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是行动,爱是艺术
埃里希·弗洛姆(1900~1980)出身于一个非常正统的犹太人家庭,在犹太文化传统的熏陶下长大。他是一个独生子,没有兄弟姐妹;另外,父母二人都具有神经质,特别谨小慎微,这些都让童年时期的弗洛姆备感孤独。他一直期待着什么东西能把他从这种孤独中拯救出来;他期望救世主时代的到来,相信救世主将会给他带来一个更美好的世界。弗洛姆后来回忆说:“我生活在一个充满着犹太人传统的世界里,还不是资产阶级的世界。”
就是在这样一个中世纪的世界中,他形成了自己的传统,有了自己的理想和崇拜的偶像。弗洛姆曾经接受采访说:
我所生活过的那个世界,一半是古老的,因为它具有真正的犹太人传统;一半是现代的,因为是在德国上的学,在法兰克福,因而我又具有当时每一个德国青年所具有的东西。但是,我仍然很孤独。这并不仅仅因为犹太人在德国总是被人另眼相看的缘故。
无论是在自己生活的天地里,还是在那个传统的古老的世界里,弗洛姆都充满了不安,感觉到不自在。在他的眼里,只有爱才能让他真正地生存下去,才能让他孤独的心感到温暖。
那么,什么是“爱”呢?弗洛姆说,“爱”是无私的给予,不是占有欲的满足。他又认为,现代人离“爱”越来越远,离欲望越来越近。现代人的爱,已经蜕变为一种完完全全的占有欲。
假设有一个外星人来到地球上,他会对工业文明的眼花缭乱的成果叹为观止,更会对光怪陆离的世界流连忘返。在弗洛姆看来,刚从枷锁中解脱出来的现代人,义无反顾地又投入了财富的追求和无止境的享受中,“我的财富是从哪里来和怎样来的以及我要用它做什么,与其他的人没有任何关系。只要我不触犯法律,那我的权力就是无限的和绝对的。”
现代社会生活方式的一大特征就是消费,消费构成了人的动因,但同时现代人又带有很大的盲目性,消费者自以为是在自由地支配自己的财产,实际上却浑然不觉地沦为消费的奴隶。盲目的消费并没有给人带来幸福,人们从中得到的唯一的好处,就是不断地刺激更大的永远也得不到满足的消费欲望,在疯狂而盲目的消费中,消费对象和消费者本人都被物化了——人成了社会这个庞大的消费和生产机器上的齿轮。
弗洛姆认为,爱也成了消费。随着人成为“人格市场”上的商品,人与人之间的一切关系都成为消费和交换的东西。每个人都是“一包东西”,一包由他的交换价值,例如他的外貌、学历、地位、收入、社会关系,混合而成的“包裹”。人人都想使自己的“包裹”卖上更好的价钱,同时又希望和那些价格稍高的“包裹”打交道,以便通过接触,寻找获利的机会。这样,消费和交换显然大大加速了人的物化。
举一个例子说,对于现代人来说,大批量生产的设计食品,比起大批量生产的展露性感的名牌女性服装以及大批量室内设计师负责装潢的房屋,可能更令人匪夷所思了。人们一直以方便的快餐代替正常的一日三餐,这是我们最熟悉不过的事情。可是,一旦你承认食品是女人们的迷恋对象——是她们情欲以及恋物癖的核心的话,那么你就会联想到你周围的朋友的所作所为,就会很快明白,食品不再是营养的象征了,它已经成为一种取决于时尚潮流和性炫耀的商品。
为此,弗洛姆强调,爱应该是一门实践的艺术,是一种积极性和活动性:如果我爱人,我应该长期地处于一种对被爱的人的积极关心的状态之中,而不是只对他或她才关心。如果我懒惰,如果我不是处于一种意识、警觉和积极的状态,我就不能把自己与我所爱的人积极地联系在一起。整天勤于用眼、勤于动手、思想活跃、感觉敏锐,避免内部的懒惰特性,也即避免采用一种接受、贮存或完全浪费时间的形式的懒惰特性,这是爱的艺术的实践不可缺少的条件。如果一个人相信他能采用一种如此绝妙的办法把生活分离开来,以致于在爱的方面是创造性的,而在其他方面是非创造性的,那么它无非是一种错觉。创造性决不允许有这样一种分工。
爱的能力需要有一种强烈状态、觉醒状态,需要有一种生机勃勃的状态。在生活的其他很多方面,这些状态仅仅是一种创造性倾向与积极性倾向的结果。如果一个人在其他的方面不是一个创造性的人,那么,在爱的方面,他也决不会是一个创造性的爱者。
如果说,爱意味着对每一个人都有一种爱的态度,如果说,爱是一种性格特征,那么,不仅爱存在于一个人同他自己的家庭和朋友的关系中,而且也必然存在于他通过工作、事务、职业而接触的那些人的关系中。
对自身的爱和对他人的爱,在它们之间是没有分工的,《圣经》里有一句较通俗易懂的说法:“像爱你自己一样爱你的邻人。” 它意味着爱你的邻人,也就是说,对你的邻人负责,同他结为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