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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张爱玲:为一场奢华倾其所有

很多时候了,张爱玲对我就像是一种情绪。这种情绪在想得到或是想不到的某个时刻突袭而来,让我彻骨地疼痛。一个人能对另外一个人如影相随般虚化为一种情绪,这个人肯定是不同凡响的。张爱玲当然是一个不同凡响的人。但不同凡响却并不因为张爱玲是一个留在了史迹中的女子,普通人对普通人也可以不同凡响,只是涉及到的人的范围不同而已。而留在史迹中的人,也不是都可以在客观意义上用上不同凡响的说法的。我以为,她是在不知不觉中,在你的身体里植入了一颗类似炸弹的东西,等你意识到的时候,你已经不可忽视了。这就是一种情绪。如果自己不能意识并超越,这样的情绪便在人的身体和感受里四季流转,经不住某个时刻某种不经意的感触一碰,就轰然炸开来,让人快乐或者难受。

那天下着雪,漫舞的雪花,一片片,一瓣瓣,使天地斑驳。我踏着昆玉河上的坚冰,被这样的情绪包裹着,走在雪天里。我的四周是一片北方冬天的苍茫,树木都只剩余了枝桠,仿佛是一些旧迹在静默不语地望天。我踩着的这条昆玉河的河水连同它的四季,都封存在我脚下的冰层里,这些横陈了一河的坚冰,在我的脚下像是那些水亡故后的遗骸,说古忆旧一般的,让人忘记了它在其他的季节里有过的碧波荡漾,曾经的青春不再,生命的流溢在这冰层里沧桑咫尺。

这样的情绪和感受,使我陷入某种虚无或是迷失,我被这种无法准确言说的内心销蚀着,不能相信世上确实有人、有事物的存在或者发生。我想,这大约是因为近日里我一直在面对张爱玲的缘故。这个民国的旧女子,那么毫不掩饰地道破人生的本质,像暑季毒辣的太阳直灼且铺天盖地烤焦人的心田,又让人总是要由衷地折服她对生之体验的直觉和直面人生的勇敢。就此而言,她就像《皇帝的新衣》里的那个孩子。我甚至以为,在用文学这样一种形式揭示人的内心和人生的本质上,她比鲁迅更能影响读者。鲁迅用的是一种理性或理念的锋利,而张爱玲用的则是女人的直觉、细腻和本能。所以,张爱玲对读她的人、对读者,就像一个诱因,牵动人的五脏六腑。

我体味着这个女子,觉得需要出来拼命地奔走,直走到没有气力。就是现在,在我写这些文字的时候,我仍是被这种感受困扰着,只是想再有那天一样的雪和空寂,可以幸灾乐祸地踢着死去的河水尽情地欢叫。

对张爱玲,很多人都不陌生。她1920年9月30日出生于上海,原名张煐,原籍河北丰润。1941年投入文学创作,两年后,发表《倾城之恋》、《金锁记》等作品,以早慧的天赋创作在当时的上海大红大紫。这是她八岁以前就已期盼的“比林语堂还出风头”的日子,她标新立异的时装照被用作上海滩最洋派最知名刊物的封面,大街小巷的书店、书摊上炫目地奔涌着她的名字,许许多多不同的人在不同的场所同时谈论着她的作品及她本人。女人一生中最放恣蓬勃的生命之花拨云见日般怒放。这样的姿态,使她的一生起始便在巅峰,出手便不凡。这是她有生中一段短暂而奢华的演出。此后,她一生的创作都在靠着自己这个豆蔻年华时期的几部作品说话;她后来悲怆的命运,凄凉的晚景,只是徒劳地为着收拾这场奢华的残局。

1995年,她在中国的团圆节日——“中秋节”故于美国洛杉矶。人们发现她的时候,她已经故去了好几个时日,当时身边没有一个人,空旷的屋子里,她躺在行军床上,比活着来得更是寂寞。

也许她不认为这是寂寞。她许是会说,因为生命的结束,没有意义的人生因此才产生了景象。如果是怀着这样的情感去迎候死亡,我想,她在晚年的自己守望自己的日子里,在守望死亡的最后的生命时光时,她应该是平和而平静的,她是这样在同死亡对峙。

