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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歌手(2)

我想,在具体描述比赛场景以前,先对事件中出场的人作一番简短介绍,应该是必要的吧。这些人中,有几个我早在来颐和居喝酒前就听说过了,还有几个是我事后向人打听的。

先说傻冒儿。这个人实际的名字是叶夫格拉夫·伊万诺夫,但这一带的人都叫他傻冒儿,他自己也老这么叫自己,这个绰号就这么流传开了。这个外号跟他的长相挺般配——他的长相是掉进人群里扒不出来的那种,还总带着副不耐烦的表情。他没结过婚,以前是别人家的仆人,因为每天不务正业混日子,所以每跟一个主人就要被解雇一次,现在早就没活儿可干了。没活儿干就赚不了铜板,但他总能找到一批人,每天供他喝酒吃茶。其实这些人自己也弄不清楚自己为什么要供他吃喝,因为傻冒儿这个人实在算不上讨人喜欢,不但不会逗别人开心,而且恰恰相反,他的笑话从来都无聊透顶,他的举止从来都不顾及别人的看法,还经常耍赖,惹人讨厌,笑起来的声音让人听了也觉得刺耳。他不会唱也不会跳,一辈子就没说过一句机智的、让人听了觉得舒畅的话,不但没有,他还老不负责任地乱扯一气,绝对是个傻冒儿。但四十俄里内的随便哪场酒会上,如果看不到他那细长的身材,没有他在客人中间东游西逛的话,大家反而不习惯——大家包容他,就像包容随便哪个地方都避免不了的反面现象一样。说句老实话,大家包容他,也都看不起他,但没有一个人能让他安分下来,乖乖呆在一旁不捣乱,除了这位怪大人。

眨巴眼儿和傻冒儿可完全不一样。眨巴眼儿的眼睛不见得比别人眨得多,但这个外号就是很适合他——您知道,没有哪个俄罗斯人不擅长取外号的。打听这个人的经历可费了我不少劲儿,即使这样,他的某些经历对我、或者对其他很多人来说,仍然是个不可知的空白,说句文绉绉的话,淹没在不知名的黑暗中了。在我打听到的消息里,他曾经是个老太太的马车夫。这位老太太无儿无女,把三匹马交给他照看。但他带着这三匹马溜之大吉,整整一年不知去向。后来,或许因为吃了不少苦,知道流浪生涯不是那么好过的,自己又回来了,跪在女主人脚下,请求原谅。他回来的时候已经瘸了一条腿。接下来的几年,他拼命干活,弥补过错,慢慢地改变了女主人对他的坏印象——他不但讨到了女主人的欢心,还赢得了她的绝对信任,成了主人的管家。后来主人过世了,他不知用什么办法赎回了自由,摇身一变成了商人。最开始,他租农民的地种些瓜果,后来发了财,过上了挺不错的日子。这个人有头脑、有见识,不好也不坏,特点是人情练达,擅长拉拢别人,很会为自己盘算。他像狐狸一样狡猾,言行慎重,从不疏忽;又像老太太一样嘴巴碎,但是说话滴水不漏,还能让别人对他掏心掏肺。他和爱装糊涂的那类聪明人不一样,他从来不装糊涂——比他那双精明的小眼睛更灵敏的眼睛,我是从来没见过——这双眼睛从来不是泛泛地看着谁,而是研究、观察,窥探。眨巴眼儿有时候接连几个礼拜考虑同一件事,这件事的容易程度,让人觉得不需思量;有时候好像突然拿定了主意,下决心去做一件冒险的事,这件事看起来几乎是不可能成功的——但你看,他总有办法成功。他运气很好,他相信运气,相信任何事发生以前总有某种预兆,总之他是个对未知事物有点盲目崇拜的人。没人喜欢他,因为他太冷漠了,对谁都不关心,但这不妨碍大家尊重他。他有一个儿子,仅有一个。这个孩子可是他的宝贝,他有这样的父亲,将来一定会前程远大的。“小眨巴眼儿跟他爹可越来越像了。”夏天的晚上,总有些老头坐在墙根下的土台阶上聊天,私底下这么谈论他们。这句话的意思大家心知肚明,没人会说什么。

土耳其人亚日卡和包工头的经历,我也只知道一个大概的轮廓。亚日卡被称作土耳其人,因为他的母亲确实是个被俘虏的土耳其女人。他在精神上是个如假包换的艺术家,但在现实社会中,他的身份是一个私人造纸厂里的汲水工。其实我还没打听到包工头的出身背景,只凭印象觉得,这是个有心机,会见风使舵的小市民。值得仔细说一说的,倒是怪老爷这个人。

