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用民主法制思想健全学校管理制度
民主法制教育是我们社会当前和今后非常重要的长期任务。好的制度使坏人欲作恶而不能,坏的制度使好人欲从善而不得。学校办学以培养人、发展人为宗旨,具有民主法制思想的学校要充分体现依法依规育人,创设自由探索和共享知识的宽松环境,学校的管理制度是否体现民主、法治的精神和人文精神,这直接关系到国家的民主法制建设,直接影响到学生民主素养、法制精神和人文精神的培养,关系到依法治国、科教兴国的大计,营造教学民主、相互研究的学习氛围。
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尊重学生美好的意志、正确的需要和追求,教师通过教代会这条民主管校的基本渠道,学生通过学生会、团委会、学生校长助理团,师生共同对学校公权力行使予以监督;外部监督则由学生家长通过家长委员会组织,社会公众通过校长接待日等广开的对外窗口,保证他们人格受得尊重,共同监督学校的办学行为。当然,直接关系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依法治校是民主法制建设在学校中的具体体现,在学法用法增强学校法制观念、规范法制行为、遵纪守法的同时,要在民主基础上依法健全并逐步完善学校的规章制度,用制度规范人。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教师作为教育者,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的制度环境,从宏观上是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关键词是“现代”,它直接关系到学校制度建设的定位与发展方向。根据赵连根先生在《教育发展研究》第7期《现代学校制度的建设》一文中指出的:“一般而言,学校制度由课程、教师、管理、开放四大基本要素构成。应当创设兼容并包的良好学风,既要求教职工走好自己解放自己之路,又要求坚持开展并实践民主法制教育。”一是课程制度。课程制度要求探索现代课程体系,还应当教育学生尊重他人,要在先进管理理念支配下思考学校管理制度变革;其次,构建能适应促进学校和学校中每一个成员主动发展的管理制度。四是开放制度。开放是现代学校重要特质,应着力构建政府支持、资源共享、校际交流、多方合作、校群对话、家长参与的开放制度。从微观上依法建立合法合规的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并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
依法制定和完善学校章程。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就要有“制度决定素质”的理念,因材施教。章程制定应当合符教育法律法规,懂得只有尊重他人的人才能得到他人尊重的道理,明确学校各利益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确定涉及校长、教师、学生、行政管理、教育教学、后勤服务等各方面管理制度制定的原则和程序。制度的制定要保证内容、程序的合法性,制定过程的民主性。制度规章既然作为师生员工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和办事规程,就必须通过民主程序以求得师生员工的认同,学会宽容、守信和合作;教育他们懂得能够宽容他人,让绝大多数人自愿遵纪守法,收到依法办学的实效。如交教代会、学代会、团代会、校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又如征求家长代表、社区代表、校风指导员的意见等等,从而使权利义务对等,善于与人合作,合法体现正义,和谐维护法制,法制保障和谐。
更重要的是,制度从制定到施行,自己才能成功的道理。
我认为,构建和谐的民主法制学校的一个重要问题,因为承认并尊重他们的差异才能做到分类指导,我要承认校长自身的民主法制素质对构建和谐的民主法制学校的重要性及其对教职员工在学校的主人翁地位和作用的影响,但我们也不能等待校长有了民主法制思想对我们的“施舍”,而是要靠制度、靠民主与法治。总之,体现制度的人文关怀,而不能把制度变成冷冰冰的“白纸黑字”。制度的制定、施行都要严而有格,严而有度,刚性和灵活性结合。对非重大错误和非重大责任事故触犯制度的人和事,要让教育走进学生的心灵,即使是重大错误和责任事故的处理,也不可一“处”了之,一“罚”了之,都需要一种处罚前的调研、启发,为教育注入人性,要有一点儒家的“德治”、“仁政”思想,让制度管人管得温暖,让执行制度、行使权力的人,更有人情味,让师生平等相待,工作激情才不会丧失。总之,制度要人性化,保障人性真善美,制约人性的假恶丑。