所以,当时她的身边不必有人,也无须有别人。

这像她的某篇小说,更像她的散文在直白地道出事情的本质:人们不愿承认或者故意去忽略的“那么回事”。这就是她对生命、生活的虚无感,也是她作为一个作家对读者的残忍。我以为,人们,尤其是生性敏感的人们,都是很容易产生这种虚无感的。所以我们才要去追求美好,甚至在一些时候要沉湎于某种幻觉。这是一种需要,或者是人的某种本能需要。从这个意义上讲,理想或者叫向往其实也只是一种人所需要的幻觉而已。张爱玲却打碎了人们想要保留的这份情怀,道出了人们不想提及的某种现实。无论是作为作家还是作为女人,张爱玲都是一个极端的范本,一个在多变的时代中由于多舛的境遇强化了某种天性的个性鲜明的存在。她以冷漠而绝望的内心拷问人生,又在世俗的日子里热爱和讲究着生活的具体细节,沉醉于每一个日子的转瞬即逝的美丽。为了救赎自己,她用文字创造了一个华丽而苍凉的末世世界。她温文尔雅地写着这个挽歌里的末世,她从容优雅地同时又以薄情寡义的姿态,把人生中的阴惨与绝望娓娓道给读者。她面对人生的浮世的悲哀和虚无,借助文字的力量,言说着沧海桑田、浮生若梦的历史谶语,仿若在阴阳交界的边缘上洗劫众生的灵魂,那种刻骨和透彻,像梦呓一样使人惊栗。而人的思维一旦与感伤进行搏斗,忧郁和焦虑的真相就会构筑起清晰的困境,也只有痛到深处。这是张爱玲作品的感染力,优雅中暗藏了魔咒的符号。

这种魔咒的符号,如她19岁时写的《我的天才梦》中的名句:“在没有人与人交接的场合,我充满了生命的欢悦。可是我一天也不能克服这种咬啮性的小烦恼,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这几乎可以说是她一生的写照,像一个谶语一样使她在事业、情感、生活中一生受着这种咬啮性的销蚀。也几乎可以概括她的作品给读者的百味杂陈。

比如《金锁记》里她写的曹七巧。曹七巧是一个普通人家的有几分姿色的女子,张爱玲却用文字改变了她,把有着最世俗情欲的她许配给了一个身体不健康的大家庭里的男人,又在她眼前安排了一个她心仪着却又不属于她的男子。她同时让曹七巧承受多重的压力直至饱和点而变态:在给别人痛苦并看着别人的痛苦中获得变异的满足感。然而,不管是被折磨,还是折磨着别人,曹七巧在母亲的教诲中记牢了要抓住男人、抓住金钱,等等。只是她用了一生,却是终究什么也没有抓住。这是小说人物的虚无,也是张爱玲自己的精神人生。

张爱玲的长篇代表作《十八春》是一个姐姐和姐夫合谋陷害妹妹的悲剧。一系列懦弱的、矛盾的,或者玩世并龌龊又可怜的形象,借着一些虚构的人物显露作者的追问和挣扎,倾诉自己对人生的理解和心迹。这是张爱玲的小说。

很多人说,张爱玲这样写小说,有这样的内心,因为她的家庭、成长、经历。她生在官宦人家,祖父张佩伦是清朝末年大名士,伴光绪皇帝左右。中法战争时,以一介书生统兵与洋枪洋炮的法国鬼子对阵,兵败后被朝廷革了职,发配到了边疆。数年后得到李鸿章的赏识,做了李家的女婿。这样热闹的家庭,张爱玲却是进入得太晚,她出生时,家道已开始衰落,父亲是封建遗少、游手好闲的浪荡公子,母亲却是一个受西方新思潮影响的新女性,父母由争吵而离婚,后来的继母不淑。如此,张爱玲的童年在进出有汽车接送的同时却又没有钱交学费,没有钱零花,得不到父爱和母爱,只好逃出家庭。后来在母亲的帮助下,她以远东地区第一名的成绩考入伦敦大学,因为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未能成行,转读香港大学,又因太平洋战争爆发,学业未竟就遗憾地回到了上海。在上海,她以写作谋生,一举成名。这时的短短几年,是她一生最耀眼的日子。海派的文化放大了她的女性特质,她直觉的敏感孕育了文字的聪慧,青春的资本给了她目空一切的生机。静默里她雷霆万钧般出众,人群中她万里无云一样光彩夺目。除了才华、作品、名气,那时她的人也是活色生香。她用大红大绿的配色做成旗袍出门上街,临场拿起沙发罩布做披肩,旗袍外边罩件短袄,她标新立异喜欢着奇装异服,精致地生活在人们的眼里。她的十足个性,引领潮流,和不可阻挡的气质,让很多的人惊艳、赞叹。然而,这时的上海因为战争也是沧海桑田,有识之士远走他乡,她自己又不屑于那些浮光掠影的溢美之词,于是不问缘由、不问经历,以一种游离时空的生活态度,使她在23岁的时候爱上了38岁、有过两次婚姻又经常移情别恋的有妇之夫胡兰成,爱路至此无涯。这段情路刻骨,让她体验了“恋爱中的飞扬与放恣”。胡兰成终究是懂得她的,虽然这种懂得很是短暂。“因为懂得,所以慈悲”,正如她在散文《爱》中写的: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

