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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冒险史(17)

“我写完报道就把这事儿忘了。可是后来,事情有变。有一次,我替朋友担保了一张票据,结果竟招来一张法庭传票,最后判我赔二十五镑。当时我根本拿不出这笔钱,正急得走投无路时,突然想到了这个办法。我请求债主宽限我半个月的筹款时间,然后请了假,重新化装成乞丐,到城里去乞讨。结果仅用了十天时间就偿清了那笔债。

“这样,你们应该能想象到,这其中的诱惑有多大。我只要将油彩涂在脸上,把帽子放在地上,静静地坐在那里,一天就会有两英镑的收入。可我辛苦工作一周也只能赚这么多。一旦尝到甜头,想回头就很难了。我的思想也曾在自尊与金钱之间反复斗争,最终,金钱占了上风。我辞掉了记者的工作,天天坐在我第一次选定的地方,凭借丑陋的外貌换取世人的同情,从而把铜板轻松地塞进自己的口袋。只有一个人知道我的秘密,那就是天鹅闸巷那个下等烟馆的老板,因为我租住在他那里,早晨我是一个肮脏的乞丐,晚上则又变成一个衣冠楚楚的花花公子。印度阿三答应为我保守秘密,因为我给他高额房租。

“很快,我便积累了大笔财富。我相信,不是每个乞丐都能在伦敦街头一年赚到七百英镑——其实我的平均收入比这高。我会化装,并善于讨好那些给钱的人。渐渐地,我成了这城里有名的乞丐,各种银币每天流水般地涌入我的口袋,运气最差时每天也有两英镑的收入。我越有钱,越贪心,不仅在郊区买了别墅,还结婚生子。没有人怀疑我的真正职业,我太太只知道我在城里做生意,但她根本不知道我究竟干的是什么。

“上周一事发当天,我结束了一天的乞讨,正在那家烟馆楼上的房间里换衣服。万万没料到的是,我只是随意向窗外瞟了一眼,竟看到我太太在街心站着,而且她正在看我。这把我吓坏了,我大叫一声,急忙用手挡住了脸,然后马上逃离窗口去找印度阿三,求他堵住任何上楼来找我的人。虽然我听见妻子在楼下与印度阿三争吵,但我知道短时间内她是上不来的。我赶紧脱下换上的衣服,重新飞速地穿上那身乞丐服,涂上油彩,戴上假发,又变成了休·布恩。这样,就连我妻子也没能识破我的伪装。但是我想到那间屋子恐怕很快会被搜查,而那些衣服也肯定会泄露我的秘密,于是慌忙打开窗户,由于着急,用力太大,原先被割破的手又破开了。我拉过一个皮袋——平时讨来的钱都在那里面,从里面抓出大把铜板装进上衣口袋,然后拼命扔出窗外,相信泰晤士河水很快就把它冲走了。本来还打算把其他衣物也扔掉,但是警察已经冲到了楼上。不过很快我便发现,没有谁认出我是内维尔·圣克莱尔,这使我感到欣慰。然后他们就把我当作谋杀内维尔·圣克莱尔的嫌疑犯抓了起来。

“还有什么需要解释的吗?因为只能继续伪装,所以脸上脏一点也就只能忍着。我想妻子一定非常着急,所以就趁警察没注意时,取下了我的戒指,还匆忙写了几行字,托印度阿三帮我寄出去。我安慰妻子说不要担心,一切都会好起来。”

“她昨天才收到那封信。”福尔摩斯说。

“天哪,真不知道这一周她是怎么熬过来的。”

布莱斯特里特巡警说:“警察一直监视着那个印度阿三,要他在不被发现的情况下把信寄出去,也难为他了。他也许把信又转托给某个当海员的顾客了,可那家伙却一连几天都把这事忘得一干二净。”

“应该是这样。”福尔摩斯说着点了点头,表示同意巡官的推论,“但是你行乞就未被指控过吗?”

