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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太平狗(1)

陈应松

陈应松:祖籍江西余干,生于湖北公安。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发表作品,所写小说常以湖北神农架为背景,且因质地坚硬、感情朴实而动人心魄。出版有小说《魂不守舍》、《失语的村庄》、《狂犬事件》、《马嘶岭血案》、《豹子最后的舞蹈》等,曾获“鲁迅文学奖”等多种奖项。

1

程大种烦乱得直吼,自家的狗不知怎么跟上了他。他是出外打工的,可他带着一条狗。嘿嘿!哭笑不得哟!

天气还好,路上净是尘土,头上、身上裹着一层磷矿粉。他搭上了磷矿的一辆顺风车,走过了两个县的地界,根本连想也没想到狗会跟着他。他那时站在远安县苟家垭的岔路口上——汽车把他甩下往另一条路走了。他看天空,舒筋骨,再拦车,就看到后头远远地向他奔来一只紫铜色的狗,溅起一路灰尘,鼻子里喷着糟气。

“太平!”程大种惊叫起来。我咋没见着你呢?一路在车上往后看哩。你,你是怎么跟来的……

几百里地,离家已有几百里了,它就这么在汽车的屁股后头跟着——我上车时它藏在哪个旮旯呢?

“快回去!快回去!”想起自己前脚才踏出门槛,后脚就有家里的东西跟上来了,这不是不让你走嘛!这鬼狗,比人还讨厌——幺儿还能哄了,说我回来给你带糖吃,幺儿就不赶你的路了。

可那狗不服撵,一脚踢去,踢走了两步,又依依回了头,还向你摇动着谄媚的尾巴。狗不跟着主人跟着谁呢?这让那狗有点迷惘。狗是条神农架的纯种猎狗,当地叫赶山狗,嘴头粗,尾巴直,下巴上两根箭毛,是同村的蔡三爹捉来给他的。蔡三爹过去是个打匠(猎人),最多时家里养了八九条狗。狗通红的鼻子,从小就很好看,腿长,眼像镀了层金子似的,炯炯有神;每天睁着警惕的眼睛,对着山、鸟、虫子、老鼠狂嗥,连虱子也不敢进他家。它就是一百把安全锁,所以就取名太平。话又说转来,咱丫鹊坳的哪条狗不是太平狗?没有野牲口咬伤人畜的事件,盗贼闻见了它们的气味,一泡尿百分之九十撒在裤子里。可我现在不要你,太平,你这哑糊苕!我这不是走亲戚,是去城里找活干的!滚滚滚!滚!回去!

试了几下,一来二去,赶不走,黏上了,就火了,怒从心起,操起路边小卖部门口的一把锨,劈头就照狗砍去。那狗哪晓得主人会对它下如此毒手,防都没防,腰椎就喀嚓一声断了,打落尘埃,发出悲恸的惨嚎,爬不起来了。

主人准备继续赶路,懒得理这狗了。别人把它拖去剐皮煮肉那是别人的事,与他无关。狠心了结了一桩事,还一阵轻松。人在外,心就狠了,像毒蛇。可狗在后头哭泣着,挣扎着,那小卖部里的老倌子还出来心疼地观看,一个陌生人打一条陌生狗。看狗时,狗又晃晃悠悠地爬起来了,狗很怪,怪模怪样的,一看就是深山里的怪物,与野兽们一起长大的。那怪狗叉开四条长腿站起来,平衡了一下身子,用舌头舔了一下鼻子里流出的血泡——鼻尖通红,不是血,这狗就又向那个陌生的施暴人撵去,夹着粗壮笔直的尾巴。可那人依然不依不饶,一双山魈眼横竖看不惯它,又跑过来操起那锨,又是一锨。这一下,是尘埃落定了,狗再也爬不起来,呜咽着悲愤和绝望,听那时断时续的哀鸣,是在喊痛哩,或者还有什么,控诉一般的。那个施暴人在路上暴躁地走着,拦车,什么车都拦,自行车也拦。后来拦到了一辆长途客车,跳上车去。车就被自己轮子搅起来的漫漫黄尘给吞没了,就像一条沟里的鱼搅浑水藏起自己一样。

一团黄尘在蜿蜒起伏、颠簸如浪的公路上渐行渐远。

半夜时分,昏昏沉沉的程大种从梦中醒来,感到一个暖热的膀子挨着他,这是卧铺客车,心想着旁边的人是个男的,不会离自己这么近,各自在臭醺醺的毯子里睡觉嘛。一睁开眼,一张狗脸在黑暗中闪现。狗,太平!这狗何时爬上客车来了?半路上是停过几次,人上上下下,还拉尿、加油,狗就蹿上了车?狗不是已经给打死了吗?