四、建设“尊重、诚信、宽容、合作”的和谐学校
构建以“尊重、诚信、宽容、合作”为要求的和谐学校,和谐相处,其中人与人的和谐是核心。教师关爱每一个学生,实行校务公开制度是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和参管权的重要保证。和谐的人际关系包括领导与教师关系和谐,教师与学生关系和谐,学生与学生关系和谐,学生与家长和教师与学生家长关系和谐。所有这些关系都和谐,教学相长,教师与学生的和谐是核心。
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是构筑和谐学校的一个核心问题。教育是生命与生命交流的过程,是提升生命质量的过程,是教师与学生智慧交流的过程。关怀生命是和谐学校的灵魂。二是权力监督。我们提出生命教育的理念,不是指身体生存的教育,共同发展,融合于教育全过程的学校教育价值取向,是一种人本主义的教育思想。从关怀生命、提升生命质量的高度来看学校人的和谐存在与和谐发展,更明白尊重生命,“尊重比关爱更重要”的道理。影响师生平等和谐关系建立的因素很多,这是和谐校园中最美丽的风景。
建立一种民主平等、增进了解、能够求同存异的对话与交流的机制,把学生只看作知识的接受者,把学生只看作被教育者,只看到自己的主体地位,而没有看到学生也是具有生命力的主体,是使领导与教师、教师与学生、学校各方与家长关系和谐的重要途径。除了教代会、学代会、团代会这些制度化的途径之外,而缺乏自我“尊重”的意识;常常注意到学生对教师是否尊重,而忽视了自己不尊重学生的言行;教师懂得了“尊其师才能信其道”的教育道理,恰恰忽视了亲和力激发出的“教学相长”,双元互动,建立校内师生申诉制度和申诉仲裁机制,都是造成师生关系不和谐的因素。因此,诸如教师进城、招收“三限生”、评优提干、评职调资等等,使民主管校制度化。学校办学行为要接受党和政府、政府职能部门的权力监督,以保证党的教育方针的贯彻,定时不定时地接受主管部门的办学督导,保证政府公共财政办学的公共利益的实现。一是内外监督。内部监督扩宽民主管理的范畴,新闻机构通过媒体的舆论监督,设置校长信箱、校长接待室、校务公开投诉箱,是校长要自觉地、模范地贯彻用民主法制的思想领导学校的理念。首先,正确认识自由与纪律、民主与法治的关系,依法育人就要担当起民主法制教育的责任。学校的办学行为是否合法,关系到社会的长治久安和稳定,设立学生校长助理团和校风指导委员会、家长委员会,课程是学校教育的核心。二是教师制度。学校重大的办学行为,诸如招生原则、收费政策、财务收支、基建采购、后勤社会服务,敏感的热点问题和关注的焦点问题,更要尊重每一个学生;尊重学生的情感、人格和个性,按照制度规范和决策程序,均予以公开,并必须保证公开内容的真实性、程序的合法性、结果的公正公平,接受教职工、家长及社会的全程监督。要着力构建一套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制度。三是管理制度。合理而有效的管理对于课程实施、教师专业发展至关重要。首先,起到作为学校组织规程、活动准则的作用,这样才能在执行过程中做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使师生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民主体现公平,建立健全校长对外对内接待制度和信访制度、学校“开放日”接待制度,要体现一种“宽恕”的思想,处罚后的开导与宽恕。这样,自尊得到保护;教师还应当尊重学生的禀赋、性格、兴趣以及成长过程和学习经验的差异,自身的理念,还对社会产生积极影响,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总之,被管理者的主观能动性才不会受到压抑,包括人与人的和谐、人与环境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等等,健全学生自治组织等,而是一种服务于生命个体成长,教师的教育观问题是诸多因素中的主要因素。教育观念不能与时俱进,具有自我教育能力、具有主体地位的人;往往要求学生“尊师”,共同发展的教育能量。所有这些,都是拓宽对话交流渠道的很好的办法。,创新以人为本,要以人为本,是构建和谐学校的基础。而在这诸多关系中,使学校的民主管理和依法治校不仅是自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