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味”论诗,早在五世纪时钟嵘的《诗品》中就已提出。钟嵘认为,五言诗的艺术表现力不仅高于四言诗,也高于骚体,并且十分适合于世人的口味(“会于流俗”),所以他说:“五言居文词之要,是众作之有滋味者也,故云会于流俗。”从钟嵘的论述来看,“有滋味”是他所标榜的诗歌之最高造诣和境界。
那么,诗的“滋味”又是什么呢?概括地说,就是“指事造形,穷情写物,最为详切”。就是说,诗歌不仅应该尽可能准确地描摹自然万物,而且在描写中要尽可能充分地反映作者主观的情意,使“穷情”和“写物”很好地结合起来,做到情景交融。唐代诗人司空图则在“滋味”说基础上,又提出并强调“韵味”,即认为好诗必须有“韵外之致”、“味外之旨”,并且这“味”还要妙在“咸酸之外”。
毛泽东继承了以“味”论诗的传统。主张诗要有“诗味”。这也就是要求诗要情景交融,含蓄蕴藉。他特别喜欢唐诗中“三李”(即李白、李贺、李商隐)的诗。尤其是李白的诗,因其气势宏大,感情充沛,具有神奇的想象力和高超的艺术魅力,“穷情”、“写物”的水平极高,“诗味”特浓,所以毛泽东抄录和背诵过好多首李白的诗。
毛泽东批评宋诗“味同嚼蜡”,主要是指宋代涌现的道学诗。北宋道学或理学的代表人物如朱熹、周敦颐、程颢、程颐、邵雍、张载等人,其中喜欢写诗的人也不少,但往往是以理入诗,诗作往往是“讲义语录之押韵者”,“以论理为本”,这正是道学家的诗风和文风。正是鉴于此,毛泽东才说宋诗是“一反唐人规律,所以味同嚼蜡”。
毛泽东认为,诗要用“比”、“兴”
“比”、“兴”,是我国传统的诗歌表现方法。早在《周礼·大师》中就讲到,“太师……教六诗,曰风,曰赋,曰比,曰兴,曰雅,曰颂”。后来《毛诗序》则把“比”、“兴”、与“风”、“雅”、“颂”、“赋”合称“六义”。
历来对“比”、“兴”的解释众说纷纭。毛泽东独取朱熹注:“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兴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词也”。就是说,他同意把比兴看作是诗歌创作的一种技巧和手法,故言“比、兴两法是不能不用的”。毛泽东强调“诗要用形象思维”,就不能不强调比、兴两法,这是避免以理入诗,把诗歌概念化、抽象化的有效方法,这也是保证诗味不被破坏的得力措施。
毛泽东认为,诗要讲平仄、格律
音韵、声调、格律对于古典诗词之重要,有如唱腔曲调对于剧种戏派之重要一样。没有特殊的戏曲唱腔,就没有与其他剧种戏派相区别的特殊戏剧流派;同样,没有自己特殊的音韵格律要求,也就没有格律诗词。正是本着这种重要性,毛泽东在研读古典诗词时,十分注意研讨诗词的音韵格律。在写诗填词时,他也十分注意遵守诗词格律。
1957年,毛泽东在接见对词曲很有研究的冒广生先生时曾这样对他说:“不论平仄、不讲叶韵,还算什么格律诗词。”1965年,在给陈毅改诗并复陈毅信中,毛泽东又特别强调:“律诗要讲平仄,不讲平仄即非律诗。”
在毛泽东故居藏书中,有一部上海文瑞楼石印的《诗韵集成》和一部上海鸿宝书局石印的《增广诗韵全璧》。这两部书中许多地方留有各种颜色笔迹圈划的记号,许多书页都折着书角,显然毛泽东生前曾从头到尾翻阅和研读过两部书。《诗韵集成》的目录上,在上平声、下平声、去声、入声等四声所包含的各个韵目处,都留有毛泽东用红、黑两色铅笔勾画的圈记。《增广诗韵全璧》的目录后,附作者《论古韵通转》,毛泽东对它全文作了断句。
毛泽东还认真研究词律。中南海毛泽东故居藏书中有两部不同版本的《新校正词律全书》,各留有他许多研读圈记。《新校正词律全书》备列各词各体,计词牌名660余种。该书还收入了各种词牌多种不同的体,并附有著名词人的作品为体例,注有音韵平仄。它收集的资料比较齐全,且辨正了流传中的各种谬误。仅从书页上留下的标记来看,毛泽东圈读了其中70多种词牌,80多首词。