程大种心像刀子割,这狗可是只异狗,狗皮膏药粘上自己了。他就势一掀,将那狗掀到过道里,还踢了一脚。狗嗷嗷大叫,好不委屈。一声狗叫,吓得那在半夜漫游的司机从鸿蒙中惊醒过来,差点撒了方向盘。只见车一个尥跃,在路上摇晃了几下,满车人也都给惊醒了,从毯子里伸出头,一双双通红的眼里全是遭劫般的觳觫。这时就见一条狗从人的头上跃过,撵狗人在过道里高捋着袖子,咬牙切齿,骂骂咧咧。这激怒了一车人,司机在民意的支持下动了怒,将人与狗双双驱逐下车,将他们丢在了荒郊野地。

两天以后,程大种与他的狗才到达汉口。

他是把狗装入一个蛇皮袋子里,紧紧扎着,像装一块石头一样,怕狗乱叫,又将狗两脚踹昏了,这才上了另一辆汽车。

到了汉口,那叫太平的狗还没能吸一口城里的空气,还蜷在自己的屎尿里,在黑暗憋闷的袋子里煎熬着。但从车上下来后,它已经醒过来,浑身疼痛难忍。一阵冷水,浸到心中去了——那是主人程大种在一个自来水管前浇它——是怕它有股子臭味。这样就背到了程大种的一个姑妈家里,这可是亲姑妈。这姑妈是随自己在神农架林场的丈夫进城的,在省林业厅一个下属的木制品厂做技术活。那男人——也就是程大种的姑父早死了。姑妈住在一栋灰不溜秋的老房子里,从楼房外一个砖石砌的楼梯上去,进黑咕隆咚的走廊。找到姑妈家,就说:

“姑妈,我给您背一只狗来了。”

那意思是说,您杀了吃吧,神农架的特产,肉狗啊。程大种倒出那狗来,那狗像得了软骨病一样,已经快不行了。哪知姑妈误会了他的意思,以为是让她养这只狗——这只巨大的、长相怪异的猎狗,立马变了脸色,大怒狂呼道:

“还不甩出去!”

狗像一床破棉絮被扔了出去。这神农架赶山狗太平趴在楼梯口那个露天平台上,费了好大的劲才清醒,一看是异乡世界,它心里火烧火燎,几天没吃没喝啊。

又站起来了,狗的生命力是顽强的,特别是猎狗,野兽只要不把它的身体吞吃,只剩下一块肉,这块肉也能行走。现在,它急切地寻找它的主人,它踅回去,抓门,啃门,无济于事,就趴在了门口,依然不吃不喝。不见到主人,它是不会吃喝的。这狗倔。

半夜之后,城里的风渐渐加大了,喧嚣小了,冷得不行。水泥地忒冷,像趴在冰窖里一样。太平就用两只前爪垫着自己的肚皮,也就垫了自己的身子。肚子里咕噜咕噜地乱叫,嘈嘈切切,吵吵嚷嚷。它就站起来,想松松筋骨,又疼痛难忍,在黑暗中嗅看着这走廊里有没有可吃的东西。一个洋铁罐里有一些臭水,太平喝了几口,不对味,还烧心。一只老鼠从蜂窝煤堆里探出头来,又缩了回去。太平在那儿守了半夜,没见到老鼠再出来。东窜西窜,竟在一个塑料袋装的垃圾里寻到了两块骨头。因为害怕,又吃得急切,骨头没嚼碎就吞进了肚里。那骨头就戳着它的胃,戳着肚皮,用爪子一摸就能摸到,可难受了。太平真想把那骨头抽出来重新咀嚼一遍,没什么危险嘛,何必这么慌里慌张呢?

再趴下来时,胃更难受,就像吞进去了一堆碎玻璃。三月的风蛮横无理,比神农架的风大多了。话又说转来,神农架再大的风,它也有一个草垛呀,有个狗窝呀。在城里却没有。

2

早晨程大种从门里出来的时候,一脸被姑妈数落过的痕迹,眼肿肿的。姑妈被那要死不活的狗惊吓过后,就在侄儿程大种的面前完全变了个人,像个泼妇,像公安局的,对他大加斥责。具体归纳起来有如下几条:

一、你太野蛮不懂事了,弄一只活狗来让你七十三岁的信佛姑妈剐,你是个神农架的野人?

