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780500000036

第36章 供 奉(1)

步非烟

步非烟,原名辛晓娟,生于四川成都,知名武侠、奇幻小说作家,被网友称为“北大才女”。毕业于北京大学中文系,古代文学硕士学位,现为在读博士。代表作有《华音流韶》系列、《武林客栈》系列、《昆仑传说》系列、《修罗道》、《玫瑰帝国》等,曾在武侠小说杂志《今古传奇》等上连载作品。2004年获得“温瑞安神州奇侠奖”。

我父亲是一个落第举子,善良、谨慎,还有一点迂腐。由于久试不第,也渐渐淡了功名的念头,在族里长辈的推荐下,去一个远房亲戚家做教书先生。那位亲戚的官做得很大,对我们一家也以礼相待,我和弟弟不仅衣食无忧,还能陪着公子小姐念书、习字,回想起来,这是我一生中最幸福的日子。本来我以为,这一生都会这样度过。没想到,我十二岁那一年,一切都改变了。

做官的亲戚,不知为何卷入了一场造反的重案,被判满门抄斩,株连九族。我家恰好在九族之列。

二百口人,斩首那一天,整个法场都被鲜血染红,死不瞑目的头颅堆积如山,而我父母的也在其中。我和弟弟因为年幼,逃脱了死罪,仅被罚没为奴。

至今我的手臂上,仍留着那个奴字的绯红烙印。多年以后,我学会了无数种方法,可以清除这个印记,但我没有。甚至,无论日后我有了多么尊崇的地位,我都从不在人前掩饰这个烙印。因为这个和弟弟一模一样的烙印,就是那段岁月给我留下的唯一纪念。每次看到它,我就会想起我和弟弟相拥哭泣的日子。

我们被辗转转卖数度,到了一个武官府中。我每天都要从凌晨劳作到深夜,饱受责打,到晚上,连哭泣都没有力气,若不是为了弟弟,我想我早就只剩下一堆枯骨,我只是不能扔下他,让他独自留在这个荒凉的世上,我发誓我要保护他到最后一刻。

然而,到了冬天,五岁的弟弟却一病不起了。他全身热得发烫,一会昏迷,一会清醒。在他偶然醒来的时候,他死死抓住我的手,对我说:“姐姐,带我回家……”

为了给弟弟一线生机,我冒着死罪,带着他逃了出来。我和他躲入山林,过了整整一年风餐露宿、茹毛饮血的日子。

为了给他治病,我像神龙尝百草一样,尝遍了山中每一种草药,有几次,我全身火热,腹痛如绞,独自躺在山涧。我望着无限高远的天幕,一次次祈祷上苍能放我逃出生天。

我不惧怕死亡,我只惧怕自己死在弟弟前面。

感谢上苍,我最终活了下来,而弟弟的病虽仍不时发作,却也熬过了他六岁的生日。

冬天,大雪封山,我把身上最后一件御寒的衣服盖在他身上,紧紧搂着他,在山洞深处整夜颤抖。山中野果都枯萎了,我便爬到山下,去农户地里偷没有收完的萝卜。为了那几个冻裂的萝卜,我数次被恶犬追咬,还有一次被猎兽夹夹住,几乎断了脚腕……

就这样,我们相依为命地活了下来。然而,当春天来临的时候,他的身体却越发孱弱了。他原本乌黑柔软的头发在不断脱落,每一次替他梳头,我的手中都会落下好大一把。对医术已略有所知的我明白,我留不住他多久了。于是我一面暗中流泪,一面将这些头发一根根搜集起来,埋在洞口的大树下。

我悲伤地感到,我正在一点点将他埋葬。

山中的湿气让他原本光洁的皮肤长满了癣疥,我从夹衣中掏出那一点可怜的棉絮,沾上草药为他一点点清洗……他每一次,都哭着对我说:“姐姐,痛。”

他的每一声哭泣都将我的心重新撕开,然而我却无能为力。

第二年夏天,他的寒疾发作得越来越频繁,每一次都会全身抽搐。看着他清秀的面容一次次被病痛扭曲,看着他白皙的肌肤一天天变成灰噩色,看着他丰腴的手臂一天天变得枯瘦,我痛得撕心裂肺。

有一次我猛地抱起他,发疯似的在山涧中狂奔。我心中甚至隐隐希望,脚下哪一块碎石突然崩塌,就这样让我和他一起跌落山崖,就这样永远脱离了病痛、贫苦的折磨,就这样粉身碎骨,血肉相融,再不分开……

当我抱着他,站在悬崖上,朝阳将我们俩的身体照得透亮,我望着绚烂的朝霞,深深跪了下去,向渺不可知的神明祈祷,用我一万次的死,换他一次的生。

一阵山风吹过,他混沌的眸子突然清明起来,他对我说:“姐姐,给我讲个故事,好么?”