然而,毛泽东毕竟不止是个诗人。他有一般诗人所不具的深邃哲思和超凡的历史眼光。他在研究、熟悉诗词音韵格律的同时,更注重把握中国古代诗歌尤其是格律诗的发展过程和规律。他曾概括说:“中国的诗歌,从《诗经》的四言,后来发展到五言、七言,到现在的民歌,大都是七个字,四拍子,这是时代的需要。”“一种形式经过试验、发展直到定型,是长期的有条件的。譬如律诗,从梁代沈约搞出四声,后又从四声化为平仄,经过初唐诗人们的试验,到盛唐才定型。”毛泽东的精辟见解,大体客观勾勒了旧体诗的发展演变进程。
由于古典诗词格律过谨过严,它确实束缚人的思想。因此毛泽东素来主张它“不宜在青年中提倡”,他怕这种“束缚思想,又不易学”的旧诗体裁“谬种流传,贻误青年”。但他又认为,对于精通此道者来说,旧体诗则是一种很好的思想情感表达的工具。毛泽东非常明确地指出:
形式的定型不意味着内容受到束缚,诗人丧失个性。同样的形式,千多年来真是名家代出,佳作如林。固定的形式并没有妨碍诗歌艺术的发展。
这关键在于掌握格律。“掌握了格律,就觉得自由了。”
毛泽东对中国诗歌发展趋势进行了探讨。
毛泽东是在考察诗歌发展现状的基础上而对其未来进行展望的。他认为,从“五四”新文化运动到现在,白话诗的发展并不令人满意。“几十年来,迄无成功”。这是单就白话诗而论,并不包括其他文学样式。
从总体上看,白话诗的成就不大,与旧体诗相比,它是逊色的。毛泽东的这种估计,还是相当符合诗坛实际的。白话诗不论从数量上还是从质量上,与我们这个“诗的王国”并不相称。与此相对照的是,“民歌中倒是有一些好的”。从这种基本情况出发,毛泽东认为,中国诗歌的将来趋势,“很可能从民歌中吸收养料和形式,发展成为一套吸引广大读者的新体诗歌”。这是毛泽东总结“五四”以来几十年白话诗发展的历史所得出的结论。
总之,毛泽东的“诗论”是从他自己的创作实践中概括出来的,既有创作体会,也有经验总结。它扎根于国学的深厚土壤,同时又极富时代气息,对中国诗歌的发展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这也是毛泽东为后人留下的一份独特而珍贵的遗产。
化腐朽为神奇
——毛泽东广泛活用古典诗词
周恩来在《学习毛泽东》的报告(部分节录)中说过:
现在毛主席作文章,讲话,常常运用历史经验教训,运用得最熟练。读古书使他的知识更广,更博,更增加了他的伟大。
作为一个特别爱好古典诗词的诗人政治家,毛泽东运用古籍的过程中,运用得最多、最熟练、最巧妙的,恐怕是古典诗词了。常常是古诗中的同一句诗,在前后数十年中各种不同场合多次引用。他运用古诗的范围十分广泛,方式也多种多样,取得了古为今用、推陈出新、化腐朽为神奇的效果。
毛泽东对古典诗词,除前文已述在诗词创作中的引用、化用外,主要还在以下几个方面加以灵活运用:
其一,政治斗争
如在国际政治斗争中,毛泽东曾引用杜甫的诗表述自己的政治立场和观点。
1956年,在中央讨论《人民日报》发表的编辑部文章《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时,毛泽东给大家念了一首杜甫的诗:
王杨卢骆当时体,轻薄为文哂未休。
尔曹身与名俱灭,不废江河万古流。
这是杜甫《戏为六绝句》的第二首。毛泽东引用此诗,意在运用杜诗的深刻内涵,借以阐明我党对待斯大林问题的马克思主义严正立场,为现实政治斗争服务。
其二,思想启迪
中国传统文化重视诗词的“教化”作用,称为“诗教”。毛泽东常引用古代诗词启迪干部、群众,教育子女。
1958年初,女儿李讷因病住院,手术后伤口感染引起高烧。毛泽东在给女儿的信中抄录了王昌龄边塞诗《从军行》之四:
青海长云暗雪山,孤城遥望玉门关。
黄沙百战穿金甲,不斩楼兰誓不还(原句为:“不破楼兰终不还”)。
并说:“这里有意志,你知道吗?”
