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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门第之见

“不说这事了,来来来,在下敬叶公子一杯,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叶公子的性子在下甚是欣赏,这杯酒就当在下和公子交个朋友,来,干了!”

锦瑟的脑筋还转动在楚宸诡异的笑容里,见对方要和自己碰杯,下意识的就端起杯子和他对碰了一下,一饮而尽,甘醇的桂花酒穿肠而入,醉了某些人的别有深意的眼。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锦瑟眯着微醺的眼,打着酒嗝说:“不行,不能再喝了,我好像有点醉了。”

对面的楚宸也是醉意朦胧,看了看天色,夕阳西下,夏日黄昏的余晖染红了半边天,绚烂夺目的红霞像锦缎一样铺陈在天际,看得人眼花缭乱,酒逢知己千杯少,不知不觉他们已经在这酒楼畅谈了一下午,舌头打着结,楚宸站起来说:“急······急什么!太阳都还······还没下山呢!”

“再不回去,公子会担心的,不行,我要回去了。”头晕得厉害,锦瑟撑着桌沿颤巍巍的站起来,对面的男子眉目英俊,一身紫衣剪裁合体,贵气逼人,一看就知道是从琼浆玉液锦衣玉食里养出来的,深邃的轮廓映在夕阳金黄的余晖里,好看得惊人。

“那好,再······再喝完这杯,我就让人送你回去,来,干!”

看着楚宸递过来的杯子,锦瑟忍住想吐的冲动接过来,一口牛饮完,重重的把杯子撂在桌上:“喝······喝完了。”

两眼一翻,径直扑在桌子上,沉沉睡去。

头痛欲裂的醒来,窗外鸟鸣声啾啾,凛冽的光线透过纸窗投进室内,一室清明。

“这是哪儿?”锦瑟撑着床沿坐起来,四下张望。

上好的梨木雕花大床,整套的红木家具,房间里的摆设精致不落俗套,显然是有钱人家的居所。

而自己身上正穿着一件质感柔软的白色寝衣,三千青丝披在肩上,心里一跳,锦瑟想起来醉倒前跟自己在一起的是楚宸,那他人呢?

好像是为了验证她的猜测,“吱嘎”一声,房门打开,男子伟岸的身影逆着光,看不真切,熟悉的声音却传来:“叶姑娘醒啦?”

楚宸?!

锦瑟鞋都没穿就奔到他面前:“这是哪儿?”

“这是我临时租住的院子,怎么了?”

“现在是什么时辰?”

“巳时。”

巳时!

早上九点!

脑子里轰的一声,锦瑟捂着脸颓然倒地,不甘心的问:“我这是······在你这儿过了一夜?”

“是啊!”楚宸笑嘻嘻的回答,“昨天你喝醉了,不知你住在哪里,我和王安就把你扶回来了,怕你睡不习惯,还让下人帮你换上寝衣,怎么样,昨晚睡得好吗?”

锦瑟哭丧着脸:“好·······要是不好我能一觉睡到巳时吗!”

脑子里萦绕的只有一个问题:要怎么向公子解释这一夜未归的事实啊!!!!!!

“我让下人准备了早饭,你洗漱洗漱,到偏厅来用饭吧。”

抬起头,楚宸放大的笑脸近在眼前,嘴角的笑意单纯无害,憋着一口气,锦瑟转身就开始翻自己那套换下的男装,边手脚麻利的往身上套边说:“彻夜未归,我哪还有心思吃早餐,哎呦,要怎么跟公子解释啊,完了完了,公子会不会以为我在外面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啊,不行,我要尽快回去,公子你听我说·······”

眼看着锦瑟手忙脚乱,一会儿穿反了衣服,一会儿系错了带子,楚宸故作不解:“你这么急匆匆的赶回去,是怕你家公子责罚吗?不是说你家公子为人亲和大度么,怎么,难道就因为一夜未归,他要惩处你吗?”

“哎呀,我没时间跟你解释,我现在要回去!回去!”把鞋子往脚上一套,锦瑟扒开挡在门口的楚宸就往外冲。

一出大门口就傻了眼,这一带都是有钱人的聚集地,院落的布局规格都相差无几,四面八方都是相似的建筑,根本就找不到回宋府的路。

锦瑟急的跳脚,一回头就看见楚宸好整以暇的倚在门口看着她,脸上全是看好戏的神色。

“快点,送我回去!”

楚宸挑挑眉:“送你回去?你确定?”

“确定!快点!”

楚宸笑得如沐春风,摆摆手,王安早有准备,从马厩里牵来一匹雪白的高头大马,轻轻一跃跨上马背,朝锦瑟一伸手:“来吧!”

锦瑟也管不上那么多,搭着他的手翻上马背,稳稳当当的坐在前头,楚宸的双手越过她纤细的腰拉紧缰绳:“坐稳了!”

不等锦瑟回答,双腿一夹马背:“驾!”