这是他昏迷三天以来,说的第一句话。

我惊喜万分,以为是我的虔诚感动了上苍,将他从鬼门关放回,继续陪伴我。后来我才知道,或者那一次,他已经死去了。上苍再赐给他接下来的日子,不过是要借他之口,告诉我今后的使命……

我搜肠刮肚,把从书上看来的故事一个个讲给他听。我至今仍感谢命运,让我在无意中看到了父亲房中那套《太平广记》。于是那些花前月下的传说,那些光怪陆离的世界,都被我用心熬成一剂剂汤药,安抚弟弟那被病痛折磨的心。

在之后的几个月里,弟弟变得很安静,很听话。他大半时间都昏睡着,一旦醒来,就会睁开清澈的双眼,静静地听我讲那些唐人写下的传奇。

他最喜爱其中十三篇传奇,《裴航》、《聂隐娘》、《红线》、《任氏》、《谢小娥》、《霍小玉》《南柯太守》、《李娃》、《无双》、《莺莺》、《柳毅》、《昆仑奴》、《步非烟》。

他反复听着这些传奇,一次次又一次。

有一天,他对我说,其实他喜欢的传奇只有前十二篇,《步非烟》传的名字很好,内容却不喜欢,真希望自己能回到唐代,让那篇传奇作者将它重写一次。

我笑了,对他说,弟弟,有一天,我会为你把它重写一次的……

他每次听到我这么说,都会情不自禁地笑起来。

弟弟那时的笑容,宛如明月一样动人。

然而,好景不长,有一天我惶恐地发现,一场高烧之后,他已经什么都听不到、说不出了。病痛残忍地将他唯一舒解痛苦的渠道也生生堵塞!

他苏醒后,直直地看着我,眼中没有痛苦,却满是希冀。

我知道,他希望我能救他,这个弱不禁风的六岁男孩,强忍着成人都无法忍受的痛苦,将生的希望交给了他唯一的姐姐。他希望、他信任、他期待我把他从痛苦中解脱出来,但我却无能为力。

我知道,他还想听我的故事,虽然他什么也听不到了。

于是,我将唯一的夹衣拆掉,做了几个布娃娃。我没有想来年冬天会怎样,因为我知道,他已等不到冬天!

娃娃们的脸上蒙着一层白布,我用烧焦的木炭,在上面画出一个个传奇中的人物,然后用他们,为弟弟演出一场场无声的风花雪月。演完一篇,我就将白布上的木炭洗掉,画上另一篇传奇中的角色。

他总是看着我的表演,然后痴痴地笑着。从他的笑容中,我知道,在这一刹那,他的灵魂脱离了病痛的折磨,回到了那光怪陆离,神仙往来的世界中去了。我也第一次明白,原来我的传奇是如此的奇妙,能让弟弟暂时忘记病痛。

为此,我由衷感谢写下这些传奇的人们。

在我心中,你们比创造了一切物质文明的人更加伟大。

我本愿意,为我的弟弟演出一生的传奇。然而,就连这个愿望,也是如此奢侈。

有一天,我偶然发现,他的眼睛开始呈现出猫眼一样透明的色泽,宛如两颗坠入凡尘的宝石。

美丽得惊心动魄,却也让我痛彻心扉。

我知道,他连最后的视力也要渐渐失去了。

命运是如此残忍,它并不一次夺走我最爱的人,而是将它刀刀割裂,再一点点从我怀中偷走。

它已夺走了他的柔软的头发,白皙的皮肤,丰腴的手臂,还要夺走他的耳朵,他的声音,他的眼睛!

