带我去看病,怎么能把钱扔下就想走啊!”“大叔?你说谁是大叔?你睁大你这双小眼睛仔细看看,本公子长得年轻英俊、风流倜傥,哪里老了?”“嗯……”云灵儿眼珠一转,立刻泪水就哗哗地落了下来,真是我见犹怜啊,“嗯……大叔欺负人。”“既然你无家可归,就先住在这儿吧。”“谢谢大叔!”云灵儿上前抱住轩辕傲世就来了一个响亮的吻。轩辕傲世捂着被吻的脸颊,感觉那里就象着火一样的热。从此狂傲总裁与小精灵之间的斗法开始了。冷宇轩出现了,被轩辕傲世看到两人相会,嫉妒地怒吼:“他是谁?”轩辕傲世狠狠地惩罚着云灵儿,他要将冷宇轩烙印在云灵儿心中的痕迹全部抹去。
  • 是你,赐我隔世阑珊(已签约出版)

    是你,赐我隔世阑珊(已签约出版)

    佛曰人生有八苦:生,老,病,死,爱别离,怨长久,求不得,放不下。【爱别离】夏禹野,从她之后,他不对别的女人微笑,自从这个花安安出现,一切黑白颠倒。【怨长久】莲爵,她沦陷在他的温柔之后,却被他残忍推开,笑容背后是蜜糖裹着的刀刃。【求不得】萧楠,爱她十年,从男孩到男人,他一直是走不到她心里的那一个。【放不下】严柏乾,他始终没有放下,那个卑微的小女孩,在很多年之后,还是难以忘怀一个微笑。南江,一个充满了期期艾艾,等等待待,疯疯狂狂,痴痴颠颠的城。花安安,一个飞蛾扑火,不辞辛苦,坚忍等待,倔强任性,善良柔软的灵魂。姹紫嫣红的演艺圈,勾心斗角的争宠上位,名利钱财的诱惑,她是重生的佟默然,她是新生的花安安。在事业与爱情之间两难,在友情同同情之间徘徊,在爱与怜悯之间抉择。我是谁?谁爱我?是谁赐我,隔世阑珊?一一有话说:此文为了质量,一天两更,图推酌情加更,钻石花花加更。爱我的亲,如果给不了我钻石鲜花闪耀,请赐我爱的力量,给我一句留言,就足够。写文,只是想要分享我的故事给你们,世界很狼狈,渺小的我只是在尽最大努力给你们幸福的味道,让孤军奋斗的你们不至于寂寞。一一开微博了,上面可有我的照片,哈哈,诱惑你们加我。http://m.pgsk.com/1790874077ps:欢迎进群热络~~~~~*《那时纨绔》群:102129571**《花花世界》新群:125286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