二、自你姑爹(父)死后我就不喜欢别人到我家,逢年过节我也不让儿子媳妇回来。我骨质增生,长了骨刺呢,我这大年纪了伺候哪个吃?我自己都吃不来了。

三、你作为一家之主,丢下老婆娃儿到城里来寻快活,地不种了,娃儿不管了?老大狗儿读初中,正要人管的时候,你不辅导他的学业,丢下不管了,他学习上不去到时考不取大学又像你一辈子在神农架挖山不止,把自己弄得没一点教养没一点出息,你失职哩!

程大种想解手问姑妈厕所在哪儿,姑妈说在楼下往西拐走三百米再靠左进去,有公共厕所,不要在屋里屙。程大种竟不想出去,没了一点尿意。在城里,连尿意也没有,人只有一个大脑和嘴,嘴以下没了知觉。姑妈丢给他一床旧毯子,还是姑父当兵时用过的,就这么在沙发上对付了一夜。

早上起来的时候他下楼去找厕所,带着自己的狗,那狗又活过来了,找了一棵蔫不拉唧的树撩起腿排泄了几滴。虽受了汹涌的斥责,东西还是放在姑妈这里去找工作。在没找到工作前,还得厚着脸皮在姑妈这儿蹭个沙发。人到了城里就没个尊严了,就把脸皮取下来让人当茅厕板子踩。自己的亲姑妈都这样对待自己,还能指望城里人什么?也是,她怕个甚!她还怕得罪你不成?她七十多了又长骨刺,还指望重回神农架那老山里让你这侄儿好吃好喝招待她?她也不在乎你拿来的那两包木耳香菇,这东西贱哩,程大种知道城里到处都有卖的,比不得过去连白糖肥皂猪肉都要票。

程大种一脸苦相黄着脸去找工作,后头跟条狗,一肚子火气,糊里糊涂地上了一辆电车。

“呀!狗!”

一声女性受虐的疯叫,一个女子就扑向了一个男人的怀中。这女子正坐在程大种的旁边。

狗在自己腿缝里夹着,狗又没惹事,低着头,让形象缩得很小,可一个男人保护女人的豪气就冲过来了,胡睖着两只眼,说:

“把狗搞下去!”

“这狗……”程大种分辩。

“狗啊狗,这是只乡里的狗!这狗多脏,这狗肯定有狂犬病!”

一听说有狂犬病,车上的人纷纷挤到车门口拍着门要下车,有人打开窗子就往下跳。一时间电车乱了,电车的辫子也掉了。程大种惶恐不已,知道自己闯下了祸,在城里这乡下人就很敏感还自责。他连连说:

“这狗没病,没有病!它是条猎狗,赶山狗!”

他的意思是说这狗雄壮能干着呢,不是条病狗。可几个不怕事的男人就要来揍他了,因为有几个女人开始哭叫,这是男人大显身手表演自己的好时机。

“没有病!”他喊。想找个能声援自己的人,目光搜遍了车厢也没有,全是仇恨和冷漠的眼睛。那狗此时也不争气,因为主人在与人争执,就像主人在山里遇见了野牲口,它当然要跳出来,虽被主人夹紧了,可头高昂着,舌头拉长着,嘴龇着,猎狗的威风出来了,只等一声喝唤,一阵风,就能咬住猎物,拼个鱼死网破。

“没有病的!”

程大种急中生智就将手塞进了太平的嘴里,紧挤它的两排牙齿,让它咬自己。那狗的上下颚被程大种狠狠地挤压,像压一副磨子。程大种的手指终于凿破了,血从指头流出来,狗嘴里全是红津津的血,人血,乡下人的血。

“不要紧的,没有狂犬病。”程大种高兴地说。

程大种吮着自己的鲜血,走在大街上。黄黪黪的天空根本分不出是早晨还是傍晚,红尘暴土,人流匆匆。他来到了武圣路劳动力市场。那里聚集着黑压压的找工作的人,操着不同的口音;也游弋着一些坏人,眼珠贼溜溜地围着一些年轻的乡下妹子看,不怀好意。那些乡下妹子护着自己的各色背包、款包、旅行包,表情落寞,就像赶集时牛市场那些站在粪水里等人看牙口膘色的牲口。几个卖馒头和豆浆的老太婆穿梭在人群中,一些招工的人站在一块预制构件上大声地宣传着他们的优惠条件,以吸引人跟他们走:“……包吃包住,每月五百元,每天工作八小时,加班另记工资……”可说破喉咙,周围的人也无动于衷,一副害怕受骗上当的警惕神情。招工的人只好无奈地丢下烟头,啐一口痰,骂骂咧咧地走了,再去找另一处的女孩。