我紧紧抱着还不知就里的弟弟,眼泪不住滚落。

我不再指责命运。而只是偷偷找出了以前夹伤我的那枚夹子,然后将它仔细打磨成一柄匕首。

每天夜里,我都在远离弟弟的山中打磨这柄匕首,磨得极薄,极快。

是的,我不想让弟弟太痛苦。

为此,我要亲手杀死他。

我宁愿承受杀死亲人的痛苦,也不愿让病痛将我美丽、聪颖的弟弟,变为一块不能说、不能听、不能看的石头,却还要悲哀地在人世间一切的痛苦

在他昏迷的第三天,我将匕首藏在身后,来到了他的面前。他似乎感到了什么,突然从昏迷中惊醒,睁开眼睛看着我。他原本漆黑的眸子已变成了半透明,宛如两块通透的琉璃。他的神智渐渐清醒,竟牵动嘴角,对我微笑了一下。

就在那一刻,我手中的匕首镪然落地。

我不能杀死他。只要他还活着一刻,他就是我的弟弟,无论他变成什么样,他也是我最亲的弟弟。我要留下他,哪怕一天、一刻、一分、一秒!

就在我泣不成声之时,他艰难地举起了手,在我眼前画了一个圆。然后勉强笑着,将那个虚空的圆递到了嘴边。

我怔了怔,顺着他的目光看去。

流霜一般的月色,静静漫过洞口的山石。碧蓝天幕上,一轮银盘般的圆月流光泻彩。

今天竟然是中秋啊。

何年何月的中秋,我和弟弟坐在父母的膝上,一面望着被院墙划分成四方的天幕,望着天幕中那一轮银白的圆月,一面将月饼递到对方唇边。

我望着他略略泛起潮红的脸,知道这已是最后的回光返照。我要为他完成这最后的心愿。于是,哄他入睡后,两年来,我第一次下山了。

夜色最浓的时候,我赶到了五方城中。五方城人声寂灭,唯有万花巷里依旧灯火通明。我走向其中最高、最华丽的楼宇。数十辆香车宝马停在楼下,是我曾暌违多年的繁华。几个护院睡眼惺忪,在楼下巡视着。

我衣衫褴褛,十足像个乞丐。但我乞讨的不是钱,而只是几块恩客吃剩下的月饼。他们听完哈哈大笑,其中有一人不怀好意地看着我说,如果我想要吃的,只有两个办法,一是去抢,二是洗干净了去巷尾最便宜的如意坊做生意,不过那也得先买身像样的行头。

我咬着牙,一遍遍摸着怀里的匕首,却最终没有动手,而是听话地去了巷尾。

不是去做“生意”,而是去抢。

我躲在巷尾花牌的阴影里,耐心等候着过往的客人。我心里并不内疚,因为来万花巷的,决不是好人。何况,为了弟弟临终的心愿,就算是好人,我也不惜刺上一刀。

不多久,一阵尘埃扬起,一驾华丽异常的马车从夜色深处驰来。每一匹马都雪白耀眼,宛如神龙,迥非先前楼下那些俗马可比。

我知道,车中的人贵比王侯,绝不是我这样的女孩能招惹得起的。然而,弟弟那琉璃般的眸子给了我秘魔般的勇气,我向着马车冲了过去……

只可惜,勇气与力量是两回事。我很快被家丁捉住,拳打脚踢起来。拳头雨点般落下,我拼命护住脸,因为我不知道弟弟还剩下多少视力,我不想让他看到我满面血污的脸。

厮打中,我胸前一个还未来得及画完的布娃娃滚了出来,落入尘埃中。就在我全身都快麻木的时候,车帘开了。

车中之人拾起了地上的娃娃,对我说:“这是你画的?”

他的声音有些讶然,我抬起头。

月光下,我看清了那人的脸。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如此温文、清俊的男子。我下意识地点了点头。

那人淡淡笑道:“画得很好,你愿意将你的作品卖给我么?”

我怔了怔,第一次知道,原来画不仅仅能疗伤,还能换钱。

我有些忐忑地问,你给我多少钱,能买到一个月饼么?

他笑了,拿出一锭银子放在我手中:“你可以将店里所有的月饼都买下来。”

我也出生小康之家,当然知道这锭银子的价值,当时不禁目瞪口呆——随手涂抹上去的一个布娃娃,竟然能值这么多钱?