如果单看外表,这个人粗野无聊,但他自有一股吸引人的气场。他体格健壮,粗线条,看上去像人们常说的不可摧毁的“铁汉子”。他的气质有些独特,外表像狗熊一般笨重,举止中却有一股优雅的做派,或许因为他对自己身体的健壮有着绝对的了解,所以才这么从容自若。第一次看见他,绝对判断不出这个赫拉克勒斯一样的人物是做什么的,属于哪个社会阶层——他既不像谁家的仆人,也不像那些庸庸碌碌的小市民;应该不是个穷了一辈子的退休文书,也不是家道中落、丢了很多领地的贵族。仆人也好、市民也好,文书也好、贵族也好,这些人不是爱养狗就是爱打架,而他风格独具。没人知道他是怎么来到这里的。有一种说法,说他本来是个独立的地主,好像还在什么地方工作过,但要具体打听,恐怕就没人知道了——他的嘴巴谁也撬不开,更别提他那张阴沉的脸和那副深藏不露的表情了。他是靠什么生活的,这件事也没人知道——他从来不帮人做活,也不见他去谁家串门,他的生活跟任何人都没有交集,但他就是有钱花。虽然不多,但是有。他从来不跟谁谦让,他也没什么可谦让的——他就是这么自由自在地生活着,平静,和谐,好像对什么事都不关注,也不需要被别人关注一样。怪大人当然是他的外号,他的真名叫彼列福列梭福。他在这一带也颇有名望,即使他没有权利命令别人,他也不怎么喜欢命令别人,可很多人就是愿意听他的话。他的话几乎能让所有人服气,所以总的来说,他还是有一些影响力的。他不喝酒也不近女色,最喜欢唱歌——这个人本身就是一个大谜团,在他身体里好像藏着某种可怕的能量,这种能量自己有意识,明白自己一旦破壳而出,就会摧毁自己和遇到的所有东西。您可千万不要觉得,一个人只有经历过能量的爆炸,只有在几乎被摧毁的时刻凭着经验幸免于难,才会对自己有这么强的约束力——彼列福列梭福就不是这样。他身上最令人惊奇的部分,是那种天生狂躁和天生优雅的融合,这种融合,我还没见过第二个人身上有。

现在回到正文。包工头站起来,聚精会神地半闭眼睛,开始用高昂的假声唱歌。他的声音虽然有些沙哑,但总体说来甜而细腻,音调像陀螺一样不断旋转、不停变化,在高低音之间来回徘徊。当他唱到高音的时候,会用力地把调子拉长,然后慢慢停下,接着再回转到气势磅礴的高音里去——用这种办法,他始终保持着声音的高亢。他的音调变化很放肆,有时候放肆得可笑,这种变化,内行的人听了可能觉得够味儿,但德国人听了,大概就要意兴阑珊了——他们喜欢的音乐庄重典雅,这种变来变去的花哨唱腔可不对他们的胃口——这种唱法,是俄罗斯特有的抒情男高音唱法。这是一首快节奏的舞曲。我把他那无止无休的装饰音、额外的和声和扬声去掉后,勉强听清这几句歌词:

年轻的小伙子啊,

要在小耕地上劳作,

年轻的小伙子啊,

要让地里长满红花。

每个人都全神贯注地听他唱。他牟足了劲儿,像人们常说的那样,把全身的本领都使上了——他觉得他的歌是唱给懂歌的人听的。确实,奥利奥尔大路上的谢耳盖也福村村民都擅长唱歌,这件事在整个俄国都有名,附近这一带的人也全是懂唱歌的行家。包工头一个人唱,没有人帮他和声,让他的歌听上去单调了很多,感染力也减弱了很多。直到最后,他终于唱出一个成功的转折音,傻冒儿兴奋得为他拍手叫好,连怪大人都忍不住点头笑了——大家的劲头上来了。傻冒儿和眨巴眼儿小声跟着他唱,边唱边喊:“精彩……加把劲儿,哥们儿……加油啊,你这个坏家伙……狗娘养的,魂都给勾走了吧!”一类的话;就连尼可拉·伊凡内基都站在柜台后,面带沉醉地跟着摇脑袋。终于,傻冒儿跟着歌声抬起脚,踩着小步子,肩膀一扭一扭地跳起舞来。亚日卡目光如炬,身体像风中的树叶一样来回抖动,笑容勉强,心不在焉。只有怪大人面色不改,岿然不动,仍然带着不屑一顾的表情,但他注视包工头的目光不像开始时那么严肃了。大家的满意鼓舞了包工头——他劲头更猛了,装饰音一个连一个,舌头像小鸟一样,灵活地吐出各种音符;喉咙像打鼓,声音一阵猛过一阵。声嘶力竭了好一会儿,他终于撑不住了,面无血色,全身冒汗,使足力气一仰头,用最后一口气把末尾那声高音吐出来。听众沸腾起来,疯狂叫好。傻冒儿冲上前,用自己瘦骨嶙峋的长胳膊紧搂包工头的脖子,紧得都快让这个歌手窒息了;尼可拉·伊凡内基看上去也年轻了很多,胖脸上居然出现一抹红色;亚日卡像发了狂一样,直喊:“精彩,真精彩!”;就连我身边这个穿破袍子的农民都忍不住猛捶桌子,用力吐出一口口水,高喊:“哇啊!真他妈精彩,精彩啊!”

“嘿,哥们儿,真叫一个痛快啊!不用说,你赢定了,哥们儿!告诉你,亚日卡可没你这么让人痛快……相信我,他比不上你……酒是你的了,恭喜你啊!”傻冒儿边喊便把筋疲力尽的包工头往自己怀里搂,怎么也不肯撒手。

“快把他放开,别纠缠个没完……”眨巴眼儿带点恼怒地说,“快找把椅子让他坐下,看他累的……你这傻冒儿,哥们儿,你就是个傻冒儿,缠着人没完没了!”

“好,好,这就让他歇着。为了他的健康,我来喝杯酒吧,”傻冒儿边说边走到柜台前,不忘回头对包工头添一句,“算你的,哥们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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