“有的,而且很多次,但是我并不在乎那一点罚款。”

“从现在开始,再不准你沿街乞讨,”布莱斯特里特巡官说,“如果你想要警察局替你保守秘密,那么休·布恩就一定得在伦敦消失。”

“我发誓。”

“既如此,我觉得这事也没必要追究下去了。但是,如果你重操旧业,我们将立即把这事公之于众。福尔摩斯先生,你的帮助再次使我们澄清了事实,非常感谢!另外,我想知道,您是怎么知道答案的?”

福尔摩斯说:“答案嘛,都是坐在五个枕头上,抽完一盎司烟丝的功劳。华生,我想要是我们现在赶回贝克街,应该还来得及吃早饭。”鹅嗉囊里的蓝宝石

圣诞节后的第二天早上,我去看我的朋友——歇洛克·福尔摩斯,顺便祝他节日快乐。他正懒洋洋地躺在沙发上,穿着一件紫红睡衣,一个烟斗架搁在右手边,眼前堆着一堆皱巴巴的晨报,显然是刚看过。沙发边是一把木椅,一顶污秽破旧的硬胎毡帽挂在椅背上,帽子破得几乎不能再戴了,有几处都开了口。椅垫上放着镊子和放大镜,帽子这样挂很便于检查。

我说:“正忙啊,希望没妨碍你。”

“说什么呀,有个朋友陪我讨论讨论研究成果是件多么令人高兴的事儿,只是……”他指指帽子说,“它没什么价值。可与它有关的几个问题都很严重,甚至很有教育意义。”

时值严冬,玻璃上冻满了冰花,我坐在扶手椅上,凑到燃烧得正旺的木柴火炉上烘手。“据我推测,这帽子虽破,但却和某件要案有关,根据这条线索你可以解开谜团,惩罚罪犯。”

“不,不,”福尔摩斯笑着说,“不一定是犯罪行为,小事一桩而已。你想,在这方圆几平方英里之内,拥挤着四百万人,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何况,这世间的奇闻怪事太多,有些即便耸人听闻,但也并非都是犯罪,这样的事我见得还少吗?”

“确实如此,”我说,“在我最近记录的六个案子里,有三个都与法律上的犯罪无关。”

“我知道,你是说艾琳·阿得勒照片案、玛丽·萨瑟兰奇案以及歪嘴乞丐这几个案子吧?”

我说:“没错。”

“嗯,眼下这件小事可能同样也归不到犯罪的行列。你认识看门人波得森吧?”

“认识。”

“这便是他的战利品。”

“这帽子是他的?”

“哦,不,是他捡的。谁也不知道这帽子是谁的,可却不能因此漠视它的存在。我先讲下它的来历。圣诞节早晨,它和一只肥鹅被一块送到了我这里,现在那只肥鹅一定烤在波得森家的炉子上。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在圣诞节那天,凌晨四点左右,参加完一个小型宴会后的波得森走在回家的路上。突然,他发现前面有一个身材高大的人,步履蹒跚,还背着一只白鹅。波得森经过古治街拐角处时,看见一伙流氓正围着那个人争吵。其中一个还把他的帽子打翻在地。陌生人抡起挑鹅的棍子自卫,结果把身后商店的玻璃打得粉碎。你知道的,波得森是个淳朴诚实的人,于是,他准备挺身而出,帮那陌生人一把。不料陌生人一看到穿着制服、像警察样的彼得森冲他走来,也许是害怕会因为打碎玻璃而被罚,竟马上丢掉鹅,逃离了现场。那些流氓见波得森朝这边走来,也慌忙逃走了。这样,现场便只剩了波得森和那两件战利品:一顶破帽子和一只大肥鹅。”

“那也该物归原主吧?”

“是的,亲爱的。可问题就出在这里,尽管鹅的左腿上绑有一张卡片,上面写着:献给亨利·巴克夫人,且帽子的衬里上也写有姓名缩写‘HB’字样,可要知道,在这座城市里,姓巴克的人数不胜数,名叫亨利·巴克的人也是多如牛毛,想物归原主谈何容易呀。”

“那后来呢?”

“圣诞节早上他带着东西来我家,因为他知道我对这些鸡毛蒜皮的事感兴趣。至于那只白鹅,虽说冬天气温很低,但似乎也不宜久放,因此我让波得森把它拿走,去完成一只鹅的终极使命了。至于这顶帽子,就暂由我为那位陌生人保管着。”

“他没有登寻物启事?”

