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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让你拥有抽茧剥丝的逻辑思维(7)

查理扫视了一下纸条,扑哧一下笑了:“这正是凶手被击毙的现场地址,可惜呀,它是从报纸上抄来的!”

逻辑断案——

既然听力不好,并能从别人的口型上辩别出其谈话内容。但是却绝不能从广播里的声音中辨别出广播的内容。

双眼没有瞎的马

美国首任总统华盛顿是一位逻辑非常严密的人,在他年轻的时候,就曾凭借着缜密的逻辑思维推断过不少案件。这之中的断马案件就是他众多断案当中的一个著名逻辑推理案。

有一天夜里,邻居偷了华盛顿家里的一匹马。第二天一早,华盛顿就同一位警官一起到邻居家去讨要。

可是,任凭华盛顿如何说明情况,这位邻居就是死不认账,并且声称自己农场里的马都是自己辛辛苦苦喂大的。

华盛顿眼见邻居赖账,便走进了邻居家的农场,在里面转了一圈,很快就看到了自己家丢失的那匹马。

他便来到马的面前,突然用双手捂住了马的双眼,问他的邻居:“这匹马是你养大的吗?”

“当然,这是我家的马,绝对没有错!”邻居语气十分坚定。

“那好,现在我请你告诉我,这匹马的哪一只眼睛是瞎的?”华盛顿看着邻居追问道。

“是……是右眼。”邻居有些支支吾吾地回答道。

华盛顿放开了蒙住马右眼的手,马的右眼并不瞎。

“啊呀,我记错了,真不好意思,”邻居连忙改口说,“马的左眼才是瞎的。”

华盛顿马上又放开蒙住马左眼的手,原来马的左眼也不瞎。

“我又说错了……原来马……”邻居还想狡辨,华盛顿说出一番话,这位邻居只得承认了是自己偷了他家的马。

逻辑断案——

华盛顿说:“你不用再狡辨了,这匹马根本就不是你家的。当我问你这匹马哪一只眼睛是瞎的时候,你就露了陷。你是在夜里偷的马,不可能知道这匹马是不是眼睛瞎。所以我一问你,你必然认为这匹马有一只眼睛是瞎的,所以也就回答是右眼睛,你认为这有百分之五十的概率可以答对,可你万万不会想到,这匹马它根本没有瞎,因此,你的概率是错的,也就证明了马不是你的。”

阿齐的圣诞节

汉克是一家大公司财务主管哈奇的助手。一天中午,汉克同往常一样准时走进了位于19楼的哈奇的办公室。当他推门进去一看,屋内的房梁上,哈奇正吊在那里。他急忙去摘绳子,发现哈奇已经死了多时。

汉克马上跑到秘书办公室,通知秘书埃米莉小姐,告诉他哈奇出事了。

埃米莉听完,立刻拿起电话;“格兰杰先生,我是埃米莉,你能到19楼来一下吗?出事了!”他放下电话,自言自语地说道:“这可真是太可怕了,还有两天就到圣诞节了,怎么能出这事呢!”

一会儿,总经理格兰杰来到了哈奇的办公室,见自己的下属上吊自杀了,十分悲伤,他马上让赶到现场的公司人员清理现场,同时,让秘书埃米莉通知哈奇的家人,并马上报案。

一直忙到下午5点,埃米莉提醒格兰杰:“格兰杰先生,楼上还有一个圣诞聚会呢,是你已经安排好了的!”

格兰杰恍然大悟说道:“对对对,我差点忘了20楼还有一个聚会呢。”

带着一身疲惫,格兰杰来到20楼,推开了他的私人会议室门,房间里此时已有一些员工等在那里了,房间的角落里有一颗圣诞树,树下放着花花绿绿的礼物。因为出了事,屋里的气氛有些沉闷。为了缓和一下气氛,格兰杰开始为大伙分发礼物。从秘书到副总经理,全公司每个人都收到了一份礼物。

聚会很快就结束了,大家一个挨着一个地走出了会议室。汉克是最后一个走出会议室的,他孤疑的看了一眼圣诞树下空空的地板,心中更是疑窦而起。猛然间,他眼前一亮“哈奇决不是自杀!”

他马上下楼找到了警察,把自己的判断说了出来,警察根据他的判断,抓到了凶手。

汉克是如何发现凶手的呢?

