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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为什么是奥巴马——解读奥巴马的光荣与梦想(1)

2008年的美国总统大选,必将在历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因为美国人用自己的选票缔造了崭新的历史,迎来了第一位非洲裔总统——巴拉克·奥巴马。纵观美国历史,执掌大权的总统从来只有白种男性。而奥巴马以惊人的个人魅力,成功冲破美国政治种族限制,开创了崭新的美国历史,也深刻地改变了世界历史。为什么?为什么偏偏是奥巴马开创了这崭新的历史?这个象征着美国政治划时代意义的年轻政治家究竟有着怎样的独特经历和个人魅力?

▲混血弃儿—不良少年—美国总统

2008年的马丁·路德·金纪念日注定是不平凡的,就在他遇刺40周年的第二天,第一位黑人总统奥巴马真的如他预言般入主白宫。这位开创了历史的黑人总统不仅外形俊朗,成长故事更是精彩动人,堪称一段不折不扣的励志史,让我们来看看他传奇般的成长经历吧:

◆身世坎坷的混血男童

1961年8月4日,小奥巴马在美国夏威夷檀香山出生了。那时候,他的父亲贝拉克·奥巴马还不是黑人经济学家,只是一名在夏威夷念书的肯尼亚留学生。母亲安·邓纳姆(Ann Duham)则是一位非常年轻的白人姑娘,她原本来自堪萨斯州。尽管这段恋情不被亲友认可,但勇敢的小姑娘还是顶住巨大压力,义无反顾地嫁给了老奥巴马。她所面临的压力包括:女方父母狂怒的反对;当时美国法律规定黑白通婚属犯罪行为;老奥巴马在肯尼亚已有老婆孩子(但他声称“感情已经破裂了”)。那年,她刚18岁。

然而,或许是因为不被亲友祝福吧,如此感天动地的爱情故事仅仅过了数年就宣告破产,他们的婚姻很快就结束了。老奥巴马要离家前往哈佛大学念经济学的博士学位,就把年轻的妻子和年幼的儿子奥巴马(那时他才两岁)抛下了,他没有钱带上妻儿同去。然而毕业后,他则带着另一名美国女人露丝回到了肯尼亚,露丝成为他的第三任妻子,因为在家乡他早已娶了一任妻子。就这样,奥巴马在两岁的时候被父亲抛下,直到1982年父亲在肯尼亚死于车祸,奥巴马只见过父亲一次,他是跟着母亲和姥姥、姥爷长大的。

在奥巴马6岁时,母亲嫁给了一名印尼石油公司的经理罗洛·苏托洛,苏托洛由于工作的关系需要去雅加达,于是,邓纳姆带着小奥巴马去了印尼。在那里,奥巴马度过了四年的童年时光。

继父是个很和蔼的人,对奥巴马很好,但后来却变得酗酒花心。奥巴马10岁时,母亲与继父离婚,奥巴马回到了夏威夷,大部分的时间他和外祖父、外祖母生活在一起。邓纳姆带着她与苏托洛生的女儿玛亚又回到印尼。当时,邓纳姆生活十分困难,她自己在攻读人类学博士学位,还省吃俭用供儿子读书。儿童时期,奥巴马一家挤在一个很小的公寓里面,过了一段清苦的日子。

奥巴马的外祖父斯坦利有着火热的胸怀,有时也会说大话,做白日梦。换过多份工作,先做过家具推销员,还当过一名很失败的保险经纪。她的外祖母玛德琳却务实能干,只有高中学历,却从秘书一直做到银行副总裁,她把外孙奥巴马送进当地最好的中学——夏威夷普拉荷私立学校。

这个中学值得我们花费笔墨去介绍,它是夏威夷乃至全美最优秀的私立学校,具有百年历史,学费昂贵,但凡有点钱财地位的人无论如何都是要把孩子往里塞的。一旦进去了,父母脸上有光,小孩前程似锦。我们都熟悉的孙中山先生,就曾经在那所中学学习过。能够进入这所名校,说明小家伙还是很会念书的。