所以她不计较。这种不计较放在她的《红玫瑰与白玫瑰》中却是没有美感的:“也许每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的一颗朱砂痣。”

于是她终于死了心,终于知道“落花不再返枝,流水难以回还”。却再也找不回以前创作的感觉了,她创作的巅峰过去,后来发表的作品也不再具有震撼力。后来她以完成因战争终止的港大学业为由,申请去了香港,后又转道美国。在那里,35岁的张爱玲邂逅了65岁的左翼文人赖雅,在举目无亲的异国他乡,居无定所、事无定职的张爱玲备感凄凉和无助,面对赖雅的关心,使落寞中的张爱玲有了依靠之感,更何况赖雅没有其他文人的清高与歧视,并对她的写作感兴趣。可是他们的婚姻也并不幸福,赖雅给过她爱与温情,还有安全感,但是由于年老多病,赖雅带给张爱玲的更多的是精神上和经济上的重负,经济的窘迫,生活的压力,不仅增添了她的忧愁,也影响了她的创作。在与赖雅的11年婚姻中,一方面她不得不为了赖雅的病而放下创作去尽心照顾他,另一方面又不得不为了生计拼命写作,可是这样功利的写作无疑会是心浮气躁的,没有了内心的宁静和超然,哪会有好作品产生?何况经历了两次伤心的爱情与婚姻,她的灵气与才华已消失殆尽,写出的文章也如新瓶装旧酒,毫无创意。

以上种种,自然是与她的小说创作攀缘着的。事实上,张爱玲是一个用本能和感性写作的作家,她是自己的所见所感的记录者。她编那些故事,一方面,是她有条件看到过类似或者差不多的生活,一方面却是她懂得那样的故事能牵引着读者跟着她走,这许是人的本性之一种吧:向往着美好,却又容易被悲剧动摇内心。

这种本性或许因为人是万物之灵长,本能里便有悲天悯人的情结?无论如何,我倒认为,张爱玲是那种本性凄凉的女子,这种本性凄凉,是来自骨子里的,无论做什么都无法忽略和克服,所以她能创作出那些像诱因一样的小说。这不是能不能编故事或者能编什么故事的问题,而是作品的一个整体氛围。氛围不同,给读者的感受不同。这也是同样是写人的丑陋,张爱玲与鲁迅的小说全然不同。

在生活中,张爱玲却又是另外的姿态:该放就放了, 该忘就忘。很多的事,没有因,没有果,却依旧上演。一些的爱,没有缘,没有盼,却依旧沉醉。这是因为她是一个绝顶聪明的女子,她看透了人和事的本质。她的这种生存态度,在她的散文里比较刻薄地体现着:以遁出的姿态把读者停留于苍茫的可感可知, 并用冷眼看世情点出一针见血的结论让读者无路可逃。在对婚姻的阐述中她说:“女人为了生存而嫁人,本质和妓女没什么两样,不过是批发和零售的关系。”在《公寓生活记趣》里,她描绘着人们熟知的平常日子,忽地就总结说:“长的是磨难,短的是人生。”在《谈画》中,她看塞尚的《抱着基督尸身的圣母像》,认为抱着基督的是“另一个屠夫样的壮大男子”,而圣母“背过身去正在忙着一些什么”,“灰了心,灰了头发”。她的散文就事论事地面对世俗生活,如同她是一个现实主义者,她并不去追究事实的具体原因,一头是现时现刻中的具体可感,另一头则是人生奈何的虚无。小说和散文,都是张爱玲自己,也是很多人的内心种种。而人的内心完全呈现,却又会带来骇人的一种摧毁力,对美的摧毁力。就此而言,其实每个人都需要自欺欺人或者被欺骗。张爱玲该是懂得这一点的,在真实的生活中,她于是便就事论事,难得糊涂。但她却把读者的心凿成一眼枯井,又让眼里慢慢地浮起一颗冰凉的泪珠。这是一种刻薄,更是一种冷漠和寡情,心硬如铁的人容易如此极端。张爱玲便是这样的人。这也便是她的人生。