“没有。”

“那你有关于陌生人身份的线索吗?”

“只能去推测。”

“根据这顶帽子?”

“对。”

“别开玩笑了,亲爱的,你能从这顶破帽子上得出什么?”

“你了解我的做法,给你放大镜,试试能否根据帽子推测出它主人的性格。”

我反复观察着手里的旧毡帽,这是一顶最普通的圆形黑毡帽,硬邦邦的,破得几乎不能再戴。红色的丝绸衬里已经褪了色,商标也不在了。正如福尔摩斯所说,帽子里有“HB”的姓名缩写,写得很潦草。帽檐上穿了小孔,想必是为防止被风刮走而设,不过上边没有穿松紧带。还有几块用墨水染黑的补丁,总之四处都裂开了,污迹斑斑。

“惭愧,没看出什么来。”我说着把帽子递给他。

“华生,恰好相反,你能看出来,只是你没有信心说,而且也没有就看到的现象做推论。”

“那说说你的推论吧。”

他看着手里的帽子,以其特有的神情和姿态开口道:“这帽子也许会让人联想到很多东西,而且有几点是很明显的,还有几点虽不确切,但也八九不离十。通过帽子的外观推测,其主人目前的处境可能不大好,但颇有学问,且三年前的生活应该相当富裕。他曾足智多谋,但是时过境迁,如今的败落家境使他日渐消沉,好像还染上了某种不良癖好,比如酗酒。我想,这可能是他太太不再爱他的缘故。”

“哦,行了,亲爱的福尔摩斯!”

“然而,不管怎样,他还在维持着起码的自尊。”他不理会我的插话,径自往下说。

“他已人到中年,而且从来不锻炼,头发灰白,最近几天才理过,还涂了柠檬膏。以上这些都是从他的帽子上推断出来的,另外他家没有安装煤气灯。”

“你真会编笑话。”

“不是笑话,是我的结论。难道你真没看出什么名堂吗?”

“我并不笨,但说实话,我不完全赞同你的观点,譬如你说这人学问高深。”

福尔摩斯啪地一下把帽子扣在头上,那帽子刚好盖住他的整个前额,还压到了鼻梁上。他说:“拥有如此大的脑袋,会不聪明?”

“那你怎么知道人家是家道中落呢?”

“你瞧这帽子,是当时很流行的卷边样式,还有条罗纹丝绸箍带和华丽的衬里,都是一流帽子的特征。三年前他买得起这么昂贵的帽子,后来却再没买过,不是家道中落是什么?”

“我明白了。那他的‘足智多谋’与‘意志消沉’又作何解释?”

福尔摩斯笑了,他用手指着用来钉松紧带的小圆盘和搭环说:“这便是他的远见,他在订做帽子前就意识到大风可能会把帽子刮跑,但出售的帽子是没有松紧带的,所以他特意订做了这样一顶帽子,但是后来松紧带坏了,他却懒得去修,显然有些意志消沉了。他还用墨水染黑帽子的补丁,力图掩盖它的破旧,以此来维持残存的自尊。”

“听起来似乎有点道理。”

“另外,我用放大镜检查了帽子的衬里,发现了一些粘在一起的头发卷,显然那是理发师的杰作,还有头发上散发着一种柠檬膏的怪味。上述情况充分说明他已到中年,头发灰白,近来刚理过发,头发上还涂了柠檬膏。再看看帽子上的尘土,显然与大街上的风尘不同,它是屋里特有的棕色绒状灰尘。可想而知,大部分时间里,这帽子是被闲放在一边的。还有,从衬里上的湿迹推断,其主人经常出汗,所以我推测他没有好好锻炼身体。”

“你还说他妻子已经不爱他了?”

“华生,帽子上的灰尘明显是几周没清扫过了。你想想,如果你的帽子上的灰尘堆积了几个星期,而你的妻子却不管,还看着你这样出门,那还能说她仍爱你吗?”

“另外还有一种可能,他没有妻子。”

“不,他背的那只肥鹅便是要拿去讨好妻子的,你难道忘了鹅腿上那张卡片了吗?”