马儿撒开四蹄欢快的跃开,疾驰如风,快如闪电,锦瑟一口气憋在胸口,二十一世纪来客坐过过山车,玩过海盗船,但骑马还是第一次,且这匹马还是难得的良驹,跑起来虎虎生风风驰电制,不多时已步入闹市。

一路疾驰,闹市里人多,楚宸放慢了速度,晨间的阳光舒适清新,又温香软玉抱满怀,他乐得自在,索性不再催动马儿,放任它在闹市里慢悠悠的前行。

明显感觉到了身后人的漫不经心,锦瑟心里着急,口气上也冲了起来:“楚兄,你这是作甚,快点送我回去啊!”

楚宸眯着眼睛甚是享受:“叶兄,这里可是闹市,马儿要是跑开了,不小心伤着人怎么办?先不说连累无辜百姓,就是这闹市纵马伤人这一条,要是告到了衙门,够你和你家公子喝一壶的了!”

“那也不能这么慢啊,你这种走法,要几时才能回去啊?”说着就去夺他手里的缰绳:“我来!”

楚宸也不僵持,任由她劈手抢过缰绳,手一甩:“驾!”

马儿无动于衷,仍然优哉游哉的漫步前行。

“驾!驾!驾!快走啊!”锦瑟蹬脚踢着马肚子,可马儿好像故意跟她作对,怎么都不肯走,反而停在原地直打转。

锦瑟回过头瞪楚宸:“怎么回事?”

楚宸耸耸肩,双手一摊:“我可什么都没做哦!”

锦瑟气结。

知道是他在搞鬼,她没注意到,楚宸的双脚蹬在马蹬上,双腿夹紧马肚子控制着马儿的一举一动。

眼前娇小的女子鸦发如云,眉目精致,剪水双瞳正恨恨的瞪着自己,琼鼻樱唇,肌肤如瓷,一身男装虽不合身,却显出一种铿锵的巾帼气质,纵是见过无数各种风情的美女,楚宸心头却也蓦然一动,双手下意识的拽住缰绳,借以凑近她温香的身体。

没注意到楚宸的异样,锦瑟催促:“快点,公子找不到我肯定很担心,我要快点回去才行。”

心里升腾起一丝不快,楚宸嘴上不饶人:“看你这火急火燎的样子,你对你家公子不止是主仆之情这么简单吧?”

锦瑟一愣,自己表现得这么明显?连楚宸这个刚认识不久的人都看出来了?那公子呢?琴瑟山庄的人呢?

锦瑟的沉默于楚宸而言无异于默认,微眯了眼,压下心中的不快,楚宸冷言道:“一个下人思慕自己的主子,你可知这是逾矩了。”

逾矩?!

垂下眸,淡淡的苦涩从心底蔓延出来,一点一点渗透到心房,血管,骨髓,然后是针扎般细细密密的疼痛,锦瑟低声说:“我知道。”

她怎么会不知道。

门第之见是这个世界上最没有逻辑却最能在人们潜意识里扎根存在的道理,它把人类划分为三六九等,三六九等里又划分为上下阶层,同样是人,却可以因为财富,权利,地位,甚至是样貌而存在差异,这种上阶层对下阶层的鄙弃不屑,下阶层对上阶层的嫉妒不满,她在高中时就见过了。

高中时班里有个学霸,几乎每次考试都是第一,长相清纯,性格文静,这样的女孩子几乎是那个年纪里所有男孩的女神,高二的时候,女神爆出和本校的校草热恋,两人公然在学校手牵手出双入对,老师知晓后直接报给家长,让家长来处理这件事,女神的父亲是个典型的暴发户,经营着一家规模不小的公司,文化不高,骨子里却有股高高在上的优越感,一听说女儿和一个穷小子拍拖,二话不说直接给女神办了出国手续,誓要拆散这对“不是一路人”的小情侣,女神抵死不从,为此上演了一出轰轰烈烈的私奔,寻人启事闹得满城风雨······最后在女神父亲的极力阻拦下,私奔计划搁浅,两人双双被抓回来,见女儿铁了心要跟穷小子,暴发户一不做二不休,派人把校草打得半身不遂······

最后,校草得到了一笔赔偿,女神出了国,原本相爱的两个人因为“不是一路人”,从此陌路天涯,花落人亡两不知。

亲眼见证了这一悲剧的锦瑟不由得寒了心,这样的例子古今中外太多太多,年少轻狂,以为有爱便有了一切,那时只要在彼此身边,握紧对方的手,就觉得勇气爆棚,可以冲破世间一切阻碍和枷锁,站在幸福的彼端挥手呐喊,只是,彼此都没发现,彼此缺少的从来就不是勇气,而是打破这一切的有力的方法。

楚宸提醒了她,作为一个不应该存在于这个时空里的客人,她是卑微的,她在二十一世纪里受的教育,学的知识在两千年前一无是处,以往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她就如同一叶扁舟搁到了浅滩上,一个爱疯的充电器扔到了诺基亚里,方向不对,位置不对,所以注定卑微。

一个卑微到只能端茶倒水,隐没在下人堆里听人碎嘴的丫鬟,又有什么资格去觊觎在众人眼里谪仙般的公子?

马儿仍然慢悠悠的前行,一步一步颇为悠闲,锦瑟咬着下唇,沉浸在自己的情绪里,长长的睫毛掩住眼里的思绪,让人无法窥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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