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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透视和视觉感知

山会显得稀少,因为只有相互间隔最远的那些才是可见的。在这样一个距离,密度的增加已经造成了如此强烈的亮光,以致山岭的黑暗被截断,山顶的色调尤其难辨。相毗邻的小丘之间存在着大量的雾,山也就更不易见到,特别是在山脚。

那些热爱实践但是缺乏知识的人就像一个水手跳上了船,却没有舵和指南针,那么他永远也到不了自己的目的地。实践需要理论来引导,就像“透视”是一种手段,没有了它,绘画就无从进行。

透视是绘画艺术中最好的引导。

透视有这样的性质,它使平坦的物体凸显出浮雕,使浮雕物体显得平坦。

透视就如透过一片十分光滑透明的玻璃观察某一物体。在玻璃上可以描绘在它后面的一切物体。这些物体形成一个锥形映入眼帘,这些锥形被玻璃平面切割。

透视学是一种合理的论证。凭借经验这种理论肯定一切物体都遵循着锥形的线将它们的形象传入眼睛。所谓的锥形线,我的意思是指那些从物体表面的界限出发,逐渐汇聚,并经过一段距离后汇集在同一个点的线条。我将指出,在这特殊的情况之下,上述点的位置在眼睛的内部。那些不可以再分割的东西,我称之为点。因为在眼睛内部的点不可分割,所以眼睛只能看见比这大一点的东西,既然如此,从物体引导这一点的直线必然是锥形的。

所有的透视案例都通过五个数学元素表达,它们是:点、线、角、面和体。

这所有的元素都与它们的同类相区别,它们既没有高度也没有宽度,既没有深度也没有长度,因此,我们总结出:透视是无形的,不占用物理空间。

线有三种,即直线、曲线和折线。直线没有宽度、高度和深度,因此除了它的长度之外,都是不可分割的,其两端是两个点。

两线交于一点就是角,角有三种:直角、锐角和钝角。

物体的外围叫做面,面没有深度,所以在深度方面,它和线、点同样是不可分割的。

它只在长和宽两方面可以分割。有多少种产生面的物体就有多少种面。

具有高度、宽度、长度和深度的物体叫做体,体在这些属性方面都是可以分割的。体的形状既无限又多样。可见的体只有两种,第一种是无定形的,或是没有明确边界的,这些边界虽然存在但不可见,因而难以断定它的颜色。第二种可见的体是具有确定表面和分明外形的。

透视有三个分支。第一个分支研究物体远离眼睛时看起来变小的原因,称为缩形透视。第二个分支研究颜色离眼睛远去时变化的方式。第三,也就是最后一个分支,阐明物体何以越远越模糊。即为线透视、色透视和隐没透视。

在相等尺寸的物体中,越远离眼睛的看起来越小,而越接近眼睛的看起来越大。

在手边的小物体看起来要比远处的大物体更大,从相同的角度看,它们会呈现同样的尺寸。

没有一个物体大到人们即使是在非常远的距离观看它感觉也要比手边的小物体更大。

如果两个物体相同,第二个物体距离第一个物体的距离等于第一个物体距离眼睛的距离,那么第二个物体呈现出的尺寸是第一个物体的一半。

相同的物体在距离眼睛相同的距离上,眼睛判断它们拥有相同的尺寸。相同的物品在距眼睛不同的位置,所呈现出来的是不同的尺寸。不相同尺寸的物体由于与眼睛有不同的距离,也可能会呈现出相同的大小。

不透明物体的缩形透视--在同样大小的不透明物体中间,它们显示尺寸的缩小,随它们离眼睛的距离之不同而变化,但是按反比例变化,因为距离越大,不透明体显得越小;距离越短,不透明体显得越大,线透视就是建立在这上面的。

一匹马,腿比马头先消失,因为腿比头细。同理,颈部比躯干先消失。因此,马身上到最后仍能够被眼睛所见的部分就是马的躯干了,它虽然还保留着卵形,不过更接近柱形。根据上述第二个理论,它的宽度比长度先消失。