逻辑断案——

汉克发现公司总经理格兰杰来到19楼哈奇的办公室,知道哈奇死了。可他来到20楼的会议室,分发礼物,却独独没有哈奇的礼物,如果他不知道哈奇出事,那末,全公司人人都有礼物,也必然应有哈奇的礼物。由此可以判定,格兰杰是凶手,他当然没有必要为哈奇准备礼物了。

大学生公寓的谋杀案

寂静的夜晚,位于大学城的学生公寓楼群里却是喧闹至极,人声鼎沸。

突然,一声枪响划破了夜空,给学生公寓本已吵杂的混乱局面变得更加热闹。很多学生随着枪声来到了一间独栋别墅式公寓,见这座公寓里的二楼卧室里,大学生哈里已倒在了血泊里。

一位学生马上打电话,报告了警察局,探长亨利带着助手立刻就来到学生公寓。

亨利经过调查,了解到了这座公寓里共住着四个学生,死者哈里、比尔、桑尼、还有格伦。亨利觉得这三个学生都有嫌疑,便把他们三人割离开,对其进行单独的讯问。

亨利先讯问比尔:“哈里被抢打中的时候,你在干什么?”

比尔说道:“我正在修车,我把一盏灯带到了屋后面车库哪里,插上电源打开灯修车。就在这时,房间里转来了枪声,我赶快跑进屋去。”

亨利又开始讯问桑尼:“枪响时你在干什么?”

桑尼一瘸一拐的来到亨利面前说道:“我把车停在屋后的一个胡同里,往后门走的时候,被地上的电缆线绊倒了。我坐在地上揉着脚腕,大约两分钟后,我听到了枪声,就赶紧站起来。”

亨利开始讯问第三个人格伦:“枪响的时候,你在干什么?”格伦说道:“当时我在往厨房走,我想到厨房盛一杯冰激淋,这时,我听到后门那里有声音,就向外看了一眼,外面漆黑一片,我就又回到厨房取冰激淋了,几分钟后听到了枪响。”

为了证实他们说的话,亨利开始搜查房子,在厨房的冰箱旁,他找到一杯融化的冰激淋,在后院的地面上,他看到了电线插头已经被扯出了插座,电线连接的灯还悬挂在比尔的汽车已经打开的引擎盖上。

亨利重新回到屋里,指着比尔说道:“你说的话全是在撒谎,凶手就是你!”

比尔申辩的说道:“我怎么就是凶手呢?你搞错了吧!”

亨利当着众人的面,指出了比尔犯罪事实,比尔当时就哑口无言了。

亨利为什么说比尔是凶手呢?

逻辑断案——

格伦听到后门的声音,证明桑尼的确在命案发生前回到了家,并且被电线绊倒了,这样,扯出插座的电线,就又证明了桑尼说的是实话。可是,既然桑尼摔倒,扯出了电线,正在修车的比尔就应该突然陷于黑暗之中,可比尔却没有向亨利提到他的电灯忽然间熄灭,这是因为此时他正在悄悄的上楼,杀死了哈里,电灯熄灭他根本不知道。

首相的化装舞会

安全部门已经警告过首相,要求他取消今年的化装舞会。但在这个面积狭小的公国,化装舞会有两百多年的历史,已经成了一种传统,尽管受到了叛乱者的种种威胁,一年一度的化装舞会还是如期举行了。

舞会前,首相为了安全,做了大量工作。化装成装着假腿的海盗的客人交出了他的剑,化装成土耳其苏丹的客人交出了他的大弯刀。除了允许一个化装成棒球队员的人带进了一根球棒,没有任何钝器被带进会场。大家认为不会有人使用钝器构成威胁。

但还是出了事。一个80岁的大公爵被棒击致死。警察勘察了现场,看到公爵装扮成了一个农民,躺在一块大石头上,血还在淌着,滴到了旁边的一个黑洞洞的缝隙中。

快!”探长对离他最近的一个人说:“关上大门,通知警卫。”

旁边的这个人正是装扮成海盗的州长,他大步跑着离开了主会场。

探长的助手说:“我们需要找到凶器。”

化装成棒球手的客人是首相的一个政敌,他说他的球棒在楼上。警察果然在楼上男浴室外的痰盂里找到了球棒。

“把证据带走,”探长喊道,“拿回去化验,一定要找到刺客。”

“不一定要去化验,”命案发生后,首相第一次发了话,“我知道是谁杀了公爵!就是那位州长!”