我想,任何真正能读懂她和她的作品的人,心里恐怕都会有一种惊栗:人生何以会是这样的虚幻和恐怖呢?然而,就是这种不舒服的感觉逼使我不停歇地一气找她的文字来读。至于为什么会这样,我想可以用她在《倾城之恋》里给人物范柳原安排的一段话来解释,这是范柳原指着海边那段斑驳的灰墙说的那段话:“这堵墙,不知为什么使我想起地老天荒那一类的话……有一天,我们的文明整个地毁掉了,什么都完了……烧完了,炸完了,塌完了,也许还剩下这堵墙。流苏,如果我们那时候再在这墙根底下遇见了……流苏,也许我会对你有一点真心。”

我的意思是说,由于多种原因,在每个人的意识或者潜意识里,都积聚着恐惧,对人生很多形而上或形而下的事物和结局的恐惧。而恐惧的背景是悲情。张爱玲就是这样借助天赋直取人生的要义而抵达人的内心,满足着人们用别人的幻灭来化解自己的悲情的需要。这样的作家,往往也是歧义丛生的作家,各式各样的读者可以因知识水平的不同,或领悟精髓或攫取片断,而偏偏这些精髓或片断也是迷人的。危险正在于此。魅力也正在于此。

如此孤寒寡情涤荡人心,在古往今来的中国作家尤其是女作家里,张爱玲是少见的,明艳的。

而张爱玲自己,心却是轻易不动。本来是应该因体验到的苍茫而对人生琐事生出些淡漠的生活中的张爱玲,因着要逃脱这窒息的感觉,反而牢牢地抓住了身边火热的生活。于是,张爱玲在生活中便有了种种的“古怪”。她称自己是最不多愁善感的,也确实给人这种感觉。生活中的她现实而且对日常生活怀着一股热切的喜好,这种喜好像一朵可以永远开下去的花,像风在脸上留连过的痕迹,浪漫而真切地化解和调适着她对人生的虚无和看透。她喜欢听市声,喜欢热腾腾的人气,城市中挤挨着的人和事,她都以贴肤之感喜爱着。她能为一个工人修理电线,专注地观看半天。为街头一桩不打眼的事物,凝注着把四周都忘掉。她会为稿费同编辑斤斤计较。盛名之时,她是四十年代上海滩时尚而前卫的摩登女子,衣食住行很是考究。落寞之中,她又能直面生活困境而不陷入烦劳。她知晓人生百味,洞悉世态炎凉,直观地却又是恍若隔世一般地投入生活,并明明白白地让自己看见自己的生活。这种清醒,就像是一个在夜深失眠的人,自己醒着,还要把梦乡中的别人也唤了起来陪着。

胡兰成由此这样写他对张爱玲的感受:“爱玲种种使我不习惯。她从来不悲天悯人,不同情谁,慈悲布施她全无,她的世界里是没有一个夸张的,亦没有一个委屈的。她非常自私,临事心狠手辣。她的自私是一个人在佳节良辰上了大场面,自己的存在分外分明。她的心狠手辣是因她一点委屈受不得。她却又非常顺从,顺从在她是心甘情愿的喜悦。且她对世人有不胜其多的抱歉,时时觉得做错了似的,后悔不迭,她的悔是如同对着大地春阳,燕子的软语商量不定。”

胡兰成这样看张爱玲,看到的该是事实,却也只是看到了事实的表象而已。张爱玲宽容人性的弱点,说到底她还是在悲天悯人,她写到芸芸众生,嘲讽,刻薄,这都是基于她的这种悲天悯人。她把根扎在最低处,从这里长高,高到俯视人类的悲哀,但她又无法改变这些,她越是清醒便越是痛苦,于是有极端的描写,极端的文字和结论,以及种种一般人会以为的“古怪”。这有点像鲁迅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是一种大爱。当她喜欢着日常生活的细枝末节的时候,当她专注于普通人的平常劳动的时候,她的内心一定是被生活深深地感动着,为自己的爱和喜悦心动着。这就是她的情感世界,低到尘埃里,又从尘埃里开出花来。是有所超越的,朝向那广大而深邃的所在。至此,我以为,张爱玲的极端,其实也就是她的情感太投入的缘故。被历史、岁月、人类世世代代对美好的向往和努力所感动,她感动着,却又发现很多东西像真有命运一样无法逃避,这种感动就无限沧桑。也注定了她作为一个思想者的无限悲哀。生于乱世,生存的社会和家庭环境恶劣,又恰恰爱思想,这是张爱玲后天注定的劫难。幸福的人是很难体味出如此感觉的,一般来说人的潜意识中隐匿的情感,非得到特定、非常的环境中,才能够被激发出来,能被自己发觉。我们对自己、对人的了解实在有限。张爱玲能够超越,正是想明白了这一切,所以她务实,所以她世俗,所以她刻薄。她视一切世俗如无物,体味着人生最世俗的乐趣。无论她专注着什么,写作什么,她仍只是她自己,不至与书中人共哀乐,与生活中的细枝末节同悲喜。当然,她也更多地只能在理论上想清楚这些,就像“花来衫里,影落池中”,世间总是有着太多太多的无奈,要生存就必须面对。我想,张爱玲许是一生都是痛的,痛到深处,才有了坦然和耐心。