带着狗的程大种在找工作的人群里,立马就被好奇的人包围了。“这狗好怪啊,是什么狗?”“你想卖狗?”“这狗脏。”“烂狗。”有人捂着鼻子,唯恐避之不及,但还是有许多人要问个究竟。程大种不说话,巴不得别人把这条狗牵走。狗身上有血,有脏屎,有苍蝇一阵阵向它袭击,而且因饥饿使肋骨凸现,走起路来有点喝醉的样子。等有人问清情况后,就给他指点说:带着狗是找不到工作的,又是条老山里的猎狗。不带狗如今都找不到工作。这狗伤痕累累,一看就是条疯狗,你怎么说也没人信。如今城里人很难信别人说的,报纸上的都不信还信你?

看狗的人多雇他的人少,谈了几个,没谈拢;有的言谈时旁边的好心人还给他递眼色,意思是不言自明的。

整整一天,程大种徜徉在市场上,有时看着这狗,狗也可怜巴巴地看着他,没有结果。程大种只好回姑妈那儿去。

他走到姑妈家门口敲门始终没人应声。他姑妈发誓不给这个山里的侄子开门。昨天晚上,她无端地梦见了老头子,老头子变成了一只狗——狗头,而身子还是人。那狗就是侄儿牵来的那条狗。老头子说,你把我剐了,腌了吃,炖汤喝。她不干,老头子就朝她一口咬来。老头子哎老头子你咋变成一只狗了?姑妈怀着绝世的仇恨在屋里保持着沉默,并且准备着那个乡下的侄子破门而入。好了,总算这样的结果没有出现,那个敲门声消失了,走远了。老妇人揪着心,终于吐出一口长气,丢进一颗防心脏期前收缩的药,人紧张啊。

3

程大种原路踅回大街。

黄昏的城市发出冷灰色的光芒,马路牙子上到处是油腻腻响当当的呛人声音,到处蒸腾着炒菜的热气和辣味,到处是泼出的脏水和冲出来的碗筷声。从煤气管里喷出的蓝火发出呼呼的轰响,炝锅的节奏就像是一种嘲笑,对程大种这种人不顾一切的嘲笑和厌弃。乞丐正在沿街乞讨,拿着碗,斜背着用绳子当背带的蛇皮袋子。民工正在啃干馍馍。程大种想起昨夜姑妈数落他的话:不读书就像你们一样,男的出来当苦力,女的当鸡,不是死在城里就是伤残在城里。

程大种吃了一碗热干面,讨了一碗开水喝,然后将碗(一次性的纸碗)装了些残水,让太平舔。太平舔着热干面碗,又瞅准桌底下的半截面窝,飞快叼来就吃了。又跟着主人在马路上游荡,又捡了几个乱七八糟的可吃的东西,如梨子核、灰裹着的硬馍,还有一泡小儿的干屎。

天已经黑了,风加大了。狂怒的寒风趁着黑暗肆虐,横扫着街道和路人;一些店铺的牌子和雨阳篷被吹得啪啪嗒嗒乱响,风沙弥漫,人睁不开眼睛。寒潮下来了。

程大种没想到会遇上这场寒潮的,倒春寒让他一点准备都没有。老山里都已经暖和了,老婆陶花子给他准备所带的衣物时,他坚称别带这么多,硬是把毛衣绒裤放家里了,身上就一件老婆织的旧毛背心,轻装出行。城里的风像刀子,因为你没地方可去,没有一个可躲的茅棚或山洞。到处都是人,到处都是房子,可你进不去。高楼高得望断颈子,无数个窗口和门,那不是你的。背着一个山里的背篓的程大种,带着一条与他一样冻得瑟瑟发抖的狗,行走在街头——今夜到哪儿去投宿呢?

狗望着默默无语的主人。程大种没看那狗,他的目光停在了高架桥下的一块地方,那儿避风。有几个拾荒人或者乞丐或者傻瓜聚集在那儿,围着一小堆半燃不燃的火。火很好,柴烧的火很好,很接近神农架。冷了,拾一抱柴,架上,点着,人就暖了。在石崖下,在山洞里,也是几个人围着。

程大种就走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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