首相为什么说州长是凶手呢?

逻辑断案——

既然是装着假腿的州长,为什么还能大步跑着离开主会场,说明它的假腿有诈。参加舞会时,州长把真腿藏在他的裤子里,只露出一支假腿。命案发生后,他竞然能大步跑,说明他的假腿已经不在他的身上。首相注意到了这个违反逻辑的变化,就认定了是州长用假腿打死了公爵。然后把假腿扔进了旁边的缝隙里。

雨中的帐篷

一天中午,天空突然下了一场大雨。雨停过后,一个人急急忙忙来到了警察局,向警长大山说道:

“不好了,派尼加油站的服务员被人枪杀了。”

大山给他到了一杯水,然后对他说:“别着急,慢慢说。”

“当时我正在开车进派尼加油站,这时我听到了一声枪响,接着我看见有两个人从加油站里跑了出来,跳进了一辆周末旅游车飞快的开走了。我跑进屋里一看,加油站的一个男服务员已倒在血泊里。”这个人一边哆嗦着一边描述道。

警长大山听罢目击者讲述,又问了一些旅游车和那两个人的外貌后,便带着几名警员开始搜巡嫌疑人。很快,他们在公路的路障南边找到了一辆被人遗弃的旅游车。

警长大山一看这辆旅游车离派尼国家公园的正门只有几米远。便猜测罪犯一定是进了公园里。

在公园一处人工湖边,大山向第一个野营者沃伦问起了他们来公园的时间。

留着一撮小胡子的沃伦说道:“我和我弟弟是昨天晚上过来的。因为为了赶上鲑鱼迁徙的季节,从到这里开始,我们兄弟俩就在钓鱼。”

“你们两个下雨时也在钓鱼吗?”大山又问道。

“是的。”沃伦点点头回答道。

大山辞别了沃伦。又来到了第二对野营者阿尔的帐篷里。

阿尔说道:“今天早上,我们支起帐篷,。然后我们就出去了。天开始下雨时,我们找了个小山洞躲了好几个小时,我们什么都没看到。”

大山在听阿尔说话的时候,发现地上湿漉漉的,他不禁眉头一皱,但还是友好地走出了帐篷。

在停车场的一辆旅游车上,大山又找到了第三对野营者乔治和他的女朋友。

乔治说道:“我知道我们不应该在这里。我们没有伤害任何人,芝加哥的一个朋友借给了我这辆车,所以驾照上不是我的名字,你们可以打电话到芝加哥去查……”

“不必了!”大山说道,“我已经知道谁在撒谎了!”

逻辑断案——

是阿尔在撒谎。阿尔说她们早上就支起了帐篷,可当时还没下雨,帐篷里的地面为什么是湿的,显然是雨后支的。说明他就是凶手。

一枚珍贵的硬币

在德里克摩尔宾馆,已经很晚了,一位清洁工正在擦拭前厅的内线电话。突然,旁边传来了打碎玻璃的声音,接着警报声响了。

大厅里有一个展橱,里面陈列着纪念德立克摩尔宾馆50周年的纪念品:该宾馆的第一份菜单,每个房间的价目表,一些珍贵的硬币、邮票、照片,还有第一位尊贵客人的签名。

夜班经理和其他员工很快赶到,见有一枚珍贵的硬币不见了。经理见附近只有三个客人便坚决而又礼貌的请求这三个客人在此等候,直到警察来到。

“我们一直在看着她们,”经理对赶到的警察说,“那个坐在扶手椅上看书的是奥克莉女士,他说他刚吃完工作餐。我们要求他呆在这里时,他很合作,坐下后就从公文包里拿出一本书来看。

“布赖尔先生说他刚从房间里出来,到前台拿了几片阿司匹林,他妻子有点头痛。我们留住他后,他用投币电话给妻子打了个电话,我在旁边听到他说让妻子等一会儿,不要着急。”

经理又指着一个穿得破破烂烂的男人说:“格林利夫先生刚从宾馆酒吧出来,侍者拒绝再给他上酒,他就在这里游逛。我们在电梯里找到了他,当时她手指被电梯按钮夹住了。”

“偷东西的人绝对没想到我们装了警铃,”经理说,“也许他早被吓跑了,我们抓不住他了。”

“不,我已经发现了嫌疑人!他就是布赖尔先生!”