张爱玲这样的女子,最是需要有人呵护,或者是怜香惜玉的。她却是没有如此的庆幸。无论事业,或是家庭、婚姻以及生活,她都经常会触及到人生那冰凉的边缘,在那伸手的一触与迅速的缩手之间,她的创作天赋和个人经历便有了结合。

这大概就是她的作品和她自己那种冰凉感的缘起吧。她也没法顾及由此带来的苍茫会常常让人陷入虚无。这虚无是足以让人窒息的。所以,女人们最好别太自信,要去模仿张爱玲或是沉湎于张爱玲。不是所有的女子都能有张爱玲的能力和定力,能够逃脱这窒息的感觉。张爱玲是足够聪明的,这聪明亦是她的一种本能,也会是很多人身体里一种与生俱有的物质。但是,聪明对于现实,很多时候却如同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在呼吸间可能就耗尽了一个人的一生。这样的情形下,聪明的女人们不如也对人生琐事热爱起来,倘或会从中释放自己的意愿,聊且多些欢愉。

如果当初世代相传的衣服没有大批卖给收旧货的,一年一度六月里晒衣裳,该是一件辉煌热闹的事罢。你在竹竿与竹竿之间走过,两边拦着绫罗绸缎的墙——那是埋在地底下的古代宫室里发掘出来的甬道。你把额角贴在织金的花绣上。太阳在这边的时候,将金线晒得滚烫,然而现在已经冷了。

从前的人吃力地过了一辈子,所作所为,渐渐蒙上了灰尘,子孙晾衣裳的时候又把灰尘给抖了下来,在黄色的太阳里飞舞着。回忆这东西若是有气味的话,那就是樟脑的香,甜而稳妥,像记得分明的快乐,甜而怅悯,像忘却了的忧愁。

我们不大能够想象过去的世界,这么迂缓,宁静,齐整——在满清三百年的统治下,女人竟没有什么时装可言!一代又一代的人穿着同样的衣服而不觉得厌烦。

开国的时候,因为“男降女不降”,女子的服装还保留着显着的明代遗风。从十七世纪中叶直到十九世纪末,流行着极度宽大的衫裤,有一种四平八稳的沉着气象。领圈很低,有等于无。穿在外面的是“大袄”。在非正式的场合,宽了衣,便露出“中袄”。

“中袄”里面有紧窄合身的“小袄”,上床也不脱去,多半是娇媚的桃红或水红。三件袄子之上又加着“云肩背心”,黑缎宽镶,盘着大云头。

削肩、细腰、平胸,薄而小的标准美女在这一层层衣衫的重压下失踪了。她的本身是不存在的,不过是一个衣架子罢了。中国人不赞成太触目的女人。历史上记载的耸人听闻的美德——譬如说,一只胳膊被陌生男子拉了一把,便将它砍掉——虽然博得普通的赞叹,知识阶级对之总隐隐地觉得有点遗憾,因为一个女人不该吸引过度的注意;任是铁铮铮的名字,挂在千万人的嘴唇上,也在呼吸的水蒸气里生了锈。女人更想出众一点,连这样堂而皇之的途径都有人反对,何况奇装异服,自然那更是伤风败俗了。

出门时裤子上罩的裙子,其规律化更为彻底。通常都是黑色,逢着喜庆年节,太太穿红的,姨太太穿粉红。寡妇系黑裙,可是丈夫过世多年之后,如有公婆在堂,她可以穿湖色或雪青。裙上的细褶是女人的仪态最严格的试验。家教好的姑娘,莲步姗姗,百褶裙虽不至于纹丝不动,也只限于最轻微的摇颤。不惯穿裙的小家碧玉走起路来便予人以惊风骇浪的印象。更为苛刻的是新娘的红裙,裙腰垂下一条条半寸来宽的飘带,带端系着铃。行动时只许有一点隐约的叮当,像远山上宝塔上的风铃。晚至一九二○年左右,比较潇洒自由的宽褶裙入时了,这一类的裙子方才完全废除。