毛泽东特意将这首古诗抄给病中的爱女,是要她从诗句中体会意志的力量,战胜疾病。这使李讷受到很大的鼓舞,增强了战胜疾病的信心和毅力。
其三,人际交往
在人际交往特别是上层人物之间、文化人之间的交往中,吟诗联句或引用古诗名句,历来是一种高雅的交际方式。博古通今、满腹诗书的毛泽东自然深谙此道,最善于在人际交往中吟诵古诗名句以融洽氛围,沟通感情。
1945年重庆谈判期间,著名民主人士张澜以中国民主同盟的名义宴请毛泽东。
席间张澜举杯向毛泽东敬酒,说:“会须一饮三百杯!”张澜引的是李白《将进酒》中的名句。
毛泽东随即举杯相邀道:“且共欢此饮!”他引陶渊明《饮酒》中的佳句来回敬,可说是势均力敌,也正好照应了与民主人士友好相处、共同开怀畅饮的场面,真是神来之句!展现了毛泽东诗人政治家的儒雅潇洒风度。
其四,文章写作
毛泽东是一代文章大家。他的理论著作、政论和杂文,都十分形象生动,深入浅出,文采斐然。就是胡适也曾赞誉毛泽东的文章说:“共产党里白话文写得最好的还是毛泽东。”毛泽东文章(包括成文的讲话)特色之一,就是在行文中十分得体而巧妙地引用古代诗人的诗词佳句,并赋予全新含义,有力地增强理论语言的形象性、生动性,熔哲理诗情于一炉,因而具有极强的感染力和说服力。
如毛泽东在1949年2月15日发表的《四分五裂的反动派为什么还要空喊“全面和平”?》一文中,引用萨都剌的怀古词《念奴娇·登石头城》中的“天低吴楚,眼空无物”句,用在此时的国民党“代总统”李宗仁身上,说他在南京城上只能看到空空荡荡的“吴楚天低”,嘲讽国民党反动政权即将灭亡之时的“代总统”李宗仁的狼狈处境。
其五,批注批示
刘禹锡《酬乐天扬州初逢席上见赠》一诗中的名句“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哲理深刻。毛泽东十分欣赏,曾多次在不同场合加以引用,也曾引用来批示党内文件。
1959年4月24日,毛泽东在一份关于福建沿海发生沉船事故的报告上批示:
唐人诗: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再接再励,视死如归,在同地球开战中,要有此种气概。
这个批示中,毛泽东以“沉舟”比喻某些事故,鼓励人们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要有不屈不挠的英雄气概,不要为某些事故和失败所吓倒,要看到有“沉舟侧畔”才有“千帆竞发”。
毛泽东引用古典诗词或引用全诗,或引佳句;或暗引句意,加以发挥;或点化原句,赋予新义;或拆析古诗,间以论述;或仿拟、戏改古诗,另成新篇……变化自如,多姿多彩,真所谓“运用之妙,存乎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