警察为什么说布赖尔是偷窃者呢?

逻辑断案——

前厅里有内线电话,可布赖尔不用,反倒用投币电话跟房间里的妻子通话,这十分可疑,不符合一个人的正常逻辑思维。因为丢失的是硬币,所以布赖尔的行为引起了警察的怀疑。当警察打开投币电话的匣子时,发现里面正好有那枚刚刚被窃的珍贵的硬币。

胡同里的假案

下午1点种,两个警察听到胡同里有人喊救命。他们赶到了现场后,看到一个女人正坐在地上,揉着脑袋后面的肿块,过了足有一两分钟,她才能说出话来。

她向警察自我介绍道:“我叫玛丽·拉姆齐,在一家珠宝店工作,我正要去银行送前一天的单据。我天天做送单据的工作。老板不让我走这条胡同。今天我感到被人跟踪了,我真太傻了,竟然拐进了这条胡同。有脚步声从后面传过来,我还没有来得及转头看,头上就挨了一下。接着我就倒下了。”玛丽继续说:“抢劫犯没有继续打我,他抓起我的包就跑了。我只从后面看到了他,是一个高个子,穿着蓝牛仔裤,上身穿着深色的开襟汗衫。”

根据她的描述,警察开始全市搜查,很快就扣留了两个外貌符合玛丽描述的人。

“是的,我是在跑,”第一个人斯图·洛根愤愤地说。警方的巡逻车在距出事地点两个街区的地方找到了他,他一看见警车就想跑。他说:“当时我的午休时间快结束了,不想上班迟到,我才跑了起来,我可不想丢掉这份工作。”斯图就在珠宝店隔壁的熟食店工作。

第二个人奥利·奥斯卡是一个沿街拾破烂的。“我本来不穿这件汗衫,”他一边解下他那件被虫蛀了的开襟汗衫一边说,“你们把我抓来之前,我刚刚从垃圾堆里拾到这汗衫。”

“这个钱袋是怎么回事?”警官指着从他身上找到的钱袋问。

“这是我从另一个垃圾堆里拾到的,银行后面的垃圾堆里经常可以找到这种东西。你们没有在我身上找到钱吧!”

听了第二个人的回答后,警官突然脑筋一转,马上开车回到玛丽身边,指着她说道:“你是在撒谎,我看你就是嫌疑犯!”

警察为什么说玛丽是嫌疑犯呢?

逻辑断案——

玛丽说她只从后面看到了抢劫的人,却明确说出嫌疑人穿着开襟汗衫。这种汗衫的扣子是在前面的,从后面看是无法判断是套头衫还是开襟汗衫,显然玛丽在撒谎。她是在做假案,想要偷窃珠宝店的单据。

谁杀了叔叔

迪伍德是一位远近闻名的总裁,他的名下拥有着几个大公司和一笔数额巨大的存款。遗憾的是,迪伍德无儿无女。眼看着自己的年龄越来越大,迪伍德经过深思熟虑后,决定把自己的财产全部留给自己的两个侄儿阿萨和塞西尔以及侄女波比。

这天上午,迪伍德召来了律师,当着三个侄子的面,郑重地签署了一份财产继承文件。三个孩子眼看着叔叔的签字就要变成了事实,都显得异常的兴奋。

可是,当天的下午就出事了,律师正在迪伍德的书房里整理文件时,突然听到了一声迪伍德的惨叫声,把一向稳成持重的律师吓了一跳,他飞快地跑下楼去。

在二楼很少有人走的后楼梯的上面,迎面撞见了阿萨。见律师跑来,阿萨便结结巴巴的说到:“声音是从一楼传来的。”

律师快速的走下了狭窄的楼梯,一不小心,脸上撞上了一张蜘蛛网。

他用手捋了一下蜘蛛网,便来到了一楼的厨房。在门口,他往里一瞧:地板明显是刚刚擦过,显得很洁净光亮,立在一旁的餐具柜却是非常地乱。迪伍德就躺在地板上,身上插着一把刀。凭直觉,律师在几米外观看迪伍德已经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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