◆放荡不羁的问题少年

然而,中学阶段的奥巴马却像许多处于青春期的叛逆少年一样放荡,甚至更过分。由于对复杂家庭的不理解,被混血身份困扰,他在恣意放纵中度过了少年时代,经历过一段街头混混的生涯。

奥巴马回忆说,“我在十几岁的时候是个瘾君子。当时,我与任何一个绝望的黑人青年一样,不知道生命的意义何在。”在夏威夷就读高中时,奥巴马不仅终日逃学,游荡在夏威夷海滩和印尼的街头,还尝试用大麻和酒精麻醉自己的失落。然而他放荡不羁的性格和英俊外貌却获得不少女生的好感。高中毕业的舞会上,奥巴马将交往了一年的女友甩掉,看上了一个15岁的金发女孩,不久后她也被奥巴马抛弃。

“中学时候的我是每一个老师的噩梦,没人知道该拿我怎么办。”事情就是这个样子。

所幸的是,奥巴马的“街头混混”生活并没有持续多长时间。经过内心的矛盾挣扎,奥巴马决心痛改前非。进入大学后,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戒毒,然后凭借好强个性和从父母身上继承的优秀基因,从一个成绩平平的一般生变成了一个出色的优等生。

◆前程似锦的青年才俊

因为高中时期有太多机会不务正业,所以他在学习上并不用功,虽然他的成绩还不错。他付出的努力刚好让他被大学录取,这对他而言看起来相当容易,但他没有全力以赴是肯定的。

奥巴马在加州西方学院(Occidental College)只待了两年,随后转至纽约市的哥伦比亚大学,学习国际关系专业。之所以选择这个专业,是因为他自小生活在一个国际关系大家庭中,所以有兴趣在大学选择这个专业。

大学三年级时,他将自己的专业定位于政治学与国际关系,并写了一篇有关苏联核裁军的论文。奥巴马将他的大学时期描述为“一段高强度的求学过程”。“我大部分时间都呆在图书馆,并不参加社团活动,过得如同僧侣。”所以,在哥大,奥巴马成绩优异。

大学毕业后,奥巴马到芝加哥的一个穷人社区做起了社区工作者。虽然年薪只有1.3万美元,但做社工,让他感受了更多社会底层人的生活。而且更重要的是,社区服务经历使奥巴马决心从政。

一旦决定从政,奥巴马思路变得异常清晰。他要竞选地位尽可能高的公职,所以必须要有为公众服务的知识和能力,于是,他决定报考哈佛法学院,攻读法学博士学位。

他于1988年进入哈佛法学院。仅仅两年之后,1990年2月,他当选了全美最权威的法学杂志《哈佛法学评论》(The Harvard Law Review)的总编辑。这是哈佛法学院所有1600名学生中最高的荣誉,而奥巴马,是《哈佛法学评论》104年历史上,第一位争取到这个位子的非洲裔美国人。

出人意料的是,奥巴马并没有凭借这些不凡的资历在司法界谋职,而是选择回到芝加哥做民权事务律师,在芝加哥大学讲授宪法课程,同时开始在芝加哥从事推动选民登记工作,帮助比尔·克林顿及其他民主党候选人竞选。这些综合经历对他未来最终选择进军白宫影响深远。

1996年,奥巴马第一次参加公职竞选,便在伊利诺伊州参议院竞选中赢得代表芝加哥的一个席位,并连续担任8年。无论从哪个方面来看,这都是他早年做社区组织工作的必然结果。

2000年,他竞选联邦众议员,但没有成功。尽管如此,他已在全国政坛崭露头角,并应邀在2004年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上发表主题演讲。同年11月,他在国会选举中当选伊利诺伊州联邦参议员。