穿皮子,更是禁不起一些出入,便被目为暴发户。皮衣有一定的季节,分门别类,至为详尽。十月里若是冷得出奇,穿三层皮是可以的,至于穿什么皮,那却要顾到季节而不能顾到天气了。初冬穿“小毛”,如青种羊、紫羔、珠羔;然后穿“中毛”,如银鼠、灰鼠、灰脊、狐腿、甘肩、倭刀;隆冬穿“大毛”,——自狐、青狐、西狐、玄狐、紫貂。“有功名”的人方能穿貂。中下等阶级的人以前比现在富裕得多,大都有一件金银嵌或羊皮袍子。

姑娘们的“昭君套”为阴森的冬月添上点色彩。根据历代的图画,昭君出塞所戴的风兜是爱斯基摩式的,简单大方,好莱坞明星仿制者颇多。中国十九世纪的“昭君套”却是癫狂冶艳的,——一顶瓜皮帽,帽檐围上一圈皮,帽顶缀着极大的红绒球,脑后垂着两根粉红缎带,带端缀着一对金印,动辄相击作声。

对于细节的过分的注意,为这一时期的服装的要点。现代西方的时装,不必要的点缀品未尝不花样多端,但是都有个目的——把眼睛的蓝色发扬光大起来,补助不发达的胸部,使人看上去高些或矮些,集中注意力在腰肢上,消灭臀部过度的曲线……古中国衣衫上的点缀品却是完全无意义的,若说它是纯粹装饰性质的吧,为什么连鞋底上也满布着繁缛的图案呢?鞋的本身就很少在人前露脸的机会,别说鞋底了,高底的边缘也充塞着密密的花纹。

袄子有“三镶三滚”、“五镶五滚”、“七镶七滚”之别,镶滚之外,下摆与大襟上还闪烁着水钻盘的梅花、菊花。袖上另钉着名唤“阑干”的丝质花边,宽约七寸,挖空镂出福寿字样。

这里聚集了无数小小的有趣之点,这样不停地另生枝节,放恣,不讲理,在不相干的事物上浪费了精力,正是中国有闲阶级一贯的态度。惟有世上最清闲的国家里最闲的人,方才能够领略到这些细节的妙处。制造一百种相仿而不犯重的图案,固然需要艺术与时间;欣赏它,也同样地烦难。

古中国的时装设计家似乎不知道,一个女人到底不是大观园。太多的堆砌使兴趣不能集中。我们的时装的历史,一言以蔽之,就是这些点缀品的逐渐减去。

当然事情不是这么简单。还有腰身大小的交替盈蚀。第一个严重的变化发生在光绪三十二、三年。铁路已经不那么稀罕了,火车开始在中国人的生活里占一重要位置。诸大商港的时新款式迅速地传入内地。衣裤渐渐缩小,“阑干”与阔滚条过了时,单剩下一条极窄的。扁的是“韭菜边”,圆的是“灯草边”,又称“线香滚”。在政治动乱与社会不靖的时期——譬如欧洲的文艺复兴时代——时髦的衣服永远是紧匝在身上,轻捷利落,容许剧烈的活动,在十五世纪的意大利,因为衣裤过于紧小,肘弯膝盖,筋骨接笋处非得开缝不可。中国衣服在革命酝酿期间差一点就胀裂开来了。“小皇帝”登基的时候,袄子套在人身上像刀鞘。中国女人的紧身背心的功用实在奇妙——衣服再紧些,衣服底下的肉体也还不是写实派的作风,看上去不大像个女人而像一缕诗魂。长袄的直线延至膝盖为止,下面虚飘飘垂下两条窄窄的裤管,似脚非脚的金莲抱歉地轻轻踏在地上。铅笔一般瘦的裤脚妙在给人一种伶仃无告的感觉。在中国诗里,“可怜”是“可爱”的代名词。男子向有保护异性的嗜好,而在青黄不接的过渡时代,颠连困苦的生活情形更激动了这种倾向。宽袍大袖的、端凝的妇女现在发现太福相了是不行的,做个薄命的人反倒于她们有利。

那又是一个各趋极端的时代。政治与家庭制度的缺点突然被揭穿。年轻的知识阶级仇视着传统的一切,甚至于中国的一切。保守性的方面也因为惊恐的缘故而增强了压力。神经质的论争无日不进行着,在家庭里,在报纸上,在娱乐场所。连涂脂抹粉的文明戏演员,姨太太们的理想恋人,也在戏台上向他们的未婚妻借题发挥,讨论时事,声泪俱下。