“你解开了大部分谜团,可我还是没明白他家为何没安煤气灯。”

“要是只有一两滴烛油,那也许是偶然滴上去的,但帽子上至少有五滴烛油,因此我推断他的帽子经常挨着燃烧的蜡烛,譬如上楼时会一手端着蜡烛一手拿着帽子。无论如何,煤气灯是滴不出烛油的。你说呢?”

我兴奋地说:“太妙了,你真是天才。但如你所说,这些都与犯罪无关。不过是丢了一只鹅而已,我们真是瞎操心。”

福尔摩斯刚要辩解,门突然被撞开了,那个看门人——波得森满脸通红地跑了进来,他样子匆忙,一脸惊疑。

“福尔摩斯先生,鹅,那只鹅!”他结结巴巴地说道。

“鹅,它怎么了?该不会是死而复生了吧?”福尔摩斯转过身来笑道。

“瞧,先生,我妻子在鹅嗉囊里发现了这个!”我们抬眼一看,只见在波得森的手心里竟躺着一颗闪闪发光的蓝宝石。它的体积比黄豆略小,晶莹剔透,流光溢彩,仿佛一道电光倏忽间划过他的手心。

福尔摩斯坐起身来,打了个口哨,“天哪,波得森!它确实是件无价之宝,你明白你得到了什么吗?”他问。

“是一颗蓝宝石,不是吗,先生?可以切割玻璃,据说削铁如泥呢。”

“它可不是一般的宝石,来头大了。”

“难道是莫戈伯爵夫人的蓝宝石?”我大声问道。

“是的!我最近看了《泰晤士报》上有关于这颗宝石的报道,因而知道它的大小与形状。这宝石是举世无双的稀罕精品,它的价值只能大致估计一下,一千英镑的赏金还不足宝石本身价值的二十分之一。”

“天哪!一千英镑啊!”守门人瘫倒在椅子里,睁大眼睛看着我跟福尔摩斯。

“那不过是赏金。听说伯爵夫人似乎是出于某种感情上的原因,承诺只要能找到宝石,她甘愿把一半的财产赏给别人。”

“要是我没记错,这宝石是在‘世界旅馆’弄丢的。”我说。

“是的,五天前,就是12月22号,一个叫约翰·霍纳的管道工,因为涉嫌偷了伯爵夫人的宝石而被控告,由于人证物证都有,因此法庭受理了该案。”他在一些过期的报纸中寻找着,“这上面说得很详细。”他最后找出一份报纸,念道:

“‘世界旅馆’宝石失窃案。犯罪嫌疑人约翰·霍纳,二十六岁,管道工人,因盗窃莫戈伯爵夫人的蓝宝石而被法院起诉。证人詹姆斯·莱德,旅店领班。其证词为:因为莫戈伯爵夫人化妆室里壁炉上的第二根炉栅有松动现象,所以在失窃当天,他曾带管道工约翰·霍纳去焊接炉条。中途领班被人叫走了。等他再次回到化妆室时,发现霍纳已经不见了,一个摩洛哥的首饰盒被人撬开,丢在梳妆台上,首饰盒里空空如也。事后人们得知,莫戈夫人习惯把宝石放在那个盒子里。旅店领班立刻报案,霍纳于当晚被抓获。奇怪的是,从霍纳身上和他家里并未搜出宝石。伯爵夫人的女佣凯瑟琳·丘萨克已证明莱德发现宝石失窃时的惊叫声,同时也证明莱德所提供的证词与她看到的基本吻合。B区巡官布莱斯特里特说,霍纳在被捕时反应激烈,拼命替自己辩白。因为他之前有盗窃前科,故警方未敢随便了事,而是将案子移交给了法庭。霍纳在受审过程中始终非常激动,还在宣判时晕倒,最终被抬下法庭。”

“哼!警察局与法庭也不过掌握这么点情况。”福尔摩斯说着随手把报纸放在一边。

“我们现在得弄明白的是,从宝石被盗开始到后来在多特内姆法院路上捡到那只鹅结束,这中间到底发生了什么。现在看来问题并非我们想的那么简单,它涉及犯罪的可能性极大。这的确是那颗宝石,可宝石竟出自鹅身上,鹅又是亨利·巴克先生的。我刚刚已把有关亨利·巴克以及他那破帽子的分析结果告诉了你,现在看来要着手寻找到那位先生了,得搞清楚他在事件中扮演什么角色。最快捷的方法就是在所有晚报上刊登失物招领。要是行不通,我们再想另外的办法。”

“怎么写失物招领呢?”