他看我不信,又笑道:“我买你的画不是因为同情,而是因为你是一个丹青之术的天才,只要略加训练,你的画将十倍不止现在的价值。”

他让我伸出手,我以为他要给我银子,赶紧伸了过去,没想到他只是握住了我的手,轻轻翻看了片刻,替我拭去了上面的血污,又从腰间解下一枚印章,印在我的手背上。

他说,如果我想过上最尊贵的生活,就去西麓画院学画,这枚印章就是我入门的凭据。

而后,他和他的马车绝尘而去。

我在地上怔了半晌,以为自己是做了一场梦。只有手中沉甸甸的银子告诉我刚才发生了什么。然后我敲响了溢香斋糕点店的大门。

老板本来很为我的深夜打扰生气,但看见我手上的银子,也有了笑容。但当他看见我手上印章时,不禁惊呼出声。

我从他口中得知,天下最有名的画院是西麓画院,西麓画院最有名的画师非衣,便是这枚印章的主人。公卿将相,无不以堂中悬挂他的画为荣。而非衣绝少为人作画,所以每一幅出世,众人必万金以求。

非衣画师虽不趋附权贵,但却风流俊赏,每年都会踏足红尘,为新任花魁作画一幅。而他此来五方城,是为江南第一美人,十八省新晋花魁秋鸾姑娘写真,却正巧被我撞见。

这是一个传奇的故事,但当时的我并没有太多兴趣听下去。我只急着将最贵的月饼装满了背包,并向老板租了一匹马,赶回了我们栖身的那个小山洞。”

月亮还没有落下去,还是那么圆,那么明亮。只是……

只是,等我再度抱起他的时候,他的身体已只剩下淡淡余温了。

清冷的月华下,我死死搂住他幼小的身体,不住颤抖,却哭不出声。

他小手的指甲中充满了泥土,可见在最后的一刻,他是多么痛苦地挣扎过。他的身子半探在山洞外面,仿佛这为我们遮蔽了风雨的山洞是他的枷锁,他要用最后的力气逃离出去。

我知道,他是想要找我,想在最痛苦的时候,能够再看到姐姐,看到我为他描绘的,传奇的画卷。

然而在他最痛、最需要我的时候,我却不在他身边。

命运,如此残忍,竟不容我见他最后一面。

或许我不应该责怪这命运。

天下之大,轮回之广,它至少让弟弟来到了我身边,陪我度过了最快乐也最痛苦的时光;它至少让我们在山林中苟延残喘,让我独自照顾、拥有了他整整两年;它最后也没有完全夺去弟弟的视力,他走的时候,还睁着双眼望向空中的圆月,我知道,他生命的最后一刻,一定看到了我画给他的,那些花前月下的传奇……

我将剩下的布娃娃和满包的月饼和他一起葬在山洞深处,然后跪在他坟前,不吃,不喝,不动,两天两夜。

不知为何,这两天两夜中,我没有流一滴眼泪。

然后,我收拾行囊,下山了。

望着越来越远去的山峦,我在心中立下誓言:弟弟,我会画出最美的传奇,让你心爱的故事演下去。否则,我就随你去那个渊薮,用我白骨化成的灵魂继续讲给你听。

我风餐露宿,找到了百里之外的西麓画院。非衣画师却并不在院中,据说游仙五岳去了。凭着手背上那块精心保存的模糊红印,我顺利进入了画院。

我明白,画院中的每一个人都从心底轻视我,因为我在他们心中,不过是一个无心交了好运的小乞丐。我能读懂大家眼中的轻蔑,却并没有立即在人前展现我的画技,而是虚心学习一切绘画的技法,并每夜练习到清晨。

三年之后,我知道自己的画技已经大成,只苦苦等待着一个机会,一个一鸣惊人的机会。

恰逢画院三百年诞辰庆典,画院主持命弟子将主殿前的一面墙壁粉刷一新,他们要院中最好的七位画师,为这百年画院共同创作一幅长卷,作为镇院之宝,万古流传。但他们苦苦等待,谁也不敢动笔,因为他们还妄想等到游仙五岳的非衣画师归来,为这长卷点染上第一笔。