2007年2月,奥巴马正式宣布竞选总统。2008年初,民主党总统预选启动后,奥巴马曾一度落后于竞争对手、纽约州联邦参议员希拉里,但在2月5日“超级星期二”后逐渐赶超,并保持领先地位,直至6月3日预选结束。8月27日,奥巴马在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上获得总统候选人提名,开始了与麦凯恩的角逐。

最后的结果我们都知道,47岁的他成功地到达了权力的巅峰。从政后奥巴马改用了父亲的名字“巴拉克”,现在,他的全名是巴拉克·侯赛因·奥巴马,而“巴拉克”在其父的母语斯瓦希里语中意为“上帝赐福”。这难道是上帝的安排?天知道。

但我们知道的是,即使是在美国这样的移民国家,奥巴马的身世也不多见,在白人男性占据主导地位的美国政坛算得上绝对非主流。我们不得不说,富有传奇色彩的国际化身世是奥巴马的魅力来源之一。

父母各自复杂的婚姻留给了奥巴马一大堆各种肤色的兄弟姐妹,而其中和他关系最好的妹妹——母亲和印尼籍继父所生,嫁给了夏威夷大学的华人教授。于是奥巴马自我调侃道,他们的家族聚会简直就是一个“小联合国”。奥巴马这一特殊的家庭背景直接催生了美国各少数族裔的亲近感,以致他们都极为愿意投票给他。

他的背景跨越了“种族”和“国界”,有着国际人的元素。他的某种独特的感染力正来自不同种族、文化在血液中的交融。一连串矛盾的集合,使奥巴马的身上汇聚了黑人、白人不同种族的特点,兼具了草根与精英的特质,交集了亚洲、非洲、欧美几大地域文明的影响,更深刻地根植于基督教、伊斯兰教不同文化的基因。身为混血儿,又兼顾东西方文明特质的他,在社会人口日渐明显的美国,无疑更有魅力,可以赢得更多支持。不凡的个人经历,复杂的身世,都让他吸引了更多地目光。而源自父亲的肤色,在他的努力下也成为政治上的一面旗帜。你不得不承认,他真是一位生逢其时的聪明人。

奥巴马告诉你

“在我成长的过程中,作为一个黑人少年,我接受了大量的、负面的陈旧观念,并且和许多黑小伙一样,走了不少弯路。”

在爱荷华州一场集会的后台楼梯间里,奥巴马等待着介绍他出场。这是当天他的三场演讲中的第二场。他总给随从安排各自的任务,不喜欢他们围着他。因为“我已经习惯了一个人享受孤独的世界,因为我知道只有那里是最安全的。”这或许正是根源于他的成长经历。

▲伟大的母亲,良好的家教

“一个男人的一生或者是为了实现父亲的期望,或者是为了弥补父亲的错误。对我而言,则两者都有。”虽然奥巴马只写了《源自父亲的梦想》,但从上面所介绍的成长经历中,你可以明显地感受地,母亲对他的影响显然更大。

大凡成功的男人背后都有一位伟大的女性,就像微软的成功得益于比尔盖茨的母亲一样,这位黑人总统的成功也得益于自己的母亲。奥巴马的自信、魄力和拉近不同人群的能力,以及面对强势女性能处之泰然的特点,无一不反映了母亲的影响力。他们母子俩虽然长时间远隔重洋,但始终关系密切。

如果你了解更多细节,将会更加认同我们的说法:奥巴马的成功和母亲息息相关,与他小时候所受到的教育密不可分。

奥巴马遗传了母亲的笑容、乐观、口才,他跟母亲一样是位梦想家。作为一位由单亲妈妈和外祖父母抚养大的孩子,奥巴马的成功离不开母亲的激励。英国《独立报》将奥巴马的母亲与英国前首相丘吉尔的母亲相提并论,并不为过。这两位母亲都非常重视孩子的教育,并且从小给他们灌输了“领导国家”的理念。

