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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当情人已成往事(1)

晓航

晓航,本名蔡晓航,北京人。搞过科研,做过电台主持人,现从事贸易。主要作品:《有谁为我哭泣》《佛光》《零落九天》《当兄弟已成往事》《当情人已成往事》等。小说《师兄的透镜》获第四届鲁迅文学奖优秀中篇小说奖。

客观地讲,我的前半生中,和我喝酒最多的人是我曾经的情人龙丽。

我们的相识始于大学时代的一只杯子。那是在一次隆重的新年联欢会上,一千多名各系的学生被邀请到大食堂里尽情吃喝,在当时,那可是个难得到机会,因此学生们非常高兴,大家欢歌笑语,群情振奋,为了填饱平时缺乏油水的肚子不顾一切的奋力拼搏。我本来也是抱着一饱方休的方针去的,但由于几个无聊好友的临阵叫板,我没吃上什么实惠东西就很快喝高了,喝高之后大家更不能闲着,略微商量一下就决定在食堂里进行赛跑。

食堂很大,聚餐的桌子又非常整齐地一溜儿摆开。所以,正好有一条宽敞的通道从食堂的大门通向后门。也已经喝高的大师傅非常公正,他拿来粉笔在油腻腻的地上画了一条直线,然后让我们几个选手站好,把脚尖统统放在白线之后。我们在眩晕之中躬身弯腰做起跑状,并且扭头看着他。只见大师傅挥动着他胖胖的手臂,用平常给我们盛红烧肉的大铁勺奋力一敲,那只大铝锅发出“咣当”一声巨响之后,我们几个选手就像兔子一样飞跑起来。

本来由于对足球的热爱,我的短跑水平是不错的,但那天我的确跑得不好。可能是喝得太猛,所以我腿脚发软,一开始就落了后,跑到半途,我竟然发现我的裤腰带似乎要掉了。因此我只好一边单手提着裤子一边狼狈而奋力地跟着,我的这个形象使比赛的竞技性质发生了改变,并且引起了意想不到的喜剧效果。我的那帮同学笑得前仰后合,其中一个常和我作对、惯打太平拳的家伙,趁乱拿起桌子上的一只杯子奋力向我的后背扔去。

那只白色杯子在空中划了一条弧线,不偏不倚正打在我的屁股上。我的那帮同学更像炸了窝一样,鬼哭狼嚎地笑起来。我终于忍无可忍回过头冲着人群喊:“哪个王八蛋干的?”

“你大爷——”我的同学们异口同声地回答道。

就在他们回答的那一刻,在声音雷动荡漾,千百张笑脸神采飞扬之中,我忽然发现一个瘦瘦的女孩坐在人群之中,她端着一杯酒,正瞪着一双大眼睛似笑非笑地看着我,在她的眼神中我愣怔一下,又马上掉过头继续追赶。其实这样的场景寓意十分深刻,也就是多少年后我在总结陈年往事时才渐渐明白,她就是用这样的眼神整整看了我二十年。

我和龙丽就这样认识了,她是音乐系的,学的是二胡,长得比较飘,有一点古典女子的样子。那个时代,是个游手好闲的时代,我整天的事情就是踢球、喝酒,业余时间才偶尔从事一下学习活动。龙丽几乎天天跟着我。她先是在场边看我踢球,然后就跟着我去喝酒。她本来滴酒不沾,但由于认识了我,不久就能喝上几杯。我很快就发现了她在喝酒上的天赋,不管什么酒来了,全是酒到杯干,一点儿磕巴都不打,数不清的啤酒、白酒、红酒、黄酒下肚之后,我们那帮男的全都东倒西歪瘫在一起,而她却能下意识地扶着墙、毛发不损地走回宿舍。

因此,我常常在和她偷情之后,抚摸着她瘦瘦的身体,奇怪地问她:“Lonely(龙丽的英文名),你是什么鸟变的?”