他们没有等来非衣画师。事实上从那之后,再也没有人见过他,传言他已求得大道,成仙而去。

他们等来的,是我。

第二天朝阳升起的时候,粉壁上多了十二幅图画组成的长卷——十二篇唐人传奇。

那是弟弟最心爱的十二篇传奇,我亲手绘制的传奇。

同类推荐
  • 车头爹 车厢娘

    车头爹 车厢娘

    《车头爹车厢娘》(作者刘华)是一部缅怀中国铁路的蒸汽机时代的长篇小说,这是对一个激烈变动的时代和一个铁路世家的书写,这是关于一个国家的大规模建设时代的史诗性长篇。《车头爹车厢娘》讲述从抗日战争中沿着铁路走出来的枣庄奶奶和他的子孙们,亲历了一个为铁路而热血沸腾的时代,火车的汽笛声是深入奶奶精魂的生命之声,枣庄奶奶的一生见证了铁路飞腾的时代和铁路工人建设国家的历史:他们出身铁路世家,他们为铁路而生,他们为铁路而死,他们追随铁路走向四面八方,他们因铁路而进发出生命的激情,他们是中国铁路史和中国工业化历史的建设者。
  • 拿什么拯救你,我的爱人

    拿什么拯救你,我的爱人

    青年律师韩丁在南方小城办案时,偶然遇到清丽脱俗、明艳绝伦的罗晶晶,并暗恋于心。一系列的突发事件,使出身富贾之家的罗晶晶在遭受丧父、破产的打击后,孤身流落到京城。韩丁又一次巧遇罗晶晶,很快坠入爱河。不久罗晶晶的初恋情人龙小羽出现了,在罗晶晶与他见面时被警察以杀人嫌疑犯带走,罗晶晶忘不了那段曾经让她刻骨铭心的爱情,便请求韩丁为龙小羽辩护。为了维系两人的感情,韩丁违心地卷入了罗晶晶初恋情人龙小羽杀人案的调查之中,在扑朔迷离的案件中……
  • 所罗门王的宝藏

    所罗门王的宝藏

    《所罗门王的宝藏》描述了一个非同寻常的寻宝故事。故事的叙述人名叫艾伦·夸特梅因,一个偶然的机会,他认识了柯蒂斯爵士和古德上校,并同他们一道寻觅柯蒂斯爵士失踪已久的兄弟,此人已去库库安纳国寻找所罗门王的宝藏。同行的还有他们在当地雇用的仆人昂博帕。一行人穿过极其可怕的沙漠,并且在山顶几乎冻僵,后经过长途跋涉,终于来到了目的地。不料,仆人昂博帕的真实身份竟然是当地合法的国王继承入,他依靠众人的帮助,战胜了邪恶的篡位国王。最后,所罗门王的宝藏找到,但狡诈的巫医加古尔设计让他们深陷在地下墓室。在艰难逃脱之后,他们找到柯蒂斯爵士的兄弟,回复到了文明社会。
  • 猪倌朱勇

    猪倌朱勇

    无为,原名赵亮。甘肃平凉人,定居广西北海。出版有中短篇小说集《周家情事》。广西作家协会会员!
  • 遥远的北方

    遥远的北方

    作者站在时代和历史的高度。情感历程,生动贴切地抒写了他们的理想抱负和多舛的命运。,以波澜壮阔的构思和传神娴熟的笔触,以研制填补我国空白的尖端产品为背景,描绘了年轻的技术人员之间的感情纠葛,这是一部反映了上世纪60年代“文革”前夕工业战线生活的小说
热门推荐
  • 绝色魔妃之至尊驭兽师

    绝色魔妃之至尊驭兽师

    她,两世为人,皆生活于人间暗黑之地,冷酷无情深入骨髓。一朝重生,成了刁蛮废柴的龙家三小姐,再睁眼时,曾经的花痴狼狈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冷冽森寒!他,惊才绝艳,俊美无铸,将天下收于掌心,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只为让她后顾无忧!玄武双修,驭龙神诀,强者为尊,她势必要踩着背叛者的血肉登上亚大陆的巅峰!
  • 第一萌婚:继承者的天价逃妻

    第一萌婚:继承者的天价逃妻

    她误惹恶魔BOSS!“那天,是不是你?”他把她逼至墙角,让她退无可退,“回答我,是、不是?”“不是!”当她知道他的真实身份,打死不肯承认。“那么,欣赏一下——”他拿出一截视频,将她彻彻底底砸醒。“我要你!”他一把捏住她的下颚,“不是地下交易,不是暧昧对象,做我女人,我娶你!”【每天固定一万字,通常晚间八点更新完】包月用户免费看!!!
  • 混血老公悍匪妻