还有一种我们称之为“空气透视”的透视学,因为我们能根据环境的不同辨别出似乎位于同一基线上的各个建筑物之间的不同距离。比如,当我们翻越墙头,看见几幢建筑突出在墙头之上的部分大小相同。如果你希望在画中表示出它们一个比一个远,就应当将空气表现得厚重一些。你要是透过这样的空气眺望最远的物体,比如远山,你会看到它的颜色发蓝,和太阳在东方时大气的颜色几乎相同,这是因为在你的眼睛和那远山之间隔着大量空气的缘故。因此你应当给墙头之上的第一幢建筑施以它本来的颜色,较远的一个应使它的轮廓稍微模糊,颜色稍微蓝一些,再远一倍的画得更蓝,远五倍的蓝度也应是五倍。根据这个法则,你就能够使似乎在一条线上而大小又相同的各个建筑一目了然,使别人懂得哪一幢最远,并比其余的大。

无论什么时候,一个物体放置在较远的距离内,最小的区别会被人所忽略,然后人会再忽略较大一些的区别--轮廓或者一些细节。最后留下的只是一个椭圆形或者球形的影像。

由于距离,黑暗或者眼睛与物体之间的雾气所产生的朦胧导致物体在大气中轮廓的羽化。

当太阳升起,雾气被驱散了的时候,山岭开始显露有雾离去的一面,雾气化为蓝色,并仿佛向着雾逃跑的方向放烟。建筑物显出了光和影,在雾不浓的地方它们只露出了亮光,在雾厚的地方则一无所有。这是在雾气沿着水平方向移动的时候发生的,这时雾的边缘因对着蔚蓝的大气而隐约难以分辨,如果它对着地面就会和扬起的尘土相仿。

面向西方的建筑物只会显露它发光的一面,其他面都会掩藏在雾中。

在浓厚空气中的城市,从高空俯视望去,看到建筑物的顶部都要比底部的颜色更重,而且更清楚,并且这些房屋的屋顶置于明亮的背景之中,这是因为眼睛看见它们处在低处的厚重空气之中。

如果不透明物体的真实轮廓在短距离内不可分辨,那么它们在长距离内则会不可见。

并且由于轮廓让物体的真实外形得以显现。

我认为,物体在尺寸上减少的原因是因为它们远离视线;这是由于在眼睛与物体中间隔着大量的气体,这些空气使物体变得模糊。因此物体的细微末节就会变得模糊,并且难以分辨。

因此,画家们,让你的小物体们显示得有那么一些瑕疵,否则你就是在和自然作对!

由于物体与眼睛的距离使得物体变小,这段距离中填充了空气,大量的空气形成了一个密集的体,它干扰了视线,使得你的眼睛注意不到细枝末节。

经验告诉我们,空气必须有暗影在它之前,否则它就呈现出蓝色,如果你通过干木头制造出一小股烟,那么当太阳光在它上面时,它呈现出黑色。而当你在这股烟后放置一块天鹅绒,并且太阳光照不到这块绒布上,这时你会看到,在你的眼睛与黑色绒布之间会呈现出美丽的蓝色。如果把黑色的绒布换成白色的布,那么烟就变得很浓重,没有纤细的烟雾,没有完美的蓝色。因此适量的烟雾产生完美的蓝色。

水猛烈地拍打形成了浪,在一个黑暗的房间里,太阳光被允许制造那些蓝色的光线,如果水被蒸馏,那么蓝色的光线就越发生动,并且细小的烟看起来呈蓝色。我说这些是为了证明,大气中的蓝色是由它前面的黑色产生的。

在清晨,雾的上层比底层浓厚,因为太阳把它向上吸引,这就是为什么你看不见高大建筑物顶层的原因,虽然楼顶和楼底与你有同样的距离。天空的高处也因此显得比地平线处更加昏暗,颜色不呈蓝色,而是介于烟和尘埃的颜色之间。

雾气弥漫的空气毫无蓝色,竟和晴天时变白的云团的颜色相仿。你越向西望,越会看见黑暗;越向东望,越会望到明朗。碧绿的田野在朝雾中带上了青蓝的色调,浓雾会化为黑色。

我们所见到的大气中的蓝色不是它本来的颜色,而是由瞬间的水蒸气和太阳光照耀的分子产生的,考虑到这些光亮与无限的黑暗相冲突,因此我说,大气通过接收阳光中的水蒸气颗粒伪装成天蓝色。