“凤凰,我是凤凰变的。”她总是自豪地回答道。

头一次恋爱本来挺浪漫的,但是后来我发现了龙丽的一个致命缺点,那就是放荡。她似乎对男人有一种十分强烈的天生的热爱。无论什么场合,她很快就能看上一个相对出众的男人,而只要她看上,她就会不顾一切去勾引。我嫉妒、愤怒、骂她、揍她,往死里揍她,可她就是改不了。她一边和别的男人上床,一边又回过头来口口声声地说爱我。她就像一个飞去来器一样,一会儿就能消失在她冒险的爱情旅程中,而一会儿又能出现在我这个现实的情人身边做小鸟依人状。

在万般痛苦之中,我决定抛弃她。虽然我很爱她,但有时男人的尊严比什么都重要。终于有一天,我把她的东西收拾好,打成一个大大的包袱,然后从四楼的宿舍向楼下扔去。包袱摔到地上一下子散了,她的丝巾、胸罩以及她写给我的,我不忍烧掉的情书都散落出来。有人走过来,饶有兴趣地捡起那些情书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而那条丝巾则在轻风中被吹向她的宿舍。

丝巾到达她的宿舍之后,险些出了大事。那是傍晚,在一片血红的晚霞之下,她摘下挂在纱窗上的丝巾,就出去喝酒,一宿未归。第二天中午,龙丽红着眼睛回来了,她的手里还拿着一把闪亮的菜刀。我刚刚下课,随着大批的学子走过教学区的那个十字路口。我无精打采地走着,心里还为昨天的决定而难过。“赵晓川——”这时有人高喊,我猛一抬头,忽然看到龙丽杀气腾腾站在人群之中。正午的阳光下,那把菜刀闪着亮亮的光,极其吓人。我呆住了,看了一眼菜刀,又看了龙丽红红的眼睛,两秒之后,什么话也没说,拨开人群掉头就跑。

“操你妈,赵晓川,你给我站住。”龙丽在酒精的气焰中愤怒地叫道,拔腿就追了过来。

“你放下刀,你放下刀,有话好说。”我一边跑一边恐惧地叫着。

“我要杀了你这个陈世美。”龙丽再次叫道。

“你才是陈世美呢,你这个荡妇,还有脸说我——”我边跑边反驳道。

龙丽确实是醉了,她在酒精中的力量几乎是无穷的。我那么好的身体,而且天天参加锻炼,可龙丽硬是舞着菜刀狂追着我这个足球爱好者在校园里跑了三圈,她的嘴里疯狂地叫喊着什么,两只眼睛像母狼一样死死盯住了我,我真的有些怕了,长这么大头一次知道恐惧是如此具体,如此深入心扉。直到第四圈时,龙丽才被我的一帮闻讯赶来的好友一把抱住,他们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七手八脚解除了她的武装。

这是我和龙丽在那个时代的结尾。我因此莫名其妙地背上了陈世美的骂名。在一份民间出版的校园大事记中,正午的爱情追杀案被列在了十大校园轰动事件的榜首。其实,也就是在那个时代,我已经模模糊糊地感觉到,龙丽的痛苦也许并不来自被抛弃的屈辱,而是来自她骨头里那种深刻的孤独,她几乎没有同性的朋友,她生活的希望就是找到一个能最终理解她的异性,只要她一天找不到,男人们就一天别想舒服地生活下去……

丁力走的时候心情异常灰暗。他的机票订了退,退了又订,纯粹像是吃饱了撑的,没事儿给人家往里头填手续费。

告别那天,我们俩没搞华而不实的欢送仪式,而是专注于喝酒。整个比赛分为上半场、下半场、加时赛和点球决战。上半场因为体力好在川府火锅喝的五粮液,下半场体力稍减,就在吴越人家喝黄酒,午夜十二点加时赛去了滚石后湖的酒吧,专喝洋酒,最后的点球决战在大华门夜市,坐在大排档前干了一箱啤酒。

结果当然是喝高了。丁力平时比较沉默,喝多了之后话特别多;我是平时话特别多,可喝高以后舌头就像棍子一样直。正因为如此,上半段是我给丁力分析这分析那,回首过去,展望未来;而下半段丁力就开始唠叨,他这人特别细,什么事都想得起来,也都可以让他忧郁。

凌晨五点,天已经渐渐亮了。在大排档活动的人无论是吃客还是摊主都已经昏昏欲睡。清晨出来锻炼的老头老太太已开始蹑手蹑脚猫一样走在街道上,丁力望着东方那一抹隐隐的早霞,颤颤巍巍举起一只鸡爪子说:“你看,明天来了。”