    混血老公悍匪妻

    莫宝贝,X市行政特区海军34狮政委委员长的千金简.罗斯,某海外联合国驻X市特派国防代表她19岁,性情如悍匪,刁蛮霸道,一开始就对相亲抱着反对态度他33岁,绅士风度,斯文却腹黑,未见面就已经对她感兴趣俩人缘起相亲之事,从此一路火花带闪电当悍匪女遇见斯文腹黑男,俩人之间开启怎样搞笑的故事一切就在书中…精彩花絮一:“小四儿,去,给我一杯30年珍品茅台。”一生气就想喝酒的莫宝贝低声吼着。“宝贝,你还是喝柚子茶吧,茅台太…”罗斯准备劝教。“你说不喝就不喝啊,我老子都没有这样管我。”莫宝贝吼道。“老子?你是指春秋时期的李耳吗?他的《道德经》可是中国文化的瑰宝,我曾经拜读过,写得非常的好,只是他为什么要管你?难道你也喜欢他的《道德经》吗?”罗斯颇感兴趣的问道。“你这个…老外,你是在讽刺我还是怎么样?”莫宝贝被《道德经》三个字给气得发抖。精彩花絮二:某父女二人针对某相亲对象进行谈论:“好男人当然要紧紧抓牢好好把握住啦,便宜了别人多可惜啊。”“好男人便宜别人怎么啦,党还教育我们要为人民服务呢,我们应该无私奉献,这么好的男人怎么能够自己独享,还是让给别人吧。”“这…宝贝啊,我说不过你,可是你总要说说为什么你就不喜欢罗斯啊,他究竟哪一点让你不喜欢了?”“没有为什么,人就看眼缘,没有眼缘的话,他再好也没有用啊。”“究竟什么是眼缘?”“眼缘就是看着对眼了,而我,只要看见他那褐色的头发和绿色的眼珠子我就觉得刺眼,你说还怎么有眼缘呢?”“那是因为他混血儿,你不是一直说不能有种族和民族的歧视吗?”“是不能啊,你看见我什么时候虐待他了吗?没有吧,老子你知道我的性格,我对于国产货品忠贞不渝,像罗斯这样的进口货,我实在难以接受,你放过我吧。”精彩花絮三:“过来。”“不要。”“听话。”“我不是遥控娃娃,听什么话?”“今夜是我们的洞房花烛夜,乖,过来。”“我很爱国,我不会堕入外国人的怀抱的。”“我已经有了中国国籍了,只是混血而已。”“那你把那绿眼珠子给我变黑,我晚上看着像狼。”“好。”某人下床,去戴有色隐形眼睛。
  • 血腥的盛唐

    血腥的盛唐

    在最鼎盛时期,唐朝经济GDP高达世界总量的六成,领土面积是当今中国的两倍,300多个国家的人们怀着崇敬之心,涌入长安朝圣,2300多名诗人创造了无法逾越的文化盛世;然而事实上,如此繁荣的景象只持续了不到整个朝代一半的时间,大唐王朝的最后近百年间,连年内战,四处硝烟,黄河流域尸横遍野,千里无鸡鸣,万里无狗吠,落日的余辉下,是一望无际的地狱之国。翻开本书,中国历史上最著名的主角们:李渊、李世民、武则天、杨贵妃、唐明皇、李白、安禄山、黄巢……帝王将相,轮番上阵,诗人草寇,粉墨登场,紧锣密鼓,不容喘息,连演数场好戏:一场比一场令人血脉贲张!一场比一场起伏跌宕!一场比一场充满血腥和阴谋!
  • 剑动山河

    剑动山河

    “你是万中无一的练剑之才!若随我习剑,至多一万载后,汝可为绝代仙王!”庄无道为赚取外快,假公济私倒卖学馆废旧兵刃。却遇一口神秘朽剑缠身,甩不掉、砸不烂、也压不住,使人毛骨悚然。然而每到夜间,庄无道都会梦到一位姿容绝世的美貌少女。
  • 仙道无疆