再一次,我们也许会注意到灰尘的颗粒、烟雾中的颗粒、阳光的不同,当我们通过洞进入到一个黑房子中,会看到灰烟和细烟呈现出最美的蓝色。那么,当眼睛和远山的阴影中间有空气的时候,远山的阴影看起来会非常蓝,尽管那些山最亮的部分会和它们的真实颜色有很大的差别。

黑色把一切事物都染上了它的颜色,并且一个物体能够区分出来的黑色越多,那么剩下的色彩就越靠近它本来的颜色。

所有的颜色,当置于阴影之中时,都呈现出相同的黑暗。但是所有的颜色,当置于光亮时,从不改变它的本质颜色。

因为我们知道颜色的质量(只)依靠光亮,仿佛那里有最亮的光,物体的真实色彩才会被最完好地体现出来。而有阴影的地方,颜色就会被阴影所影响。因此,画家们,记住要在明亮的光线中展示你作品的颜色质量。

在阴影中显示颜色会或多或少地受到阴影的深浅的影响。但是如果是同样的颜色放置于明亮的地方,颜色也会受到亮度的影响而变得更加鲜艳。

同样尺寸的物体在距离眼睛相同的距离内,白色的物体会显得尺寸更大。

同样尺寸同样颜色的物体距离越远的,看起来就越亮,并且体积越小。

很多尺寸较大的物体会因为它们的颜色而在远处失去些可见部分,也同样是因为颜色的原因,许多小尺寸的物体在远处仍会保持它们的可视度。

如果一个物体具有和天空相同的颜色,那么在适度的距离下,物体会保持它的可视度;如果一个物体的颜色比空气还苍白,那么它在远距离下还能保持可见度;如果一个物体比空气更黑暗,那么在短距离中,物体便不可见。

但是这三种物体在于自身颜色反差极大的空气中,即便是在最远距离,都仍然可见。

如何将颜色透视应用于实际?你可以选取相隔一百意尺的距离,这其中要有树木、房屋、人和田地。先拿一片玻璃,固定其位置。用眼睛观察第一棵树,在玻璃上按树的形状画一棵树,然后水平地移动玻璃使真实的树木紧靠你的图画,然后在你的画上着色,使得两者色彩与形状都极其相像,如果你闭上一只眼看,两棵树仿佛都是同样画在玻璃片上,并在同一距离上的。

用同样的方法描绘纵深相距一百意尺的第二棵树、第三棵树。这些图画能像助手与老师一样,帮助你画有关的图,并能使你画出的作品按正确的比例减退。

但是我发现,若是第二棵树距离第一棵树二十意尺,那么它照例减为第一棵树的五分之四。

意尺(braccio,复数为braccia),意大利长度单位,一意尺通常约等于六十六至六十八厘米。

在所有的动物中,视线都是要有亮度的,如果有人拿夜行动物来反驳我,那么我要说这也都是来源于同样的自然法则。

因为很容易理解的就是,接受物体影像的感官从不会拒绝任何可视视觉影像。相反的,存在于物体与感官之间的大气包含了物体的形态,并且通过与感官的联系将物体传给了它。如果物体--无论是声音或者气味--展现它的精神力量给耳朵和鼻子,那么光线不成为要求,并且不起作用。如果物体没有光亮,它们不会将自己的影像传递给大气,因此眼睛也就不会通过大气接收到它们;因为大气没有承载它们的影像,即便是它们直接接触物体的表面。

如果你说有许多动物在夜间活动,我的回答是,当只有极少量的光线被它们的眼睛自然接收,它们还可以通过强大的听觉和嗅觉感官直接感知物体的存在,而这与黑暗没有关系。它们在这一点上超越了人。如果你让一只猫白天在瓶瓶罐罐上跳跃,你会看到这些罐子不破碎,但是如果你让它在夜晚做同样的事情,很多瓶瓶罐罐会破碎。夜鸟除非等月亮完全或者部分照耀,否则它是不会飞的。或者它们就在傍晚与深夜时进行采食活动。

没有人能够逃脱光与影,光与影都是光引起的。

若眼前的物体将自身的像传给眼睛,眼睛也能将像传给物体。同样,在物体前面,发自眼睛的像不会有任何部分的缺失,不管这确实是由于眼睛的原因还是因为物体的缘故。因此,我们不如相信吸引和摄取大气里物体的像是透明大气的能力和性质。