我摇着头,像拨浪鼓一样,我想丁力说错了,应该是白天来了,怎么能说明天呢,但我的舌头太直,根本没法反驳他。丁力知道我什么意思,可他挥舞着鸡爪子坚持说,“是的,另一个明天来了。”

我顺着那只鸡爪子望去,遥远的天边那抹霞光越来越亮,它异常清晰地照在丁力的手臂和他的脸上。是的,新的一天来了,每个人似乎都是为了新的一天活着。

“赵晓川,我对你有个评价。”丁力说。

我迟钝地从朝霞那边转过头看着他。

“你就是一个王八蛋,你害了我一辈子。”丁力说完,头一歪不偏不倚地砸在那只雄壮的鸡爪子之上。

“说,说,说清楚——”我艰难地说着,头贴着桌面,奋力穿过许多啤酒瓶来到他面前。

丁力的眼睛这时已经闭上了,他过了好半天,才慢慢抽出那只鸡爪子点着我厚厚的脸皮说:“我被我的爱情和你联手害了——”

“明,明白了——”我长长出了一口气,总算努力听懂了一句话,真不容易,但还没等到我已经麻醉的大脑分析出这句话的含义,耳畔中就听到咔嚓一声,身下的那个小马扎折了,我一屁股坐在了地上,一整碗卤煮火烧毫无保留地扣在我的身上。

丁力终于走了,直飞多伦多,离境那天,他坚决不让我送,他说他不愿意看到那种特别伤感又无奈的别离场面。

我知道丁力的心情坏透了,他特别有理由埋怨我。我的现任妻子叫于童,是个医生,丁力是他的同门师兄。丁力曾花了很长时间追求于童,但于童最终和我结了婚,不过我和丁力很快就成了好朋友,这是因为我们都是成年人,有理由也有理智和睦相处。后来受于童之托,丁力的终身大事着落在我身上,这本是一个光荣而应该的任务,不过我紧接着就干了一件现在看来十分缺德的事,那就是我把龙丽介绍给了他。

实际上我和龙丽分手之后,她并没有真正的离开我,虽然她不再那么频繁地出现在我身边,但她就像我们家冰箱里的灯,不定什么时候一打开门,就看见她亮在那儿。我明明确确地知道深层原因是什么,那就是我们没有根本的彼此忘怀,虽然那些事属于过去,没有什么现实性,但怀念就如同树一样长在我们的心里。龙丽对待我就像对待她众多鸟窝中的一个,飞累了或者兴之所至就回来看看,其中多少带有些无聊而感怀的意思,对她的这种行为,时间一长我也就默认。

不过,我把龙丽介绍给丁力并不是带有什么处理残次品的目的,当时只是想让丁力见见别的女人,练练手,别把美好的情感全寄托在于童身上。我自己根本没当回事儿,觉得成不了,谁想他们异常迅速地结了婚,速度之快令人起疑,龙丽接着很快怀了孕,别看她瘦,还真是薄皮儿大馅儿,一下子生了两个,一对双胞胎女孩,一个叫点点,另一个叫滴滴。

值得庆幸的是,成了家后的龙丽倒不像原来那么放荡,天天想着怎么勾引男人。但她另外的缺点却暴露出来,那就是爱喝酒,拼命地喝酒。只要有机会,甭管认识不认识坐下来就能喝。要是没人喝,龙丽就自己喝。丁力在谈恋爱的过程中迅速地学会了喝酒,婚后在陪妻子喝酒的同时,又把所有的家务事都承包下来。但龙丽变本加厉,越喝越厉害,沉默而文静的丁力为了这事儿几乎变成了一个天才的演说家,他用尽天下言辞,苦口婆心的无数次奉劝龙丽,但是龙丽就是恶习不改,最后伤心绝望的丁力终于忍无可忍,愤而和龙丽离婚,带着判给他的一个女儿滴滴,远走他乡。

这就是我干的缺德事,丁力恨我毫无疑问是理由充足的。

这天从公司下班之后,我就去应酬客户,应酬完回到家已经十一点多了。打开门,客厅里黑黑的,我摁亮大灯,换上鞋,一回头就看见龙丽睡在客厅的沙发上。我轻轻走过去,坐在她旁边,给自己沏上一杯茶,又点上一根烟。灯光下,龙丽被我看得很清楚,她的头发散散地披下来,发梢有些发黄,显得发质不好。她依然那么瘦,胳膊细得似乎能握出骨头来,肤色也有些黄,显然那种过去的青春靓丽早就随着她这些年的酒精生活烟消云散。

在我的烟雾中,龙丽果然被呛醒了。醒来之后她疲惫地冲我笑了笑。

“我在等你。”她说,看样子她今天没喝,是清醒的。

我点点头问她:“点点呢?”