“把笔给我,就这样写:现于古治街拐角处拾到一顶黑色毡帽与一只白鹅,望亨利·巴克先生于今晚六点半至贝克街二百二十一号乙询问,即可奉还原物。

“简洁扼要就好。”

“对,很简洁,但不知他能否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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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朝穿越,医界传奇天才慕瑶成为了将军府的“花瓶”嫡小姐,顶着个郡主身份背地里却遭人鄙夷、唾弃。然,她竟然也是天奉国人人口中的便宜郡主?无脑无能儿?这敢情好,不贵。好歹也是个郡主。前世二十五年的尽心尽力,换来的不过是青春殆尽,努力的奋斗却比不过一副美丽的皮囊外表。今世她决定随遇而安,舒舒服服睡一觉,过过偷得浮生半日闲的舒坦日子。无奈,家族的争斗,政治的漩涡,让她懒懒的生活打破了昔日的宁静。从此,那个不被世人看得起的女子,冷沉的性子,精明的眼眸,如盛开的罂粟花:艳丽,耀眼,夺目,勾人心魂,绽放出万丈光芒。司徒皓月:天奉国第一世家继承人,不屑于争名夺利,为了能够配得上她,仅用了五年时间,盖世风华,才华横溢……皇甫萧煊:无情三皇子,视女人为无物,女人只不过是巩固朝权,拉拢权贵的工具,然她的出现,竟也迷了他的眼。皇甫萧宇:神秘七殿下,五年之后,她才知道原来他笑得妖娆,笑得邪魅,笑得天地动容,笑得风华绝代,但这与她何干?西羽瑞砚:妖孽一枚,林荫大道上,片片红枫,坠落了谁的思念。独孤夜阑:一切尽在不言中……此人会和以上其中一男争夺女主,妖孽痴情男一枚,献给女主,呵呵。…………正在添加中……片段:“瑶儿……”南宫翎英俊的脸满是红晕,喃喃的叫着。“怎么,不是便宜郡主,改瑶儿了?”慕瑶云淡风轻的说着,那一声瑶儿激不起她的任何情绪。“瑶儿,当初我错了,其实我是喜欢你的。”南宫翎说出这句话几乎是闭着眼睛的,鼓足了勇气想把话说完整。“以后……我会对你好的。”转而,南宫翎脸色红得更深,只是此时是满脸羞红,英俊的脸再也看不出英俊。“有多好?”慕瑶换了坐的姿势,认真的撇了一眼眼前的男人。“……”顿时,南宫翎哑言,他觉得他就像个小丑,站在慕瑶面前接受她无声胜有声的羞辱。慕瑶冷笑一声,“来人关门打狗。”紧接着一扇朱红色的大门内传出来一阵阵惨不忍睹的嚎叫声……片刻之后……“丢出去。”慕瑶轻喝一声,瞬间,一个被揍成一团的南宫翎口吐泡沫,满身是伤被丢在了大街上。片段:院落里,精致华美的软榻上,慕瑶一袭雪白色的宽大衣衫,神情慵懒而随意。绿叶缓缓移步进入院落,小心翼翼的开口:“皇……郡主。”绿叶本想直接叫皇后娘娘,但思索着,郡主发脾气可不得了,片刻后……“……”“嗯。”“皇上说……说如果你不回去,他就纳妃了。”“这次是谁?”“圣旨上说姓慕名瑶……”
  • 王妃威武:拿下腹黑王爷

    王妃威武:拿下腹黑王爷

    她是传说中灵云山上的灵女,二十一世纪的全能运动员,再次轮回到古代她成了将军府的掌上明珠,街头的祸霸子,一道圣旨她嫁给了发誓见一次揍一次的腹黑王爷,从此过着风生水起斗腹黑的生活,被封住的记忆一点点恢复,她该如何完成她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