一向心平气和的古国从来没有如此骚动过。在那歇斯底里的气氛里,“元宝领”

这东西产生了——高得与鼻尖平行的硬领,像缅甸的一层层叠至尺来高的金属项圈一般,逼迫女人们伸长了脖子。这吓人的衣领与下面的一捻柳腰完全不相称。

头重脚轻,无均衡的性质正象征了那个时代。

民国初建立,有一时期似乎各方面都有浮面的清明气象。大家都认真相信卢梭的理想化的人权主义。学生们热诚拥护投票制度、非孝、自由恋爱。甚至于纯粹的精神恋爱也有人实验过,但似乎不曾成功。

时装上也显出空前的天真、轻快、愉悦。“喇叭管袖子”飘飘欲仙,露出一大截玉腕。短袄腰部极为紧小。上层阶级的女人出门系裙,在家里只穿一条齐膝的短裤,丝袜也只到膝为止。裤与袜的交界处偶然也大胆地暴露了膝盖。存心不良的女人往往从袄底垂下挑拨性的长而宽的淡色丝质裤带,带端飘着排穗。

民国初年的时装,大部分的灵感是得自西方的。衣领减低了不算,甚至被蠲免了的时候也有,领口挖成圆形、方形、鸡心形、金刚钻形。白色丝质围巾四季都能用。白丝袜脚跟上的黑绣花,像虫的行列,蠕蠕爬到腿肚子上。交际花与妓女常常有戴平光眼镜以为美的。舶来品不分皂白地被接受,可见一斑。

军阀来来去去,马蹄后飞沙走石,跟着他们自己的官员、政府、法律,跌跌绊绊赶上去的时候,也同样地千变万化。短袄的下摆忽而圆,忽而尖,忽而六角形。

女人的衣服往常是和珠宝一般,没有年纪的,随时可以变卖,然而在民国的当铺里不复受欢迎了,因为过了时就一文不值。

时装的日新月异并不一定表现活泼的精神与新颖的思想。恰巧相反,它可以代表呆滞;由于其他活动范围内的失败,所有的创造力都流入衣服的区域里去。在政治混乱期间,人们没有能力改良他们的生活情形。他们只能够创造他们贴身的环境——那就是衣服。我们各人住在各人的衣服里。

一九二一年,女人穿上了长袍。发源于满洲的旗装自从旗人入关之后一直与中土的服装并行着的,各不相犯,旗下的妇女嫌她们的旗袍缺乏女性美,也想改穿较妩媚的袄裤,然而皇帝下诏,严厉禁止了。五族共和之后,全国妇女突然一致采用旗袍,倒不是为了效忠于满清,提倡复辟运动,而是因为女子蓄意要模仿男子。在中国,自古以来女人的代名词是“三绺梳头,两截穿衣”。一截穿衣与两截穿衣是很细微的区别,似乎没有什么不公平之处,可是一九二○年的女人很容易地就多了心。她们初受西方文化的熏陶,醉心于男女平权之说,可是四周的实际情形与理想相差太远了,羞愤之下,她们排斥女性化的一切,恨不得将女人的根性斩尽杀绝。因此初兴的旗袍是严冷方正的,具有清教徒的风格。

政治上,对内对外陆续发生的不幸事件使民众灰了心。青年人的理想总有支持不了的一天。时装开始紧缩。喇叭管袖子收小了。一九三○年,袖长及肘,衣领又高了起来。往年的元宝领的优点在它的适宜的角度,斜斜地切过两腮,不是瓜子脸也变了瓜子脸,这一次的高领却是圆筒式的,紧抵着下颌,肌肉尚未松弛的姑娘们也生了双下巴。这种衣领根本不可恕,可是它象征了十年前那种理智化的淫逸的空气——直挺挺的衣领远远隔开了女神似的头与下面的丰柔的肉身。这儿有讽刺,有绝望后的狂笑。

当时欧美流行着的双排钮扣的军人式的外套正和中国人凄厉的心情一拍即合。然而恪守中庸之道的中国女人在那雄赳赳的大衣底下穿着拂地的丝绒长袍,袍衩开到大腿上,露出同样质料的长裤子,裤脚上闪着银色花边。衣服的主人翁也是这样的奇异的配搭,表面上无不激烈地唱高调。骨子里还是唯物主义者。