“跟于童睡了,你有一个好老婆。”龙丽说。

正说着,卧室的门响,一会儿于童穿着睡衣迷迷瞪瞪走出来。“回来啦——”于童向我咕哝一声,打了个大大的哈欠。她生活特别有规律,现在这时候正是她睡的最糊涂的时候。于童去了趟洗手间,出来之后,她又抚弄着乱乱的头发对我们说:“冰箱里有速冻馄饨,饿了你们自己煮点。”

于童回房继续睡觉,我和龙丽相视一笑,然后龙丽轻轻叹了口气。她眼神发呆地躺着,盯着天花板想心事,过了一会儿,她对坐在旁边的我说:“哎,给我出个主意吧,我将来怎么生活?”

我喝了一口茶,然后把茶杯放下,扭过头对她说:“像正常人那样生活,自食其力。”

龙丽翻着她大大的眼睛想了想,然后又说:“自食其力可以,但我目前这个状况,没工作,没收入,如何自食其力?”

“你有什么想法?”我问。

“我的想法是:把丁力留给我的生活费全部交给你,然后到你这儿搭伙。”她出其不意地说。

我听了嗤的一笑,“这是谁的主意?”

“丁力,”龙丽说,“他走的时候说赵晓川这个王八蛋把我害了,现在我把炸弹点着了给丫扔回去。”龙丽一边说一边乐,似乎在说别人的一件特别好玩的事儿。

妈的,丁力这家伙算是恨上我了,这整个是一个回马枪啊。我抚摸着下巴不言语,可能吗?这种事?让一个前任情人带着女儿住在我们家,知道的认为我助人为乐,不知道的以为我又纳了一房小妾呢。

“哎,我都跟于童谈了。”龙丽伸出瘦瘦的手拍拍我说。

“领导怎么说?”我问。

“反正没反对——”龙丽说。

这事于童干得出来,她是我这一辈子见过的最善良的人,有时简直没有原则,她从不知道怎么拒绝别人,处处为别人着想,我甚至常常觉得她上辈子一定是佛家弟子,也正是如此,才让我抱着一个坚定的信念:我要让她终身幸福。

“糊涂,当领导的怎么能这么做呢?”我说着懒懒地站起来,又问龙丽,“饿吗?我去煮馄饨。”

龙丽也从沙发上坐起身,她弄弄头发,然后试探着问我:“不饿,不过有酒吗?”

“什么?你还喝?”我一听这话就腻味地皱起了眉,心想喝得连婚都离了,怎么还不接受教训?“记住啊,你以后要想让我帮忙,就别让我见着你喝酒。”我警告龙丽说。

龙丽的建议我当然没有同意。我要同意了,那才是脑子进水呢。这不明摆着引狼入室吗?但是,我倒答应了照顾点点,父母离婚最可怜的就是孩子。不过点点到我们家的第一个星期天我们就发现了问题,那天中午吃饭时,我照例喝了点儿白酒,而四岁左右的点点闪着一双大眼睛,一直围着我的酒杯转,趁我不注意的时候还伸过鼻子闻了闻。我看到这一情形就奇怪地问她:“点点,你知道这是什么吗?”

“是酒呀,干爹。”点点天真无邪地说。

“你尝过吗?”我又问。

“尝过,我妈妈给的,我爱喝。”点点说。

我的心里闪过一丝恐惧,于童也同时有点张皇地和我对看一眼,我们都在想,这件事别是遗传吧,这可不是好兆头。我严肃地向点点招了招手,点点乖巧地跳下凳子,绕过桌子走过来。我抱起这个漂亮的小姑娘,放在腿上,认真地说:“点点,记住干爹的一句话,酒是不好的,一辈子不要喝酒。”

这话点点听得似懂非懂,只是眼睁睁地看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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