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喜欢故乡是因为故乡贫瘠愚昧。故乡处在连绵起伏的深丘之中,树不多林子少,河不大水很浅,勤劳的乡亲们一天忙到黑,一年忙到头,年终决算还是“倒找”。缺粮吃、缺钱花、缺衣穿,姑娘们都往大山跑——大山再穷还有玉米棒子啃呢。贫穷使人更加古板,一件方格衬衣,一条花裤子,一肩瀑布长发都要被视为大逆不道。小时候,有一天放学后,我因边走路边看书摔了一跤被他们骂着“书呆子”时,我站起来大声宣布:“我讨厌家乡,讨厌故土,长大后我要远走高飞去外面工作。”乡亲们听了吃惊得睁大眼睛,随即嘴角就浮起善意的嘲讽。
后来我知道远走高飞是一个遥远的概念,到外面工作只能想想而已。家乡具有上千年的历史,祖祖辈辈都面朝黄土背朝天。好不容易有个青年去当兵做了军官,却被别人拉下水犯了错误。相邻的生产队接连飞出吃皇粮的金凤凰(也就是中专生、中师生),可就是没我们生产队的份儿。老人们不怨天不尤人,只怪自家的祖坟长不出弯弯树。每当那几位吃皇粮的学子来串亲戚或办事时,人们眼里就流露出不知是羡慕还是嫉妒的神色。
我从小爱好文学,读书时成绩不错。本想初中毕业后考个中专或师范为生产队增增光彩,最终也没走出贫穷的羁绊。没有叹息、没有埋怨、没有鄙夷,父母说这是“命”,任何人也逃不出它的主宰。我偏不信邪,偏不受命运的摆布。繁重的农活之余潜心写作,勇敢地去闯一条非常艰难、孤僻,而又荆棘丛生的路。随着作品的发表,小有名气之后我终被一家大单位的领导赏识,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天地。
一份很好的职业,一份不算微薄的薪水,工作中能够独当一面,与领导和同事相处中无意功名,这对我这位来自生活底层的农村娃儿来说,也算潇潇洒洒,超凡脱俗了。然而工作写作之余,那份乡愁却总是萦绕脑际。
总是怀念故乡那片宁静的天空,怀念乡亲们那份朴实的情感。故乡虽穷,却少了世俗;故乡虽苦,却繁衍着慷慨和憨厚。而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不正是依靠了这种古老的民族风尚么?
每当踏上故乡的土地,一声招呼,就能使惊喜喷薄而出;一声乳名的呼唤,就能勾起一段美好的回忆;一句玩笑,就能使人感到乡情的温暖。有份工作的矜持早已不属于我,反而有时候会想,倘若有一天真正离开了故乡,那不像一只被剪掉了翅膀的小鸟,只剩下苍白和孤独么?很难说将来会在哪个角落品味人生,但眼下最重要的,却是要多多品尝故乡的泥土。
入夜,接到相邻生产队一位中师毕业在学校搞政工工作的同学的来信。他说人生的路上他也走得很疲惫,真想哪天约起几位同学,到故乡的田野走走,到故乡的山林看看,到故乡低矮的茅草房里坐坐,让故乡泥土的温馨,治疗心灵深处的伤痕。
是该回去走走了,我的故乡我的根。
原载《教育导报》199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