    仙道无疆

    造化大千,是为仙;荼毒天下,是为魔。一个普通的修行之人,因为意外得到一枚“九窍玲珑丹”而招来灭门之祸,九死一生脱险的他发下誓言,穷尽一生也要洗雪仇恨。仙丹有灵,脱胎换骨,且看他手持三尺青锋,穿梭在仙魔之间,君临天下,仙道无疆!
  • 聚魂天下之星宿奇缘

    聚魂天下之星宿奇缘

    一个落魄的男人,带着一个不落魄的女人,生活在这落魄的土地上,努力的挣扎,妄图掀翻这落魄的世界。。。。。。这是一个光怪陆离的世界;这是一个热血与残酷并存的时代;这是一场生存与灭亡之间的较量;这是灵魂之间最后的一次碰撞!你---准备好了么?谨以此书献给默默支持我的爱人~
  • 佛仙异界游

    佛仙异界游

    九五之尊,一统江山;九八之尊,掌管三界;九九至尊,为天地不容,命格超越天地。而他,曾经的小小仙人却在被天道遣送异界后,踏上九九之路。大闹天庭,鼓噪三界,他凭借皇者的威压,霸者的霸气,佛者的慈悲,超三界而独立,成为异世界里名副其实的帝者。
  • 无敌大小姐

    无敌大小姐

    当现代阴狠毒辣,手段极多的火家大小姐火无情,穿越到一个好色如命,花痴草包大小姐身上,会发生怎样的化学反应?火无情一醒过来就发现,自己竟然在众目睽睽之下上演脱衣秀。周围还有一群围观者。这一发现,让她极为不爽。刚刚穿好衣服,便看到一个声称是自家老头的老不死气势汹汹的跑来问罪。刚上来,就要打她。这还得了?她火无情从生自死,都是王者。敢动她的人,都在和阎王喝茶。于是,她一怒之下,打了老爹。众人皆道:火家小姐阴狠毒辣,竟然连老爹都不放在眼里。就这样,她的罪名又多了一条。蛇蝎美人。穿越后,火无情的麻烦不断。第一天,打了爹。第二天,毁了姐姐的容。第三天,骂了二娘。第四天,当众轻薄了天下第一公子。第五天,火家贴出招亲启事:但凡愿意娶火家大小姐者,皆可去火府报名。来者不限。不怕死,不想活的,欢迎前来。警示:但凡来此,生死皆与火家无关。若有残病者火家一律不负法律责任。本以为无人敢到,岂料是桃花朵朵。美男个个很妖娆一号美人:火无炎。火家大少爷。为人不清楚,手段不清楚。容貌不清楚。唯一清楚的是,他有钱。有多多的钱。火无情语录:钱是好东西。娶了。(此美男,由美瞳掩饰不了你眼神的空洞领养。)火老爷一气之下,昏了过去。家门不幸,家门不幸啊。二号美人:竹清月。江湖人称天上神仙,地上无月。大国师一枚。美得惊天动地。火无情语录:美人好,尤其是自带嫁妆又会预测未来的美人,娶了。(此美男,由东de琳琳领养)三号美人:轩辕子玉。当朝七皇子,游历四国。一张可爱无敌的脸。单纯至极。火无情语录:可爱的孩子好,可爱又乖巧的孩子更好。可爱乖巧又不用给钱的孩子,娶了。(此美男,由刘千绮领养)皇帝听闻,两眼一抹黑。他的儿啊。怎么就这么不争气呢。四号美人:天下第一美男。性格不详,籍贯不详。火无情语录:谜一样的美人,她喜欢。每天都有新鲜感。娶了。(此美男,由告别的爱情li领养。)五号美人:天下第一名伶。火无情语录:解风情的美男,如果没钱花把他卖了都不用调教。娶了。(此美男由伊眸领养。)六号美男:解忧楼楼主。相貌不详,身世不详。爱好杀人。火无情语录:凶恶的美人,她喜欢。娶了。(此美男由陈铭铭领养)七号美男:琴圣。貌如谪仙,琴音杀人。冷清眸子中,百转千回,说尽风流。(此美男由伊眸领养)夜杀:天下第一杀手。(此美男由静寂之夜领养)
  • 沧海啸

    沧海啸

    十年苦乐心意表,虚空海上仇皆抛。海渊谷上浪涛涛,立教混元真情告。沧海笑,沧海啸,向天一啸仇皆消。恩怨了,债难消,返本归源任逍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