丘吉尔的母亲曾写信给丘吉尔,教育他必须努力工作,否则将一事无成。她在信中写道:“对一个人来说,人生成功的关键就在于努力工作。” 邓纳姆也对奥巴马有过类似教育,她经常对奥巴马说:“你不能像那些只顾享乐的人一样,总是坐等着机会送上门来。”正因为懂得抓住机会,才使得奥巴马总是能在机会面前抢先一步。

奥巴马后来在写给自己两个女儿的信中提到母亲对他的教育:“这正是我在你们这年纪时,外婆想要教我的功课,她把独立宣言开头几行念给我听,告诉我有一些男女为了争取平等挺身而出游行抗议,因为他们认为两个世纪前白纸黑字写下来的这些句子,不应只是空话。她让我了解到,美国所以伟大,不是因为它完美,而是因为我们可以不断让它变得更好,而让它更好的未竞任务,就落在我们每个人的身上。”

把独立宣言念给小孩子听,从小对他进行自由、民主和美国精神的教育,这恐怕不是寻常母亲做的事情。

前面我们提过,小奥巴马6岁的时候跟随母亲和继父去了印尼。当时母亲没有钱送他去国际学校,只好就送他去了普通当地的印尼学校,而这些学校使用当地语言教学。母亲深知早期教育的重要性,于是她加倍努力自己亲自辅导奥巴马的教育。每周星期一到星期五,她都会在凌晨四点叫奥巴马起床,然后教他三个小时的英文,然后奥巴马再去学校接受当地教育,妈妈还要去上班。每天凌晨四点就起床教育自己的儿子三个小时,一周连续五天,这需要怎样的毅力和付出?

尽管母亲对孩子的学习格外重视,但她从来没有试图去造就神童。其实他的母亲自己本身是一个充满理想、凭兴趣办事的人,所以她会和儿子一起观赏日落月出的美景,也经常在半夜把奥巴马从床上叫起来看美丽的月色,还让儿子养成了良好的体育运动习惯。奥巴马一直是一名狂热的篮球运动员。他是在自由、有爱心的家庭中长大的,他的生命可以说一直是处于勃勃的状态,他的成长,当然也就没有受到任何抑制。

美国的家庭教育基本都是人本理念的,他们相信人有自我成长的能力,人能找到自己的方向并实现自己的理想,他们家没有任何一个人告诉他应该做什么去考什么大学,母亲只在他高中毕业前给他写了信,对未来作了建议,并在信中对大学制度提出质疑,只说念大学是第一步。以后的人生方向,要靠他自己的选择。

上面的种种教育是每个家庭都需要面对的常规问题,然而在单亲家庭,妈妈常常还要回答另一个问题:“我的父亲呢?他是个怎样的人?”

虽然老奥巴马并不是个负责任的父亲,但被他抛弃的这个女人胸怀宽阔,不断努力在孩子心中为其父亲树立良好形象。母亲没有控诉,只是对他说:“你的父亲是一个了不起的肯尼亚黑人,他回到自己的土地上,为他的族人努力。”奥巴马从母亲和外祖父母口中听到的就会目标清晰,充满自信。虽然奥巴马在童年并没有父亲的陪伴和教育,他可以说是被父亲抛弃的都是关于父亲如何才华出众、魅力非凡、抱负远大的故事。例如说起老奥巴马曾在国际音乐节上演唱非洲歌曲,母亲会说:“你老爸唱得非常好,每个人都被他迷住了。”

很多离婚的母亲会把对前夫的怨恨传递给孩子,让孩子去仇视父亲。而一个内心充满怨恨的孩子是很难成功的,这也是破碎家庭的孩子犯罪率高、问题行为多的心理原因。对于一个男孩来说,父亲是他成长的参照系。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一个男孩如果认可他的父亲,孩子,但是他有一个好母亲。母亲给了孩子一个“好父亲”的信念,父亲成功的故事始终陪伴着孩子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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