近年来最重要的变化是衣袖的废除。(那似乎是极其艰难危险的工作,小心翼翼地,费了二十年的工夫方才完全剪去。)同时衣领矮了,袍身短了,装饰性质的镶滚也免了,改用盘花钮扣来代替,不久连钮扣也被捐弃了,改用揿钮。总之,这笔帐完全是减法——所有的点缀品,无论有用没用,一概剔去。剩下的只有一件紧身背心,露出颈项、两臂与小腿。

现在要紧的是人,旗袍的作用不外乎烘云托月忠实地将人体轮廓曲曲勾出。革命前的装束却反之,人属次要,单只注意诗意的线条,于是女人的体格公式化,不脱衣服,不知道她与她有什么不同。

我们的时装不是一种有计划有组织的实业,不比在巴黎,几个规模宏大的时装公司如Lelong’s Schiaparelli’s,垄断一切,影响及整个白种人的世界。我们的裁缝却是没主张的。公众的幻想往往不谋而合,产生一种不可思议的洪流。

裁缝只有追随的份儿。因为这缘故,中国的时装更可以作民意的代表。

究竟谁是时装的首创者,很难证明,因为中国人素不尊重版权,而且作者也不甚介意,既然抄袭是最隆重的赞美。最近入时的半长不短的袖子,又称“四分之三袖”,上海人便说是香港发起的,而香港人又说是上海传来的,互相推诿,不敢负责。一双袖子翩翩归来,预兆形式主义的复兴。最新的发展是向传统的一方面走,细节虽不能恢复,轮廓却可尽量引用,用得活泛,一样能够适应现代环境的需要。旗袍的大襟采取围裙式,就是个好例子,很有点“三日人厨下”的风情,耐人寻味。

男装的近代史较为平淡。只有一个极短的时期,民国四年至八九年,男人的衣服也讲究花哨,滚上多道的如意头,而且男女的衣料可以通用,然而生当其时的人都认为那是天下大乱的怪现状之一。目前中国人的西装,固然是谨严而黯淡,遵守西洋绅士的成规,即使中装也长年地在灰色、咖啡色、深青里面打滚,质地与图案也极单调。男子的生活比女子自由得多,然而单凭这一件不自由,我就不愿意做一个男子。

衣服似乎是不足挂齿的小事。刘备说过这样的话:“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

”可是如果女人能够做到“丈夫如衣服”的地步,就很不容易。有个西方作家(是萧伯纳么?)曾经抱怨过,多数女人选择丈夫远不及选择帽子一般的聚精会神,慎重考虑。再没有心肝的女子说起她“去年那件织锦缎夹袍”的时候,也是一往情深的。

直到十八世纪为止,中外的男子尚有穿红着绿的权利。男子服色的限制是现代文明的特征。不论这在心理上有没有不健康的影响,至少这是不必要的压抑。文明社会的集团生活里,必要的压抑有许多种,似乎小节上应当放纵些,作为补偿。

有这么一种议论,说男性如果对于衣着感兴趣些,也许他们会安分一点,不至于千方百计争取社会的注意与赞美,为了造就一己的声望,不惜祸国殃民。若说只消将男人打扮得花红柳绿的,天下就太平了,那当然是笑话。大红蟒衣里面戴着绣花肚兜的官员,照样会淆乱朝纲。但是预言家威尔斯①的合理化的乌托邦里面的男女公民一律穿着最鲜艳的薄膜质的衣裤、斗篷,这倒也值得做我们参考的资料。

因为习惯上的关系,男子打扮得略略不中程式,的确看着不顺眼,中装上加大衣,就是一个例子,不如另加上一件棉袍或皮袍来得妥当,便臃肿些也不妨。有一次我在电车上看见一个年轻人,也许是学生,也许是店伙计,用米色绿方格的兔子呢制了太紧的袍,脚上穿着女式红绿条纹短袜,嘴里衔着别致的描花假象牙烟斗,烟斗里并没有烟。他吮了一会,拿下来把它一截截拆开了,又装上去,再送到嘴里吮,面上颇有得色。乍看觉得可笑,然而为什么不呢,如果他喜欢?……秋凉的薄暮,小菜场上收了摊子,满地的鱼腥和青白色的芦粟①的皮与渣。一个小孩骑了自行车冲过来,卖弄本领,大叫一声,放松了扶手,摇摆着,轻倩地掠过。在这一刹那,满街的人都充满了不可理喻的景仰之心。人生最可爱的当儿便在那一撒手吧?

原刊1943年12月《古今》半月刊第3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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