若眼前的物体将它的像传递给眼睛,眼睛也同样地将像传递给物体。由此看来,好像这些像具有非本体的本领一样。若真如此,则每个物体必定迅速变小;因为每个物体以其在眼前大气中的像表现出来,也就是整个物体映现在整个大气或部分大气中,可以说,大气本身能容纳各个物体发射的像的直线或辐射线。

因此,我们必须承认,在物体中间的大气,具有和磁铁一样能把其中所有物体的像牢牢系住的性质。

所有的物体传播它们的影像都依靠锥形;越靠近眼睛的物体,它们的横截面越小,它们的这种影像就会呈现。

如果你让我用实践来证明这些论点,我会告诉你,观察那些跟你移动时消失的点,当你在笔直的犁沟中行走的时候,在路的尽头处你会看到所有的犁沟都相互彼此靠近,并最终连接到了一起。

关于靠近眼睛的物体,它可能被很容易地认出来,因为如果你靠近其他人,你会在他们的眼睛中看到自己的影像。

自然把瞳孔的平面放置在了眼睛的结构的凸面中,所以周围的物体也能够将他们的影像印在眼睛中,如果眼睛是平面的,那么就要比凸面的视线角度小很多。

物体的影像投射到瞳孔口的玻璃球体上,玻璃体的左半球被右半球的光线照到,另一侧亦然;然后光线渗透到整个玻璃体中。

当眼睛径直通过锥形视线看到物体,物体的影像被眼睛清晰地捕捉到。

所有物体的影像都是通过眼睛中的小孔在眼中成像,因此如果整个地平线a、d能够穿越眼睛的孔,物体b、c就会成为这个地平线非常小的一部分,多少空气会填充进这个巨大半球中的极小的影像呢?在黑暗中,发光体比其他的物体有更多的能量,这就很明显,由于眼房是十分黑暗的,所以远处物体的影像在极明亮的天空失去或被混淆了。

两匹马沿着平行的跑道奔向同一目标,假使眼睛从两条跑道中间望去,可以见它们越跑越相互靠拢,这是因为映在眼睛上的马的影像往瞳孔表面的中心移动。

几个相等大小的物体之间,离眼睛最远的一个显得最小。

我们所见到的每个物体在半夜都要显得比正午时分的尺寸要大,在早上显得比正午时分大。

这是因为瞳孔在正午时分要比一天当中的任何时候都小。

就像猫头鹰的瞳孔,在晚上它能比人看到更多的光线;在正午时分,它什么都看不见,因为此时它的瞳孔收缩得很小,而在夜间,它的瞳孔很大。

如果眼睛看距离太近的物体,人就不能分辨得很清楚--就像一个人试图看见自己的鼻尖一样。因此,通常来说,自然让我们永远无法将一个完整的物体看清楚,除非在物体和眼睛之间的距离相等,至少距离脸的长度相等。

围绕眼睛黑色中心的透明液体的作用就像打猎场上的猎犬帮助猎人获取猎物。由知觉器官引出的液体只感受到物体而没有把握住事物,它只把物体影像迅速地转移到与感官方向一致的中心光束中,这就抓住物体的形象并随意把获得的物体影像限制在记忆中。

当眼睛习惯了黑暗,如果突然接受光亮眼睛会受到伤害,即使快速闭眼也让人无法忍受光线。这是由于瞳孔习惯了在黑暗中辨别物体、影子以及透视影像,因此瞳孔扩大。而此时,光线突然进入,造成了瞳孔一下接受太多的光线,这极可能对眼睛造成伤害。

晚上,我们可能都有被突然而来的亮光刺痛眼睛的经历。如果有可能观察,你可以记录一个人在黑暗中突然遇到蜡烛或者其他光源带来的亮光时瞳孔的变化过程。

如果你看太阳或者其他光源,然后闭上眼睛,你会看到相同轮廓的影像在你眼中停留很长的时间。这是因为,光源的影像传入了你的眼睛。

眼睛是心灵之窗,是人的主要器官,人依靠眼睛才能最全面、最广泛地认识大自然的无限作品。

画家的头脑必须像一面镜子一样,要总是反映物体的颜色